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2014-08-30林康静
林康静
摘 要 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要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这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基于农民权益受到保护的角度,提出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村集体;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15-0-0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解决农村问题有着重大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加快改革进程。
今年两会期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农牧林场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全面深化改革布局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成为关键性问题,但同时也属于争议最多、分歧最大的领域之一。在这一领域中既存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的国家法律等上层建筑与农村发展、农民需求不相适应的现实情况,又有历年来各地在改革探索中因地制宜的各种政策法规的不相统一,还有农村因多年发展和生育人口对集体土地需求各不相同的差异性情况。因此,尽管国家在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方面有决心、有魄力,但是由于存在以上问题,统一的政策迟迟不能推出。
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既是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需求,也是广大离地农民的需要,现在我国有很多地方均在进行试点,为政策改革做出探索,是农村土地改革的桥头堡。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土地流转是我国的大势所趋。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稳定和发展,在尽量大的范围内进行稳妥的试点是兼顾改革、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需要。通过从事土地管理十几年的经验,所以,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有以下几点建议。
1 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
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利益为核心,以农业发展为立足点,不搞一刀切和行政命令行化的土地流转。首先,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即使乡村操作的土地流转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是“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应由农户与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乡镇不得干预。其流转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镇不得擅自截留。第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
2 进一步加强乡村级政权建设,积极发挥村集体作用
首先,村集体必须提高认识正确引导土地流转,转变农户传统经营观念,增强农民参与农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农村中业已形成的土地自发流转行为进行规范并完善管理机制。其次,土地流转双方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原土地发包方有权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监督,防止集体土地权益的流失。
3 进一步加强村级政权建设,促进农村民主化进程
目前,在各地进行的土地流转试点和实践,既有企业和承包土地农民签署合同进行的土地流转,也有企业和村集体签署合同进行的土地流转。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形式既然是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形式,就应当发挥村级集体的优势,建议各地在企业参与土地流转过程中尽量与村集体签订合同,使用的农民承包土地由村集体代管、入股或补偿收回,这样一方面能够回避所有制问题,另一方面也能更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能使企业放下承包年期造成的土地经营权年期风险,保证企业对土地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热情,也能避免在产生纠纷时个体农民的弱势地位,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
4 加大执法力度
对企业获得的流转土地进行严格监管,要在县域内按照农业生产效率,对流转土地进行严格评估,对不能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农地产出效益的企业要有强制退出机制,防止企业借土地流转之机达到炒作概念、借机囤地等不良目的,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
5 慎重对待流转土地的抵押、转让
对企业参与土地流转,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应成立相应的子公司,独立核算。在经营过程中,对抵押和转让,村集体应参与意见,金融机构应加强评估和监管,回避经营风险,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6 积极培育土地流转中介组织
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市场和信息、咨询、评估等服务系统,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拟定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协调土地资源的配置,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可组建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土地资产经营公司等,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为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搭建平台。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前提下,把农民不愿耕种的土地集中起来,有偿交给中心或公司经营,对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范化公司运作。
“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对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普遍认识。作为深化改革蓝图中的重要一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绝对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大家不能因为难度大而回避,也不能因难度大而冒进,以土地流转为切入点,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需求,也是6.3亿农民的期盼。
(责任编辑:刘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