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的几点思考
2014-08-29王宇燕
王宇燕
发展职业教育,既是教育问题,也是经济问题。一个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程度,决定着一个地区经济的潜力和未来。当前,伴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如何发挥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加快推动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是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为此,本文以河南济源市职业教育的探索实践为研究对象,从自主化办学、市场化运作、集团化发展等方面,来探究新形势下激活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径。
一、走自主化的开放办学之路
职业院校的办学主体作用有待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济源市的职业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注重规模扩张到注重产业对接的曲折发展历程。到2012年,济源已初步形成了拥有16所职业院校(含1所本科、1所专科、5所中职)、90多个对口专业、年输送4500多名毕业生的中高职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格局。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直接抓管理、计划式培养的职教发展模式,也越来越不适应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最突出的表现是,我们往往对调动职业院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的主观能动性重视不够,或者说是忽视了职业院校“主体”功能的发挥,导致职业教育的培养成果与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从而出现企业招工难与学生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而实际上,职业教育是一种面向工作岗位技能的教育形式,其在保持制造业增长和区域竞争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不可能直接管理好市场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职业教育。当前,政府的职能作用应着眼于“管”,放手让职业院校的“办”来反映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自身的办学思路。从这个角度讲,职业院校始终应该是办学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的主体。只有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才能有利于学校形成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的办学机制,有利于学校成为面向市场、灵活开放的办学主体。
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是职业院校的办学生命。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是职业教育能否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也是职业院校发展的活力所在。近些年,济源围绕战略性产业的发展需求,在校企合作、公办民助等方面积极探索,促进了工业结构的优化。但是,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发挥仍然不容乐观,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受政府办学体制下的职业院校属于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束缚,其与企业、社会、市场对接时受到行政事务监管、财政预算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公益产权管理的制约。
充分赋予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在办学模式上,鼓励学校主动的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零距离”对接,让用人单位深度参与到职业学校从专业调整到教学计划制订、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实习、考试考核等办学全过程,并大力推行“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校内办厂”、“厂内办校”模式。在办学条件上,积极探索国有土地、设备资产与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办学体制,大力倡导、鼓励职业学校面向企业、行业和个人,以股份制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职业教育,使得职业学校的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与现代化企业的生产条件相适应,且具有一定超前性。在教学内容上,职业院校应针对学生的个人兴趣和个性化发展,创办“教育超市”,进行“菜单式”培养培训,并把行业标准、职业规范、企业文化引入课堂。在教学模式上,应变革以学科体系为主的教学模式,探索实施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把企业人才需求分解成能力模块,把企业岗位需求分解为一项项生产任务或一个个工作过程,让学生从技能模块入手学习,从生产任务入手学习,从工作过程入手学习。
二、走市场化的校企合作之路
校企合作是职教发展的首要任务。首先,校企合作是世界各国职业教育的普遍规律和基本特征。不论是德国双元制、瑞士三元制,还是新加坡的“教学工厂”,均是“厂中校”的“学徒制”模式。其次,校企合作是双方共同发展的需要。当今世界,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和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学校里能满足教育要求的师资严重不足,实训设备和设施也需要更新换代。要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必须解决好观念、经费和师资问题,三者的更新是教育发展的前提。而良好的校企合作机制能够密切校企双边关系,可通过教师到企业参加教学实践或请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任教来解决师资问题,而企业也可通过合作增强发展后劲和活力。第三,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不仅要为社会、企业系统的培养输送学历性人才,也要承担起一些社区、企业多元化的短期培训需求,可以说,职业院校从招生到教学直至学生毕业就业都受到社会经济、企业发展的牵动和制约,因此,职业教育必须要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多边合作。
健全校企合作机制的任务艰巨。当前,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仍处于职业院校推荐学生就业、订单式培养的初级阶段,与深层次的企业参与学校教学、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以及校企一体化发展还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一是政策扶持机制不够健全。目前的校企合作多为学校和教育部门自主推进,而政府层面的统筹协调、财税激励、人才规划等方面的作用较为缺位,如激活职业学校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业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的统计发布、制定提供实习岗位企业的财税补贴政策等等。二是公办职业院校动力不强。由于公办职业院校属全供事业单位,而并非与合作企业对等的公司法人主体,故其与合伙企业的经济往来必然掣肘于审计、预算制度。没有发展经营自主权的公办职业院校,很难机动灵活地调整专业设置、聘请专业教师、购进实训设备和原材料,也没有利益来驱动其积极创办“校中厂、厂中校”,建立真正与企业需求对接、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三是企业参与职教途径不畅。由于缺乏有效的财税激励或政策引导,加上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意识缺位、校企合作缺乏平台、人才供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企业往往不愿意主动地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到企业的价值链条之中,甚至有部分企业考虑到实习岗位的利益损失,而淡漠与学校的合作。
利益分配在校企合作中至关重要。近些年,在开放办学思想的主导下,济源的校企合作呈现了双方共建专业学院、实习工厂、组建第三方公司等发展模式,在满足学校实习岗位需求的同时,也解决了企业人力资源难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如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以1.8万平方米厂房折合3400万元入股、富士康投入6000万元设备入股,组建了济源市准源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教材、培养师资、训练技能,既满足了学院机电、电子和工业管理学生的岗位实习需求,也承担起了富士康科技集团干部培训任务,实现了学校教学与企业发展的双赢。下一步,校企合作应侧重于如下模式,一是校办产业企业模式。有实力的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兴办企业,实施科技和经营理论成果转化,或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二是行业企业办学模式。即行业企业自主办学或政府将原有学校划归行业企业来管理的校企合作。事实上,历史上的中等专业学校多为此种模式。三是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和企业以股份制形式合作,组建第三方的现代企业性质的市场主体。合作企业可以是国内企业、国外企业、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企业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向高职院校注入股份,并以办学者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但是,不论何种形式的校企合作,都必须认真处理好设备购置资本、实训场地使用、技能教师选聘、学生就业安置、企业人才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最有效地方法是组建由国有资本、企业资本、社会资本多方参与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实体,通过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来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企业人才需求、学生全面发展的多方共赢。
三、走集团化的规模办学之路
集团化办学是职业教育生存发展的需要。国家曾在1992年将教育归入第三产业并作为发展重点,直接催生了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发展。当然,职业教育的“集团化”不同于经济学领域的“集团化”,后者的内涵是将经济领域分散的、生产规模较小的实体,以集团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经济运行实体,而前者不仅包括紧密型组织机构,也包括松散型组织机构,主要是以集团化的形式,借助规模效应、品牌效应和对口效应,来实现职业教育的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和功能扩展,促进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集约化以及集团实力的提升。具体到济源,面对职教资源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占地较多的状况,2013年市政府在济东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了占地700多亩的职教园区,顺利实现了1所高职院校、5所公办中职学校和2所民办职技院校的集中进驻,并以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组建了由5个政府部门、6家职业院校、28家企业参与的济源职教集团,在整合教育资源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济源职教集团并非现代企业性质的“集团”,依然是松散型、协会式组织,尚存在公办职业学校重组整合不彻底、园区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竞争激烈、设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等客观问题,职教集团的功能发挥空间仍然十分广阔。
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受自身条件制约。一是集团身份的认同缺乏政策支持。职业教育集团是跨行业、跨社会组织的一种新型组织,企业与作为事业单位的学校分属不同的组织类型,政府采取不同的公共政策给予管理。目前集团的松散型组织没有共同的资产作基础,在申请法人资格方面有很多障碍。由于集团法人身份的缺失,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就难以参与各种经济社会活动。二是集团的企业鼓励政策不到位。构建校企合作新机制是集团的一项基本目标。我们鼓励企业加入职业教育集团,不仅是因为没有企业依托的职业教育形同无本之木,在教学目标和培养模式上盲目性和低消耗不可避免,而且也因为企业作为人力资源的使用者,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调动企业积极性的最有效途径,自然是利益杠杆,这是我们制定激励政策的前提。三是集团内部的关系需要厘清。在职业教育集团内存在学校与企业关系问题、工学关系矛盾问题、城乡合作办学中资源优化共享问题、中高职结合的关系处理问题。处理四种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利益共享。但是,从目前看,多方合作共赢的利益格局还远没有形成。
发挥好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要实现集团化办学的持续、优质、快速发展,仅靠牵头院校自身的努力仍然不够,还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加快建立由行业、企业多方参与的动力机制与协调机制,靠政府这只“看的见的手”,来促进校企政互动、资源优化整合,使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能够在各个层面展开。一是调控要有力。地市级以上政府应建立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质性地协调、规范政府、学校、企业等在集团化办学中的权利与义务。政府部门应通过创设环境、搭建平台、制定政策、提供信息等,引导职业教育机构面向市场、搞活机制、自主办学,实现教育部门的学历证书与人社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融通转换、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相互衔接沟通、学校教育资源和企业社会培训资源相互整合,打破隶属关系的限制进行资源重组。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利用政策杠杆和市场机制,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合作。二是行业要主导。世界范围内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表明,行业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应当而且能够发挥主导作用,否则无法办出优质的职业教育。因此,应依托行业来深化校企合作、社会联动,实现集团化办学。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化行业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教育投资多元化,充分发挥行业所属职业院校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走集团化和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创新体制机制,实现资产、专业、师资、设施设备、招生和就业市场资源等要素的优化配置。三是机制要创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必将促使学校与企业、工作与学习、中职与高职、城市与乡村以及区域之间的关系发生重要变化和重构。我们要深刻认识并处理好这些关系,就需要在管理、教学、机制和制度设计上等方面不断深化内部关系的改革,才能推动集团化办学又好又快发展。
不论如何推进改革创新,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还是必须坚持的,但又因其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故其既不同于基础性的义务教育,也不同于精英式的高等教育,具有市场性、产业性。激活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必须坚决摒弃传统意义上政府“包揽兜底”办公益性职业教育思维,积极推行“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企事分开”改革,充分赋予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师资配备、设备购置、场地使用、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决策权。应认真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允许职业院校与企业、社会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学校教师、企业技师等在岗员工持有股份,积极推进行业为主办学、企业为主办学。也应特别注重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成立综合性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在创新办学思维、健全院校体制、调整布局规划、强化激励政策上下功夫,充分满足区域经济调整、学生发展、学校生存、企业效益等多方面的利益诉求,才能使职业教育越办越活,全面助推区域经济的转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