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写给房地产商的感谢信
2014-08-22云恋风
云恋风
夏天来了,树都绿了,我终于要住进您给我盖的房子里去了。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我提笔给您写下这封感谢信。如果信纸有些褶皱,您一定要相信,这是难以抑制的泪水造成的。
两年前,您的团队指着那块荒凉的土地让我展开想象的翅膀,我激动得浑身哆嗦。虽然,现在我们看到的大楼与您垒的沙盘不尽相符,比如颜色由红变绿,层高由高变矮,窗户由大变小,树木由多变少,电梯换了牌子,楼前那条宽阔的马路尚深深埋在大地里……但是,我毕竟见到了那个叫做“房间”的东西。每当我从那些盖了十年却仍未封顶的楼前走过,心里的自豪感就汹涌澎湃:我是活着住到我买的房子里的!
不仅如此,您没有把羊肠小道起名叫“森林大道”,没有把喷泉水池视同“万顷碧波”,没有把运行在另一个城市的地铁宣传为“出门就是地铁”……对于您这样诚实的人,除了眼泪,我已经没有多余的钱来表彰了。
有很多人说房屋购买合同是百分之百的霸王合同,因为他们被明确告知,合同用于填写协商内容的留白是不容字迹污染的。“您签完字以后可以回去慢慢看。”售楼小姐慢言细语道。原谅这些诬蔑者的目光短浅吧!在我看来,那几张纸是有史以来最“人性化”的合同:一个人,无须识字,不用思考,只要有钱,会摁手印,马上就能成为业主。在我们这个文盲率仍然高居世界前列的国度,还能怎样为人民想得更周全呢?
树木确实少了,窗户确实小了,但是,我欣喜地接到通知:我的房子变大了。是您,在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我,还顺便叮嘱我这项增值服务是要收小费的。由于怕我在工作和生活中分心,您甚至都不愿意告诉我房子的面积到底大在了什么地方。此前,江湖上一再传说,购房合同中规定的“3%以内的允许误差”将被开发商“无耻”地利用。对于如此骇人听闻的诽谤,您并没有抽出时间来把惑众者告上法庭。我深信,是那句名言在激励着你们:盖自己的房子,让业主说去吧!
您给了我房子,更给我指明了生活的方向。为了督促我尽快成为一名机动车所有者,您主动让我分摊了车位的建设成本。更让我感动的是,考虑到我对抽象事物的想像力有限,您事先没有草率地在合同中一一说明要公摊的部位名称。
听,您又在黎明前吹响了战斗的号角——房价还要涨!这消息将让多少人在梦中发抖?让我们共同期待房价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上涨到每平方米一亿元吧!那时候,我们睡在宽阔的马路上,看着空荡荡的房子,会产生多少现在难以预知的幻想!
紧握您的手,如果您还从事这一行业。
【原载2014年第9期《笑林》】
●山东省烟台 王传生荐
插图 / 地产商的利润 / 王伟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