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期刊摄影作品应出版“修订版”
2014-08-21李仙郎
李仙郎
(国家电网金华供电公司,浙江 金华321001)
我们知道, 修订版是指对已经成型的文字书籍内容进行重新修订,包括添加删减。 期刊摄影作品不是文字,是图片,那么她何来的修订? 更何谈修订版? 其实,作者将摄影作品在期刊上发表后,常常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满意,总是渴盼能重新拍摄一张同一作品,重新发表。 这样重新拍摄的同一作品,是否可以称之为“修订”? 即有修订,摄影作品期刊是否可以出版“修订版”呢?
通过期刊发表的摄影作品,是否可以出版“修订版”的问题,存在着没有被认知的情况,而作者总是抱着可望而不可即的心态,一方面期望值很高,一方面又无可奈何于当下的出版现状(虽然此种状况是世界性的问题)。当下出版现状不能说不好,但出版事业也应更切近实际,满足作者的渴望、热切之心,以及读者永远追求精品、经典杰作的期待之情。
书籍有修订版,期刊为什么不可以有修订版呢? 我们的摄影作品为什么不可以有“修订版”呢?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出版界、学术界的反思。限制固然是为了规范学术行为,但这也确实是一种自缚手脚、自我囚禁的自虐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病态及其形成的陋习。 我们应该打破这一长久存在于世的不正常现象,开创国内外期刊业新局面,从而为全世界出版事业作出贡献,我们要引领世界出版事业、出版理论研究、期刊领域出版及理论。期刊中的摄影作品出版“修订版”的问题,即是本文所探讨的期刊革新的又一个尝试。
当今摄影工具不仅有照相机、摄影机,更有数码相机,甚至至极方便的手机,人人都是摄影者,而那些在期刊发表的作品、获奖作品,无不在广大摄影群众的羡慕声中得到赞叹! 然而,广大读者的审美眼光是挑剔的,于是作者对作品就有了更高的期望值。有鉴于此,出版行政部门应提供相应的出版期刊摄影作品“修订版”的条件,这是基于对广大作者、读者的同情心而提出的建议,而学术界亦将给予积极评价,出版事业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作者将“修订”后的摄影作品投向期刊编辑部门寻求出版“修订版”时,应向编辑部门提供原版或再版各版次发表作品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件,“修订版”作品应说明原版或再版各版次发表的信息。 修订内容与非修订内容比例可比照书籍修订内容与非修订内容比例作参考,也可例外。
如果摄影作品“修订版”被行政部门批准出版,“修订版”作品自然就不应被视为重复发表,因为有一“修订版”在。 书籍有视修订版为二版或更多版次的情况,而本文认为“修订版”摄影作品照样能拥有与其他期刊、修订版书籍一样广泛的热心读者,只要有作者,就有他的合理性。而专门的出版“修订版”摄影作品的期刊,更将是受到作者、读者欢迎的举措。 这样的“修订版”作品更有可能载入摄影史册。
摄影作品出版“修订版”,是自然而然的诉求,是纯粹从有利于摄影作品的角度而提出的,以期出版界、学术界、摄影界彼此达成共识,创建一个良好平台,这也可说是出版者、作者、读者三赢的活泼局面,将来有一日实现,则是编辑者、作者、读者乐见其成的。(笔者认为摄影作品书籍、摄影作品集作为摄影作品来说也应享有“修订版”)。
[1]李仙郎.论期刊书画应准许出版“修订版”[J].科技视界,2014(7).
[2]李仙郎.诗词应准许出版修订版[J].科技信息,2014(1).
[3]李仙郎.论期刊音乐歌曲应否出版修订版[J].音乐时空,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