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立案须5日内公示
2014-08-18
民生周刊 2014年10期
4月29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减刑、假释案件应在立案后5日内公示。
最高法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透露,目前全国性的公示公开网络平台正在建立。他表示,最高法已经着手在法院网上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信息平台。
目前全国减刑、假释案件一年有60多万件。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服刑人员通过造假、买通相关人员换取减刑、假释的现象比较突出。《规定》的发布,旨在防止减刑、假释领域的司法腐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