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高职院校科技协同创新的宏观构想
2014-08-15马顺彬蔡永东陈志华
马顺彬,蔡永东,宋 波,陈志华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顶层设计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设计方式,认识顶层设计,运用顶层设计,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源头上化解困窘,对指导高职院校科技协同创新意义重大。
一、“顶层设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顶层设计”这一新名词进入国家新五年规划,预示着中国改革事业进入了新的征程。“顶层设计”的几种代表性概念包括建筑学概念、工程学概念、艺术学概念、经济学概念、管理学概念等,本文借鉴刘松柏的观点,认为“顶层设计”就是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角度,对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以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目标。[1]其主要特征有:①顶层决定性,“顶层设计”本意是指自高端开始的总体构想,所以,其核心理念与目标均来自顶层,因此是顶层决定底层,高端决定低端。②整体关联性,“顶层设计”强调设计任务或项目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之间围绕核心理念与目标所形成的统筹规划。③实际可操作性,“顶层设计”的基本要求是高效快捷地实现核心理念与目标,只有设计成果是可实施、可操作的,才能实现这一基本要求。
二、“科技协同创新”及“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科技协同创新是指各协同创新主体创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关键和共性技术以及生产实际中的重大问题,整合优势资源,力求在研究开发、技术开发、创新扩散和创新应用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的创新活动。
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是指通过政策、制度、组织和文化等体制机制创新和合适的弹性运作,使各协同创新主体之间协同共生,自成一体,形成高效和高度有序化的整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高职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均可以成为其创新主体。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有统一合作目标与整体规划,各协同创新主体之间有高度协调性的整合度,其关系是平等的,同时,其组织协调与运作机制是严谨和高效的,从而形成一个协调统一、集聚优势的科技创新体系。最终通过各协同创新主体间的密切协同作用,突破壁垒,达到“1+l>2”的效果。[2]
三、高职院校科技协同创新问题点击
1.科技协同创新机制体制难以催生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重任,与普通高校一样承担着开展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的四大任务。不少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和体制机制仍是片面强调教师的教育教学职责。根据调查,不少高职院校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要求为300~360课时/年,有的高达440课时/年,教师基本上每天都在上课,根本没有时间搞科研。忽视了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之间的互动关系,没有将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放在与教育教学平等的地位,一只脚走路,严重制约了高职院校应用性科研工作的广泛开展,也难以催生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技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
2.人才培养模式没有完全摆脱学科本位的窠臼
目前,不少高职院校虽然在专业设置前进行了社会需求调研,但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却没有完全摆脱学科本位的窠臼,习惯性地强调知识体系的系统性与完整性,重理论而轻实践,没有做到“必需”和“够用”。严重脱离企业行业的生产实际,没有与区域经济、产业及行业发展紧密联系,只是在教室让学生“学游泳”。通过示范性和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传统学科本位的“封闭式”做法得到很大改善,但其学术定向的教育思维仍然存在,从而造成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教学与科研脱节、科研与应用脱节等等一系列问题。这些脱节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高职院校科技协同创新的执行力。
3.科技协同创新队伍不能完全满足科技协同创新的要求
师资队伍决定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从根本上影响着高职教育的办学水平与特色,而科技协同创新队伍却是构成高职院校科技协同创新能力的关键要素。可以说,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科技协同创新队伍则是高职院校实施科技协同创新的客观基础。然而,不少高职院校存在师资技术水平不高、科研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够、结构不合理等弊病,很难协同其他单位组建一支知识与技能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准学术科技协同创新队伍,同时因高职院校的体系分割,各协同创新主体自成体系,难以面向科学前沿创新、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创新和面向区域发展创新。
四、高职院校科技协同创新顶层设计的宏观构想
1.科技协同创新机制体制的整体设计
“协同创新”是核心,是目标,“体制机制”是支撑,是保证。科技协同创新要实施特殊的人才政策,建立有别于高职院校现行管理体系的人才管理模式,实施相对的人事、财务、科技新政策,充分发挥学科研究的团队作用,吸引省内外基础人才、积聚和稳定优秀科研队伍,加快优秀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鼓励技术研发、技术攻关,以获得有行业影响的研究成果和解决工程领域内的关键技术问题为目标开展研究工作。(1)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各协同单位参与的创新管理委员会,指导建立遴选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考核委员会,制定遴选和考核章程,确定协同创新的人员规模和经费预算等,在人员聘用与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采用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独立运行机制。(2)财务制度,经费核算与管理应优先遵循有关部门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与规定,协同创新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各协同创新主体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3)仪器设备平台共享制度,参与协同创新的主体应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共同建设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并建立共享管理系统,将协同主体的仪器设备整合在一个虚拟平台上,构成高效的管理平台和运行平台。在此技术上,建设一支高水平实验技术与管理队伍,为协同创新主体及社会各界提供统一的服务。(4)科研协同制度,实行专家负责制,专家负责相应科技创新任务的规划、推进、组织与协调,并接受协同创新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科研人员在专家的带领下,开展各项科技创新活动。
2.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系统化改革
高职院校科技协同创新的基本立足点,是契合现代高等教育、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以深化校企深度合作的探索与实践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系统化改革,尽快摆脱学科本位的窠臼。高职院校应秉承服务区域经济的宗旨,紧密契合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转型升级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对高职教育的时代要求,避免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教学与科研脱节、科研与应用脱节等等一系列问题,形成教育教学与科研互动的稳定机制。高职院校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政校行企四方联动、产学研用立体推进”为行动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倡导科研支撑、科研学互动的教育教学方式,重视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创新型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壮大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转型升级所急需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队伍。
3.建设一支知识与技能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准学术科技协同创新队伍
(1)加强校际科技协同创新,推动科技协同创新队伍整体转型升级,提升科研攻关能力。高职院校要突破自身限制,扩大科技协同创新协同视野,整合各协同创新主体的优势资源,选择和培育科技协同创新领军人物;着力搭建跨校的科研和功能平台,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切实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科研协同创新,共建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鼓励教师到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从事科学研究,联合申报项目、共同攻关、共享成果,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3]通过校际科技协同创新,加快科技协同创新队伍整体转型升级,辐射带动高职院校创新能力。
(2)坚持校企科技协同创新,提高科技协同创新队伍的教学指导水平。通过校企深度合作,建立适合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科技协同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资源配置方式,让教师直接参与企业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使教师全面了解企业的需求,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形成的产品才能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价值。教师通过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对学生的指导能力。在校企深度合作过程中,教师的理论水平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均得到有效提升。
总之,高职院校要大力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就必须进行科技协同创新顶层设计,立足本校实际,发挥优势和特色,加强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系统化改革,建设一支知识与技能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准学术科技协同创新队伍。
[1]刘松柏.“顶层设计”的魅力和价值[N].经济日报,2011-06-2(13).
[2]宋黎.科学技术第一战斗力的系统分析及实现途径[D].大连理工大学,2007.
[3]祁艳朝.高校实施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研究初探[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31(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