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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空间问题及其对策探究

2014-08-15杨君武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年增率界别民主党派

杨君武

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在组织发展空间方面,民主党派所面临的问题涉及其吸纳成员和/或建立下属组织的规模、层次、界别、区域。主要的问题有年增率上限在何种层级掌控颇多的争议,吸纳高层次人才空间愈益狭窄,各民主党派界别特色渐趋模糊,新设县级组织面临诸多障碍等。

一、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在规模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成员数量的多少及其变化趋势是衡量组织兴衰的一个关键指标。政党作为一类重要的组织,自不例外。就这一指标而言,在改革开放时期里,特别是近二十年来,中国各民主党派是兴盛的。因为无论各个民主党派成员总数还是单个民主党派成员数量,都呈稳步增长之势,尽管年增长率有起有落、有高有低。民主党派成员总数每年新增率在5%左右,这一比例符合199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1996”)中的有关规定,因而是合适的。以2008—2012年湖南省民主党派成员吸纳情况为例,湖南省民主党派成员总数在2008年底为30877人,在2012年底为36544人,每年新增数在1400—1900人之间,合计8146人,年均新增数约为1629人,每年新增率在4.8—5.1%之间波动,年均新增率约为4.93%;每年净增数在1200—1700人之间,合计6935人,年均净增数为1387人,每年净增率在3.8—4.4%之间起伏,年均净增率约为4.3%。

尽管改革开放时期里民主党派获得了长足发展,但较之中共党员数量,无论各个民主党派成员数量还是所有民主党派成员总数都少得多。2012年底,中共党员数量约为8500多万,而民主党派成员总数仅为88万,后者与前者之比约为1:97;最大的民主党派民盟的成员不足24万,与共产党员数量之比约为1:360。关于这种悬殊比例,部分民主党派成员有些疑问,有点异议。他们疑问的是:这种悬殊比例是否合适?他们异议的是:既然差距这么悬殊,为何还要限定民主党派成员年增率?

对于这种疑问和异议,我们应通过理性分析来回应,而不宜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加以批评。在理性的分析中,至少有以下理由呈现出来:其一,共产党以工人和农民为依托,而他们占中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80%以上),民主党派以知识分子和商人为依托,而他们在中国总人口中仅占极少数(20%以下),因此,共产党员数量远大于民主党派成员总数是合乎中国人口实情的。其二,中国共产党已有90多年的历史,且在长期激烈的政治斗争中不断壮大,而各民主党派的历史短一些,且它们或者几乎没有参与过政治斗争,或者仅在短时期内参与非军事性的政治斗争,因此,共产党员数量远大于民主党派成员总数是合乎中国历史实情的。其三,中国共产党是共和国时期中国大陆唯一的执政党,而民主党派只是参政党,前者对成员的需求量更大,且其政治吸引力也更大,因此,共产党员数量远大于民主党派成员总数是合乎中国政治实情的。总之,人们应当把共产党员数量比民主党派成员总数大得多作为一个合乎中国人口的、历史的和政治的实情的合理事实加以接受。

道理讲清之后,我们还得探讨民主党派成员与中共党员比例过于悬殊是否合适的问题。

民主党派人士普遍感到,与中国大陆人口总数相比,与中国大陆知识分子总数(2012年底约为1.34亿)相比,与中共党员人数(2012年底约为0.85亿)相比,民主党派成员总数和各民主党派成员人数占比太低(民主党派成员总数与中国大陆人口总数之比约为1:1539,与中国大陆知识分子之比约为1:152,与中共党员人数之比约为1:97),这种情形不能适应未来中国民主党派将在政治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之趋势,不利于中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他们中一些人认为,八个民主党派的成员总数仅为一个共产党的成员数量的1%多一点,因此,民主党派成员年增率不应被限制在5%以下,否则民主党派将永远是“长不大的小老弟”。

我们以为,民主党派成员总数与中国大陆人口总数之比、与中国大陆知识分子之比、与中共党员人数之比究竟多大才算合适,是一个见仁见智、难以定论的问题。只要民主党派成员总数逐年递增,上述悬殊比例逐年下降,就表明民主党派在不断发展,多党合作事业在不断进步。

我们还以为,5%的年增率并不算低,只要用足了,每年民主党派成员的增量还是可观的。

问题在于,不是每个民主党派每年都能够用足5%的年增率。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复杂多样,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5%的年增率由省级乃至市级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掌控,甚或由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掌控,而非由各民主党派中央掌控,如此一来,只要某些(甚至只要某个)地方组织或基层组织成员年增率不足5%,全国的年增率就会低于此比例。

关于5%年增率上限在何种层级掌控,目前有多种说法,导致了操作上的诸多争议。有些省的中共省委统战部门认为应当由各民主党派省委来掌控,有些市的统战部门认为应当由各民主党派市委来掌控,甚至有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统战部门认为应当由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来掌控。如有不少高校民主党派支部、总支或基层委员会负责人反映,他们所在学校的党委统战部对他们所属基层组织某些年份吸纳新成员超过5%“有意见”。

我们认为,民主党派成员年增率不超过5%的规定,应由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掌控,因为,该规定是由各民主党派中央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协调下商定的,从法理上讲,它应由各民主党派中央来统一实施,而不应由各省的民主党派省委来分别实施。同理,假设某个省的各民主党派省委在中共省委统战部协调下商定另一个百分比作为年增率上限,那么该规定就应由该省各民主党派省委来统一实施,而不应由该省内各民主党派市委来分别实施。

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在层次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改革开放时期里,随着吸纳速度的加快和界别范围的扩展,民主党派对新成员的社会地位或社会影响力的要求似乎比以往有所降低。尽管如此,民主党派新成员的总体素质三十余年来依然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准。这可以通过他们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和获得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者所占比例得到印证。在新时期里入党的民主党派成员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在85%以上(其中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占30%以上),获得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者在80%以上(其中具有副高或正高专业职称者占20%以上)。而那些暂时没有研究生学历和中高级专业职称的成员在数年之内大多可能拥有这样的学历和获得这样的专业职称,因为他们大多从事需要高学历高职称的工作,且具有发展的潜能和后劲。

但是,1990年代初期以来,特别是在新世纪里,民主党派吸纳高层次人才的空间越来越狭窄。高层次人才在此意指学历或专业职称较高、综合素质较强、职业成就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无党籍人士。论理,随着1999年以来大学生和研究生年复一年地扩招,随着各类专业职称评审年复一年地开展,民主党派吸纳高学历或高职称成员的空间应当越来越宽广才是。可事实正相反。据统计,近五年(2008—2012)间,各民主党派所吸纳的新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者所占比例反而比上个五年(2003—2007)间的低一些。例如,2008—2012年间,湖南七个民主党派新增成员总量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所占比例为3.1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者所占比例为20.48%;而2003—2007年间,这两个比例分别为3.30%和23.73%。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民盟情形亦如此。例如,2008—2012年间,湖南民盟新增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所占比例为2.9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者所占比例为25.02%;而2003—2007年间,这两个比例分别为3.16%、34.29%。

据许多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反映,近些年来他们所在机构新进人员中,比较优秀者几乎都已加入中共,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要么对加入任何党派都不感兴趣,要么不符合加入民主党派的基本条件。又据新闻报道,近年来,我国大陆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本科生和专科生)和研究生(含博士生和硕士生)申请加入中共者的比例高达60%以上,被批准加入中共者的比例达到10%以上,许多高校高于15%,有些高校甚至超过20%。而依据国际通行的优秀人才范围划分,一个机构或地区里同类人才中只有依适宜标准排名前10%的人才,才算相对优秀人才,严格一点说,只有排名前5%的人才,才算相对优秀人才。如此看来,现今中国大陆高校的优秀大学生和研究生不说全部加入了中共,至少可以说绝大部分加入了中共,而民主党派目前不能在大学生和没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中吸纳成员,因此,可供民主党派以后吸纳的优秀毕业大学生和毕业研究生的总量是很小的,且若不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这一总量将越来越小。

造成各民主党派吸纳高层次人才空间狭窄化的主要原因除了相对优秀的大学生和研究生高比例加入中共之外,还有近些年来许多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中共党员身份有要求或偏好。从近年来各种各样的公开招聘广告可知,不仅各级中共党务部门、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和其他政治机构,而且各类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具有中国特色的准政府组织(如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具有行政级别的非政府组织(如文联、作协、科协、社科联等),其多数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甚至某些民营企业也在其公开招聘信息中插入中共党员优先考虑的条款。

其他原因有:价值观多元化和人生追求多样化使相当大比例的无党籍人士对政治不感兴趣甚或冷漠;民主党派的社会影响力整体有所下降;民主党派的地位和作用让一些有独立思想的知情人犹疑徘徊。

历史地看,各民主党派在以往多个年代(1940年代、1950年代、1980—90年代、21世纪前十年)均或多或少拥有一批素质很高、能力很强的成员,因此它们在不同程度上演好了自己的政治角色。但是,在未来十年、二十年或更长时间内,各民主党派是否还有把握扮演好自己的政治角色呢?从目前吸纳高层次人才的情况来看,预期不可乐观,甚至堪虞堪忧。

不少民主党派人士就有这样的忧虑: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但是如果民主党派吸纳高层次人才空间愈益狭窄的现状不尽快改变,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民主党派就会没有足够的人才可供选拔和推荐。

为了中国的多党合作事业能够持续发展,为了各民主党派能够在未来长期扮演好各自的政治角色,民主党派吸纳高层次人才空间愈益狭窄问题亟待解决,为民主党派吸纳高层次人才保留一定余地极有必要。而这首先要适当降低在优秀大学生和研究生中吸纳中共党员的比例。建议把这一比例控制在8%以内(近年来中国大陆每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在2500万人以上,8%就是200多万人,比目前民主党派成员总数还多一倍多),有意识地留下2%优秀大学生和研究生待其毕业后供各民主党派在吸纳成员时选择。其次要在各级各类非党务公职招聘中对应聘者的党派身份保持中立。建议除中共党务部门之外,其他各级各类机构在招聘公职时一律不要求应聘者具有中共党员身份,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民主党派在大学生和研究生中吸引力不够的现状。

三、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在界别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由于历史的和政治的缘故,中国民主党派在吸纳成员方面受界别限制。它们在1950—1960年代里只能在教科文卫界和民营工商界而不能从行政司法界、军警界、国有工商界和农民、学生中吸收成员。不过,在改革开放时期里,尤其是1992年以来,由于政策开明和政治环境较为宽松,对民主党派的这种限制有所放宽。这样,民主党派成员的界别就从原来的教科文卫界和民营工商界扩展到行政司法界、国有工商界。由于民主党派迄今仍然不能从军人、警察、普通工人、农民、常规大学生(不含成教生和自考生,下同)中吸纳成员,因此这种扩展被称为有限的扩展。近些年来,民主党派所吸纳的成员中来自行政司法界和国有工商界的人所占比例年均20%以上。截止到2012年底,来自行政司法界和国有工商界的民主党派成员近30%。

尽管改革开放时期里民主党派成员的界别分布有所扩展,但毕竟仍然受限。有些民主党派成员对民主党派不能在军人、警察、普通工人、农民中吸纳成员感到疑惑不解。不能说这种疑惑毫无道理,因为依据政治理念,一切政党在成员吸纳方面不应受任何界别限制。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当代中国独特的政治制度决定民主党派必定受到这种限制。社会主义中国的国体是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种国体要求军队、警察等武力机构被掌握在共产党手中,要求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工人和农民紧跟代表其根本利益的先锋队共产党走,这样,这些界别的人当然就是民主党派不宜吸纳的。

各民主党派历史地形成了自己的界别特色。如民革以原中国国民党党员及其亲属中的中上层人士为主体;民盟、民进、农工、九三以教科文卫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细究起来,这四个党派又各侧重于不同的界别,民盟侧重于教育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民进侧重于文化界(艺术、出版等行业)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农工侧重于医卫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九三侧重于科技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民建以民营工商界人士为主体;致公以归侨及其亲属中的中上层人士为主体;台盟以台籍人士及其亲属中的中上层人士为主体。

但是,在改革开放时期里,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各民主党派在大力吸纳其重点界别的成员之同时,吸纳了不少其他界别的成员,有些民主党派的非重点界别成员比例甚至高于其重点界别成员比例。这就使得各民主党派的界别特色逐渐变得模糊,以致有人提出“八个党派一个样”。例如,2008—2012年,在湖南省各民主党派中,除民盟、民进、农工、九三这些知识分子政党之外,其他民主党派也从教科文卫界吸纳了很多成员,占其全部新成员20%—60%不等,如民革从教科文卫界吸纳的成员占其全部新成员56.62%,民建从教科文卫界吸纳的成员占其全部新成员26.53%,致公从教科文卫界吸纳的成员占其全部新成员58.76%;除民建外,其他民主党派也从工商界或多或少吸纳了一定数量的成员,就连民盟、民进、农工、九三这些知识分子政党都从此界吸纳了一些成员,占其全部新成员4—10%不等;而各个民主党派都从行政司法界吸纳了不少成员,占其全部新成员5—25%不等。还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除台盟外其他七个民主党派都在湖南省内重点高校建立了基层组织,以致有人戏称高校成为了各民主党派争夺人才的“主战场”。

上述种种情形在人们心中造成这样一种印象:各民主党派都在越界抢占地盘而不顾自己的历史特色。

党派特色可以是在长期政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也可以是在建党之初就设计好并在长期政治实践中得以保持的。在当代中国,民主党派不可能通过政党身份设计在政治纲领上独具特色,这样,它们就得在其他方面寻找特色,而成员界别之分似乎是最便于生成特色的,因为归根结底,任何党派都得代表特定社会中某一部分人的利益。

我们以为,“纪要1996”中的以下规定是合理的:各民主党派吸纳新成员应以本党派重点界别中的人士为主体(70%以上),适量吸纳其他界别中的人士(30%以下)。这一规定对于保持各民主党派的历史特色是非常必要的。各民主党派的历史特色来之不易,不可为了争夺某些界别的成员而轻易丧失。

四、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在区域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199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在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和协调下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达成若干共识、形成会议纪要(即前述“纪要1996”)以来,各民主党派一般只正在大中城市建立组织。而这一规定往往被误解为各民主党派只能新建市级组织和省级组织,不能新建县级组织。于是,大多数省域出现了这样的不成文规定:不支持甚至不允许各民主党派新设县级组织。因此,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各民主党派的县级组织在绝大多数省域不是增加而是减少了。

近二十年时光逝去了,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情况呼唤民主党派县级组织的设置。原因如下:

(一)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许多县城的常住人口已达到中等城市的人口标准,其中一些的常住人口已经或旋将达到大城市的人口标准,符合“纪要1996”中“以大中城市为主”的规定。关于城市人口标准,有多种多样的说法。联合国的城市人口标准是:常住人口2万—10万为小城市,10万—100万为大城市,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我国目前通行的城镇人口标准是:城区常住人口0.2万—2万为集镇,2万—20万为小城市,20万—50万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为大城市,100万—300万为特大城市,300万以上为超大城市。现今,我国许多县城的常住人口超过20万,属于中等城市甚或大城市。例如,在湖南省87个县城中,常住人口在20万以上的县城有近10个(如浏阳市、宁乡县、耒阳市、祁阳县、醴陵市、邵东县等的县城),这些县城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十二五”大城市建设规划;常住人口在15万左右的县城有20多个,这些县城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十二五”中等城市建设规划,其中大多数在未来数年内将拥有20万以上的常住人口。在常住人口达到中等城市人口标准的县城建立民主党派县级组织,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二)许多未设民主党派县级组织的县域建有民主党派支部或总支等基层组织,为建立县级组织预备了组织基础。这一点符合“纪要1996”中的下述规定:“在少数经济文化较发达、工作对象较集中、具有一定骨干力量的县级市的市区……建立组织。”许多县域内的重点中学和职业学校就设有民主党派支部或总支,依托这些基层组织建立县级组织是完全可行的。

(三)县级政权是当前中国政治构架比较完整的基层政权,民主党派应当在县级政权参政。乡级政权是当前中国的最基层政权,因其政治构架不完整(如没有政协机构和统战部门),故民主党派不在乡级政权参政。但是,如果民主党派在绝大多数县级政权都不能参政,那么它们必将永远是没有根基或根基不稳的政党。

(四)目前有些省域在探索“省直管县”,未来将有更多的省域实施“省直管县”,民主党派必须顺应这一趋势,及时启动新一轮县级组织建设。例如湖南省2014年初通过的《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成熟先行的原则,2014年在百万人口大县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假如“省直管县”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民主党派在绝大多数县域没有县级组织,那么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将面临被架空的危险。

基于上述理由,建议各级中共党委统战部门允许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在符合条件的县域有计划、分步骤地新设县级组织。此处所云“符合条件”意指:其一,县城常住人口已经或旋将达到20万;其二,县域内已建立或可建立同一党派六个(含)以上支部或二个(含)以上总支。

各民主党派省委应顺应新情势,尽快制定县级组织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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