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农药管控
2014-08-15
四川农业科技 2014年1期
农业部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农药管控
2 0 1 3年1 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 0 3 2号公告,决定对氯磺隆等7种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这是农业部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出台的又一有力举措。
公告显示,自2 0 1 3年1 2月3 1日起撤销氯磺隆所有产品和甲磺隆、胺苯磺隆单剂的登记;自2 0 1 5年1 2月3 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 0 1 5年7月1日起撤销甲磺隆和胺苯磺隆的原药及复配制剂登记;自2 0 1 7年7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企业可在2 0 1 5年7月1日前,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登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登记;自2 0 1 3年1 2月3 1日起,撤销农药登记证,自2 0 1 5年1 2月3 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登记;自2 0 1 4年1 2月3 1日起,撤销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 0 1 6年1 2月3 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据了解,此公告生效后,我国禁用的农药品种将达到3 8种,限用的农药品种将达到2 1种。
(四川省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