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建设与管理浅议
2014-08-15焦振民获嘉县水利局
□焦振民(获嘉县水利局)
1 土地整理项目的特点
一是土地整理项目大部分工程建设内容均在田间,涉及村庄多,工程相对分散,除了容易受到农时、农忙干扰外,还容易受到气象干扰、建设占地和临时施工占地干扰、协调管理难度较大。二是土地整理项目从专业特点看,涉及众多部门和专业,一般包括:农业、水利、林业、电力、公路交通、农机、土建等专业,尤其是水利、林业、电力占比重较大,需要建设管理的参建各方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和拥有较高素质众多专业类别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更需要和上述行业部门通力配合。三是施工干扰多,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农户较多,很多牵涉到农户自身的切身利益,部分干部、群众对项目认识不到位,阻挠施工现象时有发生。四是项目本身政策性、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造成时间紧、任务重、工期短。五是整理项目本身工程虽门类广、专业多,但相对结构简单,大部分属常见工程、工程质量容易忽视等。六是工程变更较多,由于项目范围广、跨度长,受各种干扰因素多,前期准备工作很难面面俱到,即使设计做的很细很到位,也常常因为环境变化,其他部门的规划或项目发生冲突,甚至村委换人,那些群众工作做不通都会造成工程变更。因此项目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方面都需要做大量工作。
2 明确业主职责和定位
在项目建设方面,业主单位的职责是负责项目全面的建设管理工作,对整个项目建设负全责。其主要职责应是制订项目建设的总目标(包括工期),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管理,负责项目的施工环境协调,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变更审批,负责工程验收的初验和验收组织等。需要明确的是业主方对于监理单位和施工方不是领导被领导关系,而是合同双方的平等关系。因此,项目业主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合同实现对监理方、施工方的管理,这就更加要求业主方制订的工程管理制度要充分明确、详细体现到合同里。在招标文件里充分体现对后者的资质、信誉、能力、诚信方面、履约能力方面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包括:资质等级、人员配备、设备配备要求、施工经历、业绩等,严禁出现分包、转包现象,同时应实际考察后者能否落实后者投标文件明确承诺。在合同里明确后者出现不按实施方案、施工规程、进度计划、自检、报验甚至质量问题时的违约成本,甚至解除合同等。
3 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和管理思路
具体到项目建设方面,要明确项目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合同和协调6个方面总的目标和管理思路,投资上,严控超出投资计划,应明确规定按照固定总价还是可变总价,调价因素和基准范围,严格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工程计量实行合格后报验,联合计量的方式,在协调上防止业主工作不力造成施工方索赔。质量上,明确各类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采取事前预控、事中检查、检验,事后评定,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基本制度,不服从监理指令的采取警告、暂停施工、合同经济处罚、解除合同的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签字认可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哪一方出现问题追究哪一方人员责任。进度上,实行总进度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管理施工方的工期,属于业主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监理出具延长工期(天数)指令,属于施工方原因不予延长,出现工期延误按照合同进行处罚和处理。安全上实行巡视检查制度,按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进行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专职安全员等,必要时可要求施工方投保工程险等。合同方面最好采用FIDIC合同标准文本,同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以上6个方面双方的具体义务和权力以及违约责任,合同设计是项目管理方面对监理方、施工方管理的根本所在,应予以充分重视。协调方面,除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积极性外,应重视协调工作的预见性和复杂性,明确规定,如果确因项目乡村问题,导致项目难以顺利进行的,建管机构在得到确认后可更换项目实施地点。
4 明确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基本要求
施工方是项目建设的具体执行者和具体责任人,施工方关乎项目建设的成败,因此应结合项目本身要求,明确对施工方的具体要求,一要要求施工方对该项目的施工能力,招标时重点考察施工方人员、装备、业绩、信誉、报价合理性和施工组织设计方面的真实性。二要把好开工关口,未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设备、材料、工艺、总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程度,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的,不得开工,多少天不开工的解除合同。三要检查施工方施工方案、上岗持证情况、材料检验情况,三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事前控制、实行主要分部工程开工许可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制度,道路工程的试验段铺筑制度。自检、报验、合格后计量支付,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制度,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实行警告、暂停施工、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制度。四要建立工程巡查、巡视、抽检制度,对抽检巡查出的各类问题明确处罚措施。五要明确施工质量与施工资料同步制度,使资料达到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工程的全过程,同时体现工程质量以检测数据、报告为依据,以验收标准为准绳,无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的工序、单元不得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质量考核和评定意识。
监理单位作为第三方,是工程质量和合同处理的见证人,监理方的服务实质是一种高智力服务,同时代表业主对项目建设管理承担“三控两管一协调”的职责,即进度、质量、工期控制,合同管理和安全管理和项目协调职责,但这里的协调与业主方的协调有着质的区别,监理方主要协调业主方与施工方的合同纠纷,公正,求实、守信是对监理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一是监理方人员,特别是总监和现场主要监理应熟知土地整理项目所涉及的各类专业技术和规范、规程、标准,熟知施工技术和操作工艺,监理单位应配齐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并保证足额到位,在人员、设备上满足完成工作任务,不影响施工方施工进度为最低限度的最低标准。二是要求监理方及时编报各类项目管理信息和分析、措施,重点审查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合项目验收评定规范、规程、标准,对项目进度时间节点,质量见证点、待建点设置严谨科学。三是要经常检查监理方的工作状况,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检验检测情况、资料与施工同步情况,施工实际监管情况,重点听取施工方的反映。发现问题按合同处罚和处理直至解除合同。四要参加监理方建立的例会和工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5 明确业主方内部机构的分工负责,建立日常工作制度
项目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因此抓好项目中间检查、中间验收工作十分重要,这些中间检查包括:监理方、施工方履行合同情况,工程质量、进度状况,会议制度的落实情况等,通过实地检查发现工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同时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参建各方改进工作,特别是工程的中间验收,效果最为显著,应该组织好每一分部工程和重要隐蔽工程的验收,通过验收评定树立各方的质量意识和制度意识,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的计量确认,变更价款确认,防止问题积累,减少资料错误、减少合同纠纷。
6 抓好项目信息建设工作
项目建设的各类信息是项目管理的基础,也是项目完工资料归档验收合格的保证,这些信息包括各类质量信息、进度信息、交工资料、会议纪要等项目各类文件。项目部应设专人管理,监理部应及时编报,施工方应设专职资料员保证这些资料能完整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同时通过上报项目建设简报和情况通报为领导小组及各级各部门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舆论范围,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