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内涵以及培养对策研究
2014-08-15李海涛
李海涛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江苏 苏州 215104)
高技能人才是指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掌握了生产、经营领域中较高水平的应用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素养,并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能独立解决关键性问题的高素质劳动者。高技能人才有“高级蓝领”、“灰领”、“知识技能型高职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之说,主要包括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专业技术人才。一般泛指“高职人才”。高技能人才相对于研究型、技术型人才,有如下特征:(1)有过硬的操作技能。高技能人才具有高超的生产技艺、技巧,在生产中担负着技术含量较高的操作任务。(2)有高超的应变技能。高技能人才经验丰富,对生产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得心应手,尤其是在处理不正常情况和突发事故中,具有很强的应变技能。(3)有较高的创新素质。高技能人才在工艺革新、技术改造、流程改革和发明创造等方面具有较出色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4)有持续发展的个人潜质。高技能人才适应新岗位能力强,具有从技能操作岗位向一线生产管理岗位转岗的能力。
市场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兴衰的无数事实证明,高技能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力量。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工人中比例太低。据统计,全国7000万技术工人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总数仅占工人总量的4%左右,与发达国家20%~40%比例相差甚远。(2)高技能型人才年龄结构偏高。据劳动部抽样调查,在高技能人才队伍中35岁以下高技能人才只占20%,而45岁以上的占4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存在着批量断档的问题。(3)高技能人才的文化结构普遍较低。据《中国技术工人队伍建设问题探研》(中国培训,2005.6)统计,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文化程度以中专以下学历为主,达到94%,而大专以上学历者仅占6%。目前中国的企业产品平均合格率不到七成,不良产品造成的损失每年近 2000亿元。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15%左右,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9%,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这些情况的发生和出现,与我国技术工人职业意识不强、岗位技能不高有着直接的关系。(4)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慢、成长周期长。目前我国的技术工人主要靠自发分散成长,缺乏系统性、规模化和制度化的科学培养体系。虽然高级技工学校和高职院校承担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任务,但由于起步晚,办学条件差以及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培养的毕业生适应岗位能力不高,加上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体系的不完善,很多青年技术人员很难得到晋升和发展。
在我国,各类高技能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日益沉重的话题。企业呼唤能工巧匠,高薪也很难聘到高级技工,造成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历史原因。我国是一个文凭至上的“学历主义”社会,“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造成了“凭手艺吃饭”的技术工人往往不被重视,经济和社会地位不高。(2)法律法规不健全。国家关于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技师、高级技师晋升评价机制尚未建立,缺乏政策和良好的成才环境、激励机制。(3)招生培养政策不公平。高职院校办学条件较差,政府办学经费投入又少,加上招生的生源素质较差,造成培养的学生质量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4)职业院校办学理念不清,职业特色不明显。职业院校普遍办学理念落后、办学思路不清、办学定位不明确,课程建设脱离生产实际,对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措施不利以及考试考核评价不科学等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乏力,影响了学生的办学声誉和办学发展后劲。(5)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性不高。企业领导把主要精力和时间集中在抓生产和经济效益,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兴趣不浓,关注度不够,加上政府缺乏约束和激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与机制,高技能人才培养只是学校“一头热”。(6)职业教育体系不健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立交桥不畅。中职学生很难直接进入高职学习,高职学生又很难直接接受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影响了高技能人才的快速成长。
针对我国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更新人才观念,营造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高技能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要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应用”的传统观念,对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技术工人给予尊重,形成学习钻研劳动技术的社会舆论,树立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观念,创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2)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建立“职教与普教同等重要的观念和等值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资源市场化制度。通过市场化工资的作用,吸引人才流动,优化调整人才配置,刺激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3)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较低,不利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要建立激励机制、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打破干部与工人界限,鼓励有技能特长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向高技能人才方面转化。打破编制界限,允许高技能人才获得各种类型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他们成为复合型人才;在工资待遇方面,逐步建立市场工资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团体捐助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发展基金”。对作出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要予以重奖和重用。
(4)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依托规模大、教学条件好、管理规范、社会办学声誉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速培养高技能人才,大力发展中职教育,优化和发展高职教育,以培养各行各业技术、技艺带头人为目标,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以灵活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为支柱,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开发体系。
[1]蒋玲. 中外高职教育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范式比较研究[J].教育探索,2009,(6).
[2]蔡天作,蔡冬根. 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5).
[3]孔凡菊. 高技能人才培养途径研究[J]. 中国成人教育,2007,(1).
[4]孙琳. 高技能人才培养与高职教育发展问题[J]. 职教论坛,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