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2014-08-15陈可
陈 可
陈可/长沙大学外语系讲师(湖南长沙410022)。
翻译教学法又称为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在我国最早叫译授法[1],是用母语翻译教授外语书面语的一种传统外语教学法,即用语法讲解加翻译练习的方式来教学外语的方法。从20世纪70年代起,在外语教学领域,交际教学法逐渐盛行,而翻译教学法,作为外语教学史上最古老的一种教学方法,似乎已经时过境迁[2]。法律英语的教学是否也应当采用交际教学法,摈弃翻译教学法呢?束定芳曾在《现代外语教学——理论、实践与方法》一书中提到:教学方法服从并服务于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关键是何时、何地、对谁、如何使用这种教学方法[3]。根据法律英语的特点、教学目的,结合笔者自身的教学实践,教师采用翻译教学法对法律英语的教学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翻译教学法存在的缺陷,教师在教学中可以采取合理、灵活的教学策略予以克服,以获得最佳教学效果。
一、法律英语的特点
法律英语,在英语国家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言,主要是指律师、法官、法学工作者所使用的专业语言,属于专门用途英语(ESP)。由于法律英语产生、发展的深厚历史渊源,它所体现的英美法系法律制度和文化(我国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以及法律英语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使得法律英语具有如下特点:从词汇层面上看,法律英语的词汇包括含有法律专业意义的普通词、来自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的稀有词、拉丁词和短语、普通词汇中包括的法语词、法律专业术语、专业行话、正式词语、多义词语和极端精确表达词语;从句法层面上看,为实现特定的法律功能,法律条文往往变异,创造出一些超越常规的句式句法,比如被动语态的广泛使用,长句的大量存在等;从语篇层面看,法律文本最突出的特点在于高度程式化的格式,语言的内在逻辑结构严谨,衔接一丝不苟[4]。即使对于英语国家的学生而言,法律英语的学习难度不亚于一门外语。一门外语的学习之初,如教师采用交际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则无法在课堂上系统、有层次地教授法律英语的词法、句法和篇章特点,学生在课堂上的讨论也因为不熟悉法律英语而往往困难重重,最终收获的可能只是零星的一些法律术语、习惯表达等。但是如果采用翻译教学法,则可使大量的法律英语词汇知识和语言结构更易于理解,使汉语法律语言与法律英语之间的异同变得更为清晰;能帮助学生将法律英语的结构内化,从而提高其法律英语的应用能力。
二、法律英语的教学目的
法律英语课程在本科阶段通常是为高年级的法学专业学生开设,作为专业英语(ESP)的分支学科之一,法律英语具有ESP的一般特点,学习的重点是与该专业相适应的语言(语法、词汇、语域)、技巧、语篇以及体裁[5]。可见,法律英语的教学应当以法律为背景教授英语知识,而不是在英语中学习法律(这是法学双语课程的教学目的)。从培养目标来看,法律英语课程的开设是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的涉外法律人才奠定基础。具体来说,通过法律英语课程的学习,学生获得较好的法律英语文献和著作的阅读能力、法律资料的翻译能力、英语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法律英语的表达能力。由于在开始法律英语课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两年的大学英语课程,具备了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对于普通英语知识也具备了一定的自学能力。因此在法律英语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法律英语的特点,择其重点,采用翻译训练的方式教授、巩固学生的法律英语知识,再结合学生自身已具备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可以较理想地实现该课程教学目的。并且法律英语课程开设的时间通常为一个学期或者一年,在有限的时间内,要想使学生系统地接受大量的法律英语知识,获得较好的法律英语运用能力,以教师讲授为主的翻译教学法能起到经济、高效的作用。
三、翻译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虽然翻译教学法相对于交际教学法更适合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但其在教学实践中的局限性仍不可忽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翻译教学法常常忽视口语教学,不重视学习者的口语交流;过分重视语法规则;过分强调教学的主导作用和教师的语言讲解,忽视了学习者的实践,不利于他们语言习惯的形成;忽视了语言教学中的文化因素;教学形式单一,实践环节比较单调,造成课堂气氛不活跃,不利于激发学习者的兴趣[6]。教师在实施翻译教学法时,应当取其精华,采取相应的措施克服其缺陷,最大限度地实现教学目的。
1.翻译材料的选择。教师在选择翻译材料时可以选取真实的法律材料,包括法律条文、司法文书、英美法判例等。比如在讲授与宪法有关的法律英语时,可以选取美国的联邦宪法条文作为翻译材料;在讲授与合同法有关的法律英语时,可以选取《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法律条文作为翻译材料;在讲授与侵权行为法相关的法律英语时,则可以改编具有代表性的侵权行为判例,交由学生阅读并翻译其中部分关键句。真实的法律材料可以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切实感受到法律英语的原汁原味。应当注意的是,提供给学生翻译的材料难度应当循序渐进,否则容易导致其挫败感。另外,教师在选取翻译材料时可以适当节选《波士顿法律》《费城故事》等法律题材的美剧或电影,通过视听加深学生对法律语言的理解,同时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翻译的形式。教师在运用翻译教学法时应注重翻译形式的多样化。首先,口译和笔译相结合。对一些短语、简单句和不太复杂的复合句可以要求学生直接口译,长句和语篇的翻译则可以在讲解、分析后要求学生笔译。其次,个人翻译和小组翻译相结合。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句子或者语篇的翻译可以作为小组任务来完成,以此方式促使每位成员都参与到翻译活动中,发挥团队的力量,知识互补,也可以帮助学生克服畏难情绪,从而获得较为成功的译文。再次,翻译训练多样化。翻译训练以词汇为基础,逐步拓展到短语、简单句、复合句、长句和语篇,词汇是语言的基础,在学习具有法律意义的词汇时,可以将近义词、反义词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翻译,对一词多义现象,可以给出若干句子,通过语境猜测词汇意义的方式学习;长句的翻译则可以采取分析逻辑结构的方法来进行;语篇的翻译则可以强调套用其固定的模式。
3.文化的输入。法律英语是英语国家的法律语言,而大多数英语国家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我国却属于大陆法系,所以法律英语所承载的法律文化与我国的法律文化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法律英语教学当中,如果指导学生翻译仅限于词、句、篇的语言翻译,译文有可能不知所云,抑或是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在翻译法律语言时,如果其背景法律文化与目的语法律文化存在差异时,教师应采用课堂上PPT讲解的方式,或启发式提问的方式或讨论的方式让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文化知识。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文化意识,可以鼓励学生阅读英美法判例、英语法学著作,还可以向学生推荐英语法学杂志、电影、电视剧、网站来调动其对法律文化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法律英语教学应采取翻译教学法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的教学法。教师可以根据教材内容、学生英语水平和学习兴趣等适当地运用其他的教学法。例如,当学生已经完成了合同法方面的法律英语学习,则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以角色扮演的方式模拟国际贸易买卖双方谈判、缔约、义务履行、仲裁等,通过此活动,进一步巩固学生法律英语的实践运用能力。在法律英语教学中,教师的素质决定了该课程教学的成功与否。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师不仅需要具有娴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背景,还必须具有很强的课堂掌控能力,这就要求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师努力完善自身的专业素养,在教学上深入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1] 李庭芗.英语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306.
[2] 郑庆珠,孙会军.翻译教学法:回眸与展望[J].外语研究,2004(4):52.
[3] 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理论、实践与方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27.
[4] 腾超,孔飞燕.英汉法律互译:理论与实践[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4-27.
[5] 熊松.ESP理论与法律英语学科之建设[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4):91.
[6] 罗立胜,石晓佳.语法翻译教学法的历史回顾、现状及展望[J].外语教育,201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