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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4-08-15刘玉霞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4年12期
关键词:科研院所国防专利

张 英,刘玉霞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八研究所,四川绵阳 621000)

国防科研机构是国防技术及装备发展的主力军,也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更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与国家使命有关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国防专用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是国防科技计划主要实施者,也是国民经济发展参与者,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国防科研院所面临经济全球化、信息爆增、创新层出不穷、事业单位机制改革等众多因素,发展环境愈来愈复杂,竞争因素愈来愈多,经营要求愈来愈高。它们既要立足技术进步巩固行业地位,也要面向市场寻求生存发展;既要立足国防需求,在竞争中服务军用装备的进步,更要面向广阔的民用市场,服务经济的发展。

随着知识资本化、资产化发展,知识资产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国防科研院所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创新技术、创新成果、创新产品的输出者,知识是其最重要的资产。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如何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制度,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好自己的创新利益,已成为国防科研院所发展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国防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类型及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类型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科研机构是政府与产业的链接点[1],其核心业务一是科研开发,二是创新成果的输出转移,三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国防科研院所也不例外,整个核心业务都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发掘、保护、运营。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要管理好知识产权,就必须明白知识产权的类型和表现形态,目前,研究所涉及的主要知识产权类型有:

(1)科研开发过程中输出创新总体设计、工作原理、工艺诀窍、产品结构与功能等方面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专有权;

(2)科研活动中知识、经验积累形成的文章、书籍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3)科研开发过程中创新输出的软件版权;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5)商标权、地理标记、网络域名等专有权;

(6)单位名称、所徽、所旗、所歌等形象标志专有权;

(7)技术秘密专有权;

(8)科学发现权;

(9)商业秘密专有权[2]。

上述专有和所有权,既是拥有和使用的权利,也是转移转化、合作交流的价值,妥善的管理会给权利的拥有者带来地位、带来经济价值,如果管理不善,权利将成为一纸空文,甚至是负面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其核心就是以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为目标,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对于科研院所而言,具体来说就是以知识产权申请、审查、使用流程为主线,一是围绕日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往来文件、通知、任务、费用等繁杂事务管理;二是对产品/项目预研、产品/项目研发、运营中的知识产权发掘管理;三是知识成果、知识产权的有效性管理;四是知识产权运用/运营、知识产权战略决策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管理。它不是简单的事务管理,而是一项系统工程,甚至是单位生存与发展的战略课题,其中知识产权的应用与推广尤为重要。

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产业发展创新在企业,技术进步创新在院所。通过长期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和制度的宣贯,以及管理体系建设,加之国家创新激励扶持政策的引导,国防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管理上已有长足的进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在科研人员中形成。具体表现在:

(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已全面建立。基本上都建立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已基本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到了部门和人。

(3)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已基本建立。专利数量与成果奖励、与职称晋升挂钩等制度已成为重要的创新激励手段。

(4)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已基本形成。在国防科技成果申报中,支撑成果创新的专利数量由3年前的平均1~2项,上升到4~5项,个别高达20项以上。

(5)知识产权产权是无形资产已基本成为管理者的共识。

虽然国防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大提高,专利申请、软件登记、商标登记数量大大增加,但是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能力与发展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管理队伍数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健全、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滞后于项目的研制进度、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仍普遍存在等难以回避的问题,仍存在有创新无产权、有产权无应用、有应用无保护的现象。

一是重成果评奖,轻知识产权。国防科研院所为了巩固在行业中的地位,对科研成果获奖十分重视,科技人员有了创新成果后,未等申请专利,就抢先进行成果鉴定,发表论文公开成果,往往造成新颖性的丧失而不能申请专利。

二是重专利申报,轻专利成果转化。由于专利申请激励和创新考核体系促进,研究院所目前已将专利申报纳入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专利申报得到高度重视,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度提升,但对专利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效益考虑得较少,导致大批创新成果仅成为了单位的荣誉。据《中国科学报》报道,2011年我国专利技术实施率仅为0.29%[3]。

三是重专利数量,轻专利质量。由于专利申报、授权数量纳入了年度经营考核目标,纳入职称要求,各级政府和单位制定了专利申报、授权奖励政策,为此专利申报数量近几年增长速度基本上达到了30%以上,但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专利而专利,专利质量难以恭维。

四是重制度制定,轻体系建设。基本上每一国防科研院所都制定了专利工作管理、商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制度,但是基本上都没有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大多由科技部门兼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配备多为兼职,只有大型的科研机构才有专职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

五是重拥有产权,轻产权经营。目前国防科研院所重点抓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报和授权管理,对权利潜在的不稳定性缺乏认识;没有完全将知识产权当作资本运营,没有积极推进专利成果转移转化等交易和产业活动,90%专利没有进行价值评估,专利技术实施率低。

六是重产权保护,轻产权应用。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下,国防科研院所已将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甚至运营纳入了日常管理,但没有考虑如何分析、利用已发布的专利来创新,即使是单位自身的专利,都很少转移到其他领域去应用,导致重复研发、大量浪费。日本人在专利管理与利用中曾指出“世界上有80%的专利权都可以将其特征删除而加以利用”。检索、分析其他公司的专利,对其权利特征删除,是合法并且合理的专利应用手段,可以提高研究工作的起点。

七是重专利产权,轻其他知识产权。目前无论是研究所还是企业,一说知识产权管理,大家都潜意识地认为是专利的管理,没有将著作权、版权、品牌、商业秘密、形象标示等知识产权没有纳入同等重要的地位,导致遭受到侵害后不知道,即使知道也不知道如何处理。

八是重国防专利保护,轻通用专利管理。国防科研院所重点任务在国防系统,为此对支撑成果申报、巩固地位的国防专利保护较为积极,但是对于更多通用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保护不足,这也是国防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率低的原因之一。

九是重管理形式,轻能力建设。目前国防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大多处于人工管理模式,没有实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信息化,没有建立专利数据库;对于科研、产业发展方向的专利布局策划、专利封锁策划基本没有开展,这对专业、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十是重产权事务管理,轻侵权维权。大部分国防科研院所对知识产权管理都是停留在专利、奖励申报和审查等流程性、事务性的管理层面,有关人员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没有人专门去检索、分析、维权,同时由于国防系统的保密性难以检索,另外科技人员调动和退休、对外合作中也没有专门对知识产权情况进行约束审核,知识产权流失严重,可以说每一个国防科研院所都存在知识产权流失现象。

总体来看,目前国防科研院所还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认识、知识不足,尚未建全激励自主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意识和文化氛围,缺少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等问题。

三、国防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建议

国防科研院所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肩负起自身在市场竞争中发展的使命,更要肩负起技术进步的创新使命,需要不断输出推动技术进步的成果、需要不断推出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产品、需要向企业一样在全球同一市场中竞争角逐,要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依靠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更加需要依靠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

同时在网络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性”、知识产权载体的无形性,给知识产权的确认、使用、侵权监测及实施保护都带来困难。为此国防科研院所要站在战略的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与维权,才能为自己发展开拓市场、占领市场,赢得市场优势。

(一)站在战略高度,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

要清晰认识到知识产权对单位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单位的核心战略,从战略层面来推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实施。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作用、意义和法律法规的宣贯,在单位内部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二要积极开展对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其明白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价值观、清楚自己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三要系统健全和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制度,使创新者劳有所得,使管理者管有所获;四是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意识,促进知识产权管理,由管向理转变,由有到用转变,由权利向效益转变。

(二)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思路,建立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制度

应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融入科研创新活动的全过程,即把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与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结题和推广应用紧密结合[4]。做到:一能利用前人的专利创新指导立项论证、优化设计方案,提高研究效率;二能发掘项目设计与研究的创新点,促进知识产权积累;三能提升专利申请的质量,避免专利说明不当,导致权利保护失效;四能做到知识产权管理与科研开发同步,产权管理无遗漏;五能做到技术与管理结合,发掘知识创新价值;六能实时保护知识产权,最大化产权效益,进而实现知识产权创新与科研创新活动的共促进、共发展。

(三)深刻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切实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无法像传统有形资产那样被侵害后可以主张返还、赔偿,知识产权一旦丧失,技术进入公有领域,往往难以收回,或者说收回代价极大,因此不能仅依靠事后的法律补救机制,而更需要加强日常管理。国防科研院所要同时面临军民两个市场,创新输出多,面临的市场更复杂,涉及到的管理事务多,知识产权管理尤为复杂和重要,只有切实建立完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才能使知识变成效益、创新获得回报。一要建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改变多头管理、无人管理的现状;二要设立专门和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才能管理到位;三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评估、激励等管理制度,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四要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切实为专利成果申请、维持、变更、侵权行为的维权、价值评估等活动提供支撑;五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硬件条件,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制订知识产权战略,明确专利管理工作重点和方向

获取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和收益,并不是所有的技术秘密都要申请专利,并不是所有的专利都可以转让,美国大公司在制定专利战略中的典型做法是:对约占10%的关键技术采用技术秘密保护,绝对不转让;20%左右按重大专利管理,只在风险小、回报高的情况下转让;50%为一般专利,只要费用合理,就可以发放许可证;20%为科研副产品形成的专利,很容易发放许可证[5]。国防科研院所应当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制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明确管理思路、管理重点、管理举措,使管理部门工作有章可循。

(五)建立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制度和条件,促进创新活动规范高效

知识产权也是一种工具,可以为单位发展创造机会,带来利益。单位利用知识产权一般有两种战略:一种是进攻性战略,在竞争对手可能要走的路上,埋上一颗地雷,让对手违法;二是防御性战略,使用了别人的知识产权,利用各种办法为自己辩护,逃避知识产权的诉讼。不管是哪一种战略,都离不开知识产权检索,只有建立知识产权检索数据库,进行检索、分析,才能了解对手、了解现状,才能制订应对策略,才能为单位的创新提供指导,使投入效益最大化。更重要的是,通过专利检索和分析,可以提高项目实施和产品开发效率,也能有效地避免目前专利市场中出现的“专利地痞”问题[6]。

四、结束语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但是毫不讳言,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国防科研院所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面对军民两个市场和国内外激烈竞争,如何用好知识产权工具、保护自身利益,使知识产权变成发展效益,是一个长期的复杂课题,需要不断进行研究探索与实践。

[1]马炬.国家科研机构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N].中国信息导报,2011-07-06.

[2]潘洁.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探析[J].管理观察,2009(8).

[2]文心,王严立玲.如何祛“专利沉睡”之痛[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01-05(8).

[4]穆荣平.知识产权战略与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Z].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骨干培训班讲义,2009.

[5]陈昌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与策略[Z].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高级经营管理班讲义,2010.

[6]程永顺,吴莉娟.“专利地痞”在中国的现状评述及对策研究[J].知识产权,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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