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云,一个混乱的另类女人——读莫男的《那情那欲那上帝》
2014-08-15周显峰
周显峰
(洛阳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河南 洛阳471022)
一
一个小说家同时又是社会学家,与其说作家在写小说,莫如说在勾画社会,用他们的笔,分析社会,思考人生。不少小说家更是把自己的情感倾注于主人公身上,通过对主人公浓墨重彩详勾细描,甚至直接透过主人公的口来表达对社会的看法,对人生的认知。《那情那欲那上帝》作为莫男的处女座,历时七年,数易其稿;在主人公诗云身上凝聚着作者太多的心血,有着莫男的影子。在莫男的眼里,社会应该是冷色调的,因为她偏偏让主人公诗云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在她的人美、心美、事业成功里加入感情的涩:爱的人不能携手,携手者非爱人。在柔情中包含着混乱,在激情中孕育着背叛;在混乱和背叛中,诗云逐渐迷失了自己。
在诗云周边围绕着一大群男人,莫男塑造的诸多男性,从大围、李天豫、潘东海,到五先生、杰克孙,再到西蒙,仔细查看这些面庞,分明在这些男人面部皱纹里,都写着一个字:淫。诗云置身其中,仿佛进入欲望泛滥、饿狼遍地的丛林。看看李天豫,一生风流,储精罐一个又一个;瞅瞅潘东海,贼心不死,汽车旅馆一次颠鸾倒凤竟然赤裸裸的喊出:“我爱你!……我要你!”莫男太伟大了,把老潘刻画的入目三分。“他一方面嘶喊一方面动作”,如果没有动作,估计也不会有嘶喊;如果没有“我要你”,估计也不会有“我爱你”。爱和要,紧紧相连。老潘的爱,就是要。他敢当着他老婆的面单单对诗云说“我爱你”吗?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瞧瞧西蒙,以传播上帝福音为己任的人,情欲来时,上帝全在脑后,疯呀,狂呀,惊天动地。最让人敬佩的五先生,一生为了安娜——美丽的法航空姐妮娅——丝毫不能撼动他的心,可是,他却要在酒店与诗云行云雨之事。大围和诗云青梅竹马,情同手足,无话不谈。偏偏纸版书没有故乡之行情节,莫男自己说,在故乡之行中,酒店里,他也要和诗云共赴巫山……诗云周旋在众多这样的男人中,一次次放纵着,也一次次分裂着;一次次的放纵和分裂,足以说明诗云的感情生活是如此的混乱,在激情中也一次次迷失自己。
二
诗云不完美,行为存在着明显的两面性。也正是她性格的冲突,或者说是行为的两面性,使她更真实,更生动。莫男笔下的人物,一个个走将出来,又一个个暗淡下去,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非诗云莫属。虽然她不完美,但还是如此吸引人。
我们喜欢诗云什么呢?西蒙和五先生等外国人可能惊诧于诗云的美。说实在的,从莫男的文字中并不能感觉出诗云的美丽。把有关诗云的描写一遍又一遍像放电影一样放过来,又放过去,还是不能为诗云勾勒一个画像:眼睛是否大,如杏一般;眉毛是否浓,像蚕似的;脸蛋是否光洁,若煮熟并剥了皮的鸡蛋……不能,还是不能。在中国读者心里,诗云美丽与否,不能把握,但诗云绝对是有魅力的,这种魅力属于内心的美,远远胜过外在的美。也可以说,诗云,美在内心,美在执着和柔情。
诗云的柔情,就好似一湾清澈平静的水,投眼望去,温柔、真诚、恬静;一旦你下将水来,你又会发现其执着和力量。这湾水,化了李天豫,淹了潘东海,灭了西蒙,吸引了五先生、乔治、大围等等。诗云的美,恰恰是东方女性的典型美,不单单吸引了外国的男人,就连莫妮卡也被深深吸引。最具代表性的是诗云穿上红裙子,不知道莫男是否有意,这身红裙,中国红,正像诗云的个性:浓烈,鲜艳,热情,奔放。这种温柔和恬淡,使诗云赢得了众人心,赢来了美国好运:去美国,顺利得到签证;即便身无分文,也从西海岸到东海岸横穿美国;栖身曼哈顿,工作纽约街;美国买别墅,亚城升薪金……传教士视诗云为朋友,五先生视诗云为知己,西蒙视诗云为上帝。
诗云的执着与激情在文中有着淋漓表现。老实说,即便一些人腰缠万贯,也没有只身闯荡美国的勇气;虽然时间悠悠,作为一个一般意义上的人也没有为复印一本书远赴费城的精神;纵使恋爱中的人心潮澎湃,也没有为爱赴汤蹈火的胆量。所有这些,竟然都切实发生在诗云身上。要知道,诗云出生在六七十年代,这个时代接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大多数人,出生时集体生活尚流行,上小学时接受的是又红又专的教育;上大学时教育尚未并轨,国家包办一切,包括就业;工作了谨小慎微,兢兢业业;结婚了对丈夫(妻子)负责,对家庭负责,有孩子了送孩子上学,辅导孩子作业……没想过出轨,未念及情人,更遑论重婚、二奶、私生子。这个时代的人习惯了先人的教诲,在儒家思想中工作,在佛家思想中解脱,在道家思想中思索。
和诗云多柔情相应,莫男则多理性。莫男的理性,在于对人生的独到解读和对社会的精细刻画。如果仔细读莫男,读莫男小说的标题和引子,洋洋洒洒数十万言,都在说情,道欲,明上帝。什么是情,什么是欲,什么是上帝,我们又该如何面对和抉择?莫男有自己的抉择。若是生活中的一般人遭遇诗云的烦心事,估计早早就和李天豫离婚了;莫男偏不!她对人生的解读远远在一般人之上,她偏偏要让诗云在婚姻存续期爱来情到,让诗云同时在几个男人之间挣扎沉浮,让怕老婆怕得要命的潘东海一边运动一边说“我爱你”,让上帝的使者西蒙一次次地在上帝眼皮底下和诗云腾云驾雾,最后却让安妮怀孕,让一向视自由如命的杰克孙偏偏因强奸妓女深陷囹圄……莫男高明,她笔录生活,忠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作家作品中的人物可以是感性的,但,作为作家,必须是理性的。
三
生活永远都不是天天激情四射,更多的是如水的平淡,诗云自然不会例外。生活是什么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你会选择哪一个?漫漫人生路,平庸占据了大多数的日子,平凡主宰了大多人的生活。人生不可以无激情,但人生更多的是平淡。诗云漫漫人生几十年,莫男很会叙事,能够为我们记录呈现的,也就是几个片段而已;犹如浩瀚宇宙,能够为我们认识的,也就几颗明星而已,即便近在咫尺的月球,是否存在液态水,争论来争论去,还是不能定论。把人放在宇宙中,只会让其更加渺小,就如一个叫化子走在上海的街头,面对林立的高楼大厦,倍感自己的渺小。能够品味平淡,忍受平凡,是一种功夫,就像参禅一样,能够几十年如一日面对孤灯枯坐,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坚守的。
诗云的生活自然也逃不出平淡。国内生活自不必说,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同一个轨道上轮回。为什么会出国?机会、能力是一方面,不想再品味这样的平淡也应该是一方面。美国十年,在莫男的小说里面找不到诗云和李天豫座谈交心的描述,看不到二人卿卿我我的描写,即便是做爱,也平淡如水。诗云期待着李天豫能够掀起波浪,让自己烂醉如泥,泛滥如海,可实际呢?李天豫却像在大海里扔了一根针,匆忙而来,旋风而去,诗云尚未进入状态,李天豫已经收兵回营。诗云看着李天豫,就如嚼蜡一样,没滋没味。白开水虽然味淡,尚能解渴;鸡肋虽然肉少,尚能闻香;而李天豫带来的,不是快乐和享受,只能是不满、委屈和对激情的怀念与向往。
生活是平淡的,平淡是难以长久忍受的。怎么办?需要激情的调剂和拯救。平淡的生活需要经营,就像激情过后转入平淡的婚姻需要经营一样。诗云面对平淡的生活,所做的调剂就是出国、充电、出轨、偷情。看看莫男的开篇,“第一次出轨”多么醒目;你被吸引了眼球,那时的你刚刚开始读诗云,肯定不会感觉别扭。平淡中,激情只能是调剂,我们所需要的,是有所寄托。这种寄托不应该是工作,应该是指向精神层面,指向情感。所寄托的,是自己的爱好,是自己的“心余”。婚后第二年开始偷情的李天豫,经过数十年的磨练,估计激情也快消耗殆尽,不再找储精罐了,要重新回到诗云的怀抱。西门庆一直偷情,淫人妻女,最后早早的归于西天,可见,偷是长久不了的。诗云和西蒙的爱情,也不是长久的:激情最终要归于平淡的麾下。最终,西蒙还是皈依基督,在教堂的钟声里一遍又一遍思考走过的人生,一遍又一遍忏悔救赎。
平淡也好,激情也罢,诗云生活中最大的牵挂是什么?盯着莫男的书翻来翻去,看来看去,诗云最牵挂的是儿子威威和朋友的友谊。诗云无论到哪里,放不下的终是儿子,不管去纽约,还是到其他的地方。而友谊,则让诗云尝尽了甜头,所以,杰克孙有难,诗云千里直飞纽约,即便巴顿有难,诗云也倾心相助。当然,工作稳定的诗云,仍然忘不掉西蒙。《廊桥遗梦》中的激情来的快,去的也快,真爱真情,让人唏嘘扼腕,赞叹不已。诗云和西蒙日久生情,爱情持续多年,有读者拿来和《廊桥遗梦》中的爱情相比。陡然想,两者能比吗?莫男在访谈中说“至爱性酣畅”,可问题是,酣畅之后怎么办?一次两次激情可以,如果俩人长时间呆在一起,能一直保持着激情吗?激情短暂,平淡持久。诗云可以平淡,但西蒙要的绝对是激情;很头疼诗云在婚姻中的前途和出路,两人有美好的未来吗?
男人应该下半身思考,上半身承担;敢爱敢恨的男人会被人敬重,只为一时欢娱的淫鬼经常被看小。如此说来,背着上帝偷情的西蒙,要好过背着老婆偷情的潘东海,虽然,他们都一边运动着一边说“我爱你”。西蒙是大胆的,敢于在姐姐的婚礼当晚,敢于在岳父岳母就在身边的情况下大胆出轨;而潘东海,只能一次次栖身汽车旅馆。但让读者迷惑的是,诗云两个都喜欢,即便是自己一次次远赴费城,并且不敢在费城下火车而要提前一站下车。看来,女人激情来临,思维混乱要远远超过男人。人,不只是男人,连同女人,都应该下半身思考,上半身承担。
想起散文家周国平的一句话:激情浪漫不可能永远保持激情浪漫,迟早会转化为一种近似亲情的爱侣关系。也许激情的平淡与平淡的激情才是生活的真谛!如果以这句话精神来关照诗云和西蒙两人,两人都只能是个悲剧形象:一直在情和欲中挣扎而不能自拔,在思想和行为的悖论中混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