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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2014-08-15

云南农业 2014年6期
关键词:劳动力培训农村

王 保

(石屏县农经站,云南 石屏 662200)

1 现状特点

根据石屏县的土地利用状况、耕作条件和农机化程度,种植业按每个劳动力耕种三亩土地计算,林业和养殖业按实有从业人数计算,全县从事农业所需的农村劳动力为8.97万人,而石屏县农村劳动力有17.1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8.21万人,扣除已转移的4.56万人,排除每年新增的劳动力资源,尚未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3.65万人,占农村富余劳动力总数的44%,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1%。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城乡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另谋生计。分析现状,有如下几个特点:

1)先行外出的多是一些有一定文化基础、经营意识较强有传统技艺的青年农民。按就业情况,可分务工、经商、办种植养殖基地、办企业四大类,而以务工者居多,但经商、办种植养殖基地的人数比例及其经济效益有逐年增长之势。

2)近年加工业、餐饮业、旅游业、各种服务业竞相发展,吸纳了数以万计的农村女青年进厂务工或从事各种服务性工作,初步显示了女性劳动力比男性劳动力转移快而多的特点,一改以往“男做工,女耕田”的老传统、老格局。

3)从经济效益来看,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即年收入40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打工者都不多,处于中间水平的较多。据统计,全县农村外出劳动力每年可赚回现金3.2亿元,不仅使许多农户脱贫致富,更重要的是更新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增长了应对市场经济的本领,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2 因素分析

1)有利因素,领导重视。为了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由无序、无组织向有序、有组织转变,石屏县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摆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二是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对如何贯彻红政农[2013]220号文件精神作了明确要求;三是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十二五”规划,作为一项战略性产业来抓,注重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四是提出今年培训农村劳动力7500人和转移6000人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培训基地。

机构健全。石屏县于2004年3月就成立了石屏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石政办发[2004]17号文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构,石屏县农村劳动力工作形成了部门协调、上下互动、责任明确的工作局面。

项目和资金支持。一是上级政府支持,石屏县从2004年至2013年连续十年被确定为国家 “阳光工程”试点县之一,争取培训经费400多万元,使石屏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二是县政府支持重视,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2013年安排6万元工作经费,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每成员单位交会费2000元,共收取会费5万元,为促进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及劳动力转移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2)不利因素。农村劳动力素质低。石屏县农村劳动力素质低是制约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特别是转移层次提高的重要因素。根据县劳动力转移办的普查资料,2013年石屏县农村富余劳动力为3.65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总量的比重约为14%。其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劳动力的比重高达91.2%。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低下既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层次的提高。

城镇化发展水平滞后。2013年人口统计,石屏县城镇化的水平达到了32.75%,与全国城镇化水平52.6%相比,少20个百分点,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70%~90%相比,相距甚远。2013年,石屏县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12.1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0.5%,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5万人,占14.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56万人,占14.9%。城镇化水平滞后发展造成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制约着农村劳动力转移。

劳务市场不统一。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多种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延续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身份差别和部门分割,导致了劳动力市场服务系统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信息封锁、部门牵制,使得劳动力市场就业促进体系不完善、不规范、不统一,不利于农村劳动力在劳务市场上的公平竞争,有序转移。

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一是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机构薄弱。二是信息不健全,缺乏全县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三是职业教育体系没有体现城乡统筹配置教育资源的思路,劳务输出培训因经费、人力投入有限,流于形式和简单化,不利于输出劳动力的素质提高。

3 对策

在石屏县2013年农村工作会议上,把“强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2013年农业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石屏县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人多耕地少,农民增收以传统种植业为主。如果农业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会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应采取以下对策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础。各级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农民工培训专项经费。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主动与劳务市场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大力发展“订单”培训,对农民工进行定向培训。

2)加快城镇化建设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关键。小城镇是农村之首、城市之末,具有接受城市辐射、增强农村聚集、承载农村工业和市场化的功能。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出现产业空洞的今天,推动小城镇建设,利用其聚集功能和传导城乡辐射的功能,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

3)抓好石屏县美丽乡村建设。建筑业是石屏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实施以坝心镇千户村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和宝秀镇、龙朋镇等为主的美丽乡村建设,为石屏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大的就业空间。

4)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石屏县以完善城区服务功能和异龙湖开发作为全县发展第三产业的突破口,着重抓好通讯、保险、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大力发展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和旅游业,积极推进农村旅游业和社区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使第三产业成为石屏县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的重点。

5)组织劳务输出。石屏县要按照省人民政府提出“政府引导,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创新机制,注意实效的原则”,千方百计扩大转移输出的渠道和规模。应充分发挥农业部门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放手发展民间的劳务中介组织,规范劳务市场,鼓励亲带亲,邻帮邻,能人相带,加大输出力度。在组织劳务输出中,应对县内正在进行和即将进行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公路、电力、水利等施工工程,凡能使用当地劳动力的,要主动与施工单位协商,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的农村劳动力。

6)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财政应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经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费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即以县下达各培训基地培训人数为参考,实际转移人数为基数补助工作经费。

总之,石屏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关键是政府部门要积极发展各种劳动中介组织,加强信息服务,健全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大力推广各种技能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全面推进石屏县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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