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三部门谈
2014-08-15景晓波,张满英,孙燕
时 间:2014年7月29日16时
嘉 宾:景晓波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巡视员
张满英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巡视员
孙 燕 财政部综合司副巡视员
主持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地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就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有关事项发布通知。我们为大家邀请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对《通知》进行解读。我来介绍一下三位司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巡视员景晓波,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 财政部综合司副巡视员孙燕。
首先请景司长跟大家介绍一下,因为《通知》发布后引起相关媒体和新闻各界广泛关注,您先跟大家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样的?
景晓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1997年,针对经济转轨时期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三乱”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办发199714号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2008年以后,国务院明确由新成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在各减负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种违规收费问题大幅减少,为企业创造了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企业负担问题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违规收费和摊派问题时有发生,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增多,垄断领域和中介组织收费不合理,部分企业对收费政策缺乏了解等等。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素成本上升的形势下,这些问题对企业带来的压力更加凸显,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大局。因此,需要采取措施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李克强总理,张高丽、马凯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调查涉企乱收费问题,抓紧清理,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27次常务会议,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就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实质性支持和清理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研究提出意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提出“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以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为切入点,研究起草了《通知》(代拟稿),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发布。
主持人:您再跟大家介绍一下《通知》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景晓波:《通知》是党中央、国务院自1997年出台《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后,在新形势下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从制度上根除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通知》的主要目标:第一是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加快形成权力清单制度;第二是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帮助企业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明明白白缴费;第三是发挥全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第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稳定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主持人:网友也在问,说《通知》提出要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主要考虑是什么?
景晓波: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是《通知》的核心和亮点所在。所谓清单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等为依据,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政府管理的行政管理方式,体现法治的基本精神,即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清单制度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4月2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也强调,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通知》强调要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也是推动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一是要对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形成目录清单。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将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内的涉企收费,逐步减少项目数量;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主持人:我们现在也想了解一下,具体怎么样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的清单制度呢?
孙燕:我先回答一下这方面的问题。根据现行的管理制度,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按年度来公布全国性的,以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也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公布本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在目前执行这项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已经考虑了社会和企业了解涉企收费情况方面的需求,在公布的收费项目目录当中,对涉企收费项目都进行了专门的标识。
但是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主要是收费项目目录按年度公布,虽然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做了标识,但是对有关收费政策的具体内容向社会公布得还不够,对希望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内容的企业来说还是不够方便。 特别是年度当中收费政策变化不能及时在目录中得到反映。所以,下一步财政部准备改进和完善收费基金项目的公示制度,准备把所有经过财政部、发改委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财政部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常态化的公示,改变现在这种按年度一年对外发布一次目录的做法。今后凡是有政策调整的情况就会即时进行更新,还要对其中的涉企收费项目建立独立的项目清单,一并向社会公示,以便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清晰和及时地知晓各项涉企收费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情况。
建立这项制度之后,凡是在目录和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均为违规设立,一律不得执行,从而达到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也要按照相关的要求,抓紧完善本地区的收费项目目录公示制度。这项工作我们正在做,近期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示制度印发专门的通知。
张满英:我接着财政部孙司长介绍的题目再介绍一下。做好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方面,发改委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这方面已经做出安排。主要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价格市场化,提升收费管理水平,提高收费监管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这是我们工作重点。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目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的梳理,按照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根据市场竞争程度,在近期我们已经放开房地产咨询、专利代理、质量体系认证等11项服务价格,以及除政府投资项目或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放开一批政府定价管理的服务性收费。
二是对确需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外公布,增强收费管理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分别发布本地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服务性收费目录,目录之外不得随意增加项目,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三是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收费政策后评估,特别是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我们要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收费政策,切实提高收费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主持人:我们有一些媒体的记者也参与到了我们的访谈当中。
中国网财经记者:《通知》提出,要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相比过去,“严”在什么地方?
孙燕:《通知》规定,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这条规定是这次在国办30号《通知》当中新规定的。和以前相比,一是设立的依据更加严格,强调必须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地方性的法规和其他的政策文件都不能作为涉企收费基金的设立依据,这和过去不同,更加严格了。二是审批权限更加严格,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一定要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审批的权限上收到中央一级,地方政府无权设立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另外,《通知》还强调各级财政、价格等部门要不断完善对涉企收费的管理,加强收费管理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完善收费票据和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
21世纪经济报记者:企业对一些地方行政审批前置项目和收费多问题反映比较大,下一步,政府部门将怎样进行规范?
张满英:现在一些企业对一些地方行政审批前置项目和收费多的问题反映较多,作为政府部门,将在这方面加强进一步的规范和管理。现在主要是企业对一些中介机构依托行政审批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审查、评估论证、资格鉴定、专家咨询等服务,支付高额费用的问题,反映较大。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属于收费不规范、收费比较多,但是进行深入分析就会看到,实质根源是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不到位所致,因为审批的项目多,所以相应地就会有一些收费。这次《通知》提出,要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的措施,核心内容就是要切开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联系。
具体有几个措施:首先,清理取消。也就是说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特别规定和强调要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减少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其次,项目公开。也就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要将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同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且还要推进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第三,目录管理。对于个别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前置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第四,规范行为。重点要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严禁其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对这些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有观点认为,政府简政放权之后,存在着中介组织截留行政审批改革红利的问题,那么在实际操作层面也体现为中介组织的垄断。此次《通知》要求,要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那请问未来对于第三方中介服务在市场建设、运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景晓波:根据我们对一些地区的调研,企业反映参加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商会等社团组织数量普遍都有10~20家,多的甚至高达40~50家,每年每家协会会费少则1~2千元,多的达数万元,其中很多协会收费多服务少,甚至是不服务;除收取会费外,一些协会还利用行政资源开展与资质鉴定、检验检测、评比表彰、教育培训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企业对此苦不堪言、反映强烈。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就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目前,工信部正联合民政部等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相关的规范措施。总体思路还是要随着深化改革,从深层次解决行业协会管理体制问题,进一步推动政社分开,从人员、职能、资产、财务等方面将协会和政府的关系真正切开;进一步明确公务人员不得在协会兼职,不得收取任何报酬;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的经营活动,制止协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
主持人:当前小微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发展的压力较大,《通知》发布之后国家在收费管理方面会有哪些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张满英:稳增长、激发市场活力是我们这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目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是当前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近些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减免收费在内的一系列支持政策。这次特别要求要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活力所在。下一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涉及小微企业收费行为的整顿和规范;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针对小微企业的收费优惠政策,使小微企业充分知晓政策、真正得到政策实惠。
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国内要素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当前我国外贸形势严峻复杂。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交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出《关于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整顿规范工作,全面整顿规范直接涉及进出口环节管理服务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港口码头、口岸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经营企业、商(协)会等进出口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依法治理借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本次整顿规范工作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边整顿规范,边建章立制,务求取得实效。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在整顿规范基础上,建立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目录清单分部门、分地区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稳定监测渠道和定期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分析相关收费总量、结构变化,为政府和行业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推动建立和实施收费政策第三方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收费政策,提高收费政策的有效性、针对性。
此外,为部署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6月26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北京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的领导到会讲话,就各地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进行部署动员,提出工作要求。
中国网财经记者: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此前也发布了一份报告显示,近年来企业税费负担形式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大幅减少,但是与行政职能挂钩的各种服务收费却在增多,一些违规收费行为也时有发生。下一步要如何加大查处力度?
景晓波:根据我们的调研,尽管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三乱”问题相比过去大幅减少,但在个别地区违规收费问题仍时有存在。对此,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是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或是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中介服务费等,要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们还要完善举报的渠道。我们将在工信部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报电话、传真和邮箱,并在企业负担调查平台上建设网上举报的平台。我们也欢迎广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对“三乱”问题的监督,有任何违规收费的情况和问题都可以向我们反映。
主持人:价格主管部门在加大查处涉企收费力度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张满英:这次国办《通知》明确要求,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曝光。为落实国办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去年部署全国对建设、交通、环保、工商、消防、商业银行等部门和行业进行检查的基础上,今年7月又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年下半年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的对象是涉企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行业2014年以来的违法收费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对取消、减免的收费项目继续收取,或违反规定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等违规收费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严肃处理,典型违规收费行为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此次检查既是我们落实国办《通知》文件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发改委去年部署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一个延续,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确保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的检查不留死角,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主持人:《通知》提出要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孙燕:《通知》提出,要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其中的核心就是要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一步清理和整合规范现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要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者体现一般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有就是结合部门职能调整,合并在不同部门分别设立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还要考虑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公共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除了上述措施外,还要考虑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我们考虑将现在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此外,还要加强涉企收费政策的宣传评估,鼓励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切实增强收费政策的针对性、时效性。研究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主持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除了要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之外,《通知》还对推进减负长效机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景晓波: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复杂、头绪繁多、任务艰巨,要克服以运动式治理解决问题的弊端,多从基础入手,从制度着眼,特别要在调查评价、宣传评估、立法建设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这次《通知》也对此作出了部署。第一,要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目前,工信部建立了覆盖全国3000多家企业的负担调查系统,每年开展负担调查,了解企业存在的负担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和有关方面。下一步,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建设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举报渠道,形成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第二,要加强政策宣传评估。这两年,我们每年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通过媒体宣传、专家解读、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为企业了解和享受惠企政策提供服务,得到企业普遍好评。今年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要将涉企收费作为重点内容,继续组织专家、媒体进行深度解读,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同时,要推动建立和实施第三方评估,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去年我们委托全国工商联和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对支持小微企业和减负政策进行了评估,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在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也要借鉴这些经验,我们将委托相关机构建设企业负担的数据库,对《通知》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要研究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在立法建设方面已有一些好的探索,比如说山西省、山东省、湖北省等多个省份出台了企业负担监督、企业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国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近两年,我们组织有关专家也起草了《保护企业权益条例》(草案),也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加快相关法制建设的建议。下一步,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法规,为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主持人:《通知》发布之后,下一步还要怎么样抓好后续的落实工作?
景晓波:《通知》明确要求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将会同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动员部署。前不久,我们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其他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下发了重点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宣传解读。我们将举办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组织专家、媒体对《通知》进行深度解读,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举办政策宣传周。三是加强跟踪评估。将涉企收费作为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择机对外公布。四是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地区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督促各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治理。
主持人:非常感谢三位接受我们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