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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理现代化视域下的网络政治权力监督探析

2014-08-15徐静茹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网民权力监督

徐静茹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450000)

网络政治权力监督,是指信息时代公民以网络为途径对现实中政治活动现象尤其是政治权力的运行进行褒贬评价的一种现代民主政治参与行为。网络政治监督以互联网用户为主体,以政府及政治官员为客体,监督的内容涉及政治行为、政治言论、政治事件等方面,实现了监督主体大众化,监督途径便捷化,监督形式匿名化,监督成本廉价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推进,把现实生活中传统政治权力监督方式与虚拟环境下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相结合,无疑是政治监督发展的新趋势,是现代社会民主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兴起和发展

从1994年正式加入互联网以来,我国互联网络的运用呈飞速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长,二是互联网应用的不断优化。随着这两个方面的日益发展,不论是获取信息还是交流沟通都逐渐变得深入,网络平台对政治活动的涉及逐渐增多,受众主体也逐步将“网民”与“公民”的身份相结合,开始以网络为载体实现自己的政治权利,最常见的形式有通过网络发表政治言论,对官员腐败乱纪进行网上曝光,在线参与政府重大议题并献计献策等。“从网络参与的视角看,我国网络政治监督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主要表现了网络监督从附议—表达—参与转变的过程。”

第一阶段从1994年到1999年,是主流媒体对民众参与网络政治的唤起阶段,也是我国网络政治监督的准备阶段。以北约轰炸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爆发点,以人民网“强国论坛”的适时开设为标志,以一系列“强国社区”的开设为高潮。

第二阶段从2000年到2003年,是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形成阶段。以2000年辽宁“刘涌案”和2003年广东“孙志刚事件”为标志。在网络监督的作用下,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推翻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刘涌的二审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严明;而针对孙志刚在广东某收容所被殴打致死等恶性事件,国家最终宣布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行《城市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发展阶段。如果说之前的网络监督只是事后督促政府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等候结果的被动监督模式,那么现在它明显要打破这种固有套路,而开始强调自由和主动的必要,以频繁质疑主流媒体和政府介入批评调查等具体环节为形式,以民主逻辑思考为出发点,将监督与民主紧密相连。比较有代表性的事件包括2007年“重庆钉子户事件”,以及此后发生的“南京天价烟”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在互联网上被网民陆续曝光,涉案当事人按照法规被惩治,足以证明网络政治权力监督进入了更加成熟的新时期。

总结将近20年来的实践,关于我国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发展总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参与主体日益增多;第二,运用频率不断增高;第三,内容面扩大并细节化;第四,影响力度愈发强大。

二、现代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异于传统政治权力监督的新特征

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与传统政治权力监督最大的区别在于网络政治权力监督是以网络政治空间为前提的。所谓的网络政治空间其实就是互联网介入人们现实生活后所形成的一个以网络为载体的虚拟政治空间,监督主体在网络政治空间这一独特的环境下,思维、行为等各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互联网的影响而发生改变。从本质上来看,网络政治监督是一种以权利监督权力的制度外的监督,不是单纯通过分权实现权力制约,而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政治表达来实现权力监督,最终还是一种舆论性质的监督方式;而传统的政治权力监督只有两种基本形态,或以权利监督权力,或以权力监督权力,都是直接监督,尽管也包含有舆论监督,但是并不归属于舆论监督的范畴。与传统强制权力监督相比较,现代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一)主体大众性

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主体,特指拥有公民身份并且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的网民。整个监督过程以网络政治信息为前提,网民通过信息了解政府权力运作绩效,并将信息即时共享和交流,以此为途径对公权力进行监督。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中,网络只是作为信息的载体和工具,并非监督的主体,如果没有网民的参与运用,仅靠网络自身是无法发挥对政治权力的监督作用的。

随着信息技术运用的推广和普及,网络操作逐渐由难变易,我国网民人数持续增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3年1月15日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全年新增网民5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提升3.8个百分点[1]。拥有如此众多互联网用户从客观上为我国网络政治监督形成主体多样化提供了可能,而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伴随着“草根”阶层的参与,呈现多样化的同时更加凸显出监督主体的大众化特征。正是由于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在网络政治空间内的不设防,表现出极大的开放性,增强了民众政治参与的互动,网民可以不受宗教信仰、年龄、性别、地位、财产等条件差异,可以来自不同地域、行业、阶层,平等地参与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网络将他们汇聚起来形成了浩浩荡荡的监督大军,扩展了监督的议题范围,使千千万万普通公众的话语权得到了保障。

(二)途径便捷性

互联网能随时随地发布和传播各种信息,将互联网与政治权力监督相结合,使得监督途径发生创新的同时也变得更加便捷。由于几乎没有法律之外的任何附加环节或阻力,使得信息在网络的传播方便快捷,实现了网民之间即时互动和共享的需求。随着近年来新媒体的发展,虚拟空间的网络平台不断提升和丰富,网民不仅可以发布和传播信息,还可以通过博客、邮箱、论坛、微博、MSN、QQ、微信等各种联网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与沟通交流,并且信息内容也从原先单纯的文字符号发展为如今集文字符号、动静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为一体的综合表达,从而满足了不同主体对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及自我表达形式的不同需求,保证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在即时快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便利。

(三)形式隐匿性

所谓表达匿名性,实际上说的是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以虚拟空间为载体,鼓励人们勇敢表达真实情况,并以匿名的形式对表达人起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作用。这样一来就降低了监督参与者在现实环境中受到权势迫害的可能,同时也减轻了政治权力监督和检举揭发过程中某些相关利益或人情因素的干扰。网络政治权力监督既实现了对参与者的鼓励和保护,又在一定程度上对监督的环境起到了优化作用,保证了政治权力监督的全面真实有效。

与传统的政治权力监督方式相比,现代网络政治权力监督首先保证了监督主体的权利平等;其次,网络政治权力监督让参与主体摆脱了身份地位约束的同时也冲破了多重限制,网民只要可以上网就可以随时随地地参与政治探讨和政治监督。但是,网络政治监督又不仅仅局限于网络政治空间内的监督,虚拟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实空间的反映,网络政治权力监督运用的最终目的还是通过虚拟空间的反映,以对现实政治进行更好的监督。

(四)成本低廉性

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之所以受到公众的欢迎,得到迅速的发展和扩张,其中一个关键的因素同时也成为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一个显著的特征——成本低廉。事实上,互联网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大部分公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伴侣。通过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在信息化时代网络普及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公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政治权力监督,充分享有作为国家主人翁的根本政治权利,并且参与的过程无须付出过多的时间、金钱等额外成本,达到低投入、高收效的监督目的。

这一特点从传统政治权力监督与现代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比较中会体现得更加清晰。传统的政治权力监督过程耗时长、投入成本高、环节烦冗复杂,参与者会担负很大的风险,受到多方干扰,监督阻力大,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广大公众参与的主动性不高,即使普通百姓有参与也多是被动的。现代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以其显著的特点和优势,将传统监督中存在的棘手且窘迫的几大问题一一解决或缓解,减轻了政治权力监督主体的压力和负担,公众对政治权力的监督从被动转向主动,在保证监督效果的前提下简化了监督形式和环节,极大地压缩了监督的成本投入,提高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使得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影响和覆盖面更广更全面,涉及的内容也分别从纵深向都有所拓展,对政治权力起到了更实效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三、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现阶段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2]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就好比一把“双刃剑”,我们不仅要看到它的优势,还要认识到巨大优势背后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参与主体及其意见不具代表性

首先,网络上发布和传播的并非是社会全部民意。实际上,网民只是全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网民的表达无法代表全部民意。虽然说我国网民的数量堪称世界首位,但是我国现处于并且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在内的发展依然呈现不平衡的特点,不同的地域网络使用情况不一致,经济等各方面条件良好的地区,网民就会多一些,而条件不好或者落后的地区,网民就会少一些。除了分布不平衡以外,网络主体的结构也不平衡,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学生在整体网民中占了绝大部分,明显高于其他群体。从分布和结构的不平衡,我们可以看出,实际上参与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主体绝大部分来自于经济相对发达,条件相对优越地区的网民,且大多以学生为主,所表达的也不过只是这类群体参与政治权力监督的意见或建议,只属于全社会民意的一小部分而已。

其次,网民通过网络反应有关政治权力监督意见的信息时,从本质上来讲,这种行为是一种个人行为,其发表的相关网络信息也是发布人自己的“个人意见”,即使由于与其他网友进行了交流,最后还是发布人在网络公开自己得出的结论。既然判定这些信息属于“个人意见”,那就只体现了社会民意中个性的内容而非共性的内容,因此这也不具代表性。

(二)网络信息有时可以混淆网民的视听

网络平台不设防,使其具有很大程度的开放性,信息的来源也随之丰富。针对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信息发布和传播,人人都可以成为源头,人人都可以参与传播,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一方面使整个过程快速便捷的同时,也造成了信息量的增多,不管是有效信息还是无效信息都一起扑来,面对这些铺天盖地的尤其是那些传播较多的信息,网民很少会提出质疑、深入分析、确定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网络是虚拟的,虚拟匿名的背后潜埋着可操纵和欺骗性的弱点,即使有些信息最初是真实有效的,但是经过网络政治空间的折射,经过不同传播者的主观操纵或“加工”,混淆了其他网民的视听,真实的变得不真实了,简单易懂的变得模糊不清了,有效的信息也变得不再有效了。

忽略了信息的真实和有效,必然会受到虚假或无效信息的干扰,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有效信息严重匮乏。网民缺乏真假信息的鉴别意识和技术,就会特别容易被虚假信息所误导,以假乱真,被一些蓄意扰乱正常秩序的行为所利用。一旦网民意识发生变形,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不仅会违背初衷成为空谈,还可能会沦为某些唯利是图者用于误导民众、蒙骗民众甚至侵害民众利益的工具。

(三)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容易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

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很明显会受到非理性的因素干扰,尤其是当网民面对一些情节严重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时,会显得过于情绪化甚至采用网络暴力。有些网民经常会在网络上发布一些情绪性言论,而这之前并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调查,一时冲动之下,非理性的主观因素占了上风,为了发泄所谓的“民愤”,甚至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伪造虚假信息去侵犯他人隐私,然后通过传播,将个人网络暴力演化成群体网络暴力。例如2011年突尼斯“茉莉花革命”就是源于个别青年人用互联网络策划的抗议,却出乎意料地鼓动起突尼斯大量无所事事的失业年轻人,事发仅仅几个星期,抗议活动就从一座小城蔓延到了全国。

近年来,很多群体网络暴力都是由最初的个人网络暴力引发的。个人网络暴力包括语言暴力(谩骂、诋毁、侮辱等)和行动暴力(越权、威胁、侵犯等);群体网络暴力即群体极端化,它包括语言极端(“群哄”留言、讽刺性用语等)和行为极端(人肉搜索、群体性事件等)。个人的冲动不断引发群体的盲从,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扰乱了正常的秩序甚至造成了社会性恐慌,

(四)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可能被防范而失效

网络政治权力监督通常是网民在不经意间通过某图片或是某言论寻找出政府官员的腐败迹象,并在网上予以曝光,引起各方关注和讨论。不经意间的发现,体现了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检举揭发具有偶然性、随机性。而针对那些奸猾狡诈、深藏不露的腐败案例,单靠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偶然发现,是不能轻易突破的。尤其是当一些典型案例在网上曝光之后,有些腐败者已经发觉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力量的存在及其弊端,对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开始有意识地提高防范,如此一来,不免会有很多“漏网之鱼”侥幸逃脱,导致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效用逐渐减弱。

2008年,周久耕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的身份,向媒体发表了“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不当言论,引发当地民众热议的同时也引发了互联网网民的关注。作为房产局局长,其管辖的房产涉及人民切身利益,本身就是民众关注的焦点,一句不正当言论的发表导致网民纷纷投入到这些针对周久耕的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中,体现了我国政治参与的公民意识不仅得到了增强,而且已经通过网络试图实现政治权力监督的现代化。随后,有网民经过人肉搜索,将周久耕抽天价香烟、戴名牌手表等问题在网上进行了曝光,周久耕被人讽刺为“最牛房产局长”“天价烟局长”等。我们说人肉搜索对官员腐败具有强效的打击力,但是必须以一定的度为前提,一旦超过一定的度,就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发生网络暴力。不论是“最牛房产局长”还是“天价烟局长”,都是群体网络暴力的一种表现,表面上讽刺的是周久耕,实际上可能已经从周久耕个案延伸到对整个政府的不满,毕竟现实中腐败的不只有周久耕一个人。经调查,2003年2月至2008年1月,周久耕利用担任的职务之便,为个别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从中收取贿赂超过百万。试想如果当初没有言论的曝光,就没有网民的深入调查和取证,也许就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查出如此多的真相。这次网络政治权利监督,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2008年12月28日,周久耕被免职。2009年3月20日,周久耕因严重违纪和涉嫌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2009年10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久耕案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在整个案例中,政府在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到一定阶段的及时介入,也体现了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对政府管理的影响和推动。

就“周久耕事件”来看,各方面的处理都比较妥当,但是从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不足和问题来看,还是有些细节需要我们特别注意。首先,关于前期网络曝光的内容,还是有不少民众并没有对事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而是直接在情绪化的推动下选择人肉搜索对周久耕进一步曝光;其次,从网民普遍地称周久耕为“最牛局长”“天价烟局长”等,可以看出事件发展到这一阶段时,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已经不再是某几个人而成为群体性行为,即使讽刺言语并不过激,依然存在发生群体网络暴力的可能性,暴露出网民主观性占上风的非理性趋向;最后,在这次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展现出其巨大的效力之后,当地官员有意识地对网络产生了防范。据报道,“周久耕事件”之后,当地一些官员进出娱乐场所消费时,会选择戴帽子、戴眼镜,会自觉回避所有名牌,并且在言谈举止上明显变得谨慎低调。那么今后的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会因为这些监督客体的防范加强逐渐丧失初期所表现出来的巨大效用,不得不被逐渐弱化。

四、正确应对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对策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尤其是政治体制的不完善,引起民众的不满,并且通过网络表达情绪。应对这类情况,在现代化国家管理中,一方面要对网络民意表达引起重视;另一方面也要对网民反映的信息进行妥善的处理,使得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在推进国家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一)理性地提高舆论引导力

运用网络政治权力监督,推进国家管理现代化,要以建立一个理性的网络舆论环境为前提。可以把传统媒介与现代网络相结合,提高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舆论引导,一旦有了强大的网络舆论引导力(包括影响力、公信力、感召力),就可以较好地避免网民的理性被情绪化压倒。

发挥标榜作用,引导网络舆论走向。在网络政治权力监督过程中,不时会涌现出一些“意见领袖”,他们对网络舆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管理应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标榜作用,对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主体进行理性化引导。

另外,政府要形成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回应机制,更好地与网民进行良性互动,营造纯净、绿色的网络政治空间环境,在国家管理现代化进程中实行相应的政治控制。

(二)完善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相关法规

我国也有涉及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仍然有待完善,很多内容都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界定,相对于互联网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呈现出滞后性。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在缺乏完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就好比无头的苍蝇和脱缰的野马一样横冲直撞,没有方向地无序进行,最后不但没有发挥功效,反而产生破坏作用。因此即使是以虚拟空间为载体,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也依然需要以法律法规为保障,转化为体制内的监督并且良性运行。

要不断完善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相关法规,包括完善法规的层级设置和具体内容两大方面。从层级上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在内容上要以规范网络政治空间的网络秩序为出发点和目的,这样既实现了网民政治参与的自由,又为网络政治权力监督提供了相应的法制保证。

(三)加强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道德自律

如果法律法规是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外在规范,那么提高道德自律就是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内在规范,内外结合是网络政治权力监督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要加强网络政治空间的文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网民对自身政治价值、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形成或转变,培育政治认同和政治价值取向,这些都影响着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发展的方向、质量、效率。

由于人人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主体,享有在网络政治空间发布和传播信息的自由,从法律法规上使网络政治权力监督规范化的同时,还要从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方面强化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主体的道德自律,尤其是网民中的学生群体。监督主体通过自身修养的提高,营造自警、慎独、求实、严谨的理性风气,对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客体形成客观的认识和评价,优化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质量。

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从根本上要求国家管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逐步实现建设现代化民主政治国家的目标,是我国改革发展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处于转型期,尤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阶段的一股新鲜而强大的推动力。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为国家管理现代化的探索获取了来自不同阶层的广泛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国之根本。“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标志乃是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组合参与政治并受到政治的影响。”[3]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强烈地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和热情,并且提供和构建了丰富的政治参与实践平台,无形中培育了大众的公民意识。除此之外,网络政治权力监督与传统的政治权力监督方式相结合,即把现实生活的国家管理与虚拟网络的国家管理结合起来,弥补了原有监督体制上存在的弱点和不足,并拓宽了监督的横纵向范围,达到了对政治权力全方面、全民性、全时段的监督目的,不断推进国家管理现代化。应对现阶段网络政治权力监督暴露出的非理性、失规范等问题,要通过舆论引导、健全法规、道德教育等多种途径进行弥补和改善。只有充分发挥网络政治权力监督的正面作用,避免或减小网络政治权力监督可能会产生的负面影响,才能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提高我国国家管理的总体水平,促进国家新时期现代政治管理的稳定发展。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3-11-10].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301/t20130115-38508.htm.

[2]埃瑟·戴森.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M].胡泳,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17-19.

[3]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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