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制度中的媒体正效应初探
2014-08-15户庐霞
文|李 丹 虎 莹 陈 伟 户庐霞
正负效应,百家争鸣
全媒体时代的飞速到来对于人类认知水平的进步提供了强大的能源动力,信息的获取不再受局限于时空特性。听证会一次次的吸引着人们的目光。而媒体起到的作用,吸引着无数学者的目光,他们纷纷投入到媒体于听证会中正负效应的研究阵营中,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所谓硕果累累。早在2004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副教授及全球研究课程主任彭宗超在其所著《听证制度:透明决策与公共治理》一书中,主要就传媒报道听证会的各种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政府应促进正面作用,控制负面作用的学术观点。2006年5月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何志武于《媒体在听证会中扮演的角色》一文中就媒体在听证会中扮演的角色进行详细剖析,提出媒体是听证制度中的信息员、教育者、启蒙者、监督者等相关观点。除此之外,与媒体在听证制度角色定位相关的文献在此期间也层出不穷,通过在CNKI平台中关键字“网络语言”的搜索就多达200余篇。在新世纪交接之初形成了一股迅猛的研究热潮,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下面在学者的研究成果上加之笔者的研究整合,将媒体在听证制度中的正面作用分为以下几类,主要包括宣传教育作用、沟通澄清作用、监督作用等。
正效应的分类及其分析
1.宣传教育作用
媒体于听证制度中的宣传作用体现在对听证会的报道,其中包含了听证会召开前的宣传与造势,听证会过程中的现场报道以及听证会结束后对其结果的报道,其中可能还会开展一些民意报道,来反映听证会的效力。媒体的报道大大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在媒体的报道下,信息得到公开,内容得以宣传。这样,媒体在听证会中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当然,在宣传的同时,其起到的教育的作用不容忽视。在法制教育方面,媒体对听证会的宣传无疑加强了人们对民主法治建设的关注,可以以较快的速度让人们迅速了解听证会这一民主形式。这对于人们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供起到重要作用。
2.沟通澄清作用
公共决策有赖于公众的参与, 公众的参与又有赖于对决策内容及决策机构的了解。作为联系公众与听证机构的重要纽带,媒体沟通澄清作用的发挥不能忽视。由于公共决策听证会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 人们认识并不充分, 因此公众对于听证会制度全过程并不了解,这就可能产生许多的误解,进而引发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媒体对听证会进行跟踪报道,对客观事实进行陈述,有关的部门可通过媒体进行澄清,解除民众心中的疑虑。
3.监督作用
媒体在听证会中起到的监督作用贯穿于整个决策的过程。决策前,媒体可对听证代表的选取、听证程序的制定等进行了解与宣传,从而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而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媒体则针对会议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实现听证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清华大学法律社会学教授李撰文指出:公开举行的听证会的关键材料不公开, 公众就难以很好地参与决策和监督政府, 公众作为听证陈述人在听证上的一些发言就将无的放矢。因此,在此过程中,发挥媒体在听证会中的监督正面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听证会后,媒体对听证报告及决策执行进行监督,很大程度上对于“政府决策透明化”“行政公开化”等理念的贯彻落实、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的构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其他
我国于1996年建立行政处罚听证,1997年建立价格决策听证,2000年建立立法听证。可以说,听证会在我国的起步是相对较晚的,这就对媒体所起到的作用有更高的要求。媒体发挥其正效应至关重要。而媒体在宣传报道听证会的过程中,带来正面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宣传教育、沟通澄清、监督这三点作用,它对于促进公众参与、促进公正平等、提高决策效率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
正效应的不断扩大极其发展趋势
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 (H.Ebbinghus) 曾说“心理学有一个长久的过去,但只有一个短暂的历史”。在听证会制度的发展历程中,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听证制度的不断完善,媒体参与听证会的机会越加增多以及民众对媒体参与听证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可以说,“在我国,媒体在听证制度中发挥的正效应只有一个短暂的历史,但必将有一个长久的未来”。
结论
在信息时代,媒体将越来越多地在对决策、舆论、监督等方面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媒体积极的发挥其正面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发挥其具有的宣传教育、沟通澄清、监督等正效应,对于良好舆论环境的建设、听证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以及我国民主进程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