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的构建:以《经侦总论与措施策略》课程改革为例
2014-08-15袁小萍
□袁小萍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课堂教学是本科教学的基础性环节,既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主要形式,也是大学生获取知识和技能的主要途径。公安院校在积极探索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坚持特色发展,努力打造高素质警务人才成长摇篮的背景下,课堂教学如何成为融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为一体,突出专业性、应用性、实践性,已成为公安院校急需研究落实的新课题。本文试结合浙江警察学院《经侦总论与措施策略》课程教学改革的多年实践,论述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教学模式及其构建,旨在进一步推进我校自主教学课程改革的实践,同时也为其他公安院校专业课程的实战教学模式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一、自主教学的概念及其理论基础
(一)自主教学的概念。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是当前大学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学习者自主学习效果的有效实现,势必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并为之服务的大学自主教学模式。自主学习中的“自主”是指学生对学习有一定的自我掌控能力,渐进掌握学习的方法和技能,是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自我发挥和体现。而自主教学中的“自主”是指教师依据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要求,围绕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等进行选择、整合、优化的能力,是个性化教学的主要体现形式。故自主教学是教师以满足学生有效学习为核心目标,以服务学生自主学习为基本宗旨,根据教学的客观情况,对课堂教学环节进行选择、优化和整合的教学方式。
(二)开展自主教学的理论依据。表面上看,自主教学具有“主观性”、“随意性”,但这种“主观性”、“随意性”必须遵循教学规律和符合客观实际。笔者认为,建构主义理论、人本主义教学观是开展自主教学的理论基础。
1.建构主义理论。建构主义提倡的教学模式主张“以学生为中心”,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是“组织者、指导者、促进者和帮助者”,学习环境要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最终实现学生的“意义建构”。建构主义理论的“以学生为中心”观念,既强调学生是认知主体,又主张教师是“意义建构”的促进者、帮助者,而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与灌输者。自主教学正是要求教师以满足学生有效学习为核心目标,设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更加主动积极地有效学习,帮助学生“意义建构”。
2.人本主义教学观。人本主义教学观强调教学的任务就是为学生提供各种学习的资源,创设有利于学生发挥学习潜能的情境,而教师的责任就是为学生创造条件,以充分发挥其自主性和创造性,并注重学生的自主评价。自主教学正是强调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课堂教学中赋予他们一定的学习自主性,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有效资源和最佳情境,重视与学生的积极沟通和全方位互动。
建构主义理论、人本主义教学观为构建自主教学模式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随着网络与多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校企合作”、“校局合作”等机制的广泛建立,多样化和立体化的教学资源为高等教学打破传统课堂教学的束缚,进行个性化教学提供了极为优越的教学条件。
二、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的内涵与特色
所谓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是指,公安院校为夯实和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以学生为主体,以警察专业技能应用为主线,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基础,以“问题导学,先学后教,练为主线”为思路,以“导学、释疑、训练、交流”为基本环节,坚持教学目标与职业需求相结合,教学过程与公安实际相结合,教学方案与警种实战相结合的个性化课堂教学模式。其特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足于职业素质本位。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从专业岗位的需要出发,确定课程教学目标,并在教学活动中突出培养学生的警察职业素养和专业实战技能。
1.课程教学目标围绕职业定向性。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具有非常明确的警察职业定向性,以培养职业生涯发展所需的综合素质为基本价值取向,各公安专业的目标定位在“专才”培养,从而要求专业课程确立教学目标时应紧紧围绕职业岗位的要求、专业人员的技能特质,选择教学训练内容,设计教学训练项目,完善教学训练设施。如,开设经侦专业的目的是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犯罪突出的现状,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培养和输送实战技能型侦查人员,所有课程的目标紧紧围绕“强政治、懂经济、精法律,会侦查”的要求设定。
2.课程教学活动体现应用实战性。公安工作具有专业性和技能性,特别是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多变,刑事犯罪出现涉众化、职业化、网络化、复合化、国际化,对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己任的警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构建”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势必特别强调以公安职业素质培养为基础,各警种特定岗位专业技能应用为主线,从知识、能力、态度等综合素质要求选择、整合课程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并充分利用校局合作平台、采用警学结合的方式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二)坚持“问题导学,先学后教,练为主线”教学思路。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试图立足实战应用,改变“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写板书、学生记笔记”传统教学法,以“问题导学,先学后教,练为主线”为思路开展课程教学。
1.“问题导学”是实现师生互动的启动源泉。问题导学,就是教师根据课程阶段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寻求答案的教学方法,以改变“教”与“学”的“两张皮”现象,实现师生互动。
2.“先学后教”更加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地位。“先学后教”就是学生在“学案”的指导下系统自学课程内容,教师只教“看不懂”或者“需深化”的内容。“先学”,既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举措,也是促进学生知识内化的基础,同时,只有学生“先学”教师才可能更好地“导学”,更有针对性地“后教”。值得一提的是,“先学”必须是在教师主导、问题引导下进行,那些没有问题、没有指导的“先学”,其实仍属“放羊”,当然也不会取得好的效果。
3.“以训为主”是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最有效途经。知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技能是人们练习后获得的动作方式和动作系统,而能力则是学习者对知识和技能的自我内化,因此,“练”是知识、技能转化为能力的重要桥梁。“先学后教”为实战训练预留了许多课内时间,可以广泛通过专题探究、模拟活动、课堂讨论、现场观摩、操练基础知识题等实训实验活动,从而有效地提升其职业能力。
(三)警学结合,突出仿真模拟。公安工作具有实践性、应用性、操作性,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要求极高,这就要求公安专业教学要特别强调教学目标与职业需求、教学过程与公安实际、教学方案与警种实战相结合,开展个性化课堂教学。在课程教学中的警学结合体现为更多地设置实践、实训环节,更主动地吸收公安机关一线骨干,进课堂第一时间分享创新思维、手把手地传授实战技能,更广泛使用启发式、研究式、模拟式、讨论式等多种教学方法,通过对学生全方位的仿真模拟训练,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的构建
(一)确立课程教学目标。任何教学模式都是为完成特定的教学功能目标而创立,构建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旨在通过教学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高素质警务人才,毕业后就能尽快胜任公安工作。这一总体目标需通过各个课程的课内外教学活动来实现。而课程目标往往由学期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组成。学期目标是贯穿于整个学期的课程项目目标,它覆盖了该课程的主要知识体系,需要完成完整的项目才能实现。单元目标是学期中一个完整项目中的子项目或分项目目标,涉及公安活动的一个或几个环节。课时目标是子项目或分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任务,也是每次课或每节课应达到的教学目标,一般只涉及专业活动的某一个环节。
(二)“整合优化”课程单元模块。为增强学生应用知识和技能的迁移能力,适应“问题导学,先学后教,练为主线”教学思路,课程教学体系应由全面兼顾转向突出重点,即打破原有课程逻辑结构,将课程内容先整合成有机联系的几大模块,然后各模块按内容属性或逻辑结构分成不同主题单元。如《经侦总论与措施策略》,为突出侦查技能训练,将教学内容整体改良为六个单元十个专题项目,使教学内容始终紧贴经侦实践。
(三)编制适应性导学方案。导学方案是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导学方案围绕该课程的知识、学法、能力培养三条线来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课题和课型、所教内容的地位和作用、学习目标、与前后知识的联系、所教内容的内在联系、重点难点、疑点、易混点、易错点、知识结构、热点聚焦、实训操作程序、做法技巧、注意事项、巩固练习等。
(四)建立课程教学资源平台。为保证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的有效进行,应在教学平台上广泛拓展课程的教学资源,让学生根据教学进程和自身情况有选择地学习。根据这几年的教学实践,课程教学资源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基础性理论学习资源。包括教材、参考书籍、典型案例、课程网站以及相关拓展网站等。(1)编写特色自学教材。为让学生自主学习有成效,教师应在统编教材习惯“原则”的基础上,将课程基本原理、技能操作规程和方法等编写成通俗易懂的活页教材供学生课前自学。详尽而具有应用性的自学教材既可作为一种可读性、权威性的学习工具,为学生提供明晰的学习框架、内容与顺序,也可增添学生的自主性和控制感,推进学习进程。(2)精心选定的参考书籍。根据课程内容,教师在开学初向学生公布参考书籍,包括反映学科前沿的论文、专著以及精品典型案例。(3)互动性强的课程网站。建设包含教学视频、课程课件、提问答疑等内容的课程网站,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教学活动的网络互动。一方面,通过网络化教学和数字化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另一方面,对教师、辅导员和学生等不同主体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评价、科技创新等活动,实施切实可行的双向实时监控、反馈、预普、调控和引导等全方位的互动。(4)课程相关性强的拓展网站等。如知网、公安信息网、法院网以及国外的科研网等能够开拓学生视野、深化学习效果的一些网站。
2.课内外训练资源。(1)课外训练资源。一是与课前理论学习相配套的训练题;二是学生自主训练小案例、微型项目。教师须在课程教学平台中建立能反馈答案、自动评定试题库。(2)课堂训练资源。主要包括根据大纲要求进行的训练所需要的项目库、案例库。
3.通过“校局合作”、“共同体建设”等机制获得的共享资源。浙江警察学院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有14 个紧密型校局合作单位,与所有警种业务部门建立有专业合作共同体,这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最佳实习条件,也为校内实训获得了许多共享资源,如教师获取了公安信息网络的数字证书,有条件利用数据库信息开展“实时实景”课堂教学;由客座教授、驻校教官和兼职教官组成的实战训练师资队伍,可广泛开展警学结合“双导师”式授课和指导;不少警种为学校开放了规范办案场所的参观、示范执法的现场观摩,打通了教学通道。《经侦总论和措施策略》课程充分利用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教学基地,一方面邀请经侦办案骨干来校参与“经济犯罪信息系统应用”等实训指导,另一方面组织学生参观该基地的规范办案区,结合课程内容实地观摩查账、取证。对与浙江警察学院建立校校合作的云南警官学院交流生班学生还尝试了学校教学与基地实训交替进行的自主教学模式,由校教官导师将学生带到办案现场,边教、边学、边做完成某一教学任务。一系列“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收到了较好的实战教学效果。
(五)设计课堂教学活动。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以“导学、释疑、训练、交流”为基本教学环节,课堂教学模型变为学生课前自主学习,课堂强化训练内化,课后提高深化。采取“翻转课堂”方式,更需要设计高质量的课堂训练活动,课内外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1.教学活动多样性。实战型自主教学的主要方法包括专题研讨法、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观摩参观法、模拟教学法、计算机实验法、综合演练等方法,科学地设计课堂教学活动。
2.教学活动的有效性。为了提高教学活动的有效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设计课堂教学活动时,要特别注意“理论与实践”、“传承与创新”、“真实典型与难易适当”、“组织有序与操作规范”的“四结合”。
(六)进行学业考核评价。学业考核评价是否客观科学,考核标准是否规范合理,将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传统的学业评价采取期末考试为主,平时表现为辅的考评方式。由于”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重应用、强技能,加大平时实训的深度和频率,势必要改变一考定学业成绩的局面。采取平时成绩为主期末考试为辅的学业评价制度,应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规范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易操作的实训,采取定量考核评价与定性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着重体现实训过程性。如《经侦总论与措施策略》课程以教学过程的作业、单元测试、模拟办案等10 次实训和平时学习表现来综合计算成绩,而期末最后测试是在试题库中随机抽题,以口试答辩和笔试制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些年来,我们根据工作目标,从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制定每一项目的评价标准。成绩评价由基本项和加减分项组成。基本项包括课内外学习表现20%、平时作业质量25%、单元测试成绩40%、模拟办案15%。加减分项主要针对突出表现和不良行为,如参与竞赛获得较好名次、与导师交流密切、辅助办案有成效等,酌情加分;对上课不认真等不良学习行为进行扣分。实训项目中由个体完成的成绩由教师评定,团队合作完成的一般采取学生自评(20%)、学生互评(20%)、教师评价(60%),实现了理论测试和实践考核的有机对接。通过考试考核评价方式方法的改革,有效地促使学生认真独立完成平时的每一次作业练习,并掌握合作项目中的每一个环节基本技能,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效果较好。
诚然,警学结合“公安实战型”自主教学模式立足警学结合,注重实战技能的培养,经过四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
[1]傅国良.卓越警务人才教育培养的实践与探索[J].公安教育,2012(1).
[2]袁小萍.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实战技能训练体系的构建[J].公安教育,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