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警务平民化运动与社会治理创新:中国一流警局的责任担当与文化自觉*

2014-08-15□宫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平民化警务公安

□宫 毅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之于“警察平民化运动与社会治理创新”,我更倾向于“警务平民化运动”的提法。

一、警务平民化运动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活动载体

平民本义是指平善之人,后泛指普通老百姓。《书·吕刑》:“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孔传:“延及于平善之人。”《汉书·食货志下》:“弋猎博戏,乱齐民。”唐师古注引如淳曰:“齐,等也。无有贵贱,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康有为《大同书》丙部:“欧洲中世有大僧、贵族、平民、奴隶之异,压制既甚,故以欧人之慧,千年黑暗,不能进化。”与平民相对的是贵族,贵族指的是奴隶制、封建制、君主制、教会制、种姓制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特有的群体,通过血缘、姓氏等某种特有的制度来继承知识、权力、财富而形成的传统。通常贵族成员拥有的知识与道德水平高于其他人,权力与责任大于其他人,财富多于其他人。经过现代化的发展,一些国家和地区依然有完整的贵族传统。当然,官宦、商贾、精英都可与平民相对。

以中国目前社会阶级阶层来观照,“警务平民化”之“平民”,实乃广大人民群众。同时,从警察职责角度看,平民也应包括公民。公民是一个源自西方社会的历史思想概念,是现代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单元。其最初发端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说,我们所要说明的公民应该符合严格而全称的名义,因此,“最好是根据这个标准给它下一个定义,全称的公民是‘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这是亚里士多德给公民下的一个完整的定义。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很清楚,凡公民也就是能够参与城邦政治活动的人。这里的“能够参与”,因这样两个条件而成立:一是自身的条件,如既不是太老也不是太小而不能参与;二是城邦政治制度的条件,即民主的政体使得公民能够参与政治活动。因此,“公民”这一概念在人类历史的起始性意义上,所表明的是它的政治性,是人与人之间在政治参与权上的平等性。现代社会的公民概念沿袭了这一内涵,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也就享有该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包括参与政治活动、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担任公职,以及请求国家保护的权利。同时,也负有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接受国家管理的义务。公民身份是一种政治身份、法律身份。警务平民化运动并非低层次的指向,而可以宽泛指社会的众多阶层,警务工作服务、管理的所有关系、主体,都可以在运动中得以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公民也好、公众也好、人民也好、群众也好,称谓所意指的是平民。湖州公安提出的警务平民化,突出了政治色彩的人民群众,也体现出法理学意义上的公民公众,强调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警务平民化运动,从基因上秉承了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的传统,走群众路线,把公安工作深度融入到市井、村落等底层劳动人民之生活、劳作环节之中,人民至上是其核心。从警务价值体系和职业伦理维度上,把警务工作看作是人民的事务,就是警务平民化运动。

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形成的中国化的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是我们党关于群众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我们党从建党那一天始,就坚持了一条走群众路线的方针。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1925年召开的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又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1928年召开的六大也提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观点。李立三同志在同年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尽最大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

1929年,毛泽东同志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提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在以后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不断地成熟。1943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对党的群众路线作出了精辟概括。毛泽东同志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毛主席同志更为深刻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同志讲的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就是警务平民化运动所要处理好的关系之一。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湖州的警务平民化运动,是警方与民众的互动,运动中的双方,是管理与接受管理的,是服务与享受服务的,是对立的,更是和谐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里毛泽东同志讲的“一切”,当然应当包括警务工作。警务平民化体现的正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价值追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警务工作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我们的理念、我们的工作设计、我们的任务指标、我们的考核、我们的干部使用、我们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认同,都是领导的要求、上级的指示,都来自于上面的思路和对国外的模仿,警察像军队一样把自己围城于一个机关营垒,警察怎么让人民满意?长期以来,不是说我们把民众置于对立面,至少可以说我们相当多的时候是对民众的不信任。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老百姓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了,公安工作不好做了,不正是远离平民的后果吗?我们相当多的青年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而不会的原因是怕做群众工作,怕的原因是我们不了解群众。我们去现场带上录音笔等取证工具,我们在审讯场所安装监控器,但主要不是提取和保存证据,主要是用于防范别人投诉我们执法不规范。应当说,民警的心理也有恐惧,不是对犯罪人的恐惧,而是对民众的恐惧。现在有些警察会说:“我是弱势群体。”这才是最可怕的,是远离平民的后果。警务平民化运动,让民警投身其中,近距离接触民众,倾听民意,培养感情,改善警民关系,实际上也是给自己撕开一个口子,让我们进入与民众同步的轨道,走人民治安之路。

这是一位文苑社区居民写给王法金的诗,我已经忘了是谁、什么时候写给王法金的,但是始终保存在我的课件里,这位居民是这样写的:“月月月圆缺,夜夜夜千重。日间还相见,梦里又重逢。编织安全网,百姓翘指颂。得一‘马天民’,相留勿调动。”后来,我又认识了马长林,去年我又遇到了裘力彬,裘力彬去给小区居民设计房子的安全防范,看起来都是平民的琐事,包括今天的湖州的一大批平民化的警察,都继承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可以说,警务平民化运动是湖州公安“警务广场”战略、民意导向警务模式的新的时空延续,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活动载体。

二、警务平民化运动是一流警局的责任担当与文化自觉

我们湖州的警察铜管乐队,现在不亚于香港等地的铜管乐队,在世界各国都很有影响,在全国也屡得大奖。香港警队的抱负,就是要使香港继续成为世界上其中一个最安全及稳定的社会。它的目标里面有一条,与市民大众及其他机构维持紧密合作和联系。它的价值观里面有一条,尊重市民及警队成员的个人权利。我们的人民警察誓词中,最终的落脚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我们党的宗旨变成了警察的誓词。从这一点上讲,警务平民化运动是我们党的理论和路线的具体实践。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价值观是通过人们日常的习惯、技能和行为反映出来的人类的品行和美德。”警务平民化运动是湖州公安的责任担当,就是湖州公安的价值观。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就像金伯中局长讲到的,要把警察的手机号码公开,从开始民警有抵触情绪,到现在民警自愿公开。可以说,湖州公安由于有了金伯中局长这样的管理者、思想者,于是有着一股与众不同的责任担当与文化自觉。

2013年6月20日,公安部调研组在关于公安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警民关系的建议中指出,之于中国当前的多数警局而言,群众观点尚未普遍根植警心,特权思想依然是败坏警风的祸根。群众工作体制不顺,制度机制有待健全,我觉得这在湖州已经得到破解。“湖州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转化为公安工作体制机制的生动实践,是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也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可多得的“活教材”。调研组建议部党委将湖州市公安局作为全国重大典型,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宣部推荐,并在公安系统作出向湖州市公安局学习的决定,把湖州公安作为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典型在全国推广。“把党的群众路线成功地转化为公安工作的体制机制,真正体现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价值,走出了一条当代公安工作创新发展之路。”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得怎么样,湖州公安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样本。

公安工作强度大、压力大、风险大,广大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但并没有得到老百姓应有的认可。为什么?因为我们在工作中常常忽视了走群众路线。特别是在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和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的政策制定者,是博士;我们的技术发明者,是博士。这些人海外视野有,但接地气不够。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农村包围城市、工农联盟等都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军队为谁打仗?有些穷苦出身的到了国民党阵营就为富人打天下,共产党阵营中很多富人出身的在为穷人争自由。今天的农民、农民工,工人阶级、打工仔、蓝领,雇员、职员、白领、银领、金领,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等,连个阶层归属都没有,是否可以找到“平民”这么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阶级或“代名词”,而且是否有敌人,这些在警务平民化运动中都应该深入思考。

我曾多次听过金伯中局长的发言、看过他的多篇文章。在纪念“枫桥经验”50年理论研讨会上,听了他的发言后,我现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您的发言是兴亡曲、是强警论、是忧国情,党的干部都像您这样去思考、去实践,何来执政之忧?”

中国历朝历代战乱动乱的原因常常起于基层吏治的无能与腐败,常常做大于底层社会的无序与不公,常常是一部分弱势群体、阶层因为受不到尊重,没有参加国家的治理体系,要尊严地活着,变弱为强形成阶级大规模对抗的结果。所以,我们不重视平民的话,早晚要吃苦头。从流民变成流氓,从流氓变成流寇,在中国历史上,动乱往往是平民这个阶层引发的。

警务平民化运动既需要理论的拓荒,又需要实践之勇气,所以我说是一流警局的责任担当。这种担当,不是站在一局一地来思考的,而是讲政治、讲政权、讲阵地的担当。

湖州市公安局最先从尊重、敬畏民意的角度发现了这样的问题,公安机关提供的公共安全产品与群众需求有时不对路、有的质量不高,总体上还处于“卖方市场”状态;再次是缺少民意“控股”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重业务指标、轻群众感受,唯“公安GDP”论英雄,老百姓的意见在考核评价体系中权重过低,有时出现公安机关自我感觉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却不高的现象。新形势下实行专群结合方针缺乏理念自觉,实践创新活力不足。公安工作为了谁、依靠谁、谁来评判?于是湖州公安想到要推动建立汇集研判民意并使之成为警务导向的决策机制和民意“控股”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毛泽东同志把所有领域都冠以“人民”二字,这是非常英明的。“人民日报”、“人民解放军”、“人民公社”、“人民医院”,定位如是,角色如是。现在发生这么多脱离群众的问题,就是不知道“我是谁”,所以不去想“为了谁”、“相信谁”。有时候,我们自以为是替老百姓着想,保一方平安,实际上还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很多时候所谓的服务可能是强加于人,群众其实并不需要这样的服务,有的甚至是替民作主,强奸民意,劳民伤财。

2009年以来,湖州公安机关以非凡的勇气和创新的智慧,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更多地用百姓的眼光来审视和考量社会治安问题,更多地以百姓的感受和期盼来做好公安工作,以警务理念变革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将民意引入决策、执行和考核评价的全过程,创立了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贯彻公安专群结合根本方针的新路子。经过四年的探索实践,湖州公安工作已经形成了“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机关围着基层转”的新局面,建立起警民互信互助、共建共享平安的警务共同体,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赞誉。

在江苏警官学院民国警察史博物馆里可以看到,一百年前,中国警察的起点非常高,那时候就非常注重和平民的接触,那时候就有老百姓送给警察锦旗。台湾警察作为中国警察的一脉,有了延续和变化,它从国家社会到公民社会,从社区依赖到社区自主,从警察强制到警察服务,从警察中心到社区中心,从户口查察到家户访查。其实,我们现在所走的也是这样的路线。

我们到了一个不得不倾听民意的时代,公安机关必须学会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执法公信力。就如英国伯特·雷纳所提到的:“政治冲突、劳资冲突以及人们从足球到开车兜风等各式的休闲追求……警察的军事化没有遏制住不断上升的混乱形态,这相应地也削弱了警察的合法性。”公安部也提出,公安机关既是执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公安民警既是执法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从公共关系的角度来看责任担当,我们和民众之间的沟通是非常有限的。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信任感,我去澳大利亚警方考察,他们不太看重满意度,但是他们很注重信任度。他们也不轻易给民众承诺,不承诺几分钟到达现场等。民众信任一定是信任,民众满意还不一定就是满意。现在,我们做的可能是局部的让民众满意,但是从整体上看,对政府的信任度是不行的。所以,平民化运动是一个方向,假如民众不信任我们,再怎么样也是作秀,再怎么累也是假的。

公共关系是一门表述个人和社会团体的设想和行动的社会管理哲学,通过这种建立在双向沟通基础上的反应敏感的表述,使相互之间形成一种以理解和友善为基础的合作关系。美国的露西·布朗认为,道德性、真实性、可靠性,这是良好的公共关系的全部内涵;歪曲、耍花招和掩盖事实真相,则是良好公共关系之大敌。

五四运动中,曾提出平民文学,提倡用普通人的情感、语言代替才子佳人的无病呻吟,用普通人的悲欢成败代替英雄豪杰的事迹和命运,用一律平等的道德代替愚忠愚孝的封建道德。平民文学用普通文体记录普遍人的思想与事实,它不是通俗文学。警务平民化运动的文化意蕴也在于不低俗、不落套。作为意识形态范畴的文学,其表达的思想或观念的倾向,自然无不带有特定的意识形态色彩。在当代中国,平民意识、平民文学的价值地位和基本利益是为国家制度及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力所支持和保证的。特别是,它还在被重新阐释或改造以后,获得了新的面貌和内容,直接纳入并构成了中国当代文学的观念和价值标准体系。“平民意识”逐渐化身为“劳动人民或无产阶级的思想感情和觉悟”,“平民文学”之名也逐渐为“人民文学”等所取代。

文学如是,文化也如是。从这个维度看平民化的警务,核心是民意导向警务。警务平民化运动还在回答着公安部开展的“为谁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的命题,直指我们每个人的灵魂。

湖州公安把党的群众路线转化为公安工作体制机制的生动实践,不仅是一种使命感驱动,是一种责任担当,更是一种文化自觉。无论是对警民关系双主体的关照还是创建“警务广场”,无论是民意导向警务还是警务平民化运动,都需要生发出具有湖州公安特色的制度文化、管理文化,需要形成一套警队内部的价值体系和动作机制,最终要内化于民警的内心,成为一种追求与理想,成为行动指南和行为规范。而运动过程中的各种活动、载体和创造、革新,都将成为湖州公安的文化符号,成为一种组织的文化自觉。

三、从风险理论视角看警务平民化运动的内涵发展

警务平民化运动无论从政治学、警务学、公共关系学和管理学角度看,都是有其理论支撑的。所谓运动是需要有一定规模的,是有设计的,是追求实效的。运动决不是一阵风,而是强调理念的认同、情感的融合、过程的科学、实践的成效、参与者的广泛。我想从风险理论的视角审视警务平民化运动的内涵发展。

风险一词由探险家们创自于16、17世纪,原本指船在地图上没有标明的水域航行,后来涉及不确定的情势。风险理论由德国社会学家贝克于1986年提出,从切车诺比核电站外泄开始,高度先进工业国因科学技术的发达导致生产力的激增,却也带来潜在未知危险的可能性,促使人民不安全感的增加,也即从阶级社会的“我饿了”,到了风险社会的“我害怕”。20世纪90年代,犯罪学也注意到风险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事先预警的理论,对于公共安全会产生危害的人,采取事先预警,以使其受到监禁或监控。于是强调如何预防以及控制犯罪的技术,视频监控的大发展、大数据的应用、情报信息的共享等,力争透过各种风险管理措施,最终达到增进社会大众安全感的目的。这种做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如侦查的高效,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在道德性问题与人权保障上的潜在的灾难。纵观近30年来,我国同样也进入了风险社会。宁波PX 事件,杭州中泰垃圾场事件、“7·5”公交车爆燃事件,昆明、新疆暴恐事件,广东公交爆燃事件,两起马航事件等。犯罪恐惧感已成为民众的普遍心理。无论是西方的警务革命,还是当今以情报信息、高科技侦查与管理手段为基础的管理,都不能回避和克服这样一个轮回:国家层面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警方层面的零容忍打击,现代社会在追求某种确定性的极致时,反而诡异地被推向另一种极端,即越发不确定的另一种现代,成为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杭州“7·5”公交纵火者是甘肃人,在义乌打工,到杭州犯罪,与当次公交乘客无冤无仇。警方越来越多的专业化集中行动,犯罪并不能依照我们想像的那样减少,带有政治、民族、宗教色彩的暴恐事件也一波一波迭起。公众对于犯罪和暴恐袭击的恐惧感和治安局势的不稳定担忧正在上升,社会的心理预期再一次把目光投向公安。

五四时期,先进的知识分子就看到,中国只有走全民革命的道路,否则,“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还会将人的生存数据化、指标化,将人的生活窒息。警务工作数据化、指标化,这是“新泰勒主义”,过于实用主义。最可怕的是,我们的工作常常是只对上负责,设计了大量的可具考核的工作目标。这些目标,有些是根据治安情势做出的判断,能够代表民众对安全的需求;有些则是官僚主义的产物和政绩的注脚。诚如金伯中局长所讲的,我们以为我们代表人民意愿,而很多时候我们却在强奸民意。很多公安机关把有限的警力投入到完成指标上面,有多少警务活动是民众需求的?多的是我们自娱自乐式的一项项专项行动,在内部网上完成上传和流转就等于完成了任务。我们扪心自问,有几项警务活动是与平民有关的?因为一次次重大犯罪案件的出现,媒体不断地强化报道,会督促政府出台更为严厉的刑事政策和治安方略,用重典会成为首选的措施。这终究体现的是统治者的理念和精英们的自我陶醉。中国一次次的变革都不能实现最初的理想,归结到一点,就是脱离人民,高高在上,接地气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依然是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而不是像种子一样植根于大地。同时,又不能及时地教育人民、引导人民、动员人民广泛参与社会治安治理,使得警务工作长期处于解决极端事件和专项行动之中,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纵观今日之世界,由政府、职能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只能是有限的,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的管理,市场的推手远大于政府的决策作用。警务工作本来也就是社会工作,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即是社会的,即是公共的,警务工作就没有理由不平民化。禁毒这么专业化的工作,如需要准确的情报、长期的经营、信息的共享和卧底侦查,即使如此,国家提出的也是“禁毒人民战争”。而从现在的司法改革看,社区和社会将有更多更大的责任来对待犯罪及其衍生的问题,如社区的吸毒管理、归正人员的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消防、交通及国家安全的防范等,警务工作若不能平民化,要建立全社会的防范、打击机制是不可能的。

智慧的警务一定是充分看到了这样的趋势。社会治理大格局的架构,公民意识的强化,为警务平民化运动提供了大背景、大平台。如何在平民化运动中走群众路线、走人民治安之路,重视和发挥第三方在各类重大案事件发生后重建修复的角色与功能,是我们不可不探及的运动轨迹。严重犯罪、暴恐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是不会停止的,总是要发生的。它们在引发人员伤亡、财产受损的同时,也造成警务模式的中断、警力的大规模调整,更可能成为社会变迁的催化剂。面对这些突发状况,警方常成为第一线的战斗者。与军队不同,军队或许负责抢险救灾,警察既要抢险救灾,又要维护秩序,还要侦办案件等。我们以往过于强调和专注于自己的职责,而忽略其他政府机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民众的力量与义务,以致其他部门依赖警务,淡化自己的职能,民众在这些事件中常以受害者角色定位,等待救援,反而把自己变成一个弱者。让民众在案事件中参与进来、有事可做,参与救援与重建的方案及执行。有事做而避免不必要的想像,是当代社会治理的一个方略。

警务平民化运动旨在让社会运动起来,开展综合治理,让警方成为与政府、社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力资源的重要部分,而非唯一。这从管理的体系中,可以建构协力治理或全观型公共治理的格局,让警方与社会各方和公众在同一个平台上讨论和检视相关案后灾后的重建与修复,而不是把民众当作受害者、被救济者,或者把民众当作旁观者甚至敌对者。这其中,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心理诉求满足和文化认同,不通过警务平民化运动来促进是不可能实现的。从民众的立场上看,犯罪发生后和灾难过后所需的项目,多集中在满足基本的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层面,到了第三层面就会有及时伸张正义、爱与归属感的心理需求,这样警方不仅要提供精良的办案与治安维护,还要有更长远的陪伴与修复。案结情未了,总不是最好的结局。

警务平民化运动不拒绝警察专业化。警察交通、消防管理的能力,反恐、破案的能力等,必然离不开专业化。平民也不是平庸。在各类治安问题中,让民众由受害者、被救济者向参与者、治理者转变,让案后事后的处置跳出一味救济、补偿、慈善施给的旧框框,让民众的诉求与专家参与、警方的专业处置达到平衡,建立一种合作机制、一种策略联盟,不通过警务平民化运动来推动也是不可能实现的。除了当案当事的民众,第三方的力量也需要与警方通力合作,传统体系中的街道、村民委员会、司法的、慈善机构等,非传统的新社会组织、专家和公民个人乃至境外力量等,都是警方需要认真对待的,都应当也可以在警务平民化运动中完成力量的重组,由管理走向治理。

警务平民化运动需要信仰的引领。一个警队只有任务没有信仰是可悲的。警务平民化是一种新的实践。人类全部的实践的动机和目的,信仰是构成个人行为的强大支柱,是构成凝聚民心的精神,是构成国家意志的核心。没有信仰的人等于没有灵魂,没有信仰的民族如同一盘散沙,没有信仰的国家不会自主强大。警务平民化运动不仅仅是能力问题,不仅仅是技能的更高,更重要的是有群众观念,有依靠人民群众的理念,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和奉献牺牲的理想与境界。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西柏坡时指出,“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60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应该说,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警务平民化运动面临的考验,也远未结束。“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金伯中局长是我校的客座教授,马长林是我校的教官,不知道明天的湖州还会给我们讲什么样的新警察故事?我企盼,我期待。

猜你喜欢

平民化警务公安
博物馆:上海公安史图片展
Frequent attacks on health workers in China: social changes or historical origins?
苏轼的平民化人格与其晚年书法的朴拙美
环球警务专访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解读受众视域下网络剧的发展路径
浅谈港航公安网上警务公开的现状和问题
警务训练中腹痛的成因及预防
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监控系统在高速公路公安卡口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