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同舟相濡以沫——周恩来和邓颖超的爱情、婚姻与家庭
2014-08-15李勤
李 勤
(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 天津 300074)
周恩来和邓颖超是中国共产党卓越的领导人,也是举世公认的模范夫妇。他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携手走过了50年的风雨人生。他们的爱情和婚姻始终与革命事业紧密相连,经历了几十年也没有任何消减,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崇高信念,基石坚固
周恩来和邓颖超的婚姻是在自主选择、互相恋爱的基础上结合而成的。他们是在1919年五四运动中相识的。五四运动爆发后,天津学生积极响应,站在斗争最前列的是南开学校和直隶女师的学生。那时候,已从日本回国的周恩来以校友身份,“天天到南开去”[1]P3,积极参加运动。 他是《天津学生联合会报》的主编,撰写的以《革心!革新!》为题的发刊词,号召大家起来革除旧思想、创造新世界。该报一出版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邓颖超是天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年仅15岁,担任“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的演讲队长。她率领讲演队经常深入到天津的大街小巷进行宣传,提高妇女群众的觉悟,唤醒广大妇女姐妹投入拯救自己、拯救国家的爱国运动。邓颖超还擅长文艺活动,经常女扮男装演新剧,周恩来曾听过她的演说,看过她的演出。周恩来、邓颖超等还发起创建了“觉悟社”,在“觉悟社”他们是志趣相投的战友,在《觉悟》创刊号上发表文章,倡导爱国救国、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等思想。五四运动中,当周恩来、郭隆真、于方舟、张若名等请愿代表被捕入狱,宣布绝食时,邓颖超等24人赶到警察厅,要求替换被捕代表绝食。邓颖超的机智勇敢、不畏强暴的革命精神给周恩来留下了深刻印象。
五四运动后,周恩来赴法勤工俭学。邓颖超从女师毕业后,先后在北京、天津任教。虽然他们远隔重洋,但从未间断彼此的联系。通过鸿雁传书,他们谈论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交流思想。邓颖超把在国内组织 “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成立“女星社”、创办《妇女日报》等消息,不断写信告诉周恩来等国外的“觉悟社”社友。1921年,周恩来经张申府、刘清扬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从法国将“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的刊物《少年》《赤光》寄给国内的社友,使他们读后耳目一新,深受启发。对共产主义信仰的追求,加深了他们之间的信任和了解,增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1923年初,周恩来致信邓颖超,指出:“资本主义一天不打倒,他的最后保证者帝国主义的混战永不会消灭。”[2]与此同时,邓颖超还收到周恩来寄给她的印有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夫妇像的明信片,上面写着:“希望我们两个人,将来也像他们两个人那样,一同上断头台。”[3]这期间,共同的革命理想与深厚的战友情谊,使他们确立了爱情关系,最终由相知走向相爱。1924年,邓颖超参加组建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为中共党员。1925年8月8日,周恩来与邓颖超在广州结为终身伴侣,成为由两颗高尚心灵相结合的“真夫妻”[4],走上了共同的道路。
20世纪50年代,周恩来在教育晚辈正确对待恋爱和婚姻时提到说:在旅欧期间他曾经有一个比较接近的女朋友,那是个漂亮的姑娘。对革命也很同情,但“当我决定献身革命的时候,我就考虑,作为革命的终身伴侣她不合适”,必须“能一辈子从事革命”,应该选择一个能够经受得住“革命的艰难险阻和惊涛骇浪”的人作为伴侣,共同战斗。“这样,我就选择了你们的七妈(指邓颖超)。接着和她通起信来。”“我和你七妈在共同的斗争和长期的通信中,相互了解的基础是坚实的,是共同的革命理想和不畏艰险的革命精神把我们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 ”[5]P607
二、患难与共,情深谊重
周恩来和邓颖超始终心心相印,患难与共,用他们总结出的夫妻生活的“八互”原则,即互爱、互敬、互勉、互助、互信、互谅、互让、互慰,实践着对革命、对国家、对彼此的承诺,经受历史和岁月的考验。
作为丈夫的周恩来与邓颖超相知极深,因而相爱也极深。他们夫妻之间的恩爱,表现在相互之间无微不至的关怀上。20世纪50年代,邓颖超身体不好,而他俩的作息时间又不一致。每逢邓颖超在休息而周恩来要到卧室去的时候,总是蹑手蹑脚,怕弄出声音惊醒了邓颖超。有时工作忙,安排不开,不能见到邓颖超时,也必让警卫员去告诉一声。1960年,邓颖超在协和医院做手术,正值暑天。周恩来的外事活动已安排得满满的,无法抽身。他就让身边的工作人员在手术那天不断同医院取得联系,以便随时知道手术的情况。有一天,他还利用去机场接外宾之便,顺道到医院看望。邓颖超见他日程排得那样紧,还抽身来看望她,于心不忍,反劝他适当注意休息,不要以她为念。
作为周恩来的妻子,邓颖超协助、配合、支持周恩来的工作,起着别人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早在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国民党曾悬赏捉拿周恩来。白色恐怖笼罩下,共产党人随时有牺牲的危险,邓颖超肩负着当好家庭妇女,掩护好周恩来的任务。抗战时期,他们受党的委派,到国统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夫妻二人夫唱妇随,密切配合,被新闻媒体誉为“双星交辉”。新中国成立后,邓颖超作为共和国总理兼外交部长的夫人,对自己的身份进行了准确的定位。她向周恩来提出自己的主张:凡是代表国家进行重要的国务活动和外交活动,自己从不相陪。周恩来宴请外宾设家宴,自己作为女主人则主动出席作陪,全力支持周恩来的工作。
作为周恩来的妻子,邓颖超深知周恩来的工作对于全党全国人民的极端重要性,她甘居幕后甘当配角,甘于默默奉献。“文化大革命”中,周恩来和邓颖超在异常险恶的环境下,经受了惊涛骇浪的严峻考验。面对天下大乱的局势和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周思来履行着“为人民服务而死”[6]P241的诺言,不畏困难,勇于献身。他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我不入苦海,谁入苦海? ”[7]P445的自我牺牲精神,忍辱负重,苦撑危局,尽力保护受迫害的干部和群众,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努力减少“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损失。邓颖超最理解他的艰难处境,最清楚周恩来双肩上的担子有多么沉重,也最理解周恩来内心的痛苦。因此,在“文化大革命”那种特定的形势下,面对身心疲惫的周恩来,邓颖超写下许多书信和便条,以自己的独特方式,从心灵上给周恩来以支持和慰藉。周恩来理解妻子的爱意,阅后也以书信给以答谢和宽慰。邓颖超曾写下:“我看你的面容精神是疲惫不堪了,应该休息一下才是,勉强挣扎不是办法。小超即刻三十日下午。”“我的老伴,我真要给你建议啦,你昨天睡的少,今天又少,请你注意能以为继才好。……”字里行间溶入夫妻之间殷切的爱,但是周恩来心中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哪里还顾得上自己的健康?这点点滴滴,从一个侧面展示了两位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惧艰难、坦荡无私的伟大情怀。
三、严于律己 清正廉洁
周恩来曾为亲属制定了“十条家规”,带头过好“亲属关”。他从最亲近的人做起,严格要求邓颖超。1974年筹组四届人大领导班子时,毛泽东曾批准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却被周恩来压了下来。直至周恩来去世后,邓颖超在1977年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才得知此事。他把自己和邓颖超的夫妻关系与政治关系严格区分开来。
周恩来、邓颖超两人一生拒绝收礼。故乡淮安送了两次土特产,他们第一次出于乡情,收下后,回馈的礼品价格大大超过所收礼物;对于第二次送的土特产,他们不但全部退回,而且还附了一份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的文件,并且批示:“请江苏省委、淮阴地委、淮安县委负责同志认真阅读一下,坚决照中央文件精神办。”[8]P125周恩来还多次写信或打电话给家乡政府,要求不要修复自己的故居。在用车制度上,他们公私分明,只要是私人用车,坚持自费,决不占国家一分便宜。
周家是个大家庭,亲属多。周恩来、邓颖超对亲属在政治上的要求是严格的,决不以权谋私,搞特殊化。他说:“对亲属,到底是你影响他还是他影响你?一个领导干部首先要回答和解决这个问题。”[9]P426家事既是自家的事,又是事关领导干部形象,事关党风、社会风气的大事。善待亲属,不能只考虑家庭这个“小家”,更应考虑国家这个“大家”,决不让亲属之事影响“大家”。但在学习、生活、思想等方方面面,他们非常关爱他们的亲属。特别是当亲属生活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总是慷慨援助。对上孝敬老人,对下疼爱子侄。他们没有留下子女,却以父母特有的慈爱之心关心、培育革命烈士的后代。据他们身边工作人员讲,他们自己的生活非常俭朴,家庭的经济支出,比较多的是用在以下四个方面:抚育培养烈士后代;补助有困难的同志;资助亲属;支付来开会同志(包括外地来的)的就餐费。再有节余下来的钱,存够5000元,就交党费了。邓颖超曾说:对恩来的家属,生活上有困难的,我们从经济上接济他们,最初占我们两人工资的三分之一。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我们不去解决,实际上增加了组织上的负担,我们自己解决了,就是替社会承担了一部分责任,恩来逝世后,我还负担着。周恩来、邓颖超不仅尽到了本来意义上的家庭义务,而且超越了一般人对家庭的狭隘眼界。把家庭关系和家庭观念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境界。
周恩来和邓颖超自觉履行家规,一直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周恩来在弥留之际,曾留下这样的嘱咐,希望他的亲属留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不要到北京来,如果一定要来北京,应该自己花路费,不要政府一分钱。1976年1月15日下午,邓颖超又专门召集亲属,对他们说:“恩来生前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但他总是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把自己看作党的人,是一个人民的勤务员。”[10]P160她告诫亲属要继承周恩来的遗志,化悲痛为力量,不要搞特殊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贡献。1982年6月 17日,邓颖超致信中共中央作为自己的遗嘱。信中详细地安排了自己的身后事:遗体解剖后火化。骨灰不保留,撒掉。不搞遗体告别。不开追悼会。明确提出:“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侄女辈,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勿以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以对周恩来同志的感情出发,而不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执行的,我也坚决支持的。此点对端正党风是非常必要的。”[10]P270周恩来、邓颖超就是这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彰显了杰出革命家夫妇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四、研究周恩来和邓颖超的爱情、婚姻与家庭的现实意义
周恩来和邓颖超的不凡结合和完美婚姻,一直成为世人传诵的佳话。研究周恩来和邓颖超的爱情、婚姻与家庭,对于正确处理爱情、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周恩来、邓颖超对爱情和婚姻的追求,“不是一见倾心,更不是恋爱至上”[3]。他们的爱情有别于常人花前月下海誓山盟,脱离了庸俗无聊的陈腐观念,抛弃了贪图美色的享乐主义,将个人的幸福同人类伟大的事业结合起来,那是经过了长期的理性认同,是革命家的爱情誓言。正如邓颖超所言:“……你的侄辈让你讲你我的恋爱故事,你曾说,就是看到我能坚持革命。我也看到你这一点。所以,我们之间谁也没有计较谁的相貌,计较性格有什么差异,为共产主义的理想奋斗,这是最可靠的长期的相爱的基石和保证。”[3]青年人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自尊、自重、自强、自立、自爱,要谨慎驾驶爱情之舟,寻求志同道合的爱情,相互包容,共同奋斗,共创幸福。
2.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夫妻观。“八互”原则是周恩来和邓颖超在长期夫妻生活中不断总结和积累的爱情真谛,也是他们夫妻之间爱情之花常开不败、常开常新的奥妙所在。周恩来对待婚姻和爱情始终如一,不离不弃。他们相濡以沫、悲喜分担,他们的事业因为爱情的激励而伟大,他们的爱情也因为事业的辉煌而不断加深,共同描绘出一幅无产阶级革命家爱情的人生画卷,成为时代的道德楷模。现在,中国离婚率攀升,有的夫妻因为家庭琐事争吵,有的因为分居两地缺少信任,有的因为一方下岗……类似种种原因导致离婚。如何正确处理好夫妻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夫妻之间凡事要以诚相待,互相关心和支持,相互尊重和理解。彼此多点宽容,多点谦让,多点谅解,做事站在对方角度考虑一下,相互搀扶着,白头偕老。
3.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周恩来和邓颖超不是神,他们像普通家庭一样,有自己的至爱亲朋。在这样一个革命的大家庭里,他们尊敬长辈,赡养老人,为长辈养老送终。周家长辈夸周恩来“孝顺”,夸邓颖超“知礼”。[11]P95对晚辈他们一是严,二是爱。他们非常关心晚辈的成长,总是找机会现身说法,循循善诱,启发晚辈。现在社会上,有些家庭的青年人,不愿意吃苦,心安理得在家啃老,子女教育无人管、老人孝敬无人问……年轻人应当增强信心、奋发有为、积极向上,承担起自己对家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父母,有时间要经常看望,工作忙,要常打电话问候。有条件的子女,应该尽量照顾父母的衣食起居。对孩子,要注意言传身教、以身作则。要与孩子常沟通,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4.有助于为党员干部树起指向的灯塔。周恩来和邓颖超相爱一生的伟大爱情和高尚情操,为我们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起指向的灯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周恩来和邓颖超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自律、自警、自省、自重、自励,做到“经常照镜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维护家庭和睦、和谐,做讲文明、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讲人格的好公仆。当前,有些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在这些干部身上,已经找不到昔日周恩来、邓颖超的影子,没有了当年的清正廉洁,取而代之的是贪污受贿,最终他们等来的是法律的严惩。领导干部要像周恩来、邓颖超那样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更要像邓颖超那样,当好“贤内助”,构建和谐美好的家庭。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书信选集[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
[2]周恩来.德法问题与革命[J].天津新民意报副刊·觉邮,第一期下.
[3]邓颖超.从西花厅海裳花忆起[N].光明日报,1997-03-05.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周恩来旅日日记影印件[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7.
[6]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周恩来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7]石仲泉.周恩来的卓越贡献[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
[8]淮安市档案局等.周恩来与故乡淮安史料研究[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9]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颖超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1]周秉德.我的伯父周恩来[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