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教学方法解析——基于概念引入法与实务推导法的教学效果对比
2014-08-15攀枝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柳秋红
攀枝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柳秋红
一、融资租赁发展历程与学术研究现状
(一)融资租赁发展历程 1978年我国为实行对外开放,以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引入了融资租赁。1981年4月,我国成立了第一家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现代租赁业的诞生。发展至今,中国融资租赁业已拥有超过30年的经营历史,目前融资租赁已在航空、医疗、印刷、工业装备、船舶、教育、建设等领域成为主流融资方式,并已助推相关行业持续、快速地发展。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有560家的融资租赁公司,2012年度中国融资租赁业务额达到15500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底的9300亿元增加约6200亿元,增长幅度为66.7%。而截至2013年底,全国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不含单一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共约1026家,比年初的560家增加466家,增长83.2%,可见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我国融资租赁的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1)高速成长时期(1981年至1987年)。我国现代租赁业是在八十年代初引入的,短短十多年便获得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发展速度相当惊人。主要原因是因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工作重心转入到经济建设上来,但经济建设又面临极大的困境,资金和技术短缺是困扰我国经济建设的瓶颈。我国的国情是经济基础薄弱、设备陈旧老化、资金短缺,然而要在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上实现较快的增长,这一实际问题催发了融资租赁的产生和发展。
(2)行业整顿时期(1988年至1998年)。中国现代租赁业在九十年代初期进入停滞,与全球现代租赁业九十年代的迅速增长形成鲜明对照。主要原因在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制度转轨,相当部分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的国有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停产倒闭、破产或被兼并,特别是1988年4月13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布,我国经济行为的主体由政府部门转向企业,同时1988年6月20日规定“国家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提供担保”,使原来的租赁项目变成了企业自身行为,游戏规则的突然变化使出租人的权益失去了保障,租赁公司形成了巨额呆坏账,租赁业的发展陷入困境。
(3)法制建设时期(1999年至2003年)。从1999年开始,我国陆续完成了融资租赁法律框架的建设。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1年1月1日生效),后修改为《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2006年2月15日生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于2000年6月30日发布,后经修改于2007年1月23日发布。还有《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9月13日发布),后修改为《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5日发布)。以及与融资租赁相关税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地完善中,逐步促进了我国融资租赁的恢复发展。
(4)恢复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为了恢复和促进我国融资租赁的发展,2004年12月11日,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宣布自即日起开放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在此之前,商务部已批准通用和卡特彼勒进行设立外商独资融资租赁的试点。另外2004年12月,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批准9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单位,2006年5月再次批准11家试点单位。而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经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重新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介入金融租赁,并陆续批准所管辖的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一系列的措施都促进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迅速发展。
(二)融资租赁学术研究现状 本文通过对CNKI中国知网文献进行全文收索,发现以融资租赁为主题的期刊文章共计3332条,最早可以追述至1983年由程嘉骥和金奉和发表在《会计研究》上的“国际会计标准租赁会计”一文。从各年度的研究文章数量来看,呈逐年递增的趋势,至2013年达到研究数量的顶峰,2013年度以融资租赁为主题的期刊论文达到407篇。从研究学科来看,金融学科对此方面的研究文章有1276篇,其次是投资学科相关研究达到1035篇,再次是企业经济学科方面相关研究达到920篇。从研究层次来看,用于社科方面的行业指导达到1290篇,而基础研究方面达到1036篇。从研究的基金层次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1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涉及6项。由此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在学术界的研究一直推陈出新,不断开辟新的领域以适应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并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进一步推动了融资租赁实务的发展。
二、概念引入法与实务推导法的实施
(一)概念引入法的实施 所谓的概念引入法在本文中是借鉴了数学及物理等基础学科在教学中常用的方法,即在教学中从重点概念入手,不断深入对相关教学内容的理解与消化,让学生通过概念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在会计一班的融资租赁教学过程中选择了概念引入法。
在融资租赁的教学中,与其他章节内容很明显的一个区别点在于出现了数十个相关概念。对于具体概念又可以细分为三个大的方面,首先是与租赁时间相关的概念,包括租赁开始日、租赁期、租赁期开始日等。其次是与租赁资产计价相关的概念,包括资产余值、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付款额及现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及现值等。最后是与租赁收益的确认相关的概念,包括或有租金、履约成本、租赁内含利率、未实现融资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等。在实施概念引入法的教学过程中,教学过程先是通过概念讲解再是了解会计处理基本规定,最后分别对承租人及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进行讲解,即融资租赁定义→融资租赁判断条件→与租赁时间相关的概念→与租赁资产计价相关的概念→与租赁收益确认相关的概念→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基本规定→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租赁内含利率、最低租赁付款额及现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及现值、未实现融资收益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在概念明确之后主要通过相关概念引出会计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以实现对融资租赁业务的理解与掌握。
(二)实务推导法的实施 俗话说:“学起于思,思源于疑。”对于大学生的教学中需要使学生能“有疑而入,无疑而出”,首先要能“疑”,而推导法是学生能“疑”的方法之一。推导致“疑”在教学中往往体现在教师推导出疑和学生推导质疑的你来我往之中。本文所提出的实务推导法即缘于此教学观点,希望从会计实务出发让学生自主寻求实务处理中所需要的条件,从而推导出需要的概念,进而用概念来反方向论证实务处理方法的正确性。
在实施实务推导法的过程中,以承租人会计处理为例,所谓实务推导法即从承租人实务处理入手,让学生先思考在融资租赁中承租方需要在账面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确认计量,另一方面需要确认对出租方的债务,那么如何开展确认与计量呢?首先,引导学生分析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通过启发学生思考,有学生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有同学提出了实际支付对价计量。其实这两个回答正是符合了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即融资租入资产应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公允价值两者较低者来入账。因为学生所提出的实际支付对价相当于是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因此顺着学生的理解帮助学生推导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概念,并引发第二轮的思考,即最低租赁付款额需要折现,那么折现率怎么选呢?在探讨的过程中我们通过租赁的实质即出租方提供资产使用,其目的肯定会获利,那么出租人的获利率是否可以做为折现率呢?因此又慢慢引导学生推论出租赁内含利率,即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然后让学生从出租人获利出发推导出承租人的租金其实是本金偿还与利息支付两部分构成,因此推导出未确认融资费用,接着又在实务中提出未确认融资费用如何分摊的问题。后来就分析了实际利率法,并让学生通过讨论推导出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如何选择分摊率,即如果融资租入资产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入账,那么分摊率就选择当时的折现率,如果融资租入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那么需要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相等时候的折现率。对于初始入账价值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问题理清之后,学生对承租人的账务处理就不存在很大难度了,此教学过程可以总结为融资租赁定义→融资租赁判断条件→融资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最低租赁付款额及其现值→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内含利率及实际利率法→承租人会计处理。
三、融资租赁课堂教学效果比较
在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讲解完融资租赁账务处理之后,对两个班的同学进行了教学效果的问卷调查,对于会计一班实际发放问卷81份,回收问卷81份,有效问卷81份,对于会计二班实际发放问卷79份,回收问卷79份,有效问卷79份。问卷设计主要分为三个版块,包括相关概念定义的理解,相关项目计算、核算程序及账务处理。本文对两种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对比正是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一)相关概念理解程度对比分析 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在相关概念定义部分,重点考察了学生对于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收款额、未确认融资费用、未实现融资收益及租赁内含利率。问卷结果显示出,两种方法下对于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收款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的理解处于差不多的水平,均有60%左右的同学完全理解相关定义。但是对于租赁内含利率的理解,在概念引入法下仅有35.7%的同学表示完全理解,而实务推导法下有52.9%的同学表示完全理解,高于概念引入法17.2个百分点。究其原因应该是在通过实务推导法非常形象地启发学生自主思考,深入理解了租赁内含利率的产生原由,在不断自主推导概念过程中加深了学生的印象。
(二)相关项目计算理解程度对比分析 在第二板块的对比分析中,重点对比的是各种项目的计算方面。在具体调查过程中选择了最低租赁付款额及现值、最低租赁收款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及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及分摊的计算。通过对问卷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两种方法下对于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收款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方面教学效果差别不大,均有51%左右的同学表示完全会计算,但是对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及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摊的计算就存在明显差异了。在这几方面的对比中发现,概念引入法下能完全会计算的占比仅有19.8%,而实务推导法下完全会计算的占到38.6%,高于概念引入法18.8个百分点。这正是由于实务推导法下由学生自己推导出了如何使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也得益于实务推导法下对租赁内含利率及分摊率的理解。
(三)账务处理理解程度对比分析 对于融资租赁学习的最后重点则是账务处理。在融资租赁中分为承租人的账务处理与出租人的账务处理,包括了初始确认计量,后续租金支付收取的确认计量以及租期界满后的相关确认计量问题。其中的重点及难点往往集中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环节。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对于账务处理方面概念引入法下完全理解的同学仅达到18.7%,而实务推导法下完全理解的同学达到36.9%,明显高于概念引入法下18.2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实务推导法的教学效果远远优于概念引入法,究其原因在于实务推导法下是引导学生自主推导出了实际利率法的核算程序,在学习中深入理解分拆性地学习了融资租赁的整个实务处理流程,因此在最终的处理过程中更能体现出逻辑性,也能更好地进行会计实务处理了。
[1]杨凤芝:《融资租赁会计处理问题及建议》,《财会通讯》(综合·上)2011年第7期。
[2]闫红瑛:《实际利率法下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例解》,《财会通讯》(综合·上)201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