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从口入”让“舌尖上的中国”更纯洁
2014-08-15陈怀瑜
安 徽 陈怀瑜/文
4月21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拟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7个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其中,4条刑法解释涉及食用珍贵野生动物等方面(4月22日《新京报》)。
《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正在热播,名扬海内外的中国吃客们,其味蕾上估计又要花枝乱颤了。不过,对于那些爱吃野味,以至连珍贵野生动物都不放过的食客们,这回可要小心了——虽非来世会下“拔舌狱”,但从今往后,真的会吃出祸端,因此锒铛入狱。此次人大有关“食用珍贵野生动物”等的司法解释,正是从刑法的层面上,对此立规定矩。
古语有云:“肉食者鄙”——若引之于“食用珍贵野生动物”上,我们不妨作此歪解:吃珍贵野生动物的人,不仅鄙陋不堪,且是违法犯罪之人。或许,饕餮者会私下埋怨:食者,人之所欲,何必如此限之?
人类从大自然的“丛林法则”中胜出,似乎将己视作万物之主,以为可以从此君临天下、生杀予夺。因此,所有可以入口的动植物,何曾逃得过人类之口?但大嘴吃八方的结果,是现在几乎“每20 min就会有一种动物或者植物从地球上消失”之恶果。人类越来越具破坏性、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让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的大自然,变得越发不可为继。根据2003年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IUCN)的红色目录,目前,中国仍然有29个物种被列为严重濒危,69个物种被列为濒危,140个物种被列为弱势。其中动物物种方面,中国已经有3个物种灭绝,一种在野外消失。
保护大自然以及大自然中的动物等,其实就是在保护人类自身。物种的消失,是大自然退化、衰退和溃败的表征。“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眼看着一些濒危动物行将消失于这个世界,一些人却管不住自己的大嘴巴,仍以吃食这些珍稀动物为乐。如果是在远古蛮荒时代,人类生存艰难,寻食不易,如此饥不择食,尚有情可原。可如今,我们早已远离了无食可吃的饥饿状态。有些人偷食珍稀保护动物,更多的是缺乏动物保护意识、目无法纪的表现。这些人几乎都知晓一些珍稀保护动物方面的知识或法规,但因此前的法律中,主要是针对非法狩猎、买卖珍稀野生动物而入刑。因此,法律对食客们的震慑力度并不大。所以,仍有不少人置保护珍贵野生动物理念而不顾,只管吃得嘴上流油,而不管珍稀野生动物之生死。
这次,人大释法,将“食用珍贵野生动物”入刑,应会让偷食珍贵野生动物者从此忘而却步。“刑从口入”,让国人引以为傲的“舌尖上的中国”,也会从此更加纯洁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