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考什么”与“如何考”
2014-08-13马国钧薛万博
马国钧+薛万博
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树立了政绩考核的新导向。经济社会发展不再“唯GDP”,干部考核不再简单以GDP论英雄,可谓牵住了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牛鼻子”。为深入探讨“不以GDP论英雄”之后政绩考核“考什么”与“如何考”的问题,本刊特邀党建学者马国钧博士结合工作实践,从管理学的角度谈谈对这些问题的个人观点。
记者:绩效考核属于管理学范畴。近年来,“一把尺子量各地,一个标准量众人”的考核方式备受诟病。您在地方担任过组织部门的主要领导,想必也听到过基层的各种声音。在您看来,如何调整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才能优化政绩评判?
马国钧:多年的实践表明,横向“一刀切”、纵向“一般粗”的绩效目标很难发挥导向和激励功能。因此,从改进政绩考核工作的实际需要看,我觉得首先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分类管理——对相同类型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根据其地域特点、资源禀赋、区域功能、主导产业、发展战略等要素,确定大致相同、各有特色的绩效内容和绩效目标,以便进行比较和评价。
记者:中组部的《通知》提出,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就我省的情况来看,您认为怎样才能体现这一要求?
马国钧:从原则性思路上说,可以把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五个区域中心城市划为一类,把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矿城市划为另一类,再把大兴安岭、伊春两个林区划为一类;也可以把“两江平原”农业区归为一类,把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工业城市归为一类。通过交叉分类,找出各类地区的共同点和公约数,据此确定相应的绩效内容及其目标。再比如,对省直各部门,可以划分为党务、群团、政法、工业、农业、商贸、社会管理等类别。这样,既便于设置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也便于比较分析和形成激励,从而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同样的道理,对各级领导干部,除可以划分为正职、常务副职和一般副职外,还可以按党务、群团、政法、工业、农业、商贸、社会管理等类别细分,从而使绩效考核的内容和目标更加合理。
记者:在“考什么”的问题上,您认为怎样才能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
马国钧:我想,只有设置系统、科学的绩效目标体系,才能形成积极健康的行为导向。从总体上说应该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考整体。要按照中组部《通知》要求,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核心要素和重要内容;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公众健康状况的考核。此外,还要注重考核各地各部门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的连续性,考核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把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二是坚持考重点。比如,地方财政收入是比较实的发展成果,抓住GDP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等要素,就可以考核清楚经济发展速度背后的质量和效益状况,从而抑制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再如,教育、医疗、住房等是主要的民生事业,把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作为重点考核指标,既能引导、也能看清一个地方民生事业的发展状况。当前,我国面临生态环境恶化和地方政府举债过多的风险,使环境保护和控制债务的压力不断加大,这就要求加大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在考核分值中的占比,加大对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排放物削减率、空气质量改善率的考核。应当加强对政府负债状况的考核,防止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寅吃卯粮,引导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可持续的实事。鉴于促改革、转方式、调结构、保民生的特殊重要性,在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的时候,应当合理赋予这些要素的权重,引导各地各部门努力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
三是坚持考个性。确定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绩效,既要突出整体,也应注重个性。比如,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全面评价其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的保护情况;对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重点考核扶贫开发成效。
记者:采用哪些手段才能使考核指标具有说服力和约束力,进而对被考核者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
马国钧:在绩效目标的选择和确定过程中,首先应该由考评对象根据地方和岗位职责、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外地同等地区或部门发展水平,以及自身前三年工作的平均绩效等因素,提出本年度绩效目标的初步方案。初步方案经本地区、部门领导班子讨论认可后,按工作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领导审定,并根据上级主管领导审定的意见报绩效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平衡。经综合平衡后的绩效目标方案,应当以绩效合同、目标责任等契约形式,由主管部门与责任者共同签字确认,经有效公证后生效。绩效契约应当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并对绩效指标进行科学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尽可能具体化,以便于缔约双方或第三方把握、检查、考核和评价。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干部”。为了把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实考准,在考核评价方法上应该如何改进?
马国钧:从多年的实践看,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相关考核手段和机制不健全,考核力量相对不足,都是制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很难把不同个体在绩效达成中的地位与作用考核准。这就意味着,要想把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实考准,必须在新时代条件下创新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形成有效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体制机制。综合地看,当前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主要有三种常用的方法可供参考:
一是参与式跟踪考核。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对领导干部个人绩效的考核,其主要操作要领是:1.实行考核组定点包片跟踪考核制度,就是按类别把考核对象分成若干片区,每个考核组负责一两个考核片区,全年跟踪考核本片区各地方或部门的绩效目标实施情况;2.考核组经常深入到负责片区的地方或部门,参加有关会议,参与重点工作过程,通过现场体验和观察,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在决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并做好记录和写实,以此作为年终评价考核对象绩效的重要依据;3.以绩效契约为基础建立绩效目标台账,把观察和体验写实作为台账的主要内容,清晰记载考核对象在绩效达成中所付出的努力及其取得的效果,据以对照绩效目标的内容,综合分析和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这种考核方式的核心与关键,是考核组必须经常深入、及时跟踪、真正参与考核对象的工作过程,如果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就会使绩效考核工作彻底失败。
二是比较式分析考核。这种方式适用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非常具体而复杂的比较过程,没有细致的比较分析,要想把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评价准,无异于天方夜谭。因此,必须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既看现任业绩又看前任基础,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既看工作显绩又看发展潜绩,既看上级评价又看群众评价。需要强调的是,在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上,必须正确处理个人作用与集体努力的关系,谁出的好主意就是谁的贡献,谁做的工作就是谁的功劳,决不能搞“一果多用”,更不允许“移花接木”“张冠李戴”。配合绩效考核制度,应当制定对违背科学发展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绩效责任审计工作,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导致资源严重浪费和生态严重破坏的,都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多维式立体考核。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对领导干部个人绩效的考核。这种考核,不但要听取考核对象的上级组织、平级机构的意见,而且要充分听取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既请上级领导和同级班子成员参与测评,也通过民主测评、社会调查等方式让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测评;在对工作绩效进行正面评价的同时,也对领导干部的绩效和德行进行反向测评。近年来,有的地方整合考核力量,充分运用专项考核、巡视监督、责任审计等方面的考核结果,通过综合分析研判,注重发现品行端正、埋头苦干、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好干部。还有的地方探索委托第三方或中介机构利用民意调查的方法,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方面群众对领导班子的评价,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合理评价和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效果也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