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2014-08-12本栏编辑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5期
【案情】
一年以前,哈尔滨市居民何雪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不久,他发现房子内外墙面有多处裂缝。为此,多次找开发商要求退房。而开发商坚称,裂缝并不是质量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何雪峰该如何维权?
【支招】
针对这一案例,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邹元新律师认为,入住后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在保修期内,就与开发商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对于由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开发商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保修期的限制。
对于本案的情况,当事双方可以找专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需要退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协同解决。出现质量纠纷后,在证据收集较为齐全的情况下,可先同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协商,也可到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在问题不能得到较好解决的情况下,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一个小区内,如果很多住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要注意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在诉讼中尽量进行集体诉讼,以弥补单个购房者力量的不足。 (本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