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要打好“公众参与”这张牌
2014-08-08阅尽
阅尽
近日,广州市开展的“垃圾分类万人行”引发了广泛关注。该活动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社会各界1.1万人、分十余批次参观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等。活动期间,市长陈建华还曾在现场亲自做讲解,俨然成了垃圾处理设施的专职“导游”。
广州组织如此大规模的环保公益活动,缘于受“垃圾围城”困扰,城市规划急需建多处垃圾焚烧厂,但此计划多次提上日程,却屡遭民众的抗议阻挠。广州现有的垃圾填埋场几近饱和,受土地资源制约又很难再建新的填埋场,惟一出路就是在普及“垃圾分类”的基础上,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既可变废为宝,又可大大节省场地。然而,无论垃圾分类还是兴建新的垃圾处理设施,若无公众的支持,这一美好的蓝图就很难实现。
事实上,不仅广州,全国不少地方都出现过因兴建垃圾处理设施引发的民众聚集抗议活动,如杭州、深圳、惠州、东莞等地,近期都有过类似事件。这也正是当下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困境:一方面,民众受困于日益恶化的环境形势,要求环境整治的呼声日益强烈,另一方面民众本身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又很低;一方面民众很清楚环境形势的紧迫性,另一方面对新建的环保项目又“敬而远之”,“邻避效应”使得人人都不愿将环保设施建在自己家园旁边。垃圾场建在何处?看似简单的工程选址问题,却蕴含着如何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大命题。
在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今天,任何漠视民众诉求的公共决策都将受到质疑甚而是抵制。而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它始终是个涉及社会各方利益,牵动各界神经的复杂问题。因此,希望通过政府的一纸红头文件,强制推行的做法已然很难行得通。况且,环境保护的许多具体做法、过程等,都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和配合。如广州市正在推行的“垃圾分类”,从政策的酝酿到宣传造势,到试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显然,这项适应新潮流,将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的环保新政,要想真正化作民众的行动自觉,仍有漫长的路要走。
应该说,无论是从环境治理的紧迫性,还是从现代公共决策的程序正义考量,公众参与都是当下环保工作无法回避的问题。一是信息的不对称,使得许多民众对一些环境设施心存戒备,不理解甚而抵制,影响公共行政效率。二是环保责任意识的转变和更新。传统思维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部门的事,作为普通民众,只是被动的受益者或受害者。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这种观念必须转变,不错,政府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但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没有每一位公民对环境的悉心呵护,环保工作既困难重重,也不可能有真正完美的结果。
以广州为例。广州是个常住人口达1600多万的超大型城市,每天产出的生活垃圾就达四五千吨。而且,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大幅增长,如果继续按传统的方法处理,它所带来的城市环境压力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广州市组织大规模的“垃圾分类万人行”,既是为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也是为了获得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与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理解与支持。环保走“群众路线”,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的必然选择。当然,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事实上,在环保的“公众参与”方面,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可做。从政府决策层面而言,要摒弃传统的环保专业主义思路,尊重民众的环保决策知情权。有的领导喜欢关起门来决策,担心民众知道太多“找麻烦”,因此,即便“公示”,也是很不情愿,或尽量缩小范围,遮掩一些关键信息。其实,在信息化社会,这种做法,只会适得其反。从环保部门来说,应该主动敞开大门,欢迎普通民众加入到环保的行列。民众的积极参与,无形间增加了许多环保监督岗,这既是对环保工作的鞭策、督促,更是最有力的支持。环保部门也可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吸引民众对环保的参与,如协调成立环保公益组织,征募市民做环保志愿者、监督员等。而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则可考虑通过立法等强化公民的环保责任意识,赋予其环保的主体地位。
总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不应该只是口号,而应该体现在环保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执行细节中。如果有一天,环保的“公众参与”都能化作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为,那么,我们的环保工作一定会更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作者系《羊城晚报》首席评论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