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的伪善 和《西厢记》的本真
2014-08-08青子衿
青子衿
自程朱理学产生后,它之所以一直被具有民主与自由意识的人士所诟病,乃缘于其以“理”压人,以“理”杀人,以“理”窒息人的思想、思维乃至生理,使人不得开心颜!而一部《西厢记》之所以广为传诵,历久弥新,则在于其以情悦人,以情动人,以情启迪人的思想、行为、情操,使人血脉偾张,心智大开。
一、道貌岸然的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对自然的看法不乏辩证法,但对社会、对人的看法却多属形而上学,多属绝对主义。它把“人欲”与“天理”对立起来,认为天理和人欲不可并立。“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因此必须“革尽人欲,复尽天理”[1],从而走向了禁欲主义。《二程遗书》中记载有这么一段话,有人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程颐答曰:“只是后世怕饥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2]从此,“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成为程朱理学的一句至理名言。它不仅具体用于寡妇再嫁、妇女贞节问题,而且还推及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关系在内的政治与社会领域。这就是说,人们即便是“饥寒饿死”,也要遵循“三纲五常”;稍有违背,就是“失节”,就是背悖天理。朱熹接过二程的“失节”一说加以阐述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不可改易,“盖闻人之大伦,夫妇居一,三纲之首,理不可废”[3]。如果妇女不能守节,“夫丧改嫁,皆是无恩也”。朱熹不仅在理论上对妇女进行无人性的残忍束缚,而且还在实践中对妇女的言行以时时警戒。他在泉州同安县主簿任上,下令妇女出门必须用花巾兜面,只留孔隙看路。后人因称此兜巾为“文公兜”。他令妇女在鞋底装上木头,称“木头履”,使行动有声,以便觉察,防止“私奔”。
尽管在宋理宗时期(1224年—1264年),朱熹被追谥为朱文公,加封太师、信国公等吓人的头衔,在制度文本上确立起程朱理学在思想学术领域的统治地位,但朱熹生前在政治上却屡遭贬逐,程朱理学也被斥为“伪学”。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尖锐揭露朱熹剽窃张载、程颐,鼓惑后进,收召“四方无行义之徒”,穿宽衣服,系大带子,如鬼如魅。士大夫中的沽名嗜利者,朱熹指望得其援助,从而赞誉之,使小者得利,大者得名,朱熹自己则得富贵。沈继祖还列举大量事实,证明朱熹的言行不一。他揭露说:“朱熹霸占别人死后的家产;引诱两个尼姑作妾,出去作官都要带着。家里大儿媳妇死了丈夫,却怀了孩子。几个儿子偷人家的牛,杀了吃肉。朱熹在长沙,藏匿朝廷赦书不执行,将许多人判以徒刑。他知漳州,专门搜罗古书归自己。作浙东提举,向朝廷要大量赈济钱米,都分给门徒而不给百姓。霸占人家的产业盖房子,还把人家治罪。发掘祟安弓手的坟墓来葬自己的母亲。开门授徒,专收富家子弟,多要束修(学费)。加上收受的各处贿赂,一年就得钱好几万。什么廉洁、宽恕、修身、齐家、治民等等,都是朱熹平日讲《中庸》、《大学》的话,用来欺骗世人的。他说的是那样,行为又是这样,岂不是大奸大憝!”宁宗闻罢,大为震怒,下诏降朱熹两官,将朱熹门徒蔡元定送道州编管;又严令禁止程朱理学的传播。朱熹急忙上表伏罪,称自己系“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又承认自己确实“私故人之财”、“纳其尼女”等等,说要“深省昨非,细寻今是”,表示要悔过自新,痛改前非。[4]
二、宋元社会对程朱理学的抗拒
由此可见,程朱理学要求人们绝灭包括色、声、香、味、安(安逸)在内的各种私欲,要求人们放弃对生活质量、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要求人们杜绝对个性的释放、对发展个性的诉求,既于理不通,在实践上也颇难推行。事实上,有宋一代的妇女也基本上是不遵所谓妇道的。从上层贵族仕女,到民间农妇村姑,多无视三纲五常;女子离婚再嫁,“淫妇跟人逃走,比比而是”[5]。难怪朱熹在《与陈师中书》里,要鼓励作为士族的陈师中的妹妹守节,并解释道:“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为不可易也。况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举错之间,不可不审”。可见朱熹面对他心目中不守名教礼法的乱纷纷的社会世相,也是无可奈何而勉为其难的。实际上就是朱熹本人也很难把持住自己而做出若干显露人欲、违背天理的事情来(如上所举)。他在宋宁宗面前被搞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乃是他自食其果,自取其辱。
不少研究者曾著文指出,有宋一代,程朱理学所提倡的贞节观“尚没有大众化,政府也没有特别的提倡,要到元代甚至明代,理学那种礼法观念才被普遍接受。”[6]其实,入元以后,尽管元仁宗时(1311年—1320年)规定以朱熹、二程等人的传注为经学考试的依据,使程朱理学完成了从形式到内容的官学化过程,但程朱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观念的传播仍较疲软。与此成为对照的则是元代工商业在发展、城市经济生活在繁荣、市民娱乐要求也在增长;而儒学内部又分裂出若干“异端”思想家,如元初自称“三教外人”的邓牧,元末被“礼法之士”斥为“裂仁义、反名实,浊乱先圣之道”的杨维桢。在这种背景下,从老、庄、玄学、禅宗一直到陆九渊“心学”一脉相袭的人本主义和自我意识得以继续发展和表现,锦云绮霞般的元杂剧、散曲、诗歌与中短篇小说在具有自我意识和独立思考的文人笔下,多“富于世俗生活的情调”,反映城市的繁荣与人生享乐,反映“新兴市民阶层乐观、进取的精神”,多“带有个人化倾向”,表现“向人生和自然拓张的意向”,表现“处于日常生活中的、更富于人性的、真实的自我”[7]。下面仅举元杂剧《西厢记》以说明。
三、高张人文主义的《西厢记》
《西厢记》的作者王实甫为大都(今北京市)人,生平事迹不详。从明天一阁本《录鬼簿》贾仲明对他的吊词来看,他似乎是一个混迹于教坊勾栏的风流落拓的文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当时声望颇高。其所作杂剧今知有十四种,尤以《西厢记》成绩突出,《录鬼簿》称其“天下夺魁”。它以五本的宏大规模来敷演一对青年男女追求爱情自由与婚姻自主的故事;传达出当时年轻人厌恶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名教(礼教)束缚,不满以“存天理,灭人欲”为主旨的程朱理学推行的真实情绪;反映了作者的独立思考——即情与欲是人的不可遏制的本真性情,是正当而合理的。
令人叫绝的是,作者以丰满的人物刻画和典雅清丽又不失活泼的语言,将一个严肃的主题表现得栩栩如生,并予以了充分的生活化。如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
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生活在压抑中的青年女子的郁闷、惆怅和苦恼以及楚楚动人状,在这里直扑眼帘,一开始便抓住人心,让人顿生同情。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则更令人鼓舞:
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
这里毫无掩饰地直述青年男子对美丽女性的出自人的本能的真切爱慕,而对方则对这种爱慕以极其自然的回应。这种建立在人的自然天性基础上的一见钟情式的爱悦,自会令观者心有灵犀而顿生共鸣。
作者写张生对莺莺从初见到试图再见,从退贼到拒婚,从和诗到递简,从跳墙到被嗔怪,从卧病到佳期,从别离到惊梦,从送书到受物,从郑恒作梗到欢喜团圆,差不多一直都处于恋爱的风云汹涌中。主人公或喜或忧,失望与得意交织,焦虑和兴奋呼应;情节缠绵曲折,跌宕起伏,直令观者亦乐亦悲,或疯或痴,大气不敢出。至于那位娇贵可人的少年女郎,则时而矜持凛然,时而嗔怒形色,时而沉默不语,时而欲拒还羞;真是千般柔媚,万种风情!待到佳期以后,老夫人揭穿了她的秘密,她这才完全解开处女的情结,绽放出狂恋中的少妇的真实面目:热烈奔放而又小鸟依人。睹此。郑振铎先生也不禁拍案称羡:
久困于礼教之下的少女的整个形象,已完全为实甫所写出了。无怪乎一般的少年男女,那么热烈的欢迎着此作。原来这便是他们自身的一幅集体的映像呢![8]
剧中的红娘虽只是一个婢女身份,在王实甫笔下却最为轻灵活泼又快人快语,心明如镜而嫉恶如仇。这个小小的丫环总是处在居高临下的位置上,一个个地指点数落张生的酸腐迂拙、莺莺的矫情作态、老夫人的偏执蛮横。……她心地坦荡又伶牙俐齿,一会儿讲“礼”,一会儿讲“信”,周公孔孟,天理人欲,逐一道来,却全部化做攻击礼教的工具,于戏谑调侃中使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种以毒攻毒之法实在厉害,让当时正流播中的程朱理学陷入自相矛盾的尴尬境地,直令礼法之士目瞪口呆!
看完《西厢记》,相信每一位观者都会对鲁迅先生在《坟·我之节烈观》中,对程朱理学的节烈(贞节)观的批判,予以充分的赞同。鲁迅先生写道: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仅一部《西厢记》,便将程朱理学孜孜追求、苦苦经营的庞大体系打得落花流水,可见文学力量的机智与伟岸!而正因为程朱理学扼杀自然人性、扼杀自由思想,所以不得人心;从它一诞生起便遭到世俗力量加上边缘力量的围追堵截。直到入明以后朝廷动用国家机器的强行撑持,它才开始有了耀武扬威的机会。
注释:
[1]《朱子语类》卷十三。
[2]《二程遗书》卷二十二。
[3]《朱文公文集·劝女道还俗榜》。
[4]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丁集《庆元党》。参见蔡美彪、朱瑞熙等《中国通史》第五册,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36—337页。
[5]《清平山堂话本·龙图公案》。
[6]葛兆光:《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0页。
[7]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下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页。
[8]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下册,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658页。
自程朱理学产生后,它之所以一直被具有民主与自由意识的人士所诟病,乃缘于其以“理”压人,以“理”杀人,以“理”窒息人的思想、思维乃至生理,使人不得开心颜!而一部《西厢记》之所以广为传诵,历久弥新,则在于其以情悦人,以情动人,以情启迪人的思想、行为、情操,使人血脉偾张,心智大开。
一、道貌岸然的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对自然的看法不乏辩证法,但对社会、对人的看法却多属形而上学,多属绝对主义。它把“人欲”与“天理”对立起来,认为天理和人欲不可并立。“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因此必须“革尽人欲,复尽天理”[1],从而走向了禁欲主义。《二程遗书》中记载有这么一段话,有人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程颐答曰:“只是后世怕饥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2]从此,“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成为程朱理学的一句至理名言。它不仅具体用于寡妇再嫁、妇女贞节问题,而且还推及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关系在内的政治与社会领域。这就是说,人们即便是“饥寒饿死”,也要遵循“三纲五常”;稍有违背,就是“失节”,就是背悖天理。朱熹接过二程的“失节”一说加以阐述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不可改易,“盖闻人之大伦,夫妇居一,三纲之首,理不可废”[3]。如果妇女不能守节,“夫丧改嫁,皆是无恩也”。朱熹不仅在理论上对妇女进行无人性的残忍束缚,而且还在实践中对妇女的言行以时时警戒。他在泉州同安县主簿任上,下令妇女出门必须用花巾兜面,只留孔隙看路。后人因称此兜巾为“文公兜”。他令妇女在鞋底装上木头,称“木头履”,使行动有声,以便觉察,防止“私奔”。
尽管在宋理宗时期(1224年—1264年),朱熹被追谥为朱文公,加封太师、信国公等吓人的头衔,在制度文本上确立起程朱理学在思想学术领域的统治地位,但朱熹生前在政治上却屡遭贬逐,程朱理学也被斥为“伪学”。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尖锐揭露朱熹剽窃张载、程颐,鼓惑后进,收召“四方无行义之徒”,穿宽衣服,系大带子,如鬼如魅。士大夫中的沽名嗜利者,朱熹指望得其援助,从而赞誉之,使小者得利,大者得名,朱熹自己则得富贵。沈继祖还列举大量事实,证明朱熹的言行不一。他揭露说:“朱熹霸占别人死后的家产;引诱两个尼姑作妾,出去作官都要带着。家里大儿媳妇死了丈夫,却怀了孩子。几个儿子偷人家的牛,杀了吃肉。朱熹在长沙,藏匿朝廷赦书不执行,将许多人判以徒刑。他知漳州,专门搜罗古书归自己。作浙东提举,向朝廷要大量赈济钱米,都分给门徒而不给百姓。霸占人家的产业盖房子,还把人家治罪。发掘祟安弓手的坟墓来葬自己的母亲。开门授徒,专收富家子弟,多要束修(学费)。加上收受的各处贿赂,一年就得钱好几万。什么廉洁、宽恕、修身、齐家、治民等等,都是朱熹平日讲《中庸》、《大学》的话,用来欺骗世人的。他说的是那样,行为又是这样,岂不是大奸大憝!”宁宗闻罢,大为震怒,下诏降朱熹两官,将朱熹门徒蔡元定送道州编管;又严令禁止程朱理学的传播。朱熹急忙上表伏罪,称自己系“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又承认自己确实“私故人之财”、“纳其尼女”等等,说要“深省昨非,细寻今是”,表示要悔过自新,痛改前非。[4]
二、宋元社会对程朱理学的抗拒
由此可见,程朱理学要求人们绝灭包括色、声、香、味、安(安逸)在内的各种私欲,要求人们放弃对生活质量、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要求人们杜绝对个性的释放、对发展个性的诉求,既于理不通,在实践上也颇难推行。事实上,有宋一代的妇女也基本上是不遵所谓妇道的。从上层贵族仕女,到民间农妇村姑,多无视三纲五常;女子离婚再嫁,“淫妇跟人逃走,比比而是”[5]。难怪朱熹在《与陈师中书》里,要鼓励作为士族的陈师中的妹妹守节,并解释道:“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为不可易也。况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举错之间,不可不审”。可见朱熹面对他心目中不守名教礼法的乱纷纷的社会世相,也是无可奈何而勉为其难的。实际上就是朱熹本人也很难把持住自己而做出若干显露人欲、违背天理的事情来(如上所举)。他在宋宁宗面前被搞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乃是他自食其果,自取其辱。
不少研究者曾著文指出,有宋一代,程朱理学所提倡的贞节观“尚没有大众化,政府也没有特别的提倡,要到元代甚至明代,理学那种礼法观念才被普遍接受。”[6]其实,入元以后,尽管元仁宗时(1311年—1320年)规定以朱熹、二程等人的传注为经学考试的依据,使程朱理学完成了从形式到内容的官学化过程,但程朱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观念的传播仍较疲软。与此成为对照的则是元代工商业在发展、城市经济生活在繁荣、市民娱乐要求也在增长;而儒学内部又分裂出若干“异端”思想家,如元初自称“三教外人”的邓牧,元末被“礼法之士”斥为“裂仁义、反名实,浊乱先圣之道”的杨维桢。在这种背景下,从老、庄、玄学、禅宗一直到陆九渊“心学”一脉相袭的人本主义和自我意识得以继续发展和表现,锦云绮霞般的元杂剧、散曲、诗歌与中短篇小说在具有自我意识和独立思考的文人笔下,多“富于世俗生活的情调”,反映城市的繁荣与人生享乐,反映“新兴市民阶层乐观、进取的精神”,多“带有个人化倾向”,表现“向人生和自然拓张的意向”,表现“处于日常生活中的、更富于人性的、真实的自我”[7]。下面仅举元杂剧《西厢记》以说明。
三、高张人文主义的《西厢记》
《西厢记》的作者王实甫为大都(今北京市)人,生平事迹不详。从明天一阁本《录鬼簿》贾仲明对他的吊词来看,他似乎是一个混迹于教坊勾栏的风流落拓的文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当时声望颇高。其所作杂剧今知有十四种,尤以《西厢记》成绩突出,《录鬼簿》称其“天下夺魁”。它以五本的宏大规模来敷演一对青年男女追求爱情自由与婚姻自主的故事;传达出当时年轻人厌恶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名教(礼教)束缚,不满以“存天理,灭人欲”为主旨的程朱理学推行的真实情绪;反映了作者的独立思考——即情与欲是人的不可遏制的本真性情,是正当而合理的。
令人叫绝的是,作者以丰满的人物刻画和典雅清丽又不失活泼的语言,将一个严肃的主题表现得栩栩如生,并予以了充分的生活化。如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
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生活在压抑中的青年女子的郁闷、惆怅和苦恼以及楚楚动人状,在这里直扑眼帘,一开始便抓住人心,让人顿生同情。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则更令人鼓舞:
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
这里毫无掩饰地直述青年男子对美丽女性的出自人的本能的真切爱慕,而对方则对这种爱慕以极其自然的回应。这种建立在人的自然天性基础上的一见钟情式的爱悦,自会令观者心有灵犀而顿生共鸣。
作者写张生对莺莺从初见到试图再见,从退贼到拒婚,从和诗到递简,从跳墙到被嗔怪,从卧病到佳期,从别离到惊梦,从送书到受物,从郑恒作梗到欢喜团圆,差不多一直都处于恋爱的风云汹涌中。主人公或喜或忧,失望与得意交织,焦虑和兴奋呼应;情节缠绵曲折,跌宕起伏,直令观者亦乐亦悲,或疯或痴,大气不敢出。至于那位娇贵可人的少年女郎,则时而矜持凛然,时而嗔怒形色,时而沉默不语,时而欲拒还羞;真是千般柔媚,万种风情!待到佳期以后,老夫人揭穿了她的秘密,她这才完全解开处女的情结,绽放出狂恋中的少妇的真实面目:热烈奔放而又小鸟依人。睹此。郑振铎先生也不禁拍案称羡:
久困于礼教之下的少女的整个形象,已完全为实甫所写出了。无怪乎一般的少年男女,那么热烈的欢迎着此作。原来这便是他们自身的一幅集体的映像呢![8]
剧中的红娘虽只是一个婢女身份,在王实甫笔下却最为轻灵活泼又快人快语,心明如镜而嫉恶如仇。这个小小的丫环总是处在居高临下的位置上,一个个地指点数落张生的酸腐迂拙、莺莺的矫情作态、老夫人的偏执蛮横。……她心地坦荡又伶牙俐齿,一会儿讲“礼”,一会儿讲“信”,周公孔孟,天理人欲,逐一道来,却全部化做攻击礼教的工具,于戏谑调侃中使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种以毒攻毒之法实在厉害,让当时正流播中的程朱理学陷入自相矛盾的尴尬境地,直令礼法之士目瞪口呆!
看完《西厢记》,相信每一位观者都会对鲁迅先生在《坟·我之节烈观》中,对程朱理学的节烈(贞节)观的批判,予以充分的赞同。鲁迅先生写道: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仅一部《西厢记》,便将程朱理学孜孜追求、苦苦经营的庞大体系打得落花流水,可见文学力量的机智与伟岸!而正因为程朱理学扼杀自然人性、扼杀自由思想,所以不得人心;从它一诞生起便遭到世俗力量加上边缘力量的围追堵截。直到入明以后朝廷动用国家机器的强行撑持,它才开始有了耀武扬威的机会。
注释:
[1]《朱子语类》卷十三。
[2]《二程遗书》卷二十二。
[3]《朱文公文集·劝女道还俗榜》。
[4]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丁集《庆元党》。参见蔡美彪、朱瑞熙等《中国通史》第五册,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36—337页。
[5]《清平山堂话本·龙图公案》。
[6]葛兆光:《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0页。
[7]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下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页。
[8]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下册,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658页。
自程朱理学产生后,它之所以一直被具有民主与自由意识的人士所诟病,乃缘于其以“理”压人,以“理”杀人,以“理”窒息人的思想、思维乃至生理,使人不得开心颜!而一部《西厢记》之所以广为传诵,历久弥新,则在于其以情悦人,以情动人,以情启迪人的思想、行为、情操,使人血脉偾张,心智大开。
一、道貌岸然的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对自然的看法不乏辩证法,但对社会、对人的看法却多属形而上学,多属绝对主义。它把“人欲”与“天理”对立起来,认为天理和人欲不可并立。“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因此必须“革尽人欲,复尽天理”[1],从而走向了禁欲主义。《二程遗书》中记载有这么一段话,有人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程颐答曰:“只是后世怕饥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2]从此,“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成为程朱理学的一句至理名言。它不仅具体用于寡妇再嫁、妇女贞节问题,而且还推及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关系在内的政治与社会领域。这就是说,人们即便是“饥寒饿死”,也要遵循“三纲五常”;稍有违背,就是“失节”,就是背悖天理。朱熹接过二程的“失节”一说加以阐述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不可改易,“盖闻人之大伦,夫妇居一,三纲之首,理不可废”[3]。如果妇女不能守节,“夫丧改嫁,皆是无恩也”。朱熹不仅在理论上对妇女进行无人性的残忍束缚,而且还在实践中对妇女的言行以时时警戒。他在泉州同安县主簿任上,下令妇女出门必须用花巾兜面,只留孔隙看路。后人因称此兜巾为“文公兜”。他令妇女在鞋底装上木头,称“木头履”,使行动有声,以便觉察,防止“私奔”。
尽管在宋理宗时期(1224年—1264年),朱熹被追谥为朱文公,加封太师、信国公等吓人的头衔,在制度文本上确立起程朱理学在思想学术领域的统治地位,但朱熹生前在政治上却屡遭贬逐,程朱理学也被斥为“伪学”。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尖锐揭露朱熹剽窃张载、程颐,鼓惑后进,收召“四方无行义之徒”,穿宽衣服,系大带子,如鬼如魅。士大夫中的沽名嗜利者,朱熹指望得其援助,从而赞誉之,使小者得利,大者得名,朱熹自己则得富贵。沈继祖还列举大量事实,证明朱熹的言行不一。他揭露说:“朱熹霸占别人死后的家产;引诱两个尼姑作妾,出去作官都要带着。家里大儿媳妇死了丈夫,却怀了孩子。几个儿子偷人家的牛,杀了吃肉。朱熹在长沙,藏匿朝廷赦书不执行,将许多人判以徒刑。他知漳州,专门搜罗古书归自己。作浙东提举,向朝廷要大量赈济钱米,都分给门徒而不给百姓。霸占人家的产业盖房子,还把人家治罪。发掘祟安弓手的坟墓来葬自己的母亲。开门授徒,专收富家子弟,多要束修(学费)。加上收受的各处贿赂,一年就得钱好几万。什么廉洁、宽恕、修身、齐家、治民等等,都是朱熹平日讲《中庸》、《大学》的话,用来欺骗世人的。他说的是那样,行为又是这样,岂不是大奸大憝!”宁宗闻罢,大为震怒,下诏降朱熹两官,将朱熹门徒蔡元定送道州编管;又严令禁止程朱理学的传播。朱熹急忙上表伏罪,称自己系“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又承认自己确实“私故人之财”、“纳其尼女”等等,说要“深省昨非,细寻今是”,表示要悔过自新,痛改前非。[4]
二、宋元社会对程朱理学的抗拒
由此可见,程朱理学要求人们绝灭包括色、声、香、味、安(安逸)在内的各种私欲,要求人们放弃对生活质量、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要求人们杜绝对个性的释放、对发展个性的诉求,既于理不通,在实践上也颇难推行。事实上,有宋一代的妇女也基本上是不遵所谓妇道的。从上层贵族仕女,到民间农妇村姑,多无视三纲五常;女子离婚再嫁,“淫妇跟人逃走,比比而是”[5]。难怪朱熹在《与陈师中书》里,要鼓励作为士族的陈师中的妹妹守节,并解释道:“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为不可易也。况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举错之间,不可不审”。可见朱熹面对他心目中不守名教礼法的乱纷纷的社会世相,也是无可奈何而勉为其难的。实际上就是朱熹本人也很难把持住自己而做出若干显露人欲、违背天理的事情来(如上所举)。他在宋宁宗面前被搞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乃是他自食其果,自取其辱。
不少研究者曾著文指出,有宋一代,程朱理学所提倡的贞节观“尚没有大众化,政府也没有特别的提倡,要到元代甚至明代,理学那种礼法观念才被普遍接受。”[6]其实,入元以后,尽管元仁宗时(1311年—1320年)规定以朱熹、二程等人的传注为经学考试的依据,使程朱理学完成了从形式到内容的官学化过程,但程朱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观念的传播仍较疲软。与此成为对照的则是元代工商业在发展、城市经济生活在繁荣、市民娱乐要求也在增长;而儒学内部又分裂出若干“异端”思想家,如元初自称“三教外人”的邓牧,元末被“礼法之士”斥为“裂仁义、反名实,浊乱先圣之道”的杨维桢。在这种背景下,从老、庄、玄学、禅宗一直到陆九渊“心学”一脉相袭的人本主义和自我意识得以继续发展和表现,锦云绮霞般的元杂剧、散曲、诗歌与中短篇小说在具有自我意识和独立思考的文人笔下,多“富于世俗生活的情调”,反映城市的繁荣与人生享乐,反映“新兴市民阶层乐观、进取的精神”,多“带有个人化倾向”,表现“向人生和自然拓张的意向”,表现“处于日常生活中的、更富于人性的、真实的自我”[7]。下面仅举元杂剧《西厢记》以说明。
三、高张人文主义的《西厢记》
《西厢记》的作者王实甫为大都(今北京市)人,生平事迹不详。从明天一阁本《录鬼簿》贾仲明对他的吊词来看,他似乎是一个混迹于教坊勾栏的风流落拓的文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当时声望颇高。其所作杂剧今知有十四种,尤以《西厢记》成绩突出,《录鬼簿》称其“天下夺魁”。它以五本的宏大规模来敷演一对青年男女追求爱情自由与婚姻自主的故事;传达出当时年轻人厌恶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名教(礼教)束缚,不满以“存天理,灭人欲”为主旨的程朱理学推行的真实情绪;反映了作者的独立思考——即情与欲是人的不可遏制的本真性情,是正当而合理的。
令人叫绝的是,作者以丰满的人物刻画和典雅清丽又不失活泼的语言,将一个严肃的主题表现得栩栩如生,并予以了充分的生活化。如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
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生活在压抑中的青年女子的郁闷、惆怅和苦恼以及楚楚动人状,在这里直扑眼帘,一开始便抓住人心,让人顿生同情。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则更令人鼓舞:
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
这里毫无掩饰地直述青年男子对美丽女性的出自人的本能的真切爱慕,而对方则对这种爱慕以极其自然的回应。这种建立在人的自然天性基础上的一见钟情式的爱悦,自会令观者心有灵犀而顿生共鸣。
作者写张生对莺莺从初见到试图再见,从退贼到拒婚,从和诗到递简,从跳墙到被嗔怪,从卧病到佳期,从别离到惊梦,从送书到受物,从郑恒作梗到欢喜团圆,差不多一直都处于恋爱的风云汹涌中。主人公或喜或忧,失望与得意交织,焦虑和兴奋呼应;情节缠绵曲折,跌宕起伏,直令观者亦乐亦悲,或疯或痴,大气不敢出。至于那位娇贵可人的少年女郎,则时而矜持凛然,时而嗔怒形色,时而沉默不语,时而欲拒还羞;真是千般柔媚,万种风情!待到佳期以后,老夫人揭穿了她的秘密,她这才完全解开处女的情结,绽放出狂恋中的少妇的真实面目:热烈奔放而又小鸟依人。睹此。郑振铎先生也不禁拍案称羡:
久困于礼教之下的少女的整个形象,已完全为实甫所写出了。无怪乎一般的少年男女,那么热烈的欢迎着此作。原来这便是他们自身的一幅集体的映像呢![8]
剧中的红娘虽只是一个婢女身份,在王实甫笔下却最为轻灵活泼又快人快语,心明如镜而嫉恶如仇。这个小小的丫环总是处在居高临下的位置上,一个个地指点数落张生的酸腐迂拙、莺莺的矫情作态、老夫人的偏执蛮横。……她心地坦荡又伶牙俐齿,一会儿讲“礼”,一会儿讲“信”,周公孔孟,天理人欲,逐一道来,却全部化做攻击礼教的工具,于戏谑调侃中使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种以毒攻毒之法实在厉害,让当时正流播中的程朱理学陷入自相矛盾的尴尬境地,直令礼法之士目瞪口呆!
看完《西厢记》,相信每一位观者都会对鲁迅先生在《坟·我之节烈观》中,对程朱理学的节烈(贞节)观的批判,予以充分的赞同。鲁迅先生写道: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仅一部《西厢记》,便将程朱理学孜孜追求、苦苦经营的庞大体系打得落花流水,可见文学力量的机智与伟岸!而正因为程朱理学扼杀自然人性、扼杀自由思想,所以不得人心;从它一诞生起便遭到世俗力量加上边缘力量的围追堵截。直到入明以后朝廷动用国家机器的强行撑持,它才开始有了耀武扬威的机会。
注释:
[1]《朱子语类》卷十三。
[2]《二程遗书》卷二十二。
[3]《朱文公文集·劝女道还俗榜》。
[4]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丁集《庆元党》。参见蔡美彪、朱瑞熙等《中国通史》第五册,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36—337页。
[5]《清平山堂话本·龙图公案》。
[6]葛兆光:《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0页。
[7]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下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页。
[8]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下册,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6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