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田野文物的保护与利用
2014-08-08王文艳王靖霞陈文婧郭春燕
王文艳 王靖霞 陈文婧 郭春燕
摘 要:文物是历史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重要的文化遗产。田野文物作为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先祖们血汗和智慧的结晶,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加强田野文物的有效保护与科学利用是国家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关键词:田野文物;现状;保护
中图分类号:K8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8-0127-02
文物是历史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重要的文化遗产。不同类别的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分别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自然环境的状况。各种类别文物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反映了社会的变革、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变化。总的来说,文物是帮助人们认识和恢复历史本来面貌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没有文字记载的人类远古历史,它成了人们了解、认识这一历史阶段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据。
田野文物是文物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分布在地上、地下、水域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传统民居、石窟寺、古石刻、壁画及古脊椎动物、古人类化石遗址;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田野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最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地位,把它保护好、利用好将会对全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由于田野文物较之馆藏文物有着明显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田野文物及其生存环境一方面受到自然因素的破坏,另一方面还受到人类活动的破坏,特别是后者对田野文物的破坏非常严重。因此,加强田野文物的保护迫在眉睫,国家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手段,协调、处理文物保护与国家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关系,并通过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制止和防止人为和自然因素对文物的破坏和损害,达到保护文物的目的。
本文将对靖边县田野文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能有效地保护田野文物等进行探讨,我们将从一个文物基层工作者的视角和责任出发,同大家商榷。
一、靖边县田野文物的基本状况
学术界习惯上将不可移动的地上、地下文物遗存统称为田野文物。靖边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西南部,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被列入陕西省18个文物大县之一。境内田野文物异常丰富,从旧石器时期到近现代各个年代均有大量的田野文物遗存分布。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查明我县境内有各类文物点963处,其中古遗址752处,古墓葬195处,古建筑7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其他2处。通过文物部门的努力,靖边县已公布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处,其中3处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靖边县田野文物的保护现状
随着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油气开发突飞猛进,城镇化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文物保护与各种矛盾日益突出,田野文物的保护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第一,田野文物长期受自然界的风吹、日晒、雨淋,风化、侵蚀等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古建筑遭风化、沙化现象较严重。一些古建筑也因长期失修而出现坍塌、渗漏现象。
第二,田野文物大多是些古文化遗址或古墓葬,一般位于偏僻的荒野,分布较为分散单一,给保护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一些文物犯罪分子为了牟取个人利益,不断地对田野文物进行破坏性盗窃,大部分古墓葬成了他们主要的盗窃目标。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中期,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掀起了一股盗掘古墓、走私倒卖文物的狂潮。数年之中,我县境内有数百座古墓葬被盗掘,大批珍贵文物流失,部分农田被毁,社会风气也遭到败坏。后经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斗争,进行治理打击,才将这股歪风刹住。
第三,由于人们对文物保护的意识淡薄,缺乏一定的保护知识,认为文物是古人用过的东西,发现或得到是不吉利的,会给自己带来晦气,甚至灾难,在生产劳动中对所出土的文物抛于野外或破坏掉。
第四,大多数基建和施工单位的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不向文物管理部门申报,擅自动工,考古勘探环节缺失,也造成了田野文物的破坏。
三、田野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对策
鉴于田野文物所面临的自然和人为破坏、恶劣的立地环境,我们应多策并举,科学有效地做好田野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一)加强保护组织建设
根据我们靖边田野文物的实际数量,文物保护工作量相对大、涉及的范围广、有的田野文物现状比较复杂,仅靠文物管理部门的管理简直是杯水车薪。笔者所在的文物管理所只有编制5人,而靖边县域内市级以上的文保单位就有17个。因此,建立健全一个更为主业更大规模的文物保护组织迫在眉睫。
1.继续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根据我县田野文物实际的布点与县、乡两级组织成立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便更好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2.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文保队伍。根据目前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在全县田野文物所在的行政村或自然村选拔思想素质高、热爱文物事业的人担任就近的文保员,并定期督促与培训。
3.继续加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为了更好地把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让群众知道,确保每个点上田野文物的安全,文物管理所和文化文物行政执法大队应完善文物执法的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加强县域内田野文物的普查、巡查、“四有”档案建设等。
(二)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
田野文物保护是社会公益事业,为子孙后代服务。社会公众参与文物事业的程度,往往决定着文物事业的发展,当前由于众多媒体对文物价值的宣传,使公众田野文物比较关注,作为工作人员,我们应尽更好的地发挥引导和激励的作用,使群众真正把附近的文物保护起来。为此,我们主要从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文保热情。
1.利用考古进行宣传。人们对考古发掘总有好奇心,这是文物保护宣传的最好时机。我们趁太中银铁路、包茂、青银高速路工程中的文物考古发掘过程,在考古工地所在村庄沿途路段,以发放宣传纸、张贴标语等,向周围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和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利用多种媒体宣传。靖边县文管所编撰刊印了《靖边文物》一书,分发社会。通过电视台“走遍靖边”栏目组对各处田野文物进行专题报道,引起全社会注意。
(三)实施保护方法
确实有效的落实文物保护的方法是确保田野文物安全的依据。我们文物管理所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科技支撑,做好技术防护。在保护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科研攻关,利用已掌握的科技文保手段制止田野文物继续风化、沙化现象。
2.努力提升文保单位的保护级别。田野文物中不可移动文物的级别不同,受文物法律法规保护的力度也不相同。根据其不同的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及历史价值,每年拣选几个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公布为文保单位。对于那些已位列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充分考虑其价值和代表性的基础上筛选出几个申请晋升为上一级别的文保单位。
3.编制保护规划。工作人员在认真分析研究本县田野文物现状的基础上,依据文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单位邀请专家申请编制田野文物保护规划。通过规划将保护的总体目标、近期目标、保护措施,乃至维修顺序,资金投放等做出详细安排,以便分期、分批地进行田野文物的保护。
4.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各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周边和地下文物埋藏较为丰富的区域建设项目的进行限制,维持文物保护单位的原始性、完整性。
5.及时有效地抢修田野文物。田野文物因風吹日晒或年久失修,倒塌情况、破坏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加强田野文物维修迫在眉睫。县级人民政府应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督促落到实处。
6.严厉打击偷盗人员。对于那些偷盗田野文物的构件,盗掘古墓葬或古文化遗址,造成了田野文物的严重破坏的犯罪人员。文物执法大队、文物管理所与公安局及各辖区派出所密切配合,严厉打击。
7.执法队伍加强巡查。除各文物点上的文保员认真看护田野文物外,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县域内的田野文物巡查工作,同时,应该有县人民政府给文物巡查队配置文物巡查车,建立田野文物巡查记录档案。
8.科学利用,保护开发并重。建立科学的保护开发体制,把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服务于社会的发展进步,才是保护田野文物的根本目的,亦是文物存于当世、传之后世的最大意义。我们说:“也许一块石头、一通残碑就是一段历史、一个故事”,那么我们就要着力去挖掘这段历史,向人们讲述这个故事,让人们在感悟历史、倾听故事的过程中,得到精神陶冶和思想的启迪与净化。
总之,我县目前田野文物的现状不是很乐观,保护工作需要大力推进,保护好田野文物是“恩泽今世、惠及后人”的精神文化工程。如何更好的保护祖先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是我们文物工作者的使命,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