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离到融合
2014-08-08刘风卢志文
刘风 卢志文
摘 要:社会工作在大陆还处于萌芽状态,社会转型的特殊背景为其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社会问题矛盾突出带来的社会需要则是推动其发展的润滑剂。同时,志愿服务在我国发展有长久的历史,服务方式呈现出多元化和系统性。但是,同样是助人方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却有很大的区别。我们通过探索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分离点在哪里,融合的契合点在哪里,从而寻找二者之间相互合作,相互发展的路径,进而推动中国助人模式的发展,为解决中国本土社会问题做新的尝试。
关键词: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分离;融合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8-0034-03
志愿服务在我国发展比较早,已被人们接受。但也存在方法技巧,理论支撑缺乏的缺陷,导致工作效率较低。社会工作在社会结构调整、社会问题突显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根据科学的助人方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解决问题,满足需求。但是,在我国社会工作尚处于发展阶段,缺乏内化过程。志愿服务可以协助社会工作成长和发展,社会工作为志愿服务提供专业助人技巧。那么,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如何实现无缝对接,从分离走向融合,互相支撑,镶嵌发展,成为本文主要阐述的问题。
一、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价值观:从分殊到濡化
价值观是一个专业的灵魂。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开展工作都离不开价值观的指导。只有在正确价值观的指引下,才能达到服务过程中的最优效果。
(一)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发展
社会工作的宗教起源和它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它是一种以价值为本的专业[1]。早期的社会工作价值观与宗教思想有深厚的联系。宗教中关于博爱、施舍的思想,关于是非、善恶、美丑的定义框定着社会工作价值观。随着社会的发展,英国慈善组织会社的成立,社会工作逐渐走向成熟,社会工作价值观逐渐系统化、规范化。即,社会工作价值观以人道主义为基础,以追求社会公平、维护正义、改善人类与社会环境关系为目标。在操作层面,社会工作价值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原则:接纳、尊重、个别化、自决权和知情同意、保密、不批判[2]。社会工作价值观经历了以宗教为义务的階段到以人道主义为义务的阶段。
(二)志愿精神的发展
志愿精神是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社会服务的情操,它体现着个人对生命价值、社会、人类和人生观的一种积极态度。它的指向很宏观、很集体化,即参与为社会服务、为公益奉献的行列;它的方式很微观、很个体化,即凭借个人偏好,处于个人意愿,全靠个人选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志愿服务的主旨[3]。
从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发展背景来看,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没有结合我国国情、社情,不能与我国的志愿精神吻合。从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发展过程来看,志愿服务精神停留在社会工作的早期阶段。即,志愿精神作为一种价值观滞后于社会工作价值观;从社会工作价值观和志愿精神的实质来看,社会工作与志愿精神的最大不同在于:社会工作更加注重在人道主义支撑下的宏观层面的贡献,志愿服务多侧重“我为人人”的微观奉献。
因此,从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价值观三方面的分殊出发,想要使二者走向融合,必须经过濡化过程。首先,社会工作属于“舶来品”,价值观和工作方法有浓厚的基督教思想和西方人道主义思想,关注的是自由和平等、公平与效率等价值观,不同于我国的民主、自由、平等、集体主义等价值观。因此,在频繁的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历史的、传统的,就是民族的。传承中国正统文化价值观,实现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濡化不但可以保护民族特色,还可以适应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思路。其次,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良性互动,形成“社工引领志愿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工服务”的互动局面是必要且可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志愿服务的滞后性。再次,在价值理念上,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核心理念是对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补充和发展[4]。社会工作理念与志愿精神在落实社会政策,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价值观的濡化,可以丰富本土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对我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走本土特质路线有重要的帮助。
二、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政策环境:从分野到涵化
社会转型为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空间,也使志愿服务从碎片化逐渐向专业化和系统化方向发展。但是,从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社会工作的自主性较弱,仍然处于行政力量与志愿服务的夹缝中。志愿服务缺乏系统性,仍需要行政力量推动和社会工作的指引。
(一)社会工作的政策环境
我国社会工作实践自古就有,专业性的社会工作始于1922年燕京大学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但是后来由于历史原因中断近40年。计划经济时代,社会工作政策环境影响,具有“政府包揽,单位承办”、“以职业身份为基准的差序格局”、“非专业性”[5]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进入转型期,社会工作应社会政策目标要求得以发展,对政策依赖性大。另一方面开始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两类社会工作并存”、“过渡性”和“不平衡性”的发展特点。
(二)志愿服务的政策环境
志愿者服务从萌芽到成熟经历了漫长的时期。国家民政部认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新时期,人们渴望建立一种团结和谐、互助互利的人际关系、崇尚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友善的社会环境。因此,志愿服务有了坚实的市场需求。1994年底,国家民政部在上海召开全国社区服务经验交流会,明确了志愿服务的目标和活动宗旨。随后志愿服务在全国范围开展示范区活动。各省市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和大、中、小学生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
因此,志愿服务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发展规模远大于社会工作。同时,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习惯了无偿的志愿服务,对提供有偿服务的社会工作提出质疑。这使社会工作处于尴尬的境遇。但是,志愿服务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志愿服务,不能因为推动社会工作而减弱对志愿服务的支持。因此,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在政策层面的“貌离神合”要求社会管理和建设为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首先,加强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者组织资源共享,联动发展。由于政策环境不同,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路径不同,使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长时间没有交融。但是,一个成熟的社会工作制度必然有强大的志愿服务作支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交融发展是实现“社工+志愿服务”模式,摆脱“民政化”和“共青团化”的必经之路。其次,发展教育研究与民政社工合作道路。学科发展与实践密切相关,社会工作学科研究为实务领域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提供专业支持。借助于志愿服务,实现与政府合作,开办民办非企业社会工作机构是推动本土化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志愿服务的必要途径。再次,充分融合志愿团队的资源,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与发展。吸引国际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我们的特色服务行业有助于发扬“世界精神”,促进本土发展。第四,加强本土志愿服务的理论化水平。社会工作理论可以弥补志愿服务中的理论不足问题。对志愿者进行专业的理论培训,可以提升志愿者的理论素养,增强理论意识,弥补志愿服务在理论模式上的缺陷。
三、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实务领域:从分离到归化
在社会转型,人们需求增多、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从2006年开始,以广东省、上海市等地牵头,广州、深圳、上海各市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团体的合作,推动了社会工作的发展,强化了志愿服务团体的专业化。为满足社会需求,社会工作创新了志愿服务中的方法,引起了学者关于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联动发展的思考,促进志愿服务出现飞跃式发展,使社会工作实务与志愿服务从分离走向归化。
(一)社会工作的实务领域
按服务人群的种类或场所可将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分为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人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社会工作领域逐渐囊括各个行业和不同单位,不同个体。但在我国诸如企业、移民等领域并没有完全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制。
(二)志愿服务的实务领域
志愿服务囊括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行政部门;还包括共青团、妇联、工会、老龄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在制度化、终身化、专业化方面略显不足,多属于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志愿者角色多样化,年龄无限制,方法无技巧。
社会工作是工业化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展经历了从志愿性社会工作到行业性社会工作再到专业性社会工作的历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的关系也经历了从分离到合作的过程[6]。从历史发展过程讲,专业社会工作者产生于志愿服务活动中,二者在社区治理方面的交融,具有互促性和重叠性。2008年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专业的社会工作作为志愿者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社会的认可。志愿者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在服务过程中更多展现社会工作精神。首先,社区志愿者站加入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日常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可以作为督导提高志愿者实践效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加入志愿队伍,在专业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实践与志愿者配合,综合利用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志愿服务队伍中增加社会工作管理人员,在应急服务和大型服务中,有社会工作者进行过程和结果评估,增强志愿者参与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总而言之,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具有同源性,属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资格认定到职业教育;从业规范到考核评估,不论是社会工作机构还是志愿服务团体都应该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为前提。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社会建设受到极大重视。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两者在社区治理层面的合作交融越来越多。一方面,党和政府鼓励“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的积极合作,不同层面的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合作机制逐渐建立起来。另一方面,大量社会团体、社区机构的服务项目将社工与志愿者连接起来,探索了丰富多样的合作途径[7]。社会工作者作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并在参与的过程中运用社会工作的技巧和方法帮助服务对象;在服务的过程中与非专业的志愿者进行沟通和督导;协助志愿者有意识地运用科学的方法助人,在服务领域发展中会是一个巨大的飞跃。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结合大力推动社会的发展,加强社会稳定,具有远大的意義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9.
[2]韩小玉.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在社区中的联动研究——以建邺区为例[D].南京:南京大学,2012.
[3]范燕宁.社会工作专业的历史发展与基础价值理念[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94-100.
[4]林竹,傅艺娜.关于社会工作理念介入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思考[J].山东团校学报,2009(3):34-36.
[5]李迎生,方舒.中国社会工作模式的转型与发展[J].人民大学学报,2010(3):101-108.
[6]张宝义.志愿精神需“补课”[J].社会工作(上半月实务),2007(8):9-10.
[7]谭建光.中国社工与志愿者合作的模式[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25.
[8]刘斌志.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如何发挥志愿服务的作用[J].社会工作,2007(8):10-11.
[9]纪文晓.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差异互动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0(10):18-20.
[10]范燕宁.中国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发展[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