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营改增”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影响
2014-08-08何宏
何宏
【摘 要】 “营改增”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其核心目标是给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两个薄弱环节即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减负,是一项结构性减税的惠民政策。文章调查分析了“营改增”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提出了该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 营改增; 会计咨询服务企业; 税负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7-0108-03增值税在国际上是一种成熟的税种,得到经济发达国家的广泛认可,我国进行“营改增”符合国际化的趋势。“营改增”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降低企业税负。“营改增”的“1+6”的试点行业范围指交通运输业和六个现代服务业(即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会计师、税务师及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服务行业,这类企业提供的鉴证、咨询类等业务收入也纳入了此次试点范畴。浙江省“营改增”运行近一年,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有何影响?有没有达到预期的减负、促进企业发展的效果呢?
一、“营改增”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下税率变化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收影响
1.“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根据新税改规定,对归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原来征收的5%营业税不再征收,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或等于5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目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发展较普遍、较均衡,符合该销售额标准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不少,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12年底,有246家会计师事务所年营业收入低于500万元标准,应列入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范围。然而“营改增”环境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究竟会受到哪些影响?根据新税制,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下面举实例进行分析。假设某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评估收费为100万元,新税制下应交增值税为2.91万元(100/1.03×3%)。相比其原应交的5万元营业税(100×5%),少交税费2.09万元;如收入490万元可减少税负10.23万元。显而易见,“营改增”实实在在给小规模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带来了利好,并且只要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元,收入越多减税越多。
2.“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根据税改政策,增值税率在原低税率13%和标准税率17%的基础上,新增了6%和11%两档低税率,归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如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低税率,对原5%的营业税不再征收。一方面,如果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新税制下的应交增值税要高于原应交营业税的一个百分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实际税负将增加1%,税负不降反增。另一方面,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即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原营业税是没抵扣的,尽管税率由5%变成6%,但有抵扣对企业还是利好消息。税负能否减少关键要看企业的规模、有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其金额多少等因素。通过表1进行多方面详细测算。
(二)年销售额500万元的门槛内外税负差别大,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大中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税负增加
按新税改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收,超500万元的属一般纳税人按6%税率征收。这500万元门槛内外差别不小,如年服务收入5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15万元;年服务收入520万元,若无进项扣除,应纳增值税为29.44万元。年收入仅增加20万元,税收就增加了近15万元。
根据201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排序,总部设在杭州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列于全国内资所第三名的大型所,现有从业人员5 000余人,年度业务收入规模逾十亿元,如不考虑扣除增加的直接税负660多万元,因为可抵扣的项目不多,实际税负将增加0.5%~0.7%。
中型所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员工95人,如按人均年工资7万元,加上各种办公消耗、管理费用等,再加上税负增加,资金更显得捉襟见肘了。
在经济不景气,事务所又星罗棋布的情况下,各个事务所为了生存,还要负担比例不等的承揽业务的提成费等,企业的翅膀更加沉重。的确,设备购置可抵税,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就算购置也很慎重,更重要的是会计咨询服务企业本身以人力成本为主,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非常少。因此多数一般纳税人在短期内很难取得足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结果,税负上浮约1%,未能达到“营改增”的预期目标。
(三)原应交营业税与现应交增值税税负的盈亏平衡点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属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会计咨询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增加一个百分点(5%上升到6%),实际税负增加0.66万元,如果能有可抵扣进项税额不低于0.66万元,那么此次“营改增”对会计咨询企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会计咨询企业人力成本不可抵扣,但购置设备可抵扣。在此,我们倒推算,同样假设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也是6%,那么使原应交营业税与现应交增值税相等时的不含税设备购置为0.66÷6%即11万元,含税设备购置价格则为11+0.66即11.66万元。也就是说,在会计咨询企业收取的验资、审计等收入为100万元的情况下,如果可抵扣的设备采购含税价格达到11.66万元,则新税制与原税制的税负相等、盈亏平衡。然而年收入100万元仅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但我们可用同样的方法推出:年收入6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69.96万元;年收入7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81.62万元;年收入1 0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116.6万元。见图1。
这个新旧税负盈亏平衡点即为可抵扣设备购置或服务含税价格为年销售额的11.66%。可抵扣越多,税负减少越多。然而这个比例可不小,企业可否取得这么多的进项抵扣,为此付出的代价也不是笔小数。
二、“营改增”后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会计账务处理
会计咨询服务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低税率,如果有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其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及支付的相关费用允许其在应交增值税额中予以全额抵扣。会计分录如下:
1.在购置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递延收益
2.当发生有关技术维护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3.当所购置设备发生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递延收益
贷:累计折旧
三、“营改增”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应对之策
(一)深刻领会和理解“营改增”改革的积极意义
在全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重大改革中,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咨询服务企业不仅扮演着辅助政府推动、帮助企业实施的助力者角色,同时也是“营改增”的实施对象,既要算自身小账,又要算企业行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账,作为鉴证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应秉承一贯的客观公正,严格依据相关税收法规缴纳税款,实事求是,不采取非法手段来避税,更不可偷税漏税。
(二)抓住企业练“内功”契机
税负的变化是压力,也是完善内部管理的契机,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借此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准确把握、熟悉政策要求,从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核算形式等多维度研究探索,以适应改革和市场需要,实施新的蓝海战略,从拓展业务、提高服务品质、规范管理等方面精耕细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索要增值税进项发票
“营改增”在全国全面实施后,全国各地的固定资产供应商、软件研发公司、物流与快递辅助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也都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在购买其商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劳务时都可以获得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享受税改带来的福利,用好用足改革政策。
(四)争取政府扶持
借助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协会的力量,依据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实施一年来的实际情况,分析、汇总、上报给当地政府,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会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解决,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毕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为稳定和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营改增”一方面使小型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步履轻盈了许多,得到了税改的实惠,同时促使大、中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精耕细作、深化内部管理、提高执业品质、拓展业务;另一方面也将会掀起些许波澜,某些企业为降低税负而谋求内部机构调整重组、梳理资产关系,享受“营改增蛋糕”的福利。●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洁.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研究[J].经济视野,2012(10).
[2] 白杰松.详细分析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J].首席财务官,2012(7).
【摘 要】 “营改增”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其核心目标是给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两个薄弱环节即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减负,是一项结构性减税的惠民政策。文章调查分析了“营改增”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提出了该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 营改增; 会计咨询服务企业; 税负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7-0108-03增值税在国际上是一种成熟的税种,得到经济发达国家的广泛认可,我国进行“营改增”符合国际化的趋势。“营改增”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降低企业税负。“营改增”的“1+6”的试点行业范围指交通运输业和六个现代服务业(即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会计师、税务师及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服务行业,这类企业提供的鉴证、咨询类等业务收入也纳入了此次试点范畴。浙江省“营改增”运行近一年,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有何影响?有没有达到预期的减负、促进企业发展的效果呢?
一、“营改增”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下税率变化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收影响
1.“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根据新税改规定,对归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原来征收的5%营业税不再征收,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或等于5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目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发展较普遍、较均衡,符合该销售额标准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不少,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12年底,有246家会计师事务所年营业收入低于500万元标准,应列入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范围。然而“营改增”环境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究竟会受到哪些影响?根据新税制,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下面举实例进行分析。假设某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评估收费为100万元,新税制下应交增值税为2.91万元(100/1.03×3%)。相比其原应交的5万元营业税(100×5%),少交税费2.09万元;如收入490万元可减少税负10.23万元。显而易见,“营改增”实实在在给小规模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带来了利好,并且只要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元,收入越多减税越多。
2.“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根据税改政策,增值税率在原低税率13%和标准税率17%的基础上,新增了6%和11%两档低税率,归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如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低税率,对原5%的营业税不再征收。一方面,如果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新税制下的应交增值税要高于原应交营业税的一个百分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实际税负将增加1%,税负不降反增。另一方面,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即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原营业税是没抵扣的,尽管税率由5%变成6%,但有抵扣对企业还是利好消息。税负能否减少关键要看企业的规模、有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其金额多少等因素。通过表1进行多方面详细测算。
(二)年销售额500万元的门槛内外税负差别大,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大中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税负增加
按新税改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收,超500万元的属一般纳税人按6%税率征收。这500万元门槛内外差别不小,如年服务收入5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15万元;年服务收入520万元,若无进项扣除,应纳增值税为29.44万元。年收入仅增加20万元,税收就增加了近15万元。
根据201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排序,总部设在杭州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列于全国内资所第三名的大型所,现有从业人员5 000余人,年度业务收入规模逾十亿元,如不考虑扣除增加的直接税负660多万元,因为可抵扣的项目不多,实际税负将增加0.5%~0.7%。
中型所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员工95人,如按人均年工资7万元,加上各种办公消耗、管理费用等,再加上税负增加,资金更显得捉襟见肘了。
在经济不景气,事务所又星罗棋布的情况下,各个事务所为了生存,还要负担比例不等的承揽业务的提成费等,企业的翅膀更加沉重。的确,设备购置可抵税,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就算购置也很慎重,更重要的是会计咨询服务企业本身以人力成本为主,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非常少。因此多数一般纳税人在短期内很难取得足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结果,税负上浮约1%,未能达到“营改增”的预期目标。
(三)原应交营业税与现应交增值税税负的盈亏平衡点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属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会计咨询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增加一个百分点(5%上升到6%),实际税负增加0.66万元,如果能有可抵扣进项税额不低于0.66万元,那么此次“营改增”对会计咨询企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会计咨询企业人力成本不可抵扣,但购置设备可抵扣。在此,我们倒推算,同样假设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也是6%,那么使原应交营业税与现应交增值税相等时的不含税设备购置为0.66÷6%即11万元,含税设备购置价格则为11+0.66即11.66万元。也就是说,在会计咨询企业收取的验资、审计等收入为100万元的情况下,如果可抵扣的设备采购含税价格达到11.66万元,则新税制与原税制的税负相等、盈亏平衡。然而年收入100万元仅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但我们可用同样的方法推出:年收入6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69.96万元;年收入7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81.62万元;年收入1 0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116.6万元。见图1。
这个新旧税负盈亏平衡点即为可抵扣设备购置或服务含税价格为年销售额的11.66%。可抵扣越多,税负减少越多。然而这个比例可不小,企业可否取得这么多的进项抵扣,为此付出的代价也不是笔小数。
二、“营改增”后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会计账务处理
会计咨询服务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低税率,如果有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其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及支付的相关费用允许其在应交增值税额中予以全额抵扣。会计分录如下:
1.在购置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递延收益
2.当发生有关技术维护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3.当所购置设备发生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递延收益
贷:累计折旧
三、“营改增”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应对之策
(一)深刻领会和理解“营改增”改革的积极意义
在全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重大改革中,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咨询服务企业不仅扮演着辅助政府推动、帮助企业实施的助力者角色,同时也是“营改增”的实施对象,既要算自身小账,又要算企业行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账,作为鉴证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应秉承一贯的客观公正,严格依据相关税收法规缴纳税款,实事求是,不采取非法手段来避税,更不可偷税漏税。
(二)抓住企业练“内功”契机
税负的变化是压力,也是完善内部管理的契机,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借此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准确把握、熟悉政策要求,从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核算形式等多维度研究探索,以适应改革和市场需要,实施新的蓝海战略,从拓展业务、提高服务品质、规范管理等方面精耕细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索要增值税进项发票
“营改增”在全国全面实施后,全国各地的固定资产供应商、软件研发公司、物流与快递辅助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也都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在购买其商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劳务时都可以获得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享受税改带来的福利,用好用足改革政策。
(四)争取政府扶持
借助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协会的力量,依据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实施一年来的实际情况,分析、汇总、上报给当地政府,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会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解决,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毕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为稳定和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营改增”一方面使小型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步履轻盈了许多,得到了税改的实惠,同时促使大、中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精耕细作、深化内部管理、提高执业品质、拓展业务;另一方面也将会掀起些许波澜,某些企业为降低税负而谋求内部机构调整重组、梳理资产关系,享受“营改增蛋糕”的福利。●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洁.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研究[J].经济视野,2012(10).
[2] 白杰松.详细分析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J].首席财务官,2012(7).
【摘 要】 “营改增”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其核心目标是给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两个薄弱环节即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减负,是一项结构性减税的惠民政策。文章调查分析了“营改增”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提出了该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 营改增; 会计咨询服务企业; 税负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7-0108-03增值税在国际上是一种成熟的税种,得到经济发达国家的广泛认可,我国进行“营改增”符合国际化的趋势。“营改增”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降低企业税负。“营改增”的“1+6”的试点行业范围指交通运输业和六个现代服务业(即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会计师、税务师及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服务行业,这类企业提供的鉴证、咨询类等业务收入也纳入了此次试点范畴。浙江省“营改增”运行近一年,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有何影响?有没有达到预期的减负、促进企业发展的效果呢?
一、“营改增”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下税率变化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收影响
1.“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根据新税改规定,对归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原来征收的5%营业税不再征收,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或等于5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目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发展较普遍、较均衡,符合该销售额标准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不少,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12年底,有246家会计师事务所年营业收入低于500万元标准,应列入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范围。然而“营改增”环境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究竟会受到哪些影响?根据新税制,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下面举实例进行分析。假设某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评估收费为100万元,新税制下应交增值税为2.91万元(100/1.03×3%)。相比其原应交的5万元营业税(100×5%),少交税费2.09万元;如收入490万元可减少税负10.23万元。显而易见,“营改增”实实在在给小规模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带来了利好,并且只要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元,收入越多减税越多。
2.“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根据税改政策,增值税率在原低税率13%和标准税率17%的基础上,新增了6%和11%两档低税率,归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如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低税率,对原5%的营业税不再征收。一方面,如果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新税制下的应交增值税要高于原应交营业税的一个百分点,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实际税负将增加1%,税负不降反增。另一方面,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即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原营业税是没抵扣的,尽管税率由5%变成6%,但有抵扣对企业还是利好消息。税负能否减少关键要看企业的规模、有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其金额多少等因素。通过表1进行多方面详细测算。
(二)年销售额500万元的门槛内外税负差别大,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大中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税负增加
按新税改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收,超500万元的属一般纳税人按6%税率征收。这500万元门槛内外差别不小,如年服务收入5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15万元;年服务收入520万元,若无进项扣除,应纳增值税为29.44万元。年收入仅增加20万元,税收就增加了近15万元。
根据201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排序,总部设在杭州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列于全国内资所第三名的大型所,现有从业人员5 000余人,年度业务收入规模逾十亿元,如不考虑扣除增加的直接税负660多万元,因为可抵扣的项目不多,实际税负将增加0.5%~0.7%。
中型所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员工95人,如按人均年工资7万元,加上各种办公消耗、管理费用等,再加上税负增加,资金更显得捉襟见肘了。
在经济不景气,事务所又星罗棋布的情况下,各个事务所为了生存,还要负担比例不等的承揽业务的提成费等,企业的翅膀更加沉重。的确,设备购置可抵税,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就算购置也很慎重,更重要的是会计咨询服务企业本身以人力成本为主,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非常少。因此多数一般纳税人在短期内很难取得足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结果,税负上浮约1%,未能达到“营改增”的预期目标。
(三)原应交营业税与现应交增值税税负的盈亏平衡点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属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会计咨询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增加一个百分点(5%上升到6%),实际税负增加0.66万元,如果能有可抵扣进项税额不低于0.66万元,那么此次“营改增”对会计咨询企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会计咨询企业人力成本不可抵扣,但购置设备可抵扣。在此,我们倒推算,同样假设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也是6%,那么使原应交营业税与现应交增值税相等时的不含税设备购置为0.66÷6%即11万元,含税设备购置价格则为11+0.66即11.66万元。也就是说,在会计咨询企业收取的验资、审计等收入为100万元的情况下,如果可抵扣的设备采购含税价格达到11.66万元,则新税制与原税制的税负相等、盈亏平衡。然而年收入100万元仅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但我们可用同样的方法推出:年收入6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69.96万元;年收入7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81.62万元;年收入1 000万元的平衡点是购置设备含税价格116.6万元。见图1。
这个新旧税负盈亏平衡点即为可抵扣设备购置或服务含税价格为年销售额的11.66%。可抵扣越多,税负减少越多。然而这个比例可不小,企业可否取得这么多的进项抵扣,为此付出的代价也不是笔小数。
二、“营改增”后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会计账务处理
会计咨询服务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低税率,如果有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其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及支付的相关费用允许其在应交增值税额中予以全额抵扣。会计分录如下:
1.在购置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递延收益
2.当发生有关技术维护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3.当所购置设备发生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递延收益
贷:累计折旧
三、“营改增”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的应对之策
(一)深刻领会和理解“营改增”改革的积极意义
在全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重大改革中,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咨询服务企业不仅扮演着辅助政府推动、帮助企业实施的助力者角色,同时也是“营改增”的实施对象,既要算自身小账,又要算企业行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账,作为鉴证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应秉承一贯的客观公正,严格依据相关税收法规缴纳税款,实事求是,不采取非法手段来避税,更不可偷税漏税。
(二)抓住企业练“内功”契机
税负的变化是压力,也是完善内部管理的契机,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借此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准确把握、熟悉政策要求,从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核算形式等多维度研究探索,以适应改革和市场需要,实施新的蓝海战略,从拓展业务、提高服务品质、规范管理等方面精耕细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索要增值税进项发票
“营改增”在全国全面实施后,全国各地的固定资产供应商、软件研发公司、物流与快递辅助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也都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会计咨询服务企业在购买其商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劳务时都可以获得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享受税改带来的福利,用好用足改革政策。
(四)争取政府扶持
借助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协会的力量,依据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实施一年来的实际情况,分析、汇总、上报给当地政府,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会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解决,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毕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为稳定和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营改增”一方面使小型的会计咨询服务企业步履轻盈了许多,得到了税改的实惠,同时促使大、中型会计咨询服务企业精耕细作、深化内部管理、提高执业品质、拓展业务;另一方面也将会掀起些许波澜,某些企业为降低税负而谋求内部机构调整重组、梳理资产关系,享受“营改增蛋糕”的福利。●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洁.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研究[J].经济视野,2012(10).
[2] 白杰松.详细分析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J].首席财务官,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