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巫术在契丹对外战争中的作用
——以契丹与中原政权的战争为中心
2014-08-06马驰原
马 驰 原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巫术是人类社会早期的重要文化形态,反映先民对于世界的认识。巫术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照崇拜对象不同,分为自然物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自然物崇拜有天地、日月、山川、动物等崇拜;祖先崇拜主要是祭拜祖庙,祈福求告;鬼神崇拜的对象有军神、路神等。按施术目的不同,分为使人受益的白巫术和使人受害的黑巫术。按照施术原则不同,分为交感巫术、模仿巫术、反抗巫术和蛊道巫术[1]4。不同巫术在不同原始民族有不同的表现,但基本原理是相通的。
契丹人在10世纪初期建国时,作为文化上较为落后的民族,在国家生活的众多方面都有巫术体现。契丹是游牧民族,以武立国,“风气刚劲”,“典章文物视古犹阙”[2]1445,军事是契丹人的重要活动,考察其中一些过程,可以发现巫术在其中的作用。契丹在建国之前就已经四处征战,至耶律阿保机建国,伐室韦、破乌古、平奚族、讨女真,到926年灭掉渤海,国威赫赫。而契丹最为重视的、着力最多的是与中原政权的战争。后梁建立前后,契丹与刘仁恭、刘守光父子在幽州一带激烈角逐。后唐、后晋的灭亡,契丹是主要的促成力量。10世纪50年代,契丹翼护北汉,与后周为敌,周世宗也曾大举伐辽,夺回三关。北宋建立后,两次与契丹发生大战,契丹虽然都取得胜利,但其南边防务一直是重中之重,《辽史》称“旧志言兵,唯以敌宋为务”[2]433。由于契丹对中原王朝的重视,使得契丹巫术在同中原王朝的战争中以更多次数和更高水平地展现。在契丹辽朝史料匮乏的情况下,中原方面留下的相关记载显得尤为珍贵,这是该文以契丹与中原政权的战争为中心研究契丹巫术的原因所在。
目前,对于契丹巫术已经有很多研究。如邢康先生在《契丹巫教在辽立国后的地位及其变化》[3]一文中论述了契丹巫术对其军国大事的影响及地位的变化情况;齐建芝先生在《辽代契丹族萨满教研究》[4]29-31中从鬼神崇拜的角度研究了契丹萨满教巫术;王曾瑜先生在《辽金军制》[5]107-109的相关章节从军礼的角度进行解读。但对于巫术在契丹对外战争中的作用,多数论著一语带过,并没有进行深入探讨。笔者根据现存史料,拟结合人类学、宗教学的相关研究,以契丹与中原政权的战争为中心,分战前、战时、战后3个时段分析巫术在战争中的作用。
一、巫术在战前为发动战争提供合法性
之所以探讨战争的合法性,除去“名不正则言不顺”之类的道义缘由,是因为在初民的观念中,战争是一件带有神圣色彩的大事,华夏上古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6]483,战争被提到与祭祀同等重要的地位。契丹人也是如此,故在出征时有一套繁琐的仪式。《辽史》中记载:
凡举兵,帝率蕃汉文武臣僚,以青牛白马祭告天地、日神,惟不拜月,分命近臣告太祖以下诸陵及木叶山神,乃诏诸道征兵。[2]397
由此可见,巫术是契丹人寻找战争合法性的一个重要选择。他们在战前常常会进行占卜,根据结果决定是否出兵。如果为吉,便会成为发动战争的依据,因为这是“神意”,自然具有合法性;如果不吉,会取消军事行动。据传为宋人叶隆礼所著,实为元朝书贾所拼凑的《契丹国志》记载:“契丹行军不择日,用艾和马粪,于白羊琵琶骨上炙,炙破便出行,不破即不出。”[7]194这种炙羊骨的占卜方法颇类似于殷商時代的龟甲兽骨占卜,为出兵与否的重要依据。有时契丹人还会故意制造所谓“神意”,以便发动战争。如辽太宗耶律德光南下伐后唐立后晋时的一些细节可以作为绝妙的注解。据《契丹国志》记载:
纪异录曰:契丹主德光尝昼寝,梦一神人,……后复梦,即前神人也,衣冠仪貌,宛然如故。曰:”石郎已使人来唤汝。”既觉而惊,复以告母。母曰:“可命筮之。”乃召胡巫筮,言:“太祖从西楼来,言中国将立天王,要你为助,你须去。”未浃旬,唐石敬瑭反于河东,为后唐张敬达所败,亟遣赵莹持表重赂,许割燕、云,求兵为援。契丹帝曰:“我非为石郎兴师,乃奉天帝敕使也。”率兵十万,直抵太原,唐师遂衂,立石敬瑭为晋帝……[7]15-16
《新五代史》中也有简略记载:
石敬瑭反,唐遣张敬达等讨之。敬瑭遣使求救于德光。德光白其母曰:“吾尝梦石郎召我,而使者果至,岂非天邪!”母召胡巫问吉凶,巫言吉,乃许。[8]892
《辽史》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永州)兴王寺,有白衣观音像。太宗援石晋主中国,自潞州回,入幽州,幸大悲阁,指此像曰:“我梦神人令送石郎为中国帝,即此也。”因移木叶山,建庙,春秋告赛,尊为家神。[2]446
这些记载都没有说耶律德光梦中所见是什么神仙,只言是“神人”,直到见白衣观音像时才说与梦中“神人”相合。这可能暗示耶律德光是为南进中原而编造此梦,后为圆谎而冒认观音。但不论宋人,还是元人的记载,都曾提到述律后命巫占卜,在“巫言吉”之后才表示许可,可见神意在契丹对外战争决策中的作用是多么重要。
因此,巫术为契丹人发动战争找到合理的借口,并给战争披上神圣合法的外衣。对于战争发动者来说,这是神的旨意,是取胜的先决条件。
二、巫术在战时具有诅敌求胜、鼓舞士气的作用
契丹人在决定出兵之后,往往祭告天地、祖先和兵神、路神,一方面表示尊重,有事必告;另一方面也向它们寻求护佑,保证契丹军队战无不胜。对于敌方,则搞多种巫术仪式进行诅咒,希望冥冥之中降祸于敌,并鼓舞士气。在《辽史》中此类记载随处可见,不胜枚举。在这些记载中,关于以青牛白马祭天地的问题,王小甫先生已经论证甚详[9],该文不再赘述。下面仅以射鬼箭为例,解释一下其中蕴含的巫术原理。《辽史·国语解》“射鬼箭”条载:
凡帝亲征,服介胄,祭诸先帝,出则取死囚一人,置所向之方,乱矢射之,名射鬼箭,以祓不祥。及班师,则射所俘。后因为刑法之用。[2]1535
出征时,以死囚代敌人举行射鬼箭仪式。班师时,以战俘举行射鬼箭仪式。死囚、战俘都是敌人,不过死囚为内部敌人,敌军为外部敌人而已。这种性质上的相近,使得两者在巫术实施中可以相互替代,杀死内敌即是杀死外敌,符合“将相似认作同一”的顺势巫术原则;将所俘的敌方间谍或军人“植柱缚其上,于所向之方乱射之”,寓意战死的鬼魂不敢来复仇,确保胜利退军[10]19-21。
除此之外,还有两条记载值得关注。第1条是《旧五代史》中记载:
(大同元年四月)十八日晡时,有大星落于穹庐之前,若迸火而散,德光见之,西望而唾,连呼曰:“刘知远灭,刘知远灭!”[11]1836
耶律德光的所为,颇类至今仍存的“看见流星许下心愿便会实现”的观念,只是现在一般是默许,德光是“连呼”。以姓名关联本体,以咒骂作为攻击,仍然是巫术思维的体现。张浩在《思维发生学》中指出,原始人认为,神灵、魔鬼或死人勾魂,时常是通过呼喊人名完成的。呼喊人名通常是反复进行的。由此有一种普遍存在的诅咒巫术:“对一个不在场的仇敌做出威胁的姿势,时常再加上咒骂或诅咒:‘你死吧!’或‘我杀死你!’”[12]372德光的指名道姓连呼大体是此类,目的就是利用此类巫术,诅咒对手。只不过效果如何,恐怕他自己都是存疑的。
第2条是《新五代史》中记载:
(开运)二年正月,德光复倾国入寇,围镇州,分兵攻下鼓城等九县。杜重威守镇州,闭壁不敢出。契丹南掠邢、洺、磁,至于安阳河,千里之内,焚剽殆尽。契丹见大桑木,骂曰:“吾知紫披袄出自汝身,吾岂容汝活邪!”束薪于木而焚之。[8]895
这种做法是典型的巫术行为。“紫披袄”是指中原汉人高官所穿的官服。在契丹人的意识里,因蚕吃桑叶吐丝,蚕丝制成“紫披袄”,故桑树是“紫披袄”的幻化本尊,毁灭了对手的崇拜偶体,敌人就可以不攻自破。根据弗雷泽的研究,巫术分为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但二者又不是完全分开的,而是经常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些巫术的仪式或做法。契丹人焚大桑木的事例即是二者结合的例证。紫披袄出自大桑木,这种原材料与产品的关系使二者符合“同类相生”而可互相替代的顺势巫术原则;紫披袄穿在汉人高官身上,曾经与汉人接触过即可用来诅咒之,这样的做法符合接触巫术原则。巫术终究是不可靠的,这场战争最终以契丹大败收场,“德光丧车,骑一白橐驼而走”[8]895。但不能否认,这种巫术对于契丹军队的士气是具有鼓动作用的,影响很大。
总之,在与中原政权的战争中,契丹人利用愚昧迷信的心理,使用巫术这一战时必不可少的诅敌求胜的仪式,用来鼓舞士气,激发斗志,以取得胜利。这种伎俩古代中原人也是惯用的。
三、巫术在战后具有祈福消祸的作用
在战争结束之后,契丹人也会举行祭祀,把战争结束的消息告知天地、祖先和神灵,并感谢其护佑,祈求降福,并消除战争带来的祸患。按照战争结果的不同,可将《辽史》的记载分为如下3类:
第1类是战争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成功,最终无功而返,乃至失败折回。这一类记载较少:
(天显三年)秋七月丁未,突吕不献讨乌古捷。壬子,王都奏唐兵破定州,铁剌死之,涅里衮、查剌等数十人被执。上以出师非时,甚悔之,厚赐战殁将校之家。庚午,有事于太祖庙。[2]29
(统和十九年十月)丙寅,次满城,以泥淖班师。十一月庚午,射鬼箭。[2]156-157
所谓“有事于太祖庙”,应该和谒陵告捷一样都是在向祖宗祷告,但因为战败,且太宗认为是“出师非时”所致①,所以天显三年(公元928年)的这次谒庙史书只记载“有事”,应该是太宗向太祖承认错误,请求原谅,因而祷告的仪式和内容亦应与胜利时有不同。而统和十九年(公元1001年)的南征,因为天气原因退兵,亦无光荣可言,所以只记载寥寥数语。
第2类是战争虽胜,但成果不大,或者是战争规模不大,契丹统治者未给予高度重视。这一类记载较多,但多数比较简略:
(保宁五年二月)壬辰,越王必摄献党项俘获之数。戊申,以青牛白马祭天地。[2]93
(统和七年正月)辛亥,还次南京,六军解严……(二月)乙卯,大飨军士,爵赏有差……(丙子)分遣巫觋祭名山大川。[2]133-134
(统和二十年)三月甲寅,遣北府宰相萧继远等南伐。壬戌,驻跸鸳鸯泺。夏四月丙寅朔,文班太保达里底败宋兵于梁门。甲戌,南京统军使萧挞凛破宋军於泰州。乙酉,南征将校献俘,赐爵赏有差……九月癸巳朔,谒显陵,告南伐捷。[2]157-158
(寿隆六年七月)壬申,耶睹刮诸部寇西北路。八月,斡特剌以兵击败之,使来献捷。九月癸未,望祠木叶山。[2]313
这类记载提及的仪式种类很多,祭天地、神山、陵庙,不一而足。共同点是只举行一种仪式,与下文所引天赞三年(公元924年)阿保机击破诸部族时一系列的祭祀仪式相比,明显内容单薄了许多。这应该与这场胜利在契丹人心中的分量有关,越重大、越有意义的胜利,契丹人的仪式就越隆重,越复杂。
第3类是对外战争取得胜利,且效果理想,意义重大。此时契丹人用以祈福消祸的巫术更为复杂多样:
(天显元年正月)辛未,諲譔素服,稾索牵羊,率僚属三百馀人出降。上优礼而释之……(二月)壬辰,以青牛白马祭天地。大赦,改元天显。[2]22
这些是阿保机开疆定鼎时的重大战役,其祭祀的样式繁多,特别是“山川朝海宗岳之意”的表达,更是具有浓厚的巫术色彩。凿金河水通潢河,取乌山石致木叶山,是希望金河、乌山之地永远归顺潢河、木叶山,亦即居于金河、乌山的部族永远臣服于发源于潢河、木叶山的契丹,这又是前述交感巫术原则的运用。
面对中原大国时,契丹巫术更透出凝重之意,并因汉人的记载而流传于世。耶律德光灭后晋进入晋宫时,“磔犬于门,以竿悬羊皮于庭,为厌胜法”[7]30。所谓厌胜,《古代汉语词典》释义为以巫术制胜[13]1816。磔犬悬羊皮之举,是为彻底压服晋人,有永保江山之意。狗和羊是契丹人常常用来施巫术的动物,如澶渊之盟后第一位出使辽国的宋使孙仅,就曾记载:“将延见,有巫者一人乘马抱画鼓,于驿门立竿长丈余,以石环之,上挂羊头、胃及足,又杀犬一,以杖拄之,巫诵祝词。又以酰和牛粪洒从者。”[14]7675与德光入汴时相比,所用动物相同,但仪式不同,因而代表不同的意义。但从规格上讲,二者应该大致相当,可见契丹对于这次议和的重视,也为此后辽宋长期和平埋下了伏笔。
总之,契丹人在战争结束后,会根据战争结果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巫术仪式,让天地、神灵和祖宗致力于增进契丹人的福祉。在让人眼花缭乱的仪式背后,仍能看到的是契丹人丰富的想象力和尚未完全脱去的初民的质朴。
四、“澶渊之盟”后契丹巫术的分化与消亡
澶渊之盟后,随着契丹大规模对外战争的停止和国内政治斗争的相对缓和,在11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辽朝处于和平时期,巫术也丧失了很多出场机会。在漫长的沉寂中,巫术呈现分化与消亡的态势,分化是指巫术的一些仪式、行为演化成礼仪、典章,形式尚存而内涵已变,而消亡则是其内涵、信仰以及某些种类的巫术不再被使用。这两者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契丹巫术在澶渊之盟后发展演变的格局。
这一状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中原文化在契丹的影响越来越大,持续冲击着巫术的生存。由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巫术是非常功利且直接的,它仅仅是采用某种仪式、咒语驱使神力服务于现实的目标,缺乏超越价值和终极关怀。而中原文化中对契丹影响最大的儒学和佛教,恰恰给契丹人带去了终极关怀和超越价值。儒家对人生抱有一种强烈的现世乐观主义态度,其终极关怀在于现世道德的圆成和人格的圆满。虽然儒学未直接和彻底否定灵魂和神鬼的存在,但儒学对于灵魂不灭和神鬼观念的漠视是很明显的,孔子诸如“敬鬼神而远之”、“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不语怪力乱神”等言行为儒家奠定了重人事轻天命的倾向。而佛教虽讲灵魂不灭和转世轮回,却不讲灵魂直接作用于现世。佛教的终极目标是成佛和往生极乐世界,其关注焦点指向彼岸。这使得佛教的发展会冲击直接且功利的巫术,让人们将眼光从眼前之事转移到虚无缥缈。且佛教的灵魂神鬼之说是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但巫术的功用却很容易遭到质疑和否定,只要不灵验的事例发生的足够多,足够频繁。应历七年(957年)穆宗识破女巫肖古的欺骗而射杀之就是一个例证。这样,佛教作为一个哲学思想丰富、理论体系严密的宗教取代内涵浅薄、形式原始的巫术就是非常自然的。于是,在以儒学、佛教为代表的中原文化的冲击下,巫术先在契丹人的头脑中败北,然后就开始从契丹人的社会中消失。
一些巫术仪式演化为礼法,但其巫术内涵也已经留存不多,很多时候只剩下一个空壳。前述西辽康国元年(1134年)三月耶律大石的东征,在以青牛白马祭天地后,树旗以誓于众曰:“我大辽自太祖、太宗艰难而成帝业,其後嗣君耽乐无厌,不恤国政,盗贼蜂起,天下土崩。朕率尔众,远至朔漠,期复大业,以光中兴。此非朕与尔世居之地。”[2]357这段话值得细细品味。耶律大石对大辽失国的解释是很汉化的,由失德而失天下的逻辑并不存在于契丹人原有的观念中,也不能体现在以青牛白马祭天地的仪式里。与这种观念相伴的以青牛白马祭天地,事实上可以算作是被带入中原礼法的契丹仪式,是二者融合的产物。
而巫术消亡的一个典型事例是射鬼箭。天祚帝时期内政腐败,外部女真兴起,面对内忧外患,天祚力图维稳而恢复酷刑,但射鬼箭不在其列。“天祚大恐,益务绳以严酷,由是投崖、炮掷、钉割、脔杀之刑复兴焉。或有分尸五京,甚者至取其心以献祖庙。”[2]946射鬼箭兼具巫术仪式和刑罚双重属性,在内涵上是投崖之类纯刑罚手段不能比拟的,它的消失,说明了巫术不可逆转的命运。
在巫术自身难保的情况下,其作用更谈不上有多大发挥。在发动战争时,对合法性的论证由巫术的“神意”变为汉式的“光复祖宗旧业”、“吊民伐罪”;战时鼓舞士气,追求胜利也不再指望巫术的诅咒和祈祷,而是更重实力与谋略;辽末风云激荡,也没有时间留给契丹人祈福消祸了。最终契丹巫术与契丹国家一起被尘封进了历史之中。
注释:
① 所谓“出师非时”,可能是指辽军此次出兵与往常时节不相符。《辽史》卷34《兵卫志上》言契丹南征大多“出兵不过九月,还师不过十二月”,此次战争由于是为了救援投奔契丹的王都而无法择时,只能在天显三年三月出兵,这是不合契丹惯例的。
参考文献:
[1] 高国藩.中国巫术史[M].上海:三联书店,1999.
[2] (元)脱脱.辽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 邢康.契丹巫教在辽立国后的地位及其变化[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2):18-24.
[4] 齐建芝.辽代契丹族萨满教研究[D].兰州:西北民族大学,2007.
[5] 王曾瑜.辽金军制[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
[6] (春秋)左丘明.春秋左传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6.
[7] (宋)叶隆礼.契丹国志[M].济南:齐鲁书社,1999.
[8]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9] 王小甫.契丹建国与回鹘文化[J].中国社会科学,2004,(4):186-202.
[10] (英)弗雷泽.金枝[M].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
[11] (宋)薛居正.旧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2] 张浩.思维发生学——从动物思维到人的思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13] 陈复华.古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14]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