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第三方评估成政策梗阻的清道夫
2014-08-06
特约评论员
5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了打通抓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对国务院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察。这次督察,既有各级政府的自查与实地检查,又要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
对公共政策落实开展全面督察,这在我国并非首次提出,但在政策督察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却是我国政府在其正式会议文件中首次公开提出。
所谓第三方评估的第三方,是相对于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这两方之外的人员,包括研究机构、专业评估组织、媒体舆论、一般社会组织和公众等,美国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等智库或专业机构都是该国公共政策评估的活跃力量。
在我国,对政策执行进行的评估在政策活动中一直存在,只不过以往的评估多数是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的内部评估。这种内部评估的优势是掌握的信息较为全面,但最大的缺陷是自己评估自己,公正性明显不足。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独立第三方评估可以有效解决这一身份角色冲突问题,因为其利益超脱性而使得评估结果更具公正性,同时专业评估机构或者研究机构的评估也有更高的专业性、权威性。这种第三方评估只要能够加以经常化、机制化运用,不仅可以成为政策制定者手中科学有效的评判依据,从而对政策执行者形成有力的监督震慑作用,更成为对执行不力者的问责利器;反过来也可以成为政策执行者进行反馈评价的有效渠道和途径,从而对政策制定者也形成有力的反向监督与问责作用。
当然,第三方评估也有其短板,如难以获得充足有效的信息、自身经费有限等。如果政府出资支持其参与政策评估,则又难免有利益冲突甚至被授意和绑架之嫌。但只要政府通过落实信息公开法律等措施,对政策制定、执行方的相关非涉密信息披露予以强制性要求,同时对非营利组织的募集资金等行为予以鼓励和保障,这些短板并非不可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