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 要围绕“人”推进
2014-07-28朱磊
朱磊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长张利平带来了沉甸甸的嘱托。在呼伦贝尔市,还有34万森林工人、16万农垦人虽然拥有城镇户口,但生活条件不及城市,甚至不如一些乡村。
“呼伦贝尔市城镇化率已达68%,只从数字看还比较高,但实际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一些城镇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张利平代表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呼伦贝尔属于中西部,希望后续政策能给34万森林工人和16万农垦人带来一些变化。”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受益的将远不止一个呼伦贝尔。
在政协经济组34组的小组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监事长姚中民指着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城镇化的表述,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新型城镇化改革需要‘规划先行和‘试点先行,尤其是各省、市、县、镇的具体规划需要优先研究。”
姚中民委员提出,城镇化有3个要素,分别是“人到哪里去、土地从哪里出、钱从哪里来”。“三个1亿人”正是解决了人到哪里去的问题,是城镇化的基础,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而钱从哪里来,则是成败与否的关键。
据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需求将达25万亿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辜胜阻也测算出,每个农业人口进城,综合配套约需要10万元。这样巨大的资金缺口,只靠政府投资并不现实,那么钱到底从哪里来呢?
为此,姚中民委员两会前曾赴多地调研,他的提案针对的就是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瓶颈。他建议,按照金融创新和可操作性原则设立3个专项,引导社会资金。首先,建立一个政策性专项贷款,并规定一定比例作为项目资本金;其次,建议国家通过招标或委托有关机构发行更多的城镇化建设专用债券;再次,为城镇化设立专项基金。3个专项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城镇化建设中,提高城镇化进程中的投资效率。
“城镇化,归根到底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美好。”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市长王予波说,“如何让进城农民工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如何解决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这是基层城镇化实践中面临的最大难题。”
政府工作报告还讲到一个路径,就是在不改变户籍的前提下,为外来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但在实践中,大多数城市面临着与王予波代表同样的难题。
如何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说,“关键是改变经济布局,政府应该把更多资源集中到中小城镇,加强和完善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产业发展,但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只需扮演引导者的身份,更多地还要企业依靠自身发展,才能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也能进一步完善小城镇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
“未来城镇化中的农民工就业应该在两三百公里范围内,转移半径不能太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建议,“要走一条农民、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发土地的路径,农民把土地折成股份,依靠土地入股形式获得收入,重庆等很多地方都有类似成功先例,如果土地被拿去搞绿化,农民就可以去做园艺工人;如果土地被拿去建房,农民就去做物业管理。这样就可以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主委钱学明的观点更加积极——“让农村转移人口拥有城市住房!”
钱学明委员认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拥有住房仍然是上户口的前提条件之一。没有住房的农业转移人口,流动性强,对城市管理、企业发展、个人成长都不利。而安家落户之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子女入学等问题的解决就可以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新型城镇化就要抓住并解决住房这一核心问题,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在城市里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农业转移人口已经有了在小城镇买房的经济基础,需要以市场化手段,加以政策引导来解决。建议设立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优惠贷款,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辟一条简便、快捷、可行的政策路径。”钱学明说。
两会结束之后,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方案就要公布了。期待各地以此为契机,科学编制和完善城镇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毕竟,这关系到亿万人民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