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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暴力美学

2014-07-26杨志康

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 2014年7期
关键词: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武松打虎恶人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对林冲杀陆谦三人的描写,有人认为又是剜心又是砍头的,太血腥,太暴力,应当删去。理由是宣扬暴力,怕中学生受其影响,纷纷效仿。

我认为大可不必杞人忧天。能看懂《水浒传》的人,论年龄应该知道有“法律”二字了,就像认识“动画情节,严禁模仿”几个字的小孩就已经不可能学灰太狼拿火烧小伙伴一样。当然,还在拿火烧同伴的小孩,你打了那几个字也白搭,他不认识。如果非要说这就是宣扬暴力,那《西游记》《聊斋志异》《封神演义》就应该列为禁书,那岂不是等于宣扬封建迷信吗?但施耐庵好像并不认为这是个问题,反而醉心于这样的描写。除了这篇课文,初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文,对鲁智深三拳的描写可谓极力铺排,把暴力场面完全美化,我暂且称之为“暴力美学”吧。其实,《水浒传》正面描写杀戮场面的又岂止这两篇,怒杀阎婆惜、血溅鸳鸯楼、江州劫法场、凌迟黄文炳……不客气地说,整本书中充斥着暴力场面。如何看待这种“暴力美学”,我想得弄清楚它形成的原因。

《水浒传》成于元末明初之际,当时政治黑暗,社会动荡不安,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呼唤救民于水火的英雄,成为时代的主题。该时期很多作品,呈现出的是阳刚之气和雄壮之美,颂扬的多是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那个时代的审美风尚和社会面貌决定的。所以在《水浒传》中,虽然塑造了一大批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但是基本上以英雄为主,作品中明显地体现出崇拜英雄人物的倾向。

面对铺天盖地的黑,老百姓的要求其实非常简单。他们不要民主,不要平等;只要“均田地”,只要“你有我有全都有”。他们只要求“活着”,能够满足最低级最起码的生存需求。要活着,就得吃饭。“民以食为天”,这句话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深刻,它道出了老百姓最低级的物质追求。但在那样的年月,让人活下去的最起码的条件都不能满足。老百姓呼吁救世英雄的出现。于是,文学作品中的英雄成了广大老百姓的代言人,他们“替天行道”,他们“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作为英雄,“雄”就应该有个“雄”样。什么“身高八尺开外”,什么“虎背熊腰”,什么“膀大腰圆”,这些都属于英雄。不要说那个时代,就是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记得当时我们心目中的偶像是史泰龙、施瓦辛格之类的肌肉男。女孩儿找男朋友的要求首先是身高:不足一米六是三等残废,不足一米七是二等残废,能过一米八最好。力量,是英雄的必备条件。在那个冷兵器时代,讲的是拳头硬。“打得赢才是硬道理。”中国人近乎畸形地追求生个男孩,不能说没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当身体的原力上升为美,上升为人类的最高力量,对力量的推崇,就演化为对暴力的推崇。人们相信,以暴方可制暴,正义的暴力才能除暴安良。暴力,就这样和美结合在了一起。

而对暴力过于细致的描写,则因老百姓的苦太大,英雄们的仇太深。“恶”是分等级的,对恶的惩罚也得分等级。现在,对恶人再怎么惩罚也不过一死,不过在那时的人看来,即使是对“不过一死”的“恶”,惩罚也可分出等级来。死,对有些“恶”来说太便宜他们了,死也得分出等级来,由此便衍生出花样繁多的死刑:砍头、缳首、腰斩、凌迟……那么,英雄对恶人的惩罚也就应该有不同的级别。简单的砍头不能发泄英雄满腔的怒火与仇恨时,对恶人死前的折磨不再让人感到残忍,反而大快人心,剜心又算得了什么?恨不得“扒你的皮,抽你的筋;吃你的肉,喝你的血”。所以我们看见《水浒传》中,并不是所有的恶人都死得很血腥,只有面对十恶不赦之徒,英雄才会残忍得唯美。

了解了“暴力美学”形成的原因,我们就不会对施耐庵提出苛刻的要求。至于有人说林冲们没有法纪意识,不讲人权,这就和指责武松打虎不讲环保一样可笑。我们不可能用现代人的眼光去审视古人,难不成把《武松打虎》改成《武松护虎》?难不成要那百零八人“路见不平,就打110”?

杨志康,教师,现居重庆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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