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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月光

2014-07-26顾前

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 2014年7期
关键词:协警打麻将胡椒粉

顾前

我不是个喜欢夜生活的人,至少在步入中年后。当然这么说也不够准确,假如条件允许,环境相宜,我恐怕也不一定就对灯红酒绿的夜生生活特别反感。只不过现实情况是,条件并不允许,环境也不相宜,那我也就只能到时到点,洗洗睡了。顺其自然嘛。但是,有一阵子——具体说——大概断断续续地有一年多吧,生活却呈现出了意想不到的走势,我忽然变得像个夜游神,不时行走在深夜的街头。原因暂且不论了。我想说的是,这虽然和那种灯红酒绿的夜生活相去甚远,可无论如何,这也应该算是一种夜生活。我无意在此欢呼,“我终于过上夜生活啦”,这不是我的行事风格,况且如此这般的夜生活,也远远谈不上丰富多彩,更不值得夸耀了。不过,就事论事,起码对我个人来说,这种夜生活也并非就完全不值一提。

深夜的街头空旷宁静,淡蓝色的夜雾弥漫四周,空气中没有了白天的尘土和汽车尾气的味道,有时甚至能够嗅到树木发出的一缕缕清香。在昏暗的路灯下,我行走其间。不过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并非像看上去那么凄凉寂寞,实际情形可以说恰好相反。也许是因为一点酒意吧(逢到这样的夜晚我多少都要喝上几口的),也许是通体舒泰吧(稍有一丝绵软),总之,这时候的我心情相当不坏。所以除非遇下雨,我是从不打车的。

经过五龙桥时,我常常会在桥上停下,靠在水泥护栏上,抽上一支烟。桥下的河水无声地流淌,两岸栽种着夹竹桃,树枝弯向河面,几乎要把狭窄的河道遮满了,形成一个苍翠的穹顶。白天站在桥上望出去,是有点小风景的。在四周高楼大厦的缝隙之中,这点小风景显得格外动人。不过夜里除了黑乎乎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只能想象了。

有时候,我还会边走边哼上一支小曲:“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守护他身旁,若有一天能重逢,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我被自己的歌声深深地打动了,内心充满了略带忧伤的美好情感。此时此刻,一些有关遥远往事的记忆也被唤醒了。海校旁边,那栋屋顶倾斜,有着一个个阳台的民国时期的老楼房,就让我想起了我的中学时代,想起了我的同班同学“老摆”。他家当年就住在这栋民国时期的老楼房的顶层。

“老摆”姓曹,叫曹什么忘了,因为他走起路来两个膀子摆动的幅度特别大,所以绰号“老摆”。“老摆”发育早,那时候的个子就有一米七几了,长得非常壮实,每次开运动会,他都是初中组的铅球和铁饼冠军。“老摆”的父亲是海校的校长,据说算高干了,那栋民国时期老楼房的顶层有一半全是他家。女同学都很崇拜他,有些身体已经长开的女同学常常斜着眼睛偷看他,这使他走起路来膀子摆动得更厉害了。男同学大多不太喜欢他(也有几个整天围着他转的),觉得他傲慢,但拿他也没办法,揍又揍不过他。初二那年夏天,有天夜里,“老摆”大概是热得睡不着了(那时候家家都没空调),自己跑到海校游泳池去游泳。看游泳池的人见是校长的儿子,哪敢不让进去,结果他就一个人在游泳池里游,结果他就淹死了。

“老摆”是在一个深夜走的,我如今也在一个深夜行走,只是我们走的世界完全不同。现在想想,“老摆”各方面是多么优秀,理应有个让人称羨的美满人生,可谁曾料到,他却早早地去做了水鬼。与之相比,我各方面可就差得太多了,但时至今日,却还忝在人间。仅凭此一点,我对生活就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更别提生活其实待我也不能算太薄,虽无什么荣华富贵,但小小的快乐也还是有的,不是吗?

有天夜里,当我经过大光路邮局时,忽然从阴影里立起一个人来,她朝我走了两步,叫我“叔叔”。我吓了一跳,站住了。那是个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姑娘,很老实的样子,穿了件灯芯绒外套。“叔叔,”她怯生生地说,“我从外地来的,迷路了,你能帮帮我吗?”

她刚一说完,我连一秒钟都没有犹豫,也就是说既无恻隐之心,更无淫邪之念,立刻朝前走去。她在我身后又喊了两声:“叔叔,叔叔,求求你了。”

走出一段路后,我开始反省,我这样做对吗?我是否该站下来跟她谈谈,听她说说想让我怎么帮助她,然后再下判断不迟?如果她只是问问路,我会尽我所告诉她的。如果她想让我把她送去派出所,我考虑考虑也可能会送的。如果她想跟我要点钱,那就要看多少了,比如要两块钱,甚至是三块钱,我连眼都不会眨一下就给她的,再多恐怕就难说了。当然喽,如果她想让我跟她去困觉,那是连门儿都没有的。但是,我要是当真站下来跟她谈谈,她冷不防扑到我身上怎么办?然后再杀猪般地尖叫起来,再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撕破,顺便也在我脸上抓几道,与此同时,黑暗中再跳出两个凶神恶煞般的汉子,对我抱以老拳,接着问我:“想公了还是私了?”那我不惨啦。

应该说,仔细分析起来的话,这一种讹诈我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我好像听谁说过类似的事情,要不就是在报纸上看到的。在这件事情上,我得出了结论,我的行为是正确的,而且对自己的果断相当满意(假如我多站一小会,没准那姑娘就会扑到我身上了)。

不过我并非次次都是这么果断。另一天夜里,我就因为自己的犹豫不决,从而损失了一笔不小的财富。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正在街上走着,迎面过来一条小狗。起初我没当回事,以为是一条流浪狗,可当它从我脚边走过去的时候,我看清楚了,这是—条纯种的“博美”犬。—身蓬松金黄的长毛油光发亮,尖尖的小耳朵立着,外加一副可爱的狐狸面孔。我知道这种狗在市面上要值几千块钱(我妹妹家就养了一条,种还没有这条纯),继而想到这不能是条流浪狗,肯定是谁家走失的宠物。我迅速转过身去,对着已经走出去十几米远的小狗,嘴里发出“啧啧”的唤狗声。它停住了,转过身来,歪着小脑袋看着我,像是在研究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到底是真有诚意想收养它呢,还是想给它兜头一脚。我们俩面对面站了有几分钟,我虽然嘴里一直发出“啧啧”的声音,可并没有向它走去。事后想想,我当时要是果断地走过去。摸摸它的小脑袋,它无疑就是我的了。可我犹豫什么呢?也许我是想等它摇着尾巴向我跑来,那样我可能就不会有主动去占有一笔不义之财的愧疚了。

后来它经过研究,像是对我失望了,终于转过身去,迈开四条细细的小短腿,义无反顾地走了。无论我在它身后怎么提高声音“啧啧”,它也不理睬我了,几千块钱就这么顺着大街跑掉了,令人心痛不已。

假如它真的跟了我,我是会好好养它的。如果它是条公狗,我还会让它跟我妹妹家那条母狗约会,让它享受到美满的爱情生活。

我深夜在街上行走的路线总是固定的:从靠近五龙桥的“景天花苑”小区出来,沿着御道街一路向南,走到十字路口,再拐上朝北的大光路,往前走不多远,就是“张府园”小区了,这里就是我的目的地,我家就在这里。这一路不紧不慢地走来,大概需要四五十分钟。

有件事让我感到颇不可思议。在我深夜行走的这条路线上,紧邻御道街菜场旁边,有一排背靠围墙用石棉瓦搭出来的简易平房,每件平房的门头上都挂着块某某门窗总汇的招牌,招牌的下方用小字写着经营范围:塑钢、彩钼、不锈钢,等等。显然这排平房是集中专做门窗生意的一家家小店。在最靠北边的第一家小店,我深夜无论任何时候从这里经过,门都是大敞开的。里面很小,十个平方米不到吧,靠墙有一张上下床,边上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屋子中间有一张方桌,方桌上面悬挂着一盏白炽灯,四个中年男人围坐在桌子边打麻将,一旁站着个观战的中年妇女。这些人一望而知是乡下人,那个中年妇女显然是是其中一个打麻将的男人的老婆。门大敞着是因为这间小房子没有窗户,而打麻将的男人有的在抽烟(屋里烟雾腾腾),如果关上门的话,人非给熏死不可。

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不仅仅是我深夜任何时候从这里经过,都能看到他们打麻将的情景(一次不爽),而且我前面就说过,我这种夜生活断断续续过了有一年多,也就是说,无论春夏秋冬,溽暑严寒,他们的深夜从来都是这样过的(夏天男人们光着膀子,女的穿件无袖的花布小褂。冬天男人们穿着破棉袄,女的披件红色的长羽绒衫,手里捧杯热水暖手)。这从来都不会变换的一幕,确实让人感到惊奇,仿佛他们已经打定了主意,今生今世,就要这样过到底了。

难道他们白天不用做生意吗?难道他们从乡下跑到城市,租了这么间小平房,打着做生意的幌子,其实就是为了深更半夜能在这里打麻将吗?

一个冬天的深夜,气温已到了零下好几度,空气凛冽。路边的阴沟口结着一层灰白色的薄冰,地面也冻得硬邦邦的。我加快脚步,以使身上暖和起来。走到十字路口,我看到人行道上有个冒着热气的馄饨担子,卖馄饨的是个老头。

边上有张长方形的矮桌和几张小凳子,两个女人正坐在桌边吃馄饨。我也觉得有点饿了,走到桌边坐下,对老头说:来碗馄饨。在等着老头给我煮馄饨的时候,我看了那两个女人一眼。她们显然是鸡,可能就是街斜对面亮着粉红色灯光的洗头房里的。她们看上去三十岁左右,脸着擦着脂粉,指甲涂得鲜红,其中一个瘦瘦的女人染着满头黄发。

我的馄饨来了。我用勺子舀起一个滚烫的馄饨,一边吹气一边小口吃着。那两个女人在低声说着什么,她们带有苏北口音,其中一个女人好像在说自己的老公打了几次电话催她回家,她有点想走了,而另一个染着满头黄发的女人劝她先不要走,要她等到春节前再走。

旁边传来了卡卡的响声,是三个骑自行车的男人停下了,在路边架车子,然后他们走了过来。他们都穿着制服,其中一个是警察,另外两个是协警,警察的腰上还挂着一根警棍。这警察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两个协警都是中年人。

他们走到矮桌边坐下了。因为桌子小,我往那两个鸡身边挪了挪,即使我们,还是挺挤的,我们六个人基本上是紧紧挨着围桌而坐。一个协警对老头喊道:三碗馄饨。

两个鸡这时不说话了,一个协警好像是对警察说:“吃完我们回所里吧。”

警察没有吭声,不知是对这个协警的话不满意,还是疲倦了,他扭过头,神情麻木地看着馄饨担子,似乎是期待着馄饨赶快端上来。

这个协警不说话了,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着,像是要看看几点了,随后把手机放回口袋。另一个协警轻轻跺着脚。

老头端着馄饨来了,放在桌上,警察指着一个鸡碗边盛着胡椒粉的塑料小瓶子说:“麻烦你把胡椒粉拿过来。”

满头黄发的鸡把胡椒粉递了过去,警察说:“谢谢。”

满头黄发的鸡说:“不用。”

警察在自己的碗里撒了点胡椒粉,然后把小瓶子递到一个协警面前,那个协警摇摇了手,警察把小瓶子放到桌子中间。

一时间没人说话了,只能听见吹气声和咀嚼声。

我抬起头来,看着桌上袅袅上升的热气,看着这几个挨坐在一起、仿佛亲如一家的人在埋头吃喝,忽然觉得这场面既温馨又滑稽,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如今,我那断断续续有一年多的夜生活早已结束了。实话实说吧,我离了婚,并且是净身出户,把房子,财产,还有女儿,都留给了前妻。我搬到了“景天花苑”小区,和我曾经的情人,也就是这个小区里一个离婚多年的女人结了婚。

我再也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行走在深夜的街头了。

偶尔,我半夜醒来,听着身边妻子低低的鼾声,我会把目光投向窗户(其实什么也看不见,窗户上挂着厚厚的窗帘),不知为什么,我会想起在那间小平房里打麻将的乡下人。他们现在还在打吗?

(选自《青春》201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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