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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动态

2014-07-25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9期
关键词:效用国土资源城镇

市县动态

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做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圆满结束

日前,为落实杭州市政府“项目推进年”要求,加快市区经营性用地做地工作,强化用地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市做地主体积极开展市区经营性用地做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目前,在全市做地主体的真抓实干、齐心协力下,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市区各做地主体共完成经营性用地做地45宗,可出让土地面积2132亩,对全年做地任务的贡献率达53%。其中地铁集团、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度假区管委会、滨江区、西湖区、下城区、拱墅区、土地发展公司等8家做地主体均已超额完成攻坚做地目标。

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吴冬梅

杭州市拱墅区推进首问责任制 解决“最后一公里”

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拱墅分局从窗口单位的为民服务项目入手,以“察民情、讲政策、解难题、办实事”为准则,对首问责任制进行了再强调、再落实。拱墅分局有两个外派国土所,都有着一项简单但又关系着群众切身利益的为民服务项目,就是为辖区街道内的老百姓打宅基地证明。小小一份宅基地证明涉及到老百姓的婚迁入户、新生儿报户口、新生入学乃至办理门牌证、水电表、峰谷电等方方面面。近日,拱墅分局收到一件市“12345”交办的信访,信访人李女士原来的住房没有办理过土地登记,现在拆迁后因没有房屋土地使用证明,虽然多方奔走,但是她女婿户口仍无法迁入。因确实无法查到该户的地籍登记资料,根据权责分局可以直接答复了事。但根据首问责任制的要求,拱墅分局窗口人员第一时间与信访人进行联系了解情况、然后先后与祥符派出所户籍民警、公安分局分管户籍民警、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祥符街道村镇建设科工作人员进行了联系沟通,顺利的帮助李女士在第二天办成此事。信访人李女士专门打来电话对分局所做工作表示了感谢。通过首问责任制的再强调、再落实,近期分局已多次得到群众的表扬与感谢,政风行风回访满意度达100%。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拱墅分局 李云峰 许一昆

余姚市三举措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今年以来,余姚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搭建载体、健全平台、争创品牌等多项举措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搭建载体推动。作为该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今年该局在软硬件上持续加大投入,推进廉政警示语上墙、上办公桌、上电脑桌面“三上”工作。该局泗门分局还购买廉政书籍500余册,设立了廉政图书室。同时,该局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了廉言警句征集、廉文品读、短信示廉等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文艺陶冶中接受廉政教育。二是健全平台联动。不断完善该局党员干部网上学习教育平台,一方面是进一步丰富学习的内容,今年又向中纪委监察电教中心订购4000多元内容涉及正反典型案例的电化教育光盘,并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必看的8部影片放到平台上;另一方面是强化学习考核,每位党员干部网上学习考核情况与年终考评和各类优秀评比相结合,网上学习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并在市优秀党员、各类先进评选时实行一票否决。三是争创品牌拉动。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国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层次,该局从今年起开展了“一科一品、一所一品”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分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按计划逐步落实,积极创建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品牌,努力打造廉政文化精品,促进了廉政文化建设“百花齐放”。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魏浩东

宁波市三措并举推进矿业开发转型升级

一是提高门槛,严格控制总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把执行绿色矿山建设纳入新设采矿权的准入条件,对未按合同约定或实施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矿山年检。在矿产资源年检专项行动中,全市102家应检矿山,有34家初检不合格,13家直接吊销采矿许可,21家责令整改。同时,实行经营性建筑石料采矿权总量控制制度,根据2013年底经营性建筑石料采矿权数量、平均规模及市场需要状况,核定2014、2015年度全市经营性建筑石料采矿权总量分别为78家、72家。二是科学选址,优化开发布局。统筹矿业开发布局,按照禁采区禁止开采、限采区限制开采、开采区聚集开采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分区制度,减少矿山开采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减少视觉污染,规定未开挖的自然山体原则上不再新设经营性采矿权。同时,坚持山体整体性一次开采原则,将山包整体平整,减少生态治理成本,为矿地利用创造条件。三是扩大规模,推进矿地双用。根据区位不同,规定年产最低规模分别不低于50万吨、80万吨和100万吨。同时,提倡适当拉长采矿权开采年限,避免矿区范围过小。同时,加大矿区整合力度,培育大型矿业产业基地,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目前,鄞州、北仑、奉化等地4个矿区正在积极开展整合,整合后矿山数由原来的15家减少到4家,最大开采量达到3.2亿吨,4个整合矿区累计可平整矿地7000多亩,实现矿产资源与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庄芬芬

瑞安市出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近年来,瑞安市全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早在2012年省政府有关文件下发后就启动了前期各项工作,深入调研、摸索政策、力争试点,有关工作一直领跑全省。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瑞安市于今年9月制定出台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市级层面成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联系城建工作副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镇街层面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专人协调负责。同时,各有关部门、镇街还要在市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各司其职,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细则》指出,城镇低效用地列入再开发试点,应当做到权属清晰、符合规划,再开发利用时可采取政府主导再开发、市场主体实施再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开发、综合整治提升改造等四种模式进行。其供地方式视具体情形,可按规定采取招拍挂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划拨供地、批准租赁、批准拨用等五种方式予以确定。《细则》明确,列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内存在无合法用地手续且已使用的建设用地,可在再开发前根据用地行为发生时间,按规定完善历史遗留用地手续。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涉及村集体土地的,由政府依法征收和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给予安置留地,安排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为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细则》还专门制定了包括收益分成让利、有关规费减半、增加部分土地出让金免于补缴等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政策。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韩 强

海宁市试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政策“唤醒”农村“沉睡资产”

为深入推进农村“三权改革”,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真正将改革成果惠及农民,海宁市近日出台《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切实规范和推进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工作,通过“唤醒”农村“沉睡资产”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一是确定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和条件。借款人必须为该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户籍人员,用于贷款抵押的农村住房经所在村(社区)做出同意住房抵押和流转的承诺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本市范围内流转处置。权属不明、已公告列入征迁范围、农村公益及公共设施、查封等受限的农村住房不得给予抵押。二是明确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方式和流程。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主要包括直接抵押贷款、抵押授信循环贷款、抵押按揭贷款、抵押担保贷款等方式,借款人可根据个人资信状况和抵押物变现条件合理选择不同方式,贷款还可享受优惠利率。其流程按照“借款人申请、中介机构确定抵押物价值、签署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的顺序进行。三是完善农村住房抵押贷款配套管理机制。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金融、住建、农办、国土、司法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起权责明确、风险可控、程序清晰、运转有序的配套管理机制。国土和住建部门积极做好农村住房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权属登记和发证工作;市农办负责落实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司法部门负责调解和审理农房抵押贷款纠纷案件;市金融办及各金融机构负责完善风险内控制度,创新管理方法,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广大农户。目前该市率先在丁桥镇、新社区安置点展开试点工作,已有多家农户顺利通过抵押农村住房获得贷款。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沈伶妍

培训会现场

平湖市“三个一批”推进“三改一拆”拆后利用

自去年“三改一拆”行动以来,平湖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嘉兴市精神,对全市排摸出的518户“一户多宅”进行重点攻坚,截至目前,全市518户“一户多宅”已经全部拆除,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拆除率达100%,并重点加强“一户多宅”拆后利用工作。一是整治盘活一批。按照拆改结合,注重拆后利用,对符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条件的,及时编制立项计划,列入整治。2013年立项报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涉及复垦“一户多宅”296户,验收后获得复垦土地指标211.3亩。2014年计划立项整治复垦135户,可获得复垦指标95.5亩。二是改造利用一批。加大“一户多宅”改造利用力度,对涉及市政道路、镇村基础设施、两新工程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一户多宅”,列入“三改一拆”百日攻坚强势推进。目前已有26户、19.2亩“一户多宅”拆后用于市政道路建设、村级菜市场停车场建设和工业平台建设。三是复垦复绿一批。对不符合整治项目条件零星的“一户多宅”土地,及时清理地面建筑垃圾,完成复垦复绿61户,因地制宜种植农作物和林木。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褚杰 胡一婧

台州市举办国土系统信息业务和国土云政务平台信息报送操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信息报道水平,切实发挥通讯报道新系统的作用。27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四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和新系统云政务平台信息报送操作培训会。各县(市、区)局具体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和2013年度信息报道工作先进个人及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兼职信息员等20多人参加培训会。培训会以集中观看通讯报送新系统“国土云政务平台”报送模块的实际操作演练、答疑为主。会上还邀请了市委信息处许小明处长和市政府信息处程敏江处长就党委信息和政务信息报送分别进行了授课。两位处长分别以自身的亲身经历,结合典型事例以及结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耕地保护、土地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等实际,如何设计把握信息主题,精心策划活动进行了深入的辅导,并提出了信息报道要把握好最佳时机;选好题目是关键,能起到画龙点睛作用;要善于挖掘信息点,通过提炼和深化,找到领导关注点,从苗头性事件或个案中抽象出一种现象本质。他们各自运用生动的事例,通俗易懂地详细讲解党务信息和政务信息报送如何科学策划,如何“准”和“巧”选题,以及当下涉及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的热点等,使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何信顺

青田县发挥“四员”作用助力“五水共治”

自打响“五水共治”攻坚战以来,青田县国土资源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发挥治水宣传员、指导员、先锋员、监督员“四员”作用,全面推进全县“五水共治”行动。一是发挥治水“宣传员”作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国土走访服务月”为抓手,组织9个走访服务组,深入走访两代表一委员,企业、项目代表,基层群众等400多人,积极开展治水、节水、护水知识宣传,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利用4· 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通过设立宣传站点、发送短信、悬挂横幅、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五水共治”、环境保护等专题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发送短信5000余人次,提高全民节约用水和依法治水意识。二是发挥治水“指导员”作用。加强联系点服务指导,以沙埠村等9个治水工作联系点为重点,建立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职责分工表,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村居治水形势,指导制定治水工作方案,帮助破解企业节能减排、畜禽养殖整治、水源地保护等难题,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美丽村居建设。加强联系河道服务指导,指导仁宫乡开展大奕坑源调查摸底,联合制定“河库长制”实施方案和治水工作任务表,指导开展“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推进大奕村治理污水项目2个,联合拆除涉污企业5家、畜禽养殖场3家。三是发挥治水“先锋员”作用。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筹得“五水共治”资金12300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工业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污染河道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大环境整治和污染企业整改力度,结合“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积极推进全县34条废弃矿井治理和隆泰钼业有限公司等4家绿色矿山创建,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联合建设、环保等部门,有序开展山口镇大田村等9家污染企业违章建筑拆除行动,拆除占地面积33100平方米。四是发挥治水“监督员”作用。建立长效保洁机制,联合“五水共治”联系企业和行政村,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带头、群众参与、全民治水”的制度机制,保障治水长效。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将“五水共治”监督管理纳入国土资源执法巡查范围,加强联系企业、乡镇(街道)治污排污的日常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地质灾害举报热线等载体作用,扩大治水监督渠道,保障“五水共治”工作深入推进。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周 华

奉化市围绕“三转”执纪监督问责

今年以来,奉化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开展“三转”行动,抓好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转变,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找准工作重点,突出中心主业,围绕作风建设、防腐惩腐等中心工作,切实落实八项规定,严厉查改“四风”问题,切实履职执纪把关。一方面,优化队伍建设,强化纪检力量,除配置专职纪检室主任和纪检干部外,建立一支20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队伍配合开展工作。另一方面,移交“分外”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主责,集中精力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解决了以往主责不清、工作越位的问题。二是转方式,聚焦问责。创新思路丰富方式方法,主动查找在运用监督方式推进工作上偏差,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有效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严格执纪问责。优化执纪形式,把监督检查切入点从配合业务部门开展检查转变到对群众反映、新闻曝光的专案查办上来,加大了对涉及征地、拆迁等群众信访问题的查办力度。优化监督平台,局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行政处罚、地价评估、政府采购、用地预审、竣工复核验收、土地权属确认等主要行政事项的集体会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并拓展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全局电信网络,统一接入政府外网,杜绝违规上网行为发生。优化问责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对明察暗访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提前约谈警示,在党委会议上予以通报。三是转作风,聚焦自身。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强化管理约束,加强系统内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的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加强学习,要求纪检干部参与局党委会议,既掌握中心工作,又参与理论学习,目前已系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系列精神。重视整改,纪检室牵头做好党员干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活动,全面梳理权力清单,重点分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浮”问题,要求纪检干部带头整改,争做表率。

湖州市全面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日前,湖州市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该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过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结合“三改一拆”“空间换地”“腾笼换鸟”等工作,湖州市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确定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产权清晰、权属无争议的城镇低效用地。具体包括纳入“三改一拆”等纳入改造的、利用水平较低的、用途不合理的以及其它经评价认定为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本次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期限为4年。根据《实施意见》,湖州市将组织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及潜力调查,确定城镇低效用地规模、分布及潜力;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再开发地块业主按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地块再开发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意见》提出在以政府主导开发作为主要改造模式的基础上,允许原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也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并区分不同情况办理再开发地块用地手续。《实施意见》强调,要严格规范土地协议出让范围和程序。各地要加强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改造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严格过程监管,防止再开发过程中出现新的低效、闲置用地。要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建设,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配套政策,严格控制政策适用范围,防止政策扩大化。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改造开发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意见》要求,要强化评估考核。市政府对各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加强监督考核,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县区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等挂钩。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项江鸿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应对强降雨灾害

连日来,松阳县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多处出现大范围积水。据气象部门统计,8月18日8时-19日21时,松阳雨量达到105.1毫米,而且持续大雨并没有停止的趋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8月19日-20日,松阳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及时通报天气情况,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两委、有关单位、地质灾害监测员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值班、危险区人员撤离以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巡查防范工作。8月20日上午8时,松阳县国土局紧急召开班子会,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暂停手头工作,集中精力投入到受灾害较为严重的乡镇(街道)、村开展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得知象溪国土所一楼办公室被雨水淹没的消息,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勇民在省道、高速不能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冒险通过被雨水淹没的道路到达象溪国土所视察灾情,并要求及时做好各类受损材料、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随后与象溪镇政府主要领导共同商讨防灾救灾工作,他要求象溪国土所要与镇政府形成合力,在确保自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赶往受威胁最严重的村,指导受威胁群众及时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对新增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安排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监测,加快推进象溪镇程路口村A类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赶往大东坝镇、古市镇、玉岩镇、西屏街道等地,与当地党委政府一道,全力以赴开展各项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受威胁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项柳洲

衢州市柯城区“四举措”着力解决土地资源开发“四难题”

一是推行自主开发,解决垦造后土地流转问题。区政府下发了《柯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出台垦造耕地以奖代补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分为2万元/亩、2.5万元/亩两个标准)。通过先行土地流转,由农业主体支付农户租金和补偿,推进自主开发,加快政策处理进度,有效调动自愿从事农业开发主体积极参与垦造耕地项目,同时解决开发后农业招商和抛荒现象。今年以来,全区已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的垦造耕地项目12个,总面积2364亩,新增耕地面积2052亩。二是减化审批流程,解决项目前期环节多时间长问题。区国土、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监管、审计、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合力担当,主动踏勘项目点、联合会审项目设计,减化程序,压缩前期时间,为土地开发及早开工创造条件。三是做好结合文章,解决项目政策处理难问题。将土地开发与农业产业转型提升、“三改一拆”等工作相结合,以政策处理抓土地整治项目加快推进,加大柑桔改良的优惠政策和土地流转政策等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土地开发项目的积极性。四是强化督查考核,解决土地整治工作机制问题。将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全区重点项目“互看互学”内容,对各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完成情况以柱状图形式实行“挂图作战”,开展每月评比通报,形成你追我赶、不进则退的工作倒逼机制。同时,首次将土地整治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进一步调动各乡镇、街道抓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自下而上的项目工作合力。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 周慧萍

淳安县采取有效举措实现出让土地“零闲置”

今年以来,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出让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这次清理共涉及39个在建项目,67个前期项目,41个竣工项目,55个开工项目。对49个违约项目进行约谈,收取违约金534.6万元,对5个项目土地出让后超过期限没有开发而被县政府无偿收回,一举实现了出让土地“零闲置”。为防止出让土地闲置,淳安县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出让土地社会投资项目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全面建立项目开发进度保证金制度,在项目招商引资协议签订时,按约定收取一定数额的项目开发进度保证金,确保项目落地后保证建设进度;严格土地抵押贷款,土地抵押贷款必须经国土部门审核出让土地无涉闲置方可办理登记;对工业用地实行分阶段出让管理制度,工业用地实行一次性招拍挂出让,同时签订两个阶段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阶段管理。第一阶段年限不超过5年,第一阶段竣工投产经考核验收后,再由国土部门出具第二阶段合同的出让土地,如第一阶段未通过验收,则解除第二阶段出让合同;建立项目推进督查机制,以施工许可证为界,施工许可证拿到之前由国土部门每月督查一次,施工许可证拿到之后项目由城建部门每月督查一次。县政府还将防止土地闲置列入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余允乾 姜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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