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三个不变、三个同享”鼓励农民宅基地置换进城
2014-07-25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翁钱威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翁钱威 俞 欣
诸暨市“三个不变、三个同享”鼓励农民宅基地置换进城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翁钱威 俞 欣
近年来,诸暨市紧扣统筹城乡发展空间、新型城镇化建设思路,有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机制,以“尊重农民选择、引导农民意愿、稳定农民预期”为指导原则,科学引导,积极鼓励农民宅基地置换进城。截至目前,累计申请农户达5000多户,已置换签约1100多户,一期15万平方米进城安置房2015年可交付使用,二期12万平方米已全面建设,三期安置房建设方案正在审批中;全市已置换复垦面积近500亩,居绍兴市首位,走在全省同类县(市、区)的前列。
一、思路创新
保持“三个不变”,实现“三个同享”。一是保持“三个不变”,离乡不离土。进城置换的农民除不再享有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权利外,原村待遇及农民身份不变、土地承包权和集体资产分配权不变、计划生育权不变,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二是实现“三个同享”,农民变市民。进城置换的农民可享有城镇居民同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子女就近学校入学等权利,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发展难题,共享城乡公共服务。
整村整治项目农村新建安置公寓
二、举措创新
置换简便化,补偿惠民化,安置市场化。一是置换操作简便化。在宅基地面积的计算环节,不论农村房屋的质量好差和建筑面积大小,在置换时一律以房屋合法占地面积置换公寓房建筑面积。在置换政策中,宅基地置换市区保障性住房基本上遵照“等量置换”的原则,如放弃宅基地50-80平方米(不含50平方米,含80平方米)的,可在市区置换建筑面积75平方米的农民保障性住房一套;放弃宅基地80-130平方米(不含80平方米,含130平方米)的,可在市区置换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农民保障性住房一套;放弃宅基地130平方米以上的,可在市区置换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农民保障性住房一套。实际置换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宅基地占地面积的部分,则以拆迁价予以补偿。同时,审核中坚持“两上两下”,确保程序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二是补偿标准惠民化。被置换房屋的合法宅基地占地面积以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补偿。农民保障性住房置换成本价市区按每平方米2800元结算,也即农民置换进城仅需支付每平方米2000元;同时,对于实际置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大于合法宅基地占地面积的部分,按每平方米3800元结算。三是安置房建设市场化。按照不低于同期城镇商品房开发的设计建设标准,全面建设用于进城安置农户的城镇公寓房小区,并创新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政府只负责验收与接收,有效保证安置房的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率。
三、机制创新
共同推进制,岗位目标制。一是强化共同推进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农民进城镇居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农民进城镇居住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政策意见,成立以国土、规划、建设、财政、农办等单位组成的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置换过程中出现的具体个案和疑难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广泛征求意见后,再予以落实,保障了整体工作的顺利、高效推进。二是落实岗位目标机制。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宅基地置换和农民进城居住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实施加(扣)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比的参考依据,确保工作顺利、平稳、有序推进。
四、成效取得显著
实现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与原来的农村老宅相比,进城置换后的新房产完全属于商品房,“三证”齐全、小区物业配套,而农民仅需承担不到市场价三分之一的成本就能完全拥有产权,实现了农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大幅增加。以90平方米为例,农户只要放弃80-130平方米宅基地,就可增加财产性收入约60万元。二是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有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整治和“一户多宅”清理,积极推进自然村庄整体置换,有序引导农民集中连片置换,既美化了农村生活、生态环境,更实现了对农村闲散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利用,盘活了存量建设用地,提升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有效投资。通过鼓励农民进城居住,有利于进一步拉动房地产投资、基础配套投入,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如果每户按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测算,此次申请的5000多户农户若全部实现置换,能直接拉动有效投资25亿元。同时人口集聚产生的持续消费能力,对促进城市经济繁荣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四是有利于农民就地市民化。按照“居者有其屋、劳者有其业”的思路,加强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开展进城农民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置换进城后能安居乐业。同时,利民化、规范化的置换方式吸引了更多农民特别是大学毕业生进城发展,有利于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进城置换农民保障性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