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14-07-24王根宝
◆ 王根宝
城市发展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王根宝
一、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瓶颈,亟需突破。
源源不断蜂拥而至的外来人口,给城市带来了丰富的劳动力,带来了各种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才,带来了大量的发展资金和大批的消费者,可以说,外来人口为城市的新一轮发展带来了重大推动。但除此之外,我们还清醒地看到,人口流动也带来犯罪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外来人口的生活、工作,也对城市发展产生了很多消极的影响,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城市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整体收入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当过大的贫富差距主要地并不是因社会成员能力的差异和努力程度的不同而形成的,而更多地是由不合理、不公正的因素所造成时,少数人感到困惑,甚至心理不平衡,当强烈的嫉妒甚至仇恨积累并得不到合理引导释放时,就会爆发一些穷凶极恶、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个案,如近年来,某些省市发生一些在公共场合、伤害无辜群众的重大恶性事件,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以及社会转型的加剧,政府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退出了大部分市场,但和市场经济配套的法规并没有完全建立,大量的灰色地带和法规漏洞给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留下可乘之机,他们一方面大量敛取财产,为其发展壮大奠定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渗透到社会的政治、经济领域,严重扰乱正常的政治社会、经济秩序。近年来,虽加强了专项整治,但医暴、车霸、市霸等黑社会性质案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降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
现阶段,我国处于人均国民收入远低于发达国家、但又最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特殊阶段,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由于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等的不健全导致社会矛盾较突出,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健全体制,拓展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空间。
茶园是多年生较稳定的农业生态系,天敌主要以捕食性的蜘蛛为主,其次有缨小蜂、螳螂和瓢虫等,这些天敌对小贯小绿叶蝉均有一定的控制效果,合理的应用可减少用农药的施次数,降低农药用量,充分发挥天敌对小贯小绿叶蝉种群的控制作用。
治安一词,在我国古代汉语中,可追溯至上古时代,但起初是分开而用的,含义也有所不同。《周易》说道:“皇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君子安而不忘危”。“治”是相对于乱而言,“安”则是与危相对。“治安”一词指政治清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981年5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大城市的座谈会,会上提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全党动员,实行综合治理。并指出,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长治久安的方针。这是我国首次在社会治安问题上提出“综合治理”的概念;现行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通过,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整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方针政策,要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特有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条战线通力合作,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保障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领导应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应定期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增加维稳工作力量,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高压态势。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滚动排查,定期排查整治与集中排查整治相结合、常规排查整治与专项排查整治相结合,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成立社会治安市民巡防团,发动群众加强对重点地区、路段、娱乐服务场所、集贸市场等治安复杂地区情况的调查,及时发现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重点整治。
三、进一步坚持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打击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必须毫不动摇地依法从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整治治安混乱地区,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应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有效结合起来;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性犯罪。各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狠、准、稳”的原则,切实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效。
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进一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等真正落到“预防为主”上来;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群控体系,下大力气做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信访、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把此项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在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下功夫,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创建活动。把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作为各单位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努力提高安全创建的质量,扩大覆盖面,增加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不断探索和深化各种形式的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安全文明校园、安全文明村等工作,巩固和扩大基层安全创建成果。
四、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遏制高犯罪率。
各部门要直面外来人口管理这一艰巨的工作,强化外来人口管理,确保辖区治安稳定,以“三清、四细”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提升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注重走访排查,突出“三清”。走访清、调查清、记录清,即在日常走访活动中,深入出租户、工地、企业等外来人口聚集地,对外来人口展开全面走访,切实掌握外来人口居住和分布特点,同时,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逐人建立管理档案,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要求,实行动态化管理。
强化跟踪管理,实现“四细”。人口信息比对细、协管组织工作细、出租房屋管理细、行业场所管控细,即充分运用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对外来人口进行查询比对,及时发现混迹其中的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充分发动辖区治安员、信息员等治安积极分子,建立流动人口协管队伍,认真做好外来人口信息采集和日常管控工作,形成联防、协作、管控网络;与出租房主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治安责任,有效增强出租房主自觉守法意识;由派出所指导、督促用工单位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制,认真做好雇佣人员信息的登记、变更工作,并及时上报备案。
五、关注青少年教育成长。
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加强社会、家庭、校园各级保护,引入普法教育、心理健康干预机制、社会帮教力量等,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关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引他们远离犯罪,健康成长。搞好社区预防站点建设,逐步建立专职社工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队伍,推广建立社区闲散青少年管理信息系统,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加强普法工作,特别应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大力查禁淫秽色情活动和各种非法出版物,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同时,对于特殊青少年人群,如独自来沪打工的未成年人,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被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分子操纵、控制的流浪未成年人等,各级综治办、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应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落实各项救助措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加强和改进工作责任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城市平安发展。
市、区、街道、居委会逐级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兑现奖惩。量化工作标准,增强考核评比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各区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态考评考核。要修改完善现行的检查考核办法,不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的力度。
要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纳入本部门经济社会综合考核和民意测验重要内容,加大对相关领导干部履行综治职责情况的考察和监督,研究制定具体操作程序,把综治工作情况同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奖惩结合起来。
总之,我们的宣传部门应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任务,宣传推广综合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要注重健全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和队伍,除了传统的广播、标语、横幅、现场会等有效载体外,还要积极拓宽网络传播、新媒体等现代宣传渠道,大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良好氛围,确保城市平安发展。
发稿编辑/浦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