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课标实践研究评述
2014-07-21杨明月
杨明月
摘 要: 新语文课程标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使用的具有大纲性质的标准,标志着新中国使用了长达五十年已久的语文教学大纲的结束,虽有特定的背景,但两者必然有继承和创新。就目前对新课标的研究讲,相关研究已很充足,相比下,整体性研究呈现出不足。本文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整体研究的创新性。
关键词: 语文课程标准 教学大纲 整体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语文学科的纲领性指导文件都是以教学大纲的名称颁布的,随着1997年语文学科大讨论的开展,对语文教学的反思甚至批判愈演愈烈,在此基础上,2000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以下简称“教学大纲”)才出台一年便被废止,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标”或“课程标准”)紧接着颁布。2001年课程标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推行的课程标准,其目的明显在于纠正教学大纲带来的偏颇、失误,给语文教育探索新的路径。因此,探讨研究2001年课程标准实施的背景、它和以往教学大纲的区别和联系、实施之后对语文教育产生的正负面效应、对当下正处于深水区的语文教育的启示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们对教学大纲的研究一直缺乏足够的重视,教学大纲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正是如此,人们对它的正确性和权威性缺乏怀疑。20世纪90年代,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语文标准化考试的质疑,进而引起1997年的语文大讨论。从这个时期开始,语文教育研究者们开始了语文教学大纲的整理和研究。新课程改革实施后,关于语文课程标准的理念、内涵的解读、反思的研究越来越多。按照研究内容主要分为:相关研究和直接研究。
(一)相关研究
1.教学大纲和课标的共性研究。教学大纲和课标的共性研究,包括两者的概念、性质、目的、理念、内容、编写建议、实施建议、附录、知识结构研究等,如:扈中平、李方、张俊洪主编的《现代教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指出:“教学大纲又称‘课程标准,是以纲要的形式规定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标准性文件。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的具化,是编写教材的直接依据,属编写课程的第二个层次。”①戚万学主编的《教育学》(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指出:“所谓课程标准,就是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反映某一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教材内容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法上的基本要求,课程标准是选择具体教材和编写教科书的依据。”②
2.对以往教学大纲的研究。由于课程标准对教学大纲的继承性,对2001年课标实施的研究首先要理清以往教学大纲的研究情况。对以往教学大纲的研究,按照研究方式主要解读型和比较运用型。解读型,如陈玉兵的硕士论文《对新大纲的认识与思考》(西南师范大学,2001)对新大纲(2000年)与过去几套大纲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高中教学的实际和高中学生认知心理的特征对新大纲的教学目的、内容和作用作了一定的剖析,提出了初步认识和思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高中课程标准的研制提出了建议与思考;比较运用型如:王荣生的《语文课程标准编制的历央经验与教训——1956年语文教学大纲述评》(课程·教材·教法,2008.01)以1956年的语文教学大纲为切入点,分“1956年语文教学大纲评议”和“1956年语文教学大纲对今天的启示”两个方面,提出1956年的语文教学大纲对于今天的语文学科教学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3.以往教学大纲实施的研究。相对于前两者,研究者们更多地关注以往教学大纲指导下的语文教学实践,包括理念、课堂、教师、学生、课程评价、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在这方面,顾黄初、李杏保的《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四川教育出版社,2007)里面有很多史料和评价。这方面的研究有助于与2001年新课程标准实施后的成效和问题进行比较研究。
(二)直接研究
1.对2001年课标的解读。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出台以后必然有一个解读的阶段,解读是为了更多的语文学科研究者和一线教师更好地理解2001年课标的理念和目标。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语文课程标准编写组共同编写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解读》(2001):对2001版语文课程标准从背景、目标、理念、各板块(识字和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的教学建议、评价、案例等方面进行了较全面的解读,力图使广大语文教师能够理解、认同并很好地在教学实践中实施。
2.对2001年课标的理论审视。针对新课程实施中出现的激进、泛人文、形式化、教师缺位等问题,王荣生教授在《语文科课程论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中做了详尽的阐述,史成明教授在《语文科本体论基础》(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中从语文学科角度进行了较详尽的论述,使人们从教学行为、教学效果等显性呈现的背后思考相关的理论支撑。钱梦龙先生的《为语文教学喊魂》(中学语文教学,2004.02)、王丽女士的《语文丢失了什么》(雨花,2006.10)、余文森的《有效教学的三条铁律》(中国教育学刊,2008.11)等都从理论方面对语文教学做了反思。
3.2001年课标实施的研究,即实践中新课标新理念对语文课程带来的变化,如口语教学、多元评价和文本解读等。如:郭丽巍的硕士论文《新课标下初中语文和谐课堂构建探究》(延边大学,2010)提出:“在新课标行为化过程中,有些教师并未解读清楚新课标的精神实质,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急功近利,矫枉过正,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和谐音符等问题,提出要协调课堂教学中不和谐因素,构建新课标下初中语文和谐课堂。”③
二、整体研究的创新性
尽管目前并不缺少对2001年课程标准的解读和研究,也不缺少对新课程标准实施后的得失的反思,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2001年课程标准进行系统的专门研究还显得不足,本课题在选题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创新性。研究结果的应用性:通过对2001年课程标准的成败得失进行系统的反思总结,对目前正在开始的深水区的语文教育改革提供有效的实践支撑,可以有效继承,也可以很好避免,使研究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三、结语
2001年的语文课程标准是新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课程标准,而此后开始的语文新课程改革无论力度、广度、深度都是空前的,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意义非常巨大。尤其是在2011年新课程标准公布,新的语文教学改革即将开始的时刻,对上一轮语文课程标准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反思,显得特别有价值和有意义。因为它可以使即将开始的新课程改革有效借鉴和继承上一轮课标和改革成果,又可以避免上一轮课标和改革的负向效应和不足。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借2001年新课程标准及其实施得失的“矢”,瞄准2011年新课程标准及其实施的“的”,可以更好地保证改革效果。因此,本课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为了引起人们对2001年课标的重视,为了在以后的教育改革中避免出现以往教学大纲出现的问题,对当下改革提供思路;吸取2001年课标的历史经验教训,总结启示,这方面的研究还没有开始。
注释:
①扈中平,李方,张俊洪.现代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②戚万学.教育学[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
③郭丽巍.新课标下初中语文和谐课堂构建探究[J].延边大学,2010.
参考文献:
[1]陈玉兵.对新大纲的认识与思考[J].西南师范大学,2001.
[2]钱梦龙.为语文教学喊魂[J].中学语文教学,2004.02.
[3]王丽.语文丢失了什么[J].雨花,2006.10.
[4]余文森.有效教学的三条铁律[J].中国教育学刊,2008.11.
[5]钟启泉等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