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本主义萌芽出现的时期初探
2014-07-19潘雨周家宇
潘雨+周家宇
我国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于明朝中后期。我认为,这种提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须具备两个必要条件:第一,要有与生产资料相脱离并且有人身自由的劳动力;第二,要有大量的货币资本。虽然货币资本不是剩余价值,但货币资本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先决条件。在学习历史的过程中,北宋时期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已经满足,所以这一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
一、北宋的自由劳动力
在王安石变法之前,北宋王朝已经处于一个积贫积弱的环境之中。大地主、大官僚、大贵族依仗自身的权势和特殊地位,兼并土地造成大量“苦身劳力,恶衣粝食”的农民由于兼并而丧失或部分丧失自己的小块土地,流离异乡日益增多。加上连年的天灾,大量的农民丧失生产资料成为无业游民。
早在唐初,均田制已被破坏,均田制的破坏意味着将有一大部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均田制作为一种经济制度,从本质上说不是使小农获得土地,而是使小农从属于土地,当其遭到破坏之后,势必产生出大量的自由劳动力。另外,北宋对劳动人民的户籍管理并不像汉朝的编户制度那么严厉。宋朝把农民分为“主户”和“客户”两种。主户就是拥有一定数量生产资料的农民。客户则一无所有,其阶级成分为佃农或贫农。主户要向政府交纳“田赋”,而客户则无须交纳,客户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靠百工、技业、师巫、渔猎、短趁、杂作来维持家计。到北宋中叶,客户比例已在数量上压倒主户。
以上论述表明:地主与客户佃农之间的关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兼并之风的愈演愈烈,到了仁宗时期契约佃农的人身依附关系就出现了松弛和改善。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宋廷下令:“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田收田毕日,商量去往,各取稳便,……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也就是说国家以法律形式保证广大农民的迁徙自由。
在城市中,由于商品经济的高度繁荣,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大贵族、大官僚、大商贾对小生产者的盘剥兼并,大量手工业者和下层居民纷纷破产。加入到了城市游民的行列,自由劳动力大军日趋壮大。王安石等人也深知如此长期下去不利于赵宋的统治,所以改革派才会不遗余力地打击“不法分子”。缓和日趋上升的阶级矛盾。王安石个人“性刚愎,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没有进行充分的实地调研,仅凭自己以前出任地方官员时的经验,强行推行新法。由于国家机器(如保险福利、法律制度等)不完善以及用人不当等因素,致使不少地方官员强行抑配,农民不得不贷,贷后又不得不还,加上高利息,不少农民纷纷失业,自由劳动力在农村和城市同时增加。
前已述及,政权之间的使节往来不断,这些使节其实就是一支支庞大的商队。商队难免要有劳动力的需求,而北宋社会又能提供这样的供给,进而双方就能达到一种交易。双方的这种交易本质上就是劳动力在“人力市场”上创造价值的过程。
北宋自由劳动力的增多并不像欧洲的“羊吃人”那样,通过暴力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脱离,北宋的特点则是经济活动的直接结果。殊途同归,为资本的原始积累基本上创造了第一个历史条件。
二、北宋的资本
资本则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包括货币资本和劳动力资本。宋朝货币经济发达,而且是一个多种金融货币相互流通的时代,金、银、铜、铁钱共同流通,货币制度还出现了“一国所铸,四朝共用”的金融现象。神宗熙宁初年,正是王安石平步青云之际,“乃诏置交子务于潞州”,交子开始跨出蜀境。北宋的商品经济非常发达,从《清明上河图》可见一斑。当时宋国境内不但有很多本土的大商人,还有往来不断的使节。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商人和“游民”之间就能达到一个均衡。劳动力和货币在市场上相交换,这种交换不是简单的“等价交换”和“非等价交换”,而是货币持有者在创造剩余价值的经济交换。谁都知道,一千年前的货币持有者也是“理性经济人”而不是“社会福利最大化”、“与国分忧”的慈善家。所以在北宋时期,通过市场流通来购买劳动力使货币转化成资本,再使货币资本暂时退出流通领域以谋求更为“最大化”的利益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一过程正是资本主义萌芽的表现。
统治者也谙熟此理,但他们都是地主阶级的代表。客观上“王安石变法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萌芽,由于地主阶级的软弱性,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在宋代才显得那么不足和乏力。
综上所述,北宋有开放的商品经济,有独特的金融体系,加上王安石的经济变法。在经济、金融和变法的“三重”作用下,北宋时期出现了中国较早的资本主义萌芽。如果任其发展中国是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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