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意义和原则
2014-07-18董先
董先
摘 要: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明确了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本文根据这个基本标准建立了《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从建立指标体系的意义、原则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教师水平评价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高等职业学校 教师水平评价 指标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同时强调: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对高职教师的基本条件、师德师风、业绩能力水平、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成果及团队合作精神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实践中如何落实这些标准,如何将这些标准要求化为教学管理行动指南,化为教师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是本研究要达到的重要目的。
一、建立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教师水平评价是在正确教育价值观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型教育对师资能力、水平、工作态度等的要求,提出科学的评价标准,制定简单易操作的评价流程,对教师教学行为和教学成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的一种方法,是对教师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准确判断的活动总称。教师水平评价是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核心内容,是高职学校控制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工作。教师队伍建设随着社会、家庭对教育质量的高要求越来越受到广泛重视,但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评价教师队伍的优劣,一直是困扰教育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对高职教师水平评价的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矛盾,我们需要研究、探讨、解决。一是评价形式繁杂,难以统一掌握,目前,部分高职学校对教师水平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听课、学生评教、教师互评、日常检查上,看似简单,实则非常繁杂,人力成本很高,而效果很差,变成例行公事,轰轰烈烈地开场,草草了事地收场,收效甚微。二是评价标准不明确,现行评价标准既缺少对目标的明确要求,又缺少对实现目标的指导和支持,评价标准只是模糊地认为“谁好一点,谁差一点”,评价标准停留在约定俗成的观念中,缺乏刚性要求和柔性指导。三是评价的引领性不强,现行的教师水平评价只对固定时间内的教师水平进行优劣评定,对教师如何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缺乏方向性指引和发展性引领,造成很多教师在日常评价中可能得到优秀等级,但如果要申请更高职务或与全面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相比,就会发现相差甚远。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的发布明确了教师水平的评价标准,结合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制定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的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有以下四方面意义。
1.明确教师工作标准。《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不仅对教师的基本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还对教授、讲师等各职务的业绩能力水平、学历资历水平等做了明确规定,这实际上建立起了教师准入机制,在制度层面保证了教师的专业性、职业性,为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水平提供了可靠保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细了各项工作的优秀标准,使得教师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明确努力方向、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卓有成效。
2.明晰评价程序。教师的主要精力无疑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因此,越是简单、清晰的评价程序,越能节省教师“应付”检查评比的时间,教师越有精力投入到提高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中,因此明晰的评价程序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教育教学效率。
3.增强教师的职业归属感。教师通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实施,清楚自己的职业标准,自觉地按标准工作,完善自己。教师水平的提高会增强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提高教师承担职业责任的能力,提高教师在团队中的地位,这种自我认同和不可替代性会增强教师对职业的自豪感,从而在工作中找到更多乐趣,愿意为团队承担更多责任,愿意为了学生奉献自己的一切,这种感觉就是归属感,意味着教师拥有一颗对学生终极关怀的良心,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不断学习和改进工作的动力。
4.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科学的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意味着明确的工作方向、清晰的工作目标和合理的绩效分配机制,因此会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建立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在建立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坚持以下原则。
1。基础性原则。教师个体都有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与教师的基本要求要结合,既要注重教师本身的基础水平,又要重视教师的发展提高。通过建立教师档案,教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做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提高。
2.目标性原则。教师水平评价目标一定要符合国家对教师的目标要求、符合教学目标要求、符合学校发展目标要求。要建立和明确学校工作目标,明晰自己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做到有目标、有方法、有步骤、有结果。
3.整体性原则。教师队伍中客观存在个体差异性,因此,在建立评价标准体系时,既要重视个体差异性要求,又要兼顾团队的整体性要求,做到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展开、整体推进。
4.过程性原则。教师评价过程是教师学习提高的过程,因此,不能简单地以一次年终考核为最终评价结果,要把过程评价与结果性评结合起来,把日常检查与考核培训结合起来,做到过程管理、过程培训、过程检查、过程反馈。
5.激励性原则。教师水平评价必须与评先选优结合起来,与绩效分配结合起来,通过共同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共同探讨实现目标的方法,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终达到提升教师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扩大办学效益的目的。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学习研究《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深刻领会其含义和要求,就可以构建较为系统、全面,并且实际操作性强的教师水平评价体系,如果在实际中能不断进行实践、验证、修订,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就一定能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参与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鲁教人发[2013]8号.
[3]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鲁人社发[2013]45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