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道教仪式音乐研究*
2014-07-14蒲亨强李劲松
蒲亨强,李劲松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重庆400715)
南北朝的分裂局面,致使道教仪式音乐的发展也呈现分头并进状态。虽然南北方几乎同时出现了领导潮流的道教领袖,都大力倡导改革,并在仪式音乐实践上身体力行,但南北方改革的原有基础、方向和思路存在明显差异,各自对后世的影响也不可同日而语。目前学术界对南北朝天师道教改革的成果及历史地位问题都还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因而需要在分别考察研究基础上再作比较,才可能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估。本文着重考察北朝仪式音乐的基本情况。
一、仪式文献析要
北朝道教仪式史料集中于北魏寇谦之(365-448)的撰述。寇氏之祖与父辈多有信奉天师道者,他早年修持张鲁道术,随方士成公兴入华山、嵩山学道修炼,后从嵩山入平城,北魏太武帝时因左光禄大夫崔浩的荐引,受帝宠信,为起天师道场及道坛,奉之为天师,由此道教盛行。寇天师在道内道外确立了领袖地位之后,大力提倡改革,以使道教从民间化转向官方正统化。为了使改革更具有合法性和影响力,他采取了一些策略,首先撰写《老君音诵诫经》[1](p.210-217)称太上老君授他天师位和新法以革除三张伪法,“谦之汝就系天师正位,并教生民佐国扶命,勤理道法……一从吾乐章诵诫新法,其伪诈经法科,勿复承用”。[1](p.211)由此确立他的改革在道内的权威性。同时,他竭力游说于上层。始光中(424-428),他亲赴魏平城(山西大同)献道书于太武帝,建立新天师道场,三年(442)正月“帝至道坛,亲受符箓”。此后直到北周,诸帝即位都登坛受符箓(隋书经籍志道经部)。由此树立他在世俗社会官方中的重大影响力。
寇的仪式改革方针,是将符箓方术为主的民间道教反正到以道释经戒为主的官方道教,实质上是以天师道旧仪为基础,吸收儒家学说及佛教经戒而成。
北朝仪式音乐改革的内容,相关史料主要见于寇氏所撰《太上老君诫经》[1](p.201-210)与《老君音诵诫经》这两部文献,从中提出了两个鲜明的理论主张。
首先,借鉴佛教,将持戒提高到最重要的位置。寇氏虽也提到修斋“月有十斋日也,年用三斋,一年用三月长斋也。”[1](p.208)但实际他更重视的是持戒,认为持戒可以“去恶度世”,是奉经求道的主要途径,是确保经与道得以实施的基本手段,因而将之列为仪式的首要任务,“持戒去恶,自得度世。然持戒者乃为奉经,奉经者必在求道。今既闻奉持之法,且举戒而言也。”[1](p.201)这点与南方仪式重斋的理论很不同。而这个差异,也可能导致了南北方对音乐的重视程度。因为斋与诵经和音乐结合更紧,斋必诵经,诵经即有音乐。而戒相对与音乐关系较远。如寇氏早期提出的五戒“杀、盗、淫、酒、妄语”,更偏重伦理道德的说教。
其次,在理论上重视并倡导音乐在改革中的作用。宣称改革“一从吾乐章诵诫新法”,希望通过乐章诵戒新法来革除天师道弊病,建立新的仪式模式。为此,他主张用赞诵法来受持戒律经书而得道,“赞诵恭心而受,赞诵五戒之事也”,“诵经万遍白日登晨(晨者真仙之域也)”,“清信男清信女,在家出家,受持经法,愿乐神仙,日夜诵读,求诸妙义。”[1](p.208)
1.《太上老君戒经》析要
此文主要从理论上阐明经戒之要旨、授法及功能等。
开篇即述老君授“道德二经”与“要戒”之过程,继而“说颂三章”,并释颂为赞美经戒宗旨功能的歌章,其三章之功被个人福渐、家国兴旺、穷经成真。“颂者,美其事也。明持戒奉法并为道之因,故先诵其宗致,以悟始学。初章明持戒所得身心福渐;次章明其法,既普家国咸兴,天人同庆;后章明自渐之深理穷于经,经理既穷,乃至成真。故有三章。”[1](p.201)
列“颂”之词,为三段五言诗体,每段八句,每句皆有释文。如首句“乐法以为妻,受经如珠玉。”即要求人们象爱妻子和珠玉那样接受法经。
此颂当为可歌之诗,亦是道教仪式史上最早出现载词的经韵曲目,沿用至今。
又借鉴佛教的五戒并与传统五行思想作关联解释,“五戒者,在天为五纬,在地为五岳,在数为五行,在治为五帝,在人为五脏”。
指出授经戒的顺序,“先当受戒”,要恭对神灵,“赞颂五戒之事”。再“进求经法(道德经五千文)”。奉经之法为“日夜诵读,朝夕礼事”,月有十斋日,年有三月长斋,如此长斋诵经,可得道成仙,则功德可“大利众生,广济三途”。“诵(暗读)经万遍,白日登晨(仙)。诵经万过,则获飞仙西升。信男信女,在家出家,受持经法后,还可“去诸喧杂,调心制性,柔颜善气,远离五恶,受持五戒,供奉三宝”[1](p.208)。
是知,《老君戒经》宣扬的戒,是借鉴佛教戒律,复比附中国传统的五行思想的综合改造,其经则为道家的老子五千文,虽然其奉经之法也吸收了南方斋的诵经成仙思想,但却并未真正付诸仪式实践。显然,寇氏更看重的是戒,而《老君戒经》则重在理论的阐释,未述及具体的仪式音乐。
2.《老君音诵诫经》析要
如果说《老君戒经》旨在阐述经戒理论,《音诵诫经》则偏重于从仪式音乐实践角度来阐明其改革主张和内容。
此文以老君命令的口吻,授予寇氏天师之位,命他以合法领袖的身份,按照乐章诵诫新法,一举革除旧天师道的伪诈法科。改革具有官方化的明确倾向,“佐国扶命”,也有断禁滥收财物旧习,争取信徒支持的意图。
谦之汝就系天师正位,并教生民佐国扶命,勤理道法,断发黄赤,以诸官祭酒之官,校人治箓符契。取人金银财帛,尽皆断禁。一从吾乐章诵诫新法。其伪诈法科勿复承用。……吾此乐音之教诫,从天地一正变易以来,不出于世。今运数应出,汝好宜教诫科律法人治民祭酒,按而行之。[1](p.211)
在宣布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手段后,又实录了诸种仪式。
以上我们着重分析了寇氏道教改革的理论主张,那么,他的仪式实践是如何推行的呢?下面通过其所制几种仪式来具体考察。
二、仪式音乐举要
寇氏所撰诸仪有受籙、求愿等多种用途,从中可考察他仪式改革的具体做法、内容及成效。
1.初受诫仪
寇氏之改革特别强调诫的作用,他为此编制了初受诫仪。《老君音诵诫经》中开篇就描述了修行诸男女官初次受诫时所行之仪,“见吾诵诫科律,心自开悟。可请会民同友,以吾诫律著按,上作单章表奏受诫。”[1](p.210)指出受诫仪的核心程序是单章表奏,从名称来看很象东汉的上章上书,类似现在的上表仪。其仪式过程如下:
道官箓生,初受诫律之时,向诫经八拜,正立经前,若师若友,执经作八胤乐音诵。受者伏诵经意卷后,八拜止。若不解音诵者,但直诵而已。若展转授同友及弟子,按法传之。……吾此科诫,自有典事之官,随经诫监临,明慎奉行如律令。
程序显然非常简单,可简化表述为:
“八拜,执经音诵(或直诵)《八胤乐》,伏诵经意,八拜止”,主要是礼拜与诵乐章和诵经。但从中也可看出几个新的特点。
受诫人为道官箓生,而其崇拜对象是经,非通常的神;
无仪式主持人——法师,只有起监督作用的典事之官;
没有通常仪式必备的“请官”等请神程序。
以上特点彼此依存,没有神,就无需沟通人神的法师,请神的程序自然无需运用。
这些特点与此前任何道派的仪式都全然不同,东汉天师道仪式“三官手书”、“入静”、“请祷”等仪,无不以“请官(神)”为前提。而东晋和南朝的南方灵宝派仪式更是将请官程序固定化,并形成前后对应的结构,如东晋的两次香炉祝,南朝的发炉与复炉等。
这些特点表明寇氏改革的重心有所转移。首先,他强调受诫的重要性,显然受到北朝佛教思想的影响。据有关研究认为,北朝佛教发展的首要特点便是“重修禅持戒的修行,与南朝重义理,以玄解佛的风气不同。北魏昙靖撰《提谓波利经》,把佛教教义与汉儒宣扬的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以五戒与五常(仁义礼智信)、五行、五方等相配合”[2](p.44)。南北朝佛教已盛行于朝野,道佛两教之间相互吸取也很常见,寇氏在改革中借鉴佛教的修行方式也就很自然。从仪式实践角度看,以诫经代神,必然会简化请神送神的繁琐程序,从而降低仪式的成本,正符合他为民减轻负担的改革意图。当然,他这种简化改革消弥了道教独有的神学色彩,后来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
又仪式中并未呈现寇氏所宣称的“奏章”程序,也令人十分费解。
是理论与实践脱节或他省略记录?目前还无法解释。
仪式的音乐运用非常简单,仅有两处。一是可诵唱的《八胤乐》,应为歌曲,但未载唱词。推测其音乐形式应是复沓八次的分节歌,以配合八拜之礼。“音诵”、“直诵”当指唱法的抒咏或吟诵之别,或可反映出旋律的华丽或朴素。既然两种唱法皆可使用,又可见此歌曲尚未完全定型,形式和唱法都比较自由灵活。尽管音乐内容简单,但相对同样简单的仪式程序而言,也算是占有较突出的地位,略可体现寇氏“一从吾乐章诵诫新法”之意图吧。
2.烧香求愿法
此仪属祈福禳灾类型,通过烧香来祈求各种良好愿望的实现。文献载其程序如下。
入靖东向,恳三上香,迄。八拜,便脱巾帽,九叩头,三抟颊,满三,迄。启言,男官甲乙今日时烧香愿言,上启,便以手捻香着炉中,口并言愿,甲乙以年七以来,过罪得除,长生延年。复上香愿言,某乙三宗五祖 七世父母,前亡后死,免离苦难,得在安乐之处。后上香言愿,门内大小口数端等,无他利害……复上香,愿仕官高迁。复上香,愿县官口舌,疾病除愈……。
仪式节次颇单纯,主要有:“入靖、求三上香、八拜、九叩、三抟颊、上启、上香愿言、上启、复上香愿言、后上香愿言”等项,核心是多次复沓烧香发愿程序,以向神陈述和乞求各种良好愿望,愿言的内容大致是自身的悔过长生,超度祖宗父母,为家族成员趋利避害,疾病得除等。
仪式构成兼容了东汉天师道的某些程序如叩头抟颊,亦有类似南方灵宝派者,如烧香愿言,形式上与灵宝派的香炉祝相同,都是一边一边口诵祝愿之词,但其词语内容和目的则有异,北朝的烧香是表达各种愿望,而后者则主要是表述请神的内容。由此可见,北朝烧香仪虽有兼容东汉旧仪和南方仪式节目之举,但仍有自身的特点,其中最大的特点是忽略了前代惯用的请神程序。
此仪未载音乐运用的具体情况,惟可根据道教烧香必有歌吟之举的惯例,推测其上启愿言之词句或用吟诵之法。
3.祭亡仪
原文全称“为亡人设会烧香”,因其实质是祭祷亡人,故可名曰“祭亡仪”。为亡人而设专仪,在道教仪式史上尚属首见。“道官一人靖坛中正东向,箓生及主人亦东向,各八拜九叩头九抟颊,三满三过止。各皆再拜恳。主称官号姓字。上启无极大道,万万至真无极大道,以手捻香三上著炉中,口并言,为亡者(甲乙)解罪过,烧香愿言。余人以次到坛前恳,上香如法尽。靖主上章,余人当席拜。主人东向叩头,上章讫。设会解坐,讫。靖主入靖启事,为主人求愿收福言。当时主人东向叩头。出时客向靖八拜,而归家焉。主人一宿之中满三过烧香。”[1](p.215)
抽检全仪主要程序有:
“八拜、九叩头九转颊、称职、上启、三捻香、烧香愿言、众上香、靖主上章、主上章、入靖(静)、求愿”,
从仪式构造角度来看,此仪显然是在“烧香求愿法”的基础上又增加称职与上章等程序而成,亦可视为以“八拜”为主的“受诫”仪和以“烧香”为主的“求愿法”之综合体。仪式参与者甚众,有主持的道官亦称靖主,另有助手箓生等,还有亡者家属称主人,更有亡人的朋友客人等。仪式宗旨是以烧香礼拜之法为亡者解除罪过,得以收福。仪式的核心是叩拜烧香和上章求愿。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明确以上章为核心,继承了东汉天师道的主体仪式。
全仪未载音乐运用情况,从其称职、上启、上香、上章等程序的后世运用形式来看,应有音乐唱诵之词语,惜未载其词,内容不详,无法详考。
4.治病仪
为道民治病之仪,显然承接东汉五斗米道之主体仪式。文献载其程序为:
道民家有疾病,师先令民在靖外。西向散发叩头,写罪过,令使皆尽,求乞原赦。若过一事不尽,意不实,心不信法,章奏何解。师亦自别启事,云民某甲求乞事。病者亦道首过。应报首过时,为可并行符,承衔民首辞上章,一日三过。上三日后,病人不降损,可作解。若能备厨,请客三人五人十人以上,随人多少,如科法设会。会时,客主人病者考礼拜烧香,求乞救度。病者设会讫。客归,到家为病者烧香叩头,一宿之中满三过,以病者救度礼,叩头烧香同法。[1](p.215)
虽然仪式目的是治病,但仪式程序仍以“烧香悔罪,上启行符上章”为主,与祭亡仪的形式并无二致,应该是以章词之不同而体现其特殊功能。
仪式施行中有三个不同的角色,师为仪式主持人、民为病家或主家,客为协助的朋友。先由病家用烧香悔罪之法来解除病患。若因悔过不彻底、心意不专诚而不解时,师再行符上章,与民一起向神祷请,就可解决问题。若民具备条件者,还可设厨会,请若干客人来烧香代乞。法师上章和客设厨会,都是为着加强功效。此仪构架显然继承综合了东汉天师道“请祷”与“上三官手书”的程序,其方法和心理是,疾病因病人所犯罪孽造成,通过烧香悔罪上章,可使心灵净化,并求得神的谅解和庇佑,从而解除病源。
此仪一如三张旧仪,于音乐运用无多记载。但按道教行符上章之操作惯例来推测,应有相应的音乐诵咏行为。
三、简短的评价
从北朝仪式音乐实践的考察分析中不难看出,尽管寇天师高调倡用乐章诵诫为道教改革的主要方法手段,也创建了一些仪式类型,提出了一些音乐术语,但其仪式音乐的实际内容却相当单调贫乏,其主要沿袭了东汉天师道的上章请祷等仪式要素,但却摒弃了最具宗教性的请官程序,除音乐运用略有进展外。对仪式音乐并无实质上的推进,且远逊于同时期的东晋南朝仪式音乐实践,其对后世仪式音乐也没能产生任何有价值的影响。
考察结果表明,以往学术界某些资深专家对寇氏为代表的北朝天师道仪式改革的评价,有拔高之嫌,也不符合历史事实,需要重新审视和认定,以正确复原道教仪式音乐历史发展的真实链条。
从寇氏的高调倡导用乐的言论中,反映出他深知音乐的重要性,也非常重视仪式音乐的运用,但为什么实践上却并无大的推进呢?理论与实践为何会脱节呢?
各种迹象表明,其原因主要应归结为两点:其一,寇氏虽然重视和倡导音乐,但他本人却并非仪式音乐的行家里手,因而真正实行起来,就显出力不从心之状。因为仪式音乐是高度专业化技术化的行为,不经过长期专门的学习培养,是难以掌握的;其二,与第一个原因相关但具有更深层的背景,那就是相比南朝而言,北朝素来缺乏深厚悠久的仪式音乐传统积淀,其所承递的汉魏天师道仪式实践,也一向在仪式音乐相当从简,这就使北朝的仪式音乐改革缺乏了雄厚的地域传统根基。
由此,北朝的仪式实践就罕见可操作的具体程序内容,各仪大致模仿一个同一的框架,程序相当简约,仪式音乐的运用则仅有一首新乐章和两个术语,这与他高调宣扬的“新法”很不相称。只能说比毫无音乐记录的汉魏天师道旧仪略进了一小步,却远未达到东晋南朝仪式的水平。同时,其仅见的乐章在北朝其他仪式中均无运用,表明即使在寇氏仪式音乐范围也未得到推广。更值得注意的是,唯一能体现其改革成果的乐章也从未被沿用。
凡此可证,尽管北朝新天师道大力倡用音乐改革仪式,但实践成果微乎其微,既无雄厚的传统积累,也非行家里手,因而显得雷声大雨点小,力不从心。纵观历史长河,构建为后世所宗的斋乐模式,是始于南方的东晋,并在南朝陆修静手中才得以完成。
[1]道藏(18册)[M].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影印出版,1988.
[2]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第三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