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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公园建设与管理的思考

2014-07-13苏州市狮子林管理处215000

大众文艺 2014年10期
关键词:城市公园苏州市绿地

张 婕 (苏州市狮子林管理处 215000)

城市公园是一座城市的窗口,城市公园景观面貌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整体文化修养和精神文明的水平,直接影响并决定着这个城市的品位和环境质量。苏州作为一座“古韵今风交相辉映”的历史名城,在城市公园的建设管理上有着自身特色,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何建设和管理好城市公园对城市建设尤为重要,下面就苏州市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谈一谈笔者的思考和体会。

一、苏州城市公园概况

苏州素有“人间天堂,园林之城”的美誉。园林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时期,北宋时期的沧浪亭是苏州现存最古园林。16世纪至18世纪,苏州造园达到全盛时期,园林遍布古城内外,当时有200余处,分为宅第园林、衙署园林、寺庙园林、会馆园林、书院园林等。经历史变迁,目前,古典园林尚有60余处,保存较好的23处,一般的9处,濒危的13处,其中,已修复开放的20余处,这些历史遗存是苏州弥足珍贵、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文化财富。苏州在当代园林建设中,也在不断延续、丰富和发展着古典园林的内涵。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苏州城市公园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公园数量和质量都有显著提高。近年来,苏州结合自然地貌、名胜古迹、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在市区先后建成最大的市级公园——桐泾公园以及桂花公园、广济公园等综合公园,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对接;在城乡结合部,结合城市原有生态格局,建设了三角嘴湿地公园、沙湖生态公园、太湖湿地公园、白马涧生态园等郊外湿地公园,以最小人工干预,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均衡;在新城区,结合湖泊自然资源,建设了金鸡湖公园、独墅湖公园,石湖滨湖公园、尹山湖环湖公园、漕湖公园、小石湖公园等充满现代气息的公园绿地;同时,注重城市园林生态文化挖掘,结合城市绿化科普和体育文化宣传,建设了白塘植物园、相城花卉植物园和平江新城体育文化专类公园等。目前正规划并加紧建设面积约100公顷的植物园,以及动物园新址建设,力求创造丰富多变的植物景观,取得良好的生态效果,不断满足苏州市民对植物科普、科研及市民集中休闲度假、文化娱乐的需求。

(一)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情况

1.规划先行

依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参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编制完成了新一轮《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苏州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在规划编制中,根据区位环境、资源优势、历史遗存和文化特色,按照市民出行350米见绿的原则,规划了综合性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等,形成“二带三环五楔、六廊十轴十二园”的城市生态空间结构蓝图,着力构建“绿量适中、布局合理、景观优美、特色突出”的城乡生态网络系统。

积极推行“绿色图章”制度,切实抓好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管控,制定完成了《苏州市城市绿线管理细则》,以中心城区为起点,以点带面,完成了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古典园林、市区级公园、小游园等公园绿地以及居住区组团绿地的绿线划定,并定期对其进行增补和动态监管。

2.法规保障

苏州市十分注重法制制度和依法管理,在严格遵循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地方性法律法规,主要有:《苏州市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监测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苏州市湿地资源保护条例》等,确保我市的世界遗产保护、风景园林、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在相关法律框架下,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公园的不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公园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公园的管理体制

目前,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实行行业管理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苏州中心城区的市级综合性公园主要由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管理,区级公园由所在区住建局负责管理。社区公园、部分小游园由所在街道、单位、居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形成了以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为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企业、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网络化公园管理体系。

在市园林绿化局直属管理的公园中,历史名园、风景区动物园均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余免费开放的现代公园纳入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体系中,按照公园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由政府财政拨款,通过市场招投标,选择绿化队伍,构建科学、有序、高效的绿化养护平台。

(二)苏州城市公园的文化建设情况

1.历史名园文化挖掘逐步深化

苏州市园林绿化部门坚持“原真性、完整性”原则,进一步加大园林文化研究、保护、传承和弘扬的力度。发掘、提炼各文化景点的精华和价值,加强古建筑、山池、花木的管理和养护,以及匾额、楹联、陈设的调整和充实,各园林景区更趋“精细秀美”。发挥苏州园林博物馆、苏州园林档案馆保护、研究、教育、展示等功能,概括和提炼苏州园林的丰厚内涵和艺术魅力。编写《苏州市志·风景园林和城市绿化卷》,出版《苏州园林名胜旧影录》《苏州园林山水画选》等园林文化丛书,深度挖掘、整合和丰富了苏州园林的历史、文化和价值。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保护公约》《佛罗伦萨宪章》等国际法,加强世界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开发世界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监测和预警系统,创新管理监测手段,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有效。

2.公园绿地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苏州以城市公园为载体,举办特色花展、年会、庙会等活动,如虎丘年会、花会和庙会,拙政园杜鹃花节和荷花节、s狮子林特色梅花展、留园“吴歈兰薰”、天平山红枫节、卡通节、石湖串月民俗游等,突出文化主脉、体现地域特色,广受游园者的欢迎和好评。

苏州善于将历史文化与城市公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利用独特的自然山水系统,继承和发扬古典园林的精致和艺术精髓,使城市与园林融为一体,使苏州既有古典园林的历史之魅,又有现代公园的时代气息,既有小桥流水的古城之韵,又有山水环抱的生态风景,塑造了苏州的城市个性,形成了苏州的绿化特色。

3.城市公园文化影响力日益扩大

苏州注重弘扬苏州园林文化,通过深入挖掘园林文化内涵,加强园林文化的交流和合作,不断扩大苏州园林文化影响力。一是协助国家住建部举办IFLA第47届世界大会,搭建全球风景园林师交流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国际平台。完成历届中国国际花卉园艺博览会、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景点设计及布展等,充分展示了苏州园林的精巧雅致和文化内涵。二是成立亚太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侧重履行世界遗产保护与修复的职能,举办“世界遗产保护论坛”“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培训班”“青少年遗产教育研究”等,苏州遗产保护的国际影响力逐步增强。三是园林出口工程架起中外文化交流的桥梁,先后出口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国家30多座仿苏州古典园林建筑,苏州园林代表中华文化精粹亮相国际舞台。四是举办各种活动,搭建文化交流平台。如举办苏州古典园林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十周年纪念、第23届全国荷花展暨拙政园建园500周年纪念、江苏省春兰展等大型活动,苏州园林文化在国际国内的声誉和影响进一步扩大。

二、城市公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城市公园建设与发展取得斐然成绩的同时,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时代的进步,城市公园同样也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挑战,影响和制约着城市公园的进一步发展:

1.城市绿化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无论是满足城市绿化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还是顺应整个社会前进的历史潮流,摆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以依法建绿、依法护绿为目标的城市绿化法制化建设,并以此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走上健康有序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过去几年来,中央和地方都曾经发布了一些与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标准,客观说,各地人大、政府在城市园林绿化立法方面都一直在做不懈努力,出台了一些适合本地管理需要的法规、规章,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范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执法依据不足和执法空白点,涉及城市园林绿化专项管理的法规还不健全,尤其是《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园林保护管理条例》缺少上位法,致使园林绿化体制建设、依法管理、行业标准等方面力度不足。因此,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规范化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是做好城市公园管理、绿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2.公园公益性质和财政投入的不足

城市公园属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政府为市民提供的公共产品之一。为了让更多市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城市公园往往对市民进园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措施。除历史名园及专类园收取门票外,大量免费开放公园为市民提供了众多环境优良的游览、休闲、娱乐场所,城市公园还对老年人、军人、学生、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充分体现了公园的公益性。

然而,在公园实际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投入与维护不足的情况。城市公园一直以来是依靠政府的资金进行建设并长期供给,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城市公园的维护与管理也必然由地方政府进行财政支持。因此,由于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同,财政支持的能力不同,在城市公园建设方面的拨款往往很有限,对城市公园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难免无暇顾及。

3.土地资源与人才资源的缺乏

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土地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紧缺资源,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矛盾突出,尤其是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矛盾更显尖锐。首先在城市规划中,公园绿地的占比缩小,面积较大的城市公园在新建城区的规划中难以保证;其次,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随着各种市政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往往给既有公园绿地带来不利影响,公园绿地被侵占、绿化空间被挤占,甚至公园绿地性质发生改变的现象时有发生,得不到有效解决。

同时,园林绿化部门也面临着人才、智力资源的紧缺。园林绿化行业的专业性强,实际面临的技术问题、专业问题多,当前专业人才少,人员老化的情况与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的需要不相适应。缺少相应的园林科学研究基地,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研等方面缺少领军人物、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术工人老龄化,不易形成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梯队。容易出现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品位低、指导管理不到位、日常养护难精细等问题。

三、关于城市公园发展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

依法治绿是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部门要完善现有法规制度,修订不能适应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部分规定,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的规划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绿线”、绿地、树木保护等内容,确实使依法治绿有法可依。呼吁国家出台《城市绿化法》、《城市公园管理法》等,系统总结多年来的管理经验,对重大政策性问题从法律的层面做出统一的规定。

同时,建议建立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化体系。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是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建设质量的保证。要进一步细化园林绿化工作的过程节点,并建立相应的行业技术标准,通过节点控制保证绿化建设管理的质量。要加强行业技术标准的培训,开展园林标准化示范工地达标和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的品质。

2.坚持公益性为主体,保障资金来源

坚持城市公园的公益性质,是城市文明进步和构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公益性的城市公园,不仅扩展了城市的休闲功能,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和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增强了城市的亲和力、吸引力和竞争力,有效促进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只有纳入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才是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公园发展之路。公园的公益事业单位的性质不能变,问题是如何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调动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正常运作,健康发展。

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的要求,到2015年,省内综合性城市公园要全部免费开放(专类园、历史文化名园、社会建公园、特殊的风景名胜区四类除外)。公园的公益性更显重要。因此,笔者建议,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城市公园,建设和管理费用应列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对于免费开放的公园绿地,要落实专项资金,保证公园绿地的维护管理经费,确保公园绿地维护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当然,在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今天,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也应转变观念,适应市场规则。在不影响公园正常保护管理的前提下,可探索市场合作的新路径。利用公园人流量大的特点,举办宣传活动,增加收入。可以鼓励有实力、公众形象良好的私人企业通过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园的经营发展中来,还可与慈善机构互动举办募捐活动等。同时,公园管理者增加服务意识,提供更好的服务产品,树立公园形象,才能真正提升公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政策、人才的有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分类指导,切实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对规划、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风景区严格保护,给予政策扶持,严厉打击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随意侵占绿地和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的现象,确保城市公园绿地的面积总量。

增强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管理、技术力量,保证职能不弱化。要完善人才引入制度,积极探索人才引进的方式和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强化管理和服务职能。可以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园林科研基地。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集教学与科研于一体的园林发展基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园林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园林绿化技术支撑。

4.立足实际强化公园文化建设

城市公园在规划、建设之初,就有着自身明确的定位,在公园发展的过程中,只有找准定位,发展自身特色,提升公园的文化品位,保持特有的园林风格,才能使环境和经济共同可持续发展。要延续文脉,塑造城市公园地域特色。城市中的历史遗迹、城市格局、建筑风貌等传承着城市文化,体现着城市地域特色,因此,在城市中新建城市公园,要严格保护历史遗迹,尽量保持城市原有格局,妥善保留和发扬具有传统地域风貌的建筑。要因地制宜,创造城市公园自身的特色文化,切忌公园文化的泛化、滥化。

综上所述,城市公园是一座城市中象征着活力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彰显着一个城市的“以人为本”的建设思想。因此我们有责任在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背景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城市公园的建设管理,增强文化凝聚力,为创造出富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城市公园而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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