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警察公务用枪安全规范问题研究
2014-07-03林森等
林森等
摘 要:警察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的暴力安全机关,佩戴枪支武器是其日常执行任务不可或缺的一项执法行为,其枪支只作为制止犯罪和自身防卫的功能。但只有在枪支安全、规范操作的前提下才能体现出其作为一名警察自我防卫的功能。所以警用枪支的安全和规范使用成了警务人员佩戴枪支的一个重要前提。本文对比较典型几项用枪安全规范进行调研,整理普遍存在的问题,只对规范公务用枪规范提供参考。
关键词:警察;安全规范;警务用枪
一、调查的背景
在浙江省划定十个市县为调查目标,为了能够更好的了解和研究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公安民警使用枪支的真实情况。我组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业余时间,将调查问卷(见附页)分发、交付给各个地区的抽样对象。让他们代我们向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发放。这样能够使我们所获得的数据能够不为地域条件所限制。并且我们确保能够使得每个调查地区所获得的数据能够相对的平均,我们控制了每个地区的问卷发放数量,也确保偶然性对最终调查结果的干扰性降到最低。
二、数据的整理
我组这次的调查共涉及到浙江省内的杭州、宁波、绍兴、舟山、金华、丽水、温州、嘉兴、台州、富阳共十个市县。每个城市发放100份调查问卷,共计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经过认真填写,对回收后的经数据进行整理,共有93份问卷有漏填或者多填的情况,将其定义为废卷,不作为这次的参考数据中。总体来说,这次在浙江省划定的调查目标共收有效问卷907份。平均每个城市90份。其中男性占了绝大多数,共有764份,剩余的143位为女性。而警种涉列各个大队级别,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监大队、派出所,相对比较均衡,具有普遍代表性。
公务用枪的配备方面,相对于浙江警察学院已经全面配备了国产92式手枪来说,被调查的基层公安机关大多却还在使用64式、77式手枪。使用92式手枪的基层民警只有95位,占到调查人数的10%左右。而64式手枪的普及度比较高,有526位,占调查人数的58%左右,剩下的将近32%的基层民警使用的则是77式手枪。
射击训练与保养方面,每年枪支的射击训练和保养问题。调查显示,有将近92%的基层民警在交接枪支的时候不对枪支进行拆卸清洗和保养,甚至没有对其进行性能的一个检测,造成这个结果的大部分原因是民警对枪支的“陌生感”,参加射击集中训练的次数相对较少,除了巡特警外,其他警种每年不超过一次。不能够对自己身上所佩戴的枪支达到熟练使用,更不用说能够得心应手的掌控。并且大部分的民警所参加的训练都是精度训练,从枪支接手里到射击完毕这短暂的时间里,主要是在据枪、瞄准、射击的环节上,对枪支的安全操作和擦拭一般不做要求,从而造成了不对枪支保养不重视,缺少了对枪支的了解,并且没有形成良好的枪支安全操作规范的理念。
枪支的操作和管理方面。据统计大部分民警都做到了枪弹分离这项安全保管要求,问卷数量高达874份。并且有903份调查问卷的民警都会注意枪口指向这一重要安全规范,剩下的4份也勾选了偶尔注意这一选项。但其中食指摆放的问题上却做得很不规范,不那么近乎人意。在调查中只有68份被调查的民警能够做到在持枪时(未进行射击时),食指放在扳机护圈外。有830份被调查者表示食指是一直放在扳机上,剩下的9份则是偶尔放在扳机护圈外。
使用枪支合理应用方面。由于该项为多选,则在数据的整理方面遇到了较大困难。但是总体来看,大部分民警对枪械的合理应用这一项还是比较谨慎的,都能勾选持刀行凶、持枪、持枪行凶这几个选项,而持棍行凶这个选项则无人勾选。在警务工作中,基层民警对用枪的法律界定相对来说比较了解,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其执法的合法性,并且在浙江省警务工作执法资格考试中也是重点测试题,民警能够基本掌握用枪的时机,但相对用枪的技能则更加薄弱,其最主要原因还是在射击训练模式和训练次数的匮乏有直接关联。
三、数据的分析
(一)枪支的配备
基层公安部门的枪支配备情况可谓“五花八门”,并没有执行统一的标准,其中主要以64式手枪为主,77式手枪为辅,而92式手枪可以说是“如同珍宝”了。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基层枪支配备不统一,尚不能达到及时更新,统一备装的规范。同时这也对民警的射击训练带来了不少的问题。以浙江警察学院在校生为例,在学校的射击课教学上,学生训练所使用的枪支为92式手枪。但是当这些“用惯了”92式手枪的在校生毕业后,走向各自的工作岗位便要再适应其他型号的枪支,不利于技能的“传导”。从本次的调查数据来看着普遍存在此类问题。这三种公安用枪的使用手感相差比较大,所以很容易出现警校的专业毕业生工作后对自己所佩戴的枪支的“陌生感”,并影响他们在真正使用枪支时的状态。
(二)射击训练和枪支保养
射击训练与枪支的保养,这两个科目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一个训练有素的射击手一定会对他自己所使用的枪支“爱护有加”,只有这样才能使枪其“主人”使用下发挥其最好的水平。相反的,一个不经常接受射击训练的民警对枪支的看法也只是工作上的一个责任罢了。众所周知,从整个我国执法环境中,非特殊警种里真正需要公安民警使用枪支的概率是比较少,所以在这个执法环境的背景下,普通民警对枪支的看法越来越形成了一种“保管”的意识,而不是防卫工具。极少的使用概率,有限的训练机会使得警用手枪长期地“蜷缩”在枪套中,不见天日。久而久之,恶性循环,枪支的老化、民警射击能力的下降,也就成为民警枪支使用安全规范的巨大隐患。
(三)枪支管理和操作
根据整个调查数据分析,枪支管理这方面可以说是最优良的方面,基本都可以做到枪弹分离这一基本的枪械安全操作规范。但这项规定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反而会耽误最佳的射击时间,毕竟在紧急情况下填装弹药再上膛射击要比出枪开保险射击慢的很多,也就更加对民警的反应要求提高。在平常的枪支保管可以采取枪弹分离,而在紧急的出警任务中,提前的填装弹匣还是优于临时填装弹药的。
关于食指的摆放问题,也是最应该重点强调的方面。公安民警在使用枪支时往往都是在一个比较紧急、危险的情况下出现的。在这种条件环境下,民警往往处于一种高压的状态,大脑是很难精确控制自身的小肌肉群,从而影响自己的动作。这时如果持枪手的手指位于枪支的扳机上,走火将是再所难免的。在自己意料之外的走火很容易伤及周围群众,将产生不必要的损伤和事故。
(四)枪支的合理应用
合理应用枪支,换个表达方式即是对武力等级的研判。调查的都是浙江省各个警种的警察,也都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且能够判明案件性质,通过统计分析此次的调查对象对武力等级的判断比较清晰,能够根据警情合理使用枪支,了解法律程序,尤其是经过在只培训的民警,了解武力升级的相关常识。
四、结论与建议
任何的调查工作都有他的应用价值。本次调研的目的也正是通过对浙江省基层民警使用枪支的情况,为更好的规范民警用枪的安全操作作参考。明确在未来工作中,对在职民警枪支安全规范的培训重点。作为教育训练工作的建议,我觉得更应该从适应现今基层背景的情况入手,而不是如何去改变基层的情况。在上一节的数据分析中讲到,在枪支的装备中还是难以做到装备的统一,所以在训练时可以考虑多种枪型的理论普及及训练,使得培训民警对掌握各种型号枪支的性能。在对枪支的保管方面更可以用定人、定枪来增加学员对枪支的“认同”感,让他们产生“这就是我的枪”的想法。自然也会加倍的“爱护”。射击训练方面,都说“神枪手是子弹喂出来的”,可以说精准的射击能力与民警自身的天赋和训练都分不开,而重点则是在后者。充足的训练机会能够帮助民警对操作枪支的感觉的掌控。除了最基础的精度射击,我们更应该模拟各种紧急场景,增加近距离射击科目,来提高民警对紧急情况的一个应对能力和非正常姿势射击的精确度。将环境和警情进行模拟,从而达到趋于真实的射击条件。对于食指应放在扳机护圈外这个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的毛病。这也要在实弹训练时不断的强化,使其达到自然指向强化记忆,食指在扳机问题也就可以养成良好的用枪习惯,形成自然而然的规范操作。最后是使用枪械时的武力等级的正确判断,我觉得正常的武力判断是不会有错的,但是重点是当接处警的民警在面对挑衅是应该合理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莽撞。这是我认为枪支正确使用最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
现如今的我国社会的治安案件以及暴力恐怖活动正在逐步上升,这也对一线的基层民警对枪支使用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自身防卫则更需要再枪支使用技能的熟练程度。民警在高度紧张状态下用枪也是在合理、规范的训练下才能完成的。规范使用枪支,合理警务用枪更是大势所趋,重视枪支使用规范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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