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联合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推行“双稿酬制”
2014-07-02
山花 2014年9期
为推动汉语言文学的发展,繁荣中国文艺,我刊与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协商,决定自2013年第九期(总第527期)起,继续对我刊(A版)发表的作品实行“双稿酬制”。
具体方式为,我刊按照原标准支付当期稿酬后,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稿酬标准110%的比例支付第二笔稿酬。
2014-07-02
为推动汉语言文学的发展,繁荣中国文艺,我刊与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协商,决定自2013年第九期(总第527期)起,继续对我刊(A版)发表的作品实行“双稿酬制”。
具体方式为,我刊按照原标准支付当期稿酬后,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稿酬标准110%的比例支付第二笔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