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份落实九部委文件情况集锦
2014-06-27
广东:充分利用举报渠道 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广东是报刊大省、报刊强省,目前有报纸142种,期刊381种,驻粤记者站201个,新闻采编从业人员2万多人。因地理位置特殊,广东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明显,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与现实利益相互交织的问题突出,新闻报刊面临的宣传舆论的斗争和反制形势十分严峻。加之广东的报刊由于摊子大、从业人员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少数报刊涉嫌买卖、出租刊号以及对外承包版面等,个别记者因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份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万人次,收缴非法出版物69万余件,其中非法报纸期刊104种共6万余件,查处假报刊社、假编辑部5家,关闭非法新闻网站1家,取缔非法设立的记者站1个,行政处罚案件7起。
广东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举报渠道收集线索,查处了一批新闻敲诈及假记者等案件。重点案件包括:深圳《证券时报》记者罗平华新闻敲诈被判刑,《茂名晚报》记者周翔收受“封口费”被判刑,朱华斌等人涉嫌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等等。
河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我省对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目前已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向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及全省各报刊社、中央新闻媒体驻河南记者站转发了九部门文件,制订了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分工。结合河南实际,整个专项行动从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即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媒体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媒体驻地方机构、人员新闻敲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网站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清查力度,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痛下决心、动真碰硬、严加整治、纯洁队伍,坚决刹住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歪风,推动全省上下形成健康有序的新闻传播氛围,以实际工作的成效取信于民。
截至4月14日,河南新闻出版广电局2014年已受理涉嫌新闻敲诈、假新闻、非法出版等案件16起(其中总局批转3起,省委宣传部交办2起,群众来信来访投诉11起),已结案8起,正在调查处理8起,其中依法查处了“《中国青年报》驻河南记者站以刊发负面报道相要挟,从事与采访活动无关的非法经营活动案”,依法查处了“王银中假冒香港卫视驻郑州办事处名义骗取钱财案”,依法取缔了“《居天中》非法出版物案”,依法查处了“《河南青年报》有偿新闻案”,依法查处了“《驻马店广播电视报》涉嫌非法承包报纸案”。
上海:根据《通知》精神 迅速部署专项行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专项行动的要求和工作方案,结合上海新闻管理的实际情况,迅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形成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打击的高压态势,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专题研究。我局领导对本次专项行动非常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由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小组,并将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局的重点工作。二是专项布置。对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工作小组迅速做了专项布置,要求各报刊出版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报刊的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监督报刊出版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做到看好自己的阵地、管好自己的队伍,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在我局网站上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举报问题,在上海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引起了相关媒体的积极响应。
此外,我局拟进一步开展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求报刊出版单位以及主管主办单位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两分开等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从源头上遏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发生。二是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市相关媒体和驻沪记者站进行专项检查。三是我们将会同上海市“扫黄办”、市公安等部门,对上海的“三假”现象进行调查摸底。四是以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为契机,对采编人员统一考试不合格或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一律不换发新证;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陕西:实施“百日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新闻敲诈
2013年8月至11月,我局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组织了在全省范围开展打击假记者、整治新闻违法活动的“百日专项行动”。由于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到位,协调配合周密,工作扎实有力,“百日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百日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严厉打击假记者、假新闻、假新闻机构;严厉打击新闻记者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或利用新闻采访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真假记者相互勾结,要挟采访对象,骗敛钱财。“百日专项行动”前期,我们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街面大屏幕多次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自2013年以来,我省先后破获了咸阳“8·15”新闻诈骗案、渭南“8·15”网络新闻诈骗案、西安“10·15”网络新闻敲诈勒索案等8起刑事案件。渭南“8·15”网络新闻诈骗案和西安“1·15”假记者敲诈勒索案已审结,两案12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西安“3·06”出版非法报刊案已批捕1人、西安“10·15”网络新闻敲诈勒索案已批捕1人、咸阳“8·15”新闻敲诈勒索案已批捕3人、西安“10·18”非法报刊案已批捕1人、咸阳“11·05”新闻敲诈勒索案已批捕1人,案件正在审理中;咸阳“3·25”新闻敲诈勒索案已刑拘2人,正在办理批捕手续。
湖南:制定打击新闻敲诈方案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2013年12月,我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下发打击新闻敲诈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2014年4月份完成动员部署工作,省直各新闻单位5月19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市州和县(市、区)新闻单位5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6-7月开展集中整治,8月完成整章建制,8月至10月为评估检查阶段。
一是健全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制度。2013年第四季度,我局连续组织了500余人参加的新闻从业资格培训班、200余人参加的新闻报刊单位社长总编辑继续教育培训班。二是坚持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近期,我局共收到电话举报9起,网络举报8起,现场举报1起。三是强化新闻和报刊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在报刊年度核验中,去年全省共注销报刊5种,今年有5种报刊被缓验。
我们坚持发挥主动协调作用,积极促进信息共享,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主要包括:捣毁网络“大V”格祺伟敲诈犯罪团伙,办结“岳阳‘5·02’假记者诈骗案”,查处常德成某涉嫌利用媒体欺诈案。
山东省:扎实开展学习和自查自纠 严格规范新闻采访秩序
我省对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自专项行动启动后,我局及各市和报刊出版单位立即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全省各市各报刊出版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和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新闻采访秩序,取得了积极效果。
大众报业集团通过“周末大会谈”的形式,集中传达学习专项行动方案,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行为。《联合日报》、《春秋》、《人民政协报》山东记者站等新闻单位,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开通监督热线,对有关举报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彻底杜绝新闻敲诈等现象的发生。通过群众举报和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我局发现33家报刊记者站存在违规行为。在2013年度全省报纸、期刊、记者站年度核验工作中,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严格检查和督促主管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对报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资本构成情况的检查,清除问题隐患,规范出版秩序。这次年度核验,共对8家报纸、12家期刊作出缓验处理,并限期整改;18家记者站限期整改,38家记者站作缓验处理。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局按照中宣部和总局的部署,认真查办了一批案件,并依法作出严肃处理。主要包括:查处取缔了《临沂日报》和《沂蒙晚报》地方版,青岛“11·25”经营非法报刊案,潍坊市鲁中晨报传媒有限公司非法设立《鲁中晨报·青州早读》编辑部案,潍坊市《潍坊保健》违规出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案。
黑龙江省:严肃查办违法违规案件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近期,根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采取措施、严加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新闻报刊行业秩序。2014年4月10日,我局拟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部署,对任务分工作出了具体安排。
一是严肃查办违法违规案件。2013年年底,我局重点查处了韦洪基编造传播假新闻案。二是严格组织报刊年度核验。根据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省内报刊的内容和出版、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严格的检查,对年内因假新闻问题被行政处罚的两家报刊单位进行了重点审核,并将在今后监管中继续对其重点关注。三是强化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结合年度核验、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以及报刊记者站综合评估工作,我局对省内报刊单位、报刊记者站从业人员持有新闻记者证情况及任职资质进行了细致审核,重点清查非采编岗位人员持有新闻记者证、不符合任职条件人员担任记者站站长等情况。对于少数站长不具备任职资质的记者站,我局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一律予以缓验。四是加大媒体宣传和社会监督举报力度。4月11日,在《黑龙江日报》《生活报》和我局政务网站上分别发布了专项行动新闻及监督举报方式;4月17日,以黑龙江卫视滚动字幕形式循环播放举报电话、邮箱;在我局政务网站明显位置公示了报刊出版单位名录、记者站名录,并确保及时更新;已通过上述报纸、电视、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中国记者网”网址及新闻媒体信息、新闻记者证信息查询方法,宣传普及相关知识。
重庆市:强化四项职责 建立五项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们积极行动,周密部署,采取措施,下力气、出重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针对敲诈对象基层化、敲诈过程隐蔽化、实施人员多样化三个特点,我局以高压的态势、百折不挠的精神,重拳出击,查办了四起典型案件,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震慑。一是查获一名社会人员,以编造的虚假境外新闻机构的名义,在我市一些区县以舆论维权为名,行新闻敲诈之实,仅仅半年时间就勒索钱财达20余万元。二是一行业媒体的驻渝记者站及其从业人员,经常在我市各区县收集有关拆迁、环保、基建等矛盾多发领域的不实投诉,以此要求有关区县、部门开展有偿新闻合作,严重干扰基层工作。三是我市一家区县电视台的记者,用两年前拍摄的新闻冒充新近发生的新闻向中央电视台供稿,后来查实该同一条新闻在两年时间内,先后4次被改头换面作为首发新闻播出,我市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四是2013年我市一家报社在报道中,通过电话采访发稿,并将发生在异地的照片配发在文章中,构成虚假失实报道,造成恶劣影响。
此外,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拟强化四项职责,建立五项机制。强化四项职责包括:一是强化主管主办职责,二是强化出版和播出单位职责,三是强化新闻采编人员职责,四是强化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责。建立五项机制包括:一是建立记者站评估退出制度,二是建立不良从业行为登记制度,三是建立记者准入退出制度,四是建立社会评议制度,五是建立案件查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