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研究
2014-06-27杨彬长江大学体育学院湖北荆州434020
杨彬 (长江大学体育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0)
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研究
杨彬 (长江大学体育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0)
针对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中产生的各种心理指标的变化这一现象,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设计了心理负荷症状评价量表,展开对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现状的研究,从20个影响因素中分析出9个主要影响因素,并将这9个主要因素分为8类:“比赛性质因子”、“情绪因子”、“外在干扰因子”、“能力因子”、“期望因子”、“人才因子”、“认知因子”、“认知不和谐因子”,对每类影响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建议学生篮球裁判员应刻苦钻研、学习最新篮球规则与裁判法,练好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同时高校尽量提供更多比赛锻炼的机会,丰富学生裁判员临场执法的经验。师生应重视心理训练,提高学生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使其能承担起在临场比赛中出现的各种心理负荷负担,避免造成心理负荷负担过重。
篮球裁判员;心理负荷;影响因素
在当今篮球运动中,运动员的身体及技、战术水平日趋接近,比赛的激烈程度也逐渐加大,竞争性增强,这就对篮球裁判员的临场判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篮球作为高校体育院系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他们对篮球技、战术及竞赛规则具有一定基础的了解、熟悉,因此高校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是培养优秀、专业级篮球裁判员的一个重要人才资源,将来这也可能成为为培养国家级、国际级篮球裁判员输送人才的一个重要渠道,培养好学生篮球裁判员,对篮球运动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13]。
笔者针对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中产生的各种心理指标的变化这一现象,探讨了影响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在临场执法中心理负荷的诸因素,为高等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同时也拓宽了篮球课程教学的改革研究领域,这对于提高篮球课程教学质量有着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以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长江大学这3所高校体育学院篮球专业班学生共80人(华中师范大学20人,湖北大学20人,长江大学40人)为研究对象。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展开研究。
2 篮球裁判员心理负荷症状评价量表
通过查阅大量有关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因素及国内运动心理学专家研究过的心理负荷症状调查等的文献,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体归纳、筛选影响篮球裁判员临场执法中心理负荷的诸多因素,结合福氏症状表制定出研究所采用的篮球裁判员心理负荷症状评价量表——负荷症状调查表[14],其信、效度较高,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权威性。
量表中涉及的20个问题,是篮球比赛中影响学生篮球裁判员执法的一些心理因素。接受调查的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对在临场执法篮球比赛中影响心理负荷的每一因素给出一个正确的感受强度值,它与分值成正相关。即影响非常大(5分)、影响一般大(4分)、有一定的影响(3分)、稍微的影响(2分)、无影响(1分)。根据问卷调查得出的数据利用统计学原理算出平均值,作为评价、分析的参考依据。
3 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症状统计
将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长江大学这3所高校体育学院篮球专业班学生篮球裁判员的问卷调查表反馈的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归纳整理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症状统计表,见表1。
表1 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症状统计表
通过对这3所高校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症状的统计,可以看出其影响因素基本相同,只是在影响强度上有小幅度的波动,因此在研究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的影响因素时,可以根据从统计表中得出的3所高校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影响因素的总平均值作为参考依据,由此可见影响因素“8.比赛结果对双方很关键”是影响这3所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的最主要因素,影响一般大的因素有“3.情绪过于紧张”、“9.比赛中受球员、观众漫骂”、“11.在视听觉方面有干扰刺激”、“17.对篮球比赛规则理解不深”、“18.老师对自己的要求很高”、“16.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1.赛前准备不充分”、“20.时时刻刻考虑吹好比赛”。
4 影响心理负荷综合因子的分析
按影响强度的大小排列,从调查结果可看出,8、3、9、11、17、18、16、1、20这9个因素是影响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的主要因素,根据国内外心理学家研究的关于“心理因素”指标,将其影响因素进行因子归类。
4.1 比赛性质因子
通常在高校举行的一系列篮球比赛大致可以分为友谊赛、表演赛、告别赛、联赛等几类,院系、班级、师生之间常常会有很多的友谊赛、表演赛,比赛的目的主要是增进友谊、加强交流、联络感情。此时,学生有更多的篮球裁判实践机会,学生执法的比赛过程中,不会因比赛的胜负而出现过多的心理负荷。而问题往往就出现在某种性质的篮球联赛,这样的比赛往往竞争非常激烈,队员们需要积极努力为荣誉、名次而战。
就目前高校学生发展情况来看,当代大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在增强,一旦出现有自己院系、班级的篮球比赛,不论是当运动员,还是作为“铁杆”球迷、观众,自己都会尽心尽力地去为比赛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比赛对于运动员双方以及裁判员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此时,作为执法这类比赛学生裁判员,压力自然而然上了他们自己的心头,他们自身也是学生,或许在比赛的队伍中有跟自己关系密切的伙伴;或许担任队伍的教练员是他们自己敬仰的教师或领导……,这些不稳定的因素就像定时炸弹一样随时在学生裁判员心中引爆。因此,在这些比赛结果对双方很重要、影响很大的比赛中,裁判员要处理好自己的感情因素,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不因利益、感情的诱惑,树立起自己的良好裁判员作风,为将来自己的裁判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4.2 情绪因子
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的态度。通常把情绪分为“增力”和“减力”2大类。能提高人们的判断能力,增加工作能力的情绪叫“增力情绪”,包括愉快、勇敢、好感、和悦等;凡是造成人们判断能力下降,工作能力减弱的情绪,则称为“减力情绪”,也称不愉快情绪或不稳定的情绪状态,包括愤怒、焦急、害怕、不满等。
体育院系学生自身之所以在体育专业方面有所特长,是因为在长时期在体育运动训练的氛围之下生活、锻炼,经过一定时间内的身体、心理等各个方面的训练,他们对“运动员”这一词并不感到陌生,虽然自己并不是专业运动员,但有着同运动员相似的生活方式,每当自己在运动场上测试、比赛时,心理并没有过多的压力与负荷,情绪相对比较平静,而当自己拿起哨子,成为竞技场上“法官”时,这新鲜感觉的出现,同时也伴随着情绪上的变化,或者是初次做裁判工作,或者是因为自己要合理、正确把握比赛的尺度,自然心中有所顾及,情绪过于紧张,造成心理负荷,无法进行正常的执法工作。因此,体育院系学生裁判员要朝着“增力情绪”的方面发展,减少“减力情绪”对自己的影响,在临场执法中保持稳定的情绪状态。
4.3 外在干扰因子
在当今篮球比赛中,尤其是重大关键的比赛,外在干扰刺激的突然出现,变得越来越正常。而这些外在刺激因素,往往会给裁判员带来许多不利的心理压力,增大心理负荷,从而影响到正常执法工作。特别是在比赛双方比分接近、相持阶段,这时往往裁判员的一个误判、漏判就会引起运动员不冷静的动作、言语;教练员的大肆张狂的抱怨;场外观众的漫骂和骚动,这些都会使裁判员在视觉、听觉方面有干扰刺激,从而给裁判员带来心理压力,加大心理负荷,以至于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比赛的执法中,执法能力因而就无法得到提高。
4.4 能力因子
能力是顺利完成某种活动必备的心理特征,总是与人的某种活动相联系并在该活动中表现出来。作为一名裁判工作者,要具备较为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要精通篮球比赛规则和裁判法,在一场篮球比赛中,裁判员出现漏判是因为自身对篮球比赛规则理解不深,不知道该不该判,这样就得不到运动员、教练员、观众的认可,裁判员自身就显得信心不足,缩手缩脚,无法控制比赛的进程,长期积累成心理压力,心理负荷过重,影响自己的裁判生涯。
4.5 期望因子
体育院系的学生一般根据个人的爱好选择像篮球、足球、排球、武术、田径等等一些运动项目之一作为自己在大学期间学习的专业,此时自己的专业老师便是引导自己学习各个方面知识的“全职”老师,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中往往对学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对学生的期望值很高。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在临场执法时,往往也在回忆老师在赛前对自己的要求,而且将这回忆带到了比赛之中,这样以来心理上不知不觉变产生了压力,老师对自己提出的要求成为在执法中出现的心理负荷,影响到自己的临场判罚。因此,教师在对学生篮球裁判员进行培养时,要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衡量标准的不同、期望内容的不同来给学生制定对学生学习起促进作用的要求,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刺激学生更加积极向上,同时也能达到对学生的期望程度值。
4.6 人才因子
在篮球比赛中,因某个运动员身体素质、技战术水平、意识等多方面的突出表现而被教练员列为重点栽培的对象,篮球裁判员亦是如此。在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中,一般都是自身对篮球技、战术有一定的了解,对篮球理论、裁判规则比较熟悉,因此被老师看好,将其列为培养优秀篮球裁判员的对象,而学生裁判员在比赛的临场执法中,往往因自己知道是教师看好的培养对象,就觉得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想执法好每场比赛,久之心理负荷便随之增大。
在有领导、老师观看、考察的关键性比赛中,学生裁判员知道自己如果没有执法好比赛会有很大的影响,对还没有到来的失败产生恐惧心理,这种“失败恐惧”本身也就成了一种特殊的恐惧对象,成为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执罚的心理负担。作为被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应该将其作为自己的前进动力,鼓励自己去执法好比赛,而不是因为偶尔的不成功执法会让老师失望,从而觉得自己有很大的损失,因此应避免这种恐惧心理,调节好自身的心态,这样就不会在执法比赛时造成心理负担。
4.7 认知因子
认知因素是指对过去经验的回忆,对现状的想象、联想等思维活动,对于人的情绪体验起着主导作用。裁判员对过去执法比赛经验的回忆,对未来更加激烈对抗的比赛的想象,以及时时刻刻考虑吹好比赛的强烈责任感,在这些中枢信息的作用下,其情绪体验必然强烈的深刻,因而,裁判员的心理负荷增大。认知因素对心理负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负性思维,如担心不能执法好比赛、焦虑、患得患失、灰心丧气等,所有这些思维活动,只会对执法比赛产生不良影响。
4.8 认知不和谐因子
1)篮球裁判员赛前准备不够充分,赛前对比赛双方的基本情况了解不够,自身情绪不稳定,肌肉、神经不够放松,没有使身心状态与比赛气氛相协调,这样盲目的上场执法,只会造成紧张情绪,心理慌张。
2)对比赛队伍的过去与现状这两种认识不一致,将使裁判员产生心理上的紧张,引起心理应激。裁判员的认知不和谐必然会造成心理应激,而心理应激的出现只能增大裁判员的心理负荷,最终影响其执法水平的发挥。
5 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培养与训练
5.1 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意志品质训练
在比赛结果对双方很重要、影响很大的比赛中,裁判员必须认识到自己在比赛和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要维护裁判员的荣誉和尊严,裁判员要处理好自己的感情因素,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不因利益、感情的诱惑,树立起自己的良好裁判员作风,为将来自己的裁判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为在高校体育学院学习的学生篮球裁判员,在通往成为专业篮球裁判员的道路上还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的,而当前是正处于裁判员学习的启蒙阶段,应该树立正确的目标,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个环节上的道路,不走歧路,这需要良好的意志品质做保证,学生篮球裁判员必须坚定信念。
5.2 稳定情绪,提高自我控制能力
在篮球比赛中,双方争夺的激烈程度、裁判员的判罚情况、双方教练员和队长对比赛的干扰以及周围观众的积极的参与都会引起临场裁判员的情绪变化。主要表现为,过分紧张的情绪状态和消极的情绪状态。这些状态直接影响裁判员注意力水平,一方面,导致判罚尺度不稳定、对于观众的情绪不能正确的处理,甚至与观众或教练员队员发生冲突,严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注意力不集中、动作迟缓、跑动不积极,导致错判漏判。
因此,要培养学生控制能力,振奋情绪状态(明确动机、自信、情绪饱满、思维敏捷、头脑清晰、动作协调、果断)。比赛前要对比赛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有意思的进行“自我暗示”,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状态。在比赛中,利用暂停、换人的机会进行自我调节,和同伴之间相互提醒,共同把握好比赛的节奏与尺度。
5.3 加强抗干扰能力的训练
学生篮球裁判员在临场执法中可谓“新手上路”,难免会出现错判、漏判,这时有可能受到球员、观众的漫骂,此时此刻应当学会立即遗忘,不能让它影响情绪,造成心理压力,应该把注意力转移到后边的比赛中去,努力做好下面工作,不能用错误补偿错误,以求平衡,将正常判罚与故意制造的错误结合在一起,错上加错,造成比赛局面难以控制,这是执裁工作的最大失败。
5.4 加强理论与实践训练,丰富临场执法经验
“熟能生巧”,只有具备广博、精通的篮球知识,才能在临场工作中随时提取、灵活运用。加强对篮球规则、裁判法及篮球技战术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只有具备丰富的执裁经验,才能临危不惧、从容自若,果断、有效的处理各种困难。
赛前重温篮球规则和裁判法中的有关内容和分工配合要求,特别是对自己执法中较薄弱的环节进行重点复习,并做一些程序设计,有备无患。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充分的准备,能增强自信,可以使裁判员更好的完成临场执裁工作。篮球裁判及比赛规则,是高校体育专业学生必修课之一,它可以丰富、扩充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的专业知识,通过认真坚持理论和实践学习与训练,接受国家篮球裁判员等级考核,这是作为一名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必经之路。只有对篮球比赛规则不断地加深理解,减少对心理的压力,才会在临场执法中出现挥洒自如的表演,成为篮球比赛的“指挥家”。
5.5 合理定位,稳定心态
作为体育院系学生裁判员,要正确对待老师对自己提出的要求,选择正确的方向,不因老师提出的要求过低,而不在乎;也不因老师提出的要求过高,而灰心丧气,应脚踏实地认真做好老师所提出的每一个要求,积累自身经验,循序渐进向前发展,保持稳定的心态,不焦不噪。
5.6 加强裁判之间的交流
老师将学生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是因为老师的教育目的所致,因为体育院系有着培养专业篮球裁判员的优越性,此时作为学生自己,应当把握好机会,努力学习裁判知识,将自己能力比较强的方面发展的更加完善的同时也要不断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裁判任务不是依靠个人能力能完成的,要与自己搭档的裁判相互学习、交流,以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比赛执法的正判率。
5.7 知己知彼,充分做好赛前准备
对比赛双方球队进行初步了解与分析,包括教练员、主力球员、尖子球员的特点以及球队的主要打法、战术风格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比赛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预测和估计。
5.8 充满动力,端正动机
学生篮球裁判员应当将其作为提高自己执法水平前进的动力,而不是为了吹比赛而吹,真正的目的在于能够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将来的裁判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不能因某种特殊的动机而去吹比赛。
6 结论与建议
1)心理负荷症状调查表的20项影响因素中,通过归纳、总结出8个综合因子:“比赛性质因子”、“情绪因子”、“外在干扰因子”、“能力因子”、“期望因子”、“人才因子”、“认知因子”、“认知不和谐因子”,它们是影响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的主要综合因素。
2)建议学生篮球裁判员应刻苦钻研、学习最新篮球规则与裁判法,练好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同时高校尽量提供更多比赛锻炼的机会,丰富学生裁判员临场执法的经验。师生应重视心理训练,提高学生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使其能承担起在临场比赛中出现的各种心理负荷负担,避免造成心理负荷负担过重。除采用常规心理素质训练方法之外,也可学习借鉴先进国家采用的一些心理训练方法,注重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有关的技术方法。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对于体育院系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心理负荷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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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梦霞
G841
A
1673-1409(2014)25-0083-05
2014-05-07
杨彬(1967-),男,硕士,副教授,现主要从事体育教育训练学、民俗体育文化与赛事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