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探议
2014-06-27叶全高
叶全高
审计法是宪法赋予审计部门依法审计的工作条件,是审计工作内涵的核心,审计工作的外延绝不能超越审计法所规定的权力红线。国家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审计监督,其审计部门的所作所为都是代表各级政府所履行的行政行为,审计监督权力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当前,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工作的部署,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因此,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在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审计职责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忠于职守,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行为进行正确,实事求是的评价,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尤其是我们最基层的审计机关在依法审计、程序合法方面不能有半点马虎和侥幸心理,否则,审计风险将随之增大,为此,结合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情况,笔者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危害性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机关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对于审计对象所应负有的经济责任发表不恰当的审计评价意见(结论),从而给被审计对象及审计授权单位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责任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较一般审计风险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主要表现为:
1.影响领导机关用人决策,事关党的形象。如果审计结论失真,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实、不准、不恰当,那么审计报告一旦被领导和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作为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而采纳,就会给党的事业造成很大危害。
2.纵容违法犯罪。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是查处和惩治经济领域的腐败行为,通过审计发现大案要案线索,与违反财经法规、侵害国家资产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假若由于审计不慎,使重大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分子得以逃脱甚至得到重用,这就客观上纵容了违纪犯罪。
3.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经济责任审计应发挥监督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确保其有效的作用。一旦出现审计的重大失误,很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使国家利益蒙受损失。
4.影响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公平、公正”是对审计执法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从长远看还会影响审计事业的发展。
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对策
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点及其危害性,笔者提出几点应对审计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明确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行为准则,正确运用审计程序、审计流程,特别要明确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的有限报告责任及舞弊事项发现责任,防止有关的审计报告使用者对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的过度要求或简单依赖。
2.加强对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危害性和隐蔽性,督促审计人员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发表审计意见。
3.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所确定的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实施审计。为降低审计风险,可以要求责任人所在单位财务人员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给予承诺,并出示书面承诺书。
4.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教育,在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技能水平同时,努力实现审计人员知识储备的多样性,集思广益共同探讨,获得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5.经济责任审计还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处理好新老法定代表人之间的关系。审计人员要客观公正地做好解释工作,使离任者离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
(2)处理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的关系。应注意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平时的其他审计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3)处理好国家、单位与离任者之间的关系。审计人员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给责任人以客观、公正的评价。
综上所述,为正确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在依法审计程序合法方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守住法律底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审计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处理合法的原则。这是化解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最佳方法。(作者单位:资溪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