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视域
2014-06-27邹升平
邹升平
摘 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应注重研究视角的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必须从时空视域、质量视域与目标视域等几个方面展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可大大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针对性,扩展研究的范围,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基础建设。在比较研究中应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过滤与借鉴相结合以及系统性等原则。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视域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4-0017-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任务,因此,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成熟和完善是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中探讨比较研究的学者和比较研究成果非常少。本文着重阐述比较研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中的必要性及可能,勾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的基本论域,阐明比较研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中的作用及原则,以便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不断深入发展。
一、比较研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中的必要性及可能
众所周知,比较研究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方法。恩格斯指出:“只知道资本主义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形式是不够的,对于发生在这些形式之前的或者在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和这些形式同时并存的那些形式,同样必须加以研究和比较,至少是概括地加以研究和比较。”①因此,毫不夸张地说,没有比较研究就没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认识,就不会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继承、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应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比较研究方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应注重研究视角的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视角,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第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与发展的需要。胡锦涛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②经过30多年改革发展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逐步形成并显示出极大的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适合中国国情,但在具体制度与体制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还需要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加强比较研究,一方面,可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任何制度都是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因素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另一方面,可以学习和借鉴别的社会制度的优点与长处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的比较研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其一,经历30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逐步形成并不断走向成熟。这是比较研究的基本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在实践中显示出了无比的优越性,中国社会无论在经济增长、政治建设、文化发展、社会变革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在具体制度与体制方面具有某些相似性和内在联系,这是制度之间比较研究的基本条件。众所周知,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使科学社会主义由理论发展到实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民族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而形成了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两大阵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基本制度上存在根本差异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在具体体制方面与西方资本主义也存在较大差异,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经济,资本主义发展市场经济,中国的改革开放逐步打破了计划与市场的这种界限。邓小平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③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重要理论创新。在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有关协商民主的运行机制、追求公平与效率的平衡等很多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制度间都具有内在联系。其三,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相互交往、紧密联系的态势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明显,在这种交往中,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碰撞在所难免,这是进行比较研究的现实基础。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积极地参与全球化过程,成为世界上独具特色和极有影响力的国家。中国的对外开放是全方位的,不以社会制度为开放的条件,应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积极开展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合作。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研究非常必要。一方面,理论研究是实践发展的基本前提,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研究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条件。从现有成果看,几乎都是围绕制度的“外在发展”与“内在逻辑”两个方面展开的,制度之间的比较研究几乎被忽视,成果也非常少,由此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是目前的薄弱领域,比较研究方法还没有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当然,制度之间的比较研究必然遭遇诸多困境。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必然有其产生、存在、发展的历史原因,每个国家也都有其复杂、独特的社会结构,在比较研究的时候必须关注各国的历史、文化、阶级、经济、政治等因素。因而,不同社会制度间的比较研究不可避免地会碰到许多困难。然而,我们不能因为有困难就放弃比较研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的基本视域
比较研究首先必须明确比较什么,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的基本视域,这是比较研究的基本前提。具体来看,进行比较研究必须选定比较主题、概括比较内容和确定比较范围。笔者认为,应从时空视域、质量视域与目标视域三个方面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
1.时空视域比较
时空视阈比较具体包括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两个方面。纵向比较即时间上的比较,就是比较同一事物在不同时期的形态,从而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横向比较就是对空间上同时并存的事物的既定形态进行比较。
第一,纵向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科学社会主义以及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一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比较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科学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与发展。加强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比较研究有助于人民群众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属性的认识。二是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对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继承与创新。习近平在谈到如何科学对待改革开放前后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时提出了“两个不能否定”的观点,即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加强与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有助于科学把握改革开放前后社会主义制度的异同。
第二,横向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以及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比较。一是必须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既要揭示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异,也应看到它们之间的相似性;既不能因为两者的差异而一概排斥、全面否定,也不能因为两者的相似而企图照搬、全盘西化。二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比较研究。社会民主主义是西方流行的一种改良主义思潮。20世纪30年代后,一些西方社会民主党上台执政,把社会民主主义理念贯彻到实践,形成了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其中尤以瑞典社会民主党最为典型,形成了“瑞典模式”。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比较研究,既能让人们认清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改良本质,反对照抄照搬,又能有效地吸收和借鉴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积极因素。三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越南、朝鲜、古巴、老挝等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也留下了一些深刻的教训,深入分析和阐述不同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构成要素和基本内容,梳理和比较不同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异同,有助于人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
2.质量视域比较
从质和量层面的比较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包括定性比较与定量比较两个层次。
第一,定性比较。制度间的定性比较,就是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视角对不同制度进行比较。定性比较的目的在于揭示不同制度之间在本质上的异同。比如,同类制度谱系之间的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传统社会主义制度,与越南、朝鲜、老挝、古巴等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在本质上都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一脉相承。当然,同中有异,同质比较着重在于揭示马克思主义在不同具体条件下的创新与发展,比较马克思主义变化发展的不同特征,比较分析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异同,学习借鉴不同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的经验教训。
第二,定量比较。定量比较的理论基石就是实证主义,因此,定量比较也就是对不同社会制度的实证分析。众所周知,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既包括深层次的理论问题,也包括很多实践中的操作问题。如具体制度与体制的运行效率问题,必须深入实践调查研究,获得具体的数据,然后再进行定量分析比较;又如民主政治的运行机制、民主的实践状况及效果,这些都需要展开深入调研并进行定量比较分析。定量比较具有实证性、明确性和客观性等特征。通过定量比较,可以挖掘具体制度与体制运行中的缺点与不足,并借鉴其他社会制度运行中的积极因素来完善自己。
3.目标视域比较
比较研究必须注重比较的目标,“无的放矢”的比较没有任何意义。从比较的目标来看,包括“求同”比较与“求异”比较两个方面。“求同”、“求异”比较,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制度的“同一性”、“多样性”。
第一,求同比较。其目的在于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的共同点,以期寻求不同社会制度形成、发展、完善的共同规律。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经历几百年的形成、发展过程,不断地走向成熟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积累大量的经验、教训,也蕴含着现代社会制度形成、发展、完善的客观规律。通过求同比较,能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制度发展、完善过程中的积极因素,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循社会制度发展、完善的一般规律。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度框架内相对实现了社会公平、和谐,借鉴其积极经验,有利于探寻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一般规律。
第二,求异比较。其目的在于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的不同属性,挖掘其差异的“背后因素”,揭示不同社会制度形成、发展的特殊性。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现实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分析,必须分析不同国家社会制度的独特特征,揭示不同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之间差异的原因,从而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发展的客观性。
三、比较研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中的作用及依据原则
1.比较研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中的作用
第一,比较研究可以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针对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的比较研究,能让我们真实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比较研究的深入进行能让我们科学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既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又有利于我们理性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第二,比较研究可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范围。目前对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研究范围和研究视野还相对狭窄。比较研究有利于打通空间与时间的界限,有利于研究者跨地区、跨时间同时展开分析研究。目前的技术条件和国际环境,完全可以使研究者选择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具体社会制度或者其他国家现实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纵向与横向的比较,让我国学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建立在广泛的国际比较基础之上,这样既有利于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优越性,也有利于寻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运行中的不足,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的突破口。
第三,比较研究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是近年来的全新研究领域,相关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的比较研究,必须以国际国内的大量信息、资料等为基础。只有建立起完备、规范的基础信息,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深入开展。
2.比较研究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比较研究必须有共同的基础,有针对性。两种制度之间可以有本质差异,但必须有某些共同点,在求异的基础上求同。比如,我们可以向西方社会民主主义,特别是瑞典社会民主主义制度模式进行学习和借鉴,但由于本质的差异性,我们绝对不能照抄照搬社会民主主义模式,而是学习、借鉴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在发展社会福利和促进社会公平、效率等方面的积极经验,这是比较的关键和意义所在。
第二,比较研究必须经过消化、筛选、过滤后才能吸收借鉴。具体制度与体制之间要具有相似之处,如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等。众所周知,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具有一般性,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与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因而,西方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方法论原则必须进一步具体化,经过消化、筛选、过滤后才能有效地运用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实践。因此,对其他社会制度的经验借鉴一定要结合我国国情。
第三,比较研究要实现宏观与微观的结合。宏观与微观在比较研究中具有不同的作用与功能。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解剖就既有整体的全局的宏观考察,又有微观的比较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的比较研究应实现宏观考察与微观分析的结合。要学习借鉴其他社会制度的积极经验,就必须对有关具体制度与体制进行微观分析,这种分析越细致、深入、全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完善就越有利。但是,在微观考察基础上,还必须从整体、全部的视角去比较,才能发现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才能获得对制度的本质属性的认识。因此,比较研究必须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宏观比较中要有微观分析,微观比较中要有宏观认识,千万不能“因小失大”、“抓了芝麻,丢了西瓜”。
第四,比较研究应坚持系统性原则。任何一种社会基本制度都是一个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内容。系统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因此,应从系统性角度对制度展开整体比较,决不能顾此失彼,否则容易导致比较的偏差,使比较结果欠客观,进而影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认识。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164页。
②《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http://www.kouyi.org/conference/1650.html.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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