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毛泽东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和理论品格
2014-06-24师泽生杨博
师泽生 杨博
摘 要:毛泽东的国家学说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与建设的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立场、观点与方法,丰富和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并不断彰显出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与系统性的理论品格。
关键词:毛泽东;国家学说;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性;实践性;系统性
作者简介:师泽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732)
杨 博,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 武汉 430079)
毛泽东的国家学说作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集中体现了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精髓,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创设与完善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同时,毛泽东的国家学说存在着一个随实践不断完善的过程。学术界大致从“史”与“论”两个角度探讨毛泽东的国家理论,“史”的角度侧重于从毛泽东国家理论的产生发展过程,重点考察理论文献发展的历史条件与背景,阐述不同阶段时期毛泽东关于国家问题的内容变化与发展,强调毛泽东国家理论文献的全面性。“论”的角度在“史”的基础上,侧重于比较毛泽东的国家学说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表述,探讨其对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贡献与发展,强调论证毛泽东国家理论的科学性。我们认为为了全面、系统地深入论述毛泽东的国家理论,必须在梳理毛泽东国家学说体系的同时,讨论毛泽东国家学说的生成方式和理论品格,以便更好地将毛泽东的国家学说研究引向深入,进一步促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体系的发展。
一、毛泽东国家学说的内容
毛泽东的国家学说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观点、立场与方法,围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如何实现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这一中心问题,形成了带领中国人民“争得民主”、“巩固民主”与“发展民主”的国家学说。立足于中国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开辟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向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道路;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学说,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构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中国形态;探索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形式,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基础。学习毛泽东国家学说,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建设。
1. 新民主主义理论——开辟了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崭新道路
在革命实践发展的过程中,毛泽东科学地回答了中国革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对此,毛泽东在概括新民主主义民主革命任务时精辟地指出,“历史给予我们的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1}。在革命实践过程中,毛泽东具体阐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的力量、性质、“两步走”战略、如何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等基本问题,发展和完善了指导在中国实现民族独立与通向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
首先,科学地分析了中国的基本国情,探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力量。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毛泽东开宗明义地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2}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以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准确划分了中国各阶级,以各阶级在社会经济结构的地位与关系,进一步确定了它们在革命中的作用与政治态度。明确指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囿于自身先天不足与后发的妥协性,无法真正领导革命走向胜利,革命的无产阶级必须承担领导革命的重任;农民阶级是中国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也是革命的主力军,推动革命的力量,必须调动以无产阶级为首的,以农民大众为主体的最广大的社会势力。
其次,科学地规划了中国革命的具体道路,提出建立崭新国家两步走的战略。毛泽东经过对中国社会基本情况地科学分析,清楚地指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革命起点决定了民族与民主革命的两大任务,现阶段革命的性质依然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但从世界形势、领导力量上讲,其根本区别于一般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已然成为了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作为坚定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始终坚持中国革命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定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必须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发展社会主义。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科学地发展了不断革命论与革命阶段论,明确提出了中国革命的“两步走”战略,分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同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与联系。弄清两个革命阶段的不同性质就必须反对一蹴而就的“一次革命论”,切忌相互混淆。弄清两个革命阶段的联系就必须努力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实现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发展并不断积累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的各方面条件,切忌决然对立。总之,新民主主义的前途是实现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的实现做出必要准备。毛泽东将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形象地比作革命的“上”与“下”篇。新民主主义作为中国革命现实起点同社会主义阶段的衔接形态,为建构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提供了基本历史定位,也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演变理论的创新探索。
再次,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终结,标志着中国革命的第一步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开辟了中华民族复兴的新篇章。此间,毛泽东进一步强调,革命必须进行到底,完成革命的第二步,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毛泽东具体发展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理论,提出了革命转变的条件、任务和方式等问题。对此,毛泽东提出了实现转变的具体标准问题:在政治方面,夺取全国政权,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扩展到全国范围,有效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在经济方面,实现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的发展,使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在文化方面,发展教育文化事业,要让马克思主义占据思想文化领域的主导地位。唯有这些条件的发展与成熟,才能取得革命的第二步,即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由此,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辟了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向社会主义国家的崭新道路,完整地阐明了在近代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半封建的落后国家,无产阶级政党如何领导人民取得革命的胜利,通向社会主义国家的具体路径。在科学的国家学说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实现了民族独立与解放;始终坚定社会主义的方向,历经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真正让广大人民上升为统治阶级,实现了由人民当家作主,完成了“争得民主”的任务。
2. 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
毛泽东国家学说的核心和精华在于科学地阐释了在政治上建设一个怎样的社会主义中国。就此在革命发展过程中,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革命实践与经验,构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中国形态,即人民民主专政。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进一步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学说,丰富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阐明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提出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明确提出把民主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方法与总原则。由此,毛泽东阐明了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方向,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首先,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丰富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观点,根据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不断丰富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毛泽东认为中国的社会性质与阶级结构等具体国情决定了革命为之奋斗的政权,不是某一阶级单独专政的政权,而是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一切革命阶级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毛泽东在建构人民概念时,不仅强调人民作为社会的多数范畴,而且强调了人民作为一个团结推动社会革命与国家发展的整体范畴。同时,毛泽东认为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内容”。{3}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与阶级关系的变化,人民的范围将不断扩大。具体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4}在毛泽东看来,对人民实行充分和广泛的民主,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内容。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下,人民掌握充分的民主权利,不仅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选举等权利,而且享有参与和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权利。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就是对少数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重要职能,根本在于维护人民民主。由此,在人民内在多数、整体与历史范畴的统一下,人民民主专政从概念内涵上解决了国家政权建设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衔接性与包容性问题。
其次,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就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毛泽东进一步强调,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区别在于民主与专政的适用对象不同,专政只适用于人民的敌人,绝不适用于人民内部,“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压迫另一部分人民”{5}。因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是人民,人民占据着统治的阶级地位。联系在于民主与专政相互作用而不可分割。社会主义国家专政能力的增强离不开强有力的阶级基础,“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政权会不稳”{6},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就需要民主的发展,通过民主体制与机制的不断完善,充分调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才能对敌人实施有效的专政。对敌人的专政是“为了保卫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7},也只有粉碎意图破坏社会主义的国内外敌对活动,才能为人民民主的充分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对敌人的专政改造,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主体范围,巩固人民民主的民主基础。因此,毛泽东明确地指出:“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叫人民民主专政”{8}。
再次,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毛泽东在深刻揭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实质上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因应了人民民主专政所面临的历史任务转变,即“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有助于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正确地坚持与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尤其,第一次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提出发展人民民主,同时注重民主与集中的结合,自由与纪律的结合,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政治局面。至此,毛泽东通过对政治生活主题——发展人民民主的方法——安定活泼政治局面目标的逻辑阐释,指明了“发展民主”基本方向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形式理论——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
国家形式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制度载体,一般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权力的组成、程序和行使权力的配置以及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程序与方式。国家结构形式涉及国家权力和人民民主在纵向上的制度设计。契合历史与具体国情的国家形式是巩固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基础。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与实践经验相结合,探索并构建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以民族区域自治为特色的单一制,为有效“巩固民主”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
其一,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毛泽东在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实践中,发展并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政权组织原则,在他看来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广泛的民主,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9}虽然在革命历史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体的组织形式随着人民民主专政的发展经历了不断调整的过程,但始终贯穿其中是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主集中制被进一步确立为一切国家机关的组织原则与活动原则。
在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指导下,社会主义国家三项权力纵横关系得以确立。一是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是全体人民管理国家的组织形式。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和地方的大事。人民选举人大代表,并授权其行使国家权力。在代表选举制度上,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以此调动人民民主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在代表名额分配上,兼顾地区、民族、界别等具体特殊性,以此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与要求。人民代表受人民监督,广泛调查和反映全国人民意见和要求,汇成议案等形式集中到人民代表大会,上升为国家意志,后由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即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同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其他国家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虽有行政、审判等机构的分工,但其前提是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权力的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审判、检察等国家机关的分工,使得各个国家机关能够在相应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通过监督与被监督的形式确保权力的有效运行。各个国家机关的职能行使统一于为人民服务。这种权力的架构,既可以避免权力的过分集中,又可以使得各项工作合理协调有效进行。三是中央国家机构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即中央与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实践证明在宏观民主政治过程中,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效实行保障了人民意志与国家权力的统一,加强了国家机关之间的协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人民大会制度的主要贡献者,毛泽东把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理论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通过不断实践与发展,创立了适合人民民主专政的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国家权力的组织体系发展并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契合了“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的要求”{10},如同“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11},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其二,以民族区域自治为特色的单一制,理顺了保障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坚定了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原则,从中国具体的历史条件和革命实际出发,认定中国各民族合而不能分,只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同时借鉴革命实践中处理民族问题的有益经验,创造性地提出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单一制下兼顾民族特殊性的再平衡策略。在具体自治区域的政治过程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相结合,由真正熟悉本民族历史现状、通晓民族语言文字、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本民族人民,结合本民族聚居区域的特点与现实,制定适合本民族发展的公共政策。毛泽东强调少数民族地方干部的民族化是少数民族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关键,指出“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12}。这不仅保证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有效维护了各个少数民族的特殊权益,而且在单一制的前提下有力地巩固了中国的统一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在坚持单一制国家结构与维护民族多样性的背景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解决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纵向制度构建问题。时至今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业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持着旺盛的制度活力,有效保证了各少数民族的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自治权利,调动了少数民族人民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又有利于促进民族之间的团结、合作与发展,整体上推动了各民族政治经济、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彰显了巨大的制度优势。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充分实现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协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民族与国家理论同中国实际国情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更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二、毛泽东国家学说的理论品格
中国实现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向社会主义的成功历史实践业已证明了毛泽东国家学说的科学性。这一科学性的生成得益于其人民性、实践性与系统性的理论品格。具体来讲,毛泽东国家学说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在于对中国广大人民利益的充分关照,即对人民性的依归;其理论发展的动力在于对中国国情和实际政治生态的充分回应,即对实践性的贯彻,其理论走向完善的关键在于社会发展系统性探究国家问题,即对系统性的把握。
1. 人民性是毛泽东国家学说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毛泽东国家学说科学性的指向在于充分关切、回应和实现人民利益诉求。毛泽东始终把有效处理好国家政权建设与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放在重要位置,真正将人民利益诉求纳入国家理论探究范畴,以此为提升自身国家理论的科学性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毛泽东的国家学说准确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正确立场、方法与观点,把握了国家建设与人民利益需求的结合点,集中体现了其人民性的理论品格。
其一,人民的诉求是毛泽东国家学说科学性的根本旨向。回顾自1840年以来中国日渐加深的民族与社会危机,其关键原因在于中国政治国家维护人民基本利益诉求的严重失效。日渐严重的政治危机使得中国社会发展步履维艰,民族的自强与社会的发展无从谈起。实现中国社会发展,就必须首先致力于解决这一政治危机,其目标也就在于实现民族的独立解放,构建为中国广大人民所共同认同与参与的政治国家。重建有力的国家政权,有效实现中国政治国家对于社会的整合,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为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稳定的秩序基础。这是一道必须面对的国家问题。国家问题也正如列宁所言,是全部政治的基本问题和根本问题。{13}而国家学说的本质就是阶级围绕国家政权展开,从本质上说就是阶级为争得国家政权所提出的革命道路和建国纲领。成功适用于中国革命的国家学说必须直面艰难的民族与社会危机,真正汇聚人民共识,实现民族救亡,建立一个得到普遍认同的国家,否则终将被历史所抛弃。面对救亡图存的革命起点,中国各种阶级、阶层纷纷提出自己的国家学说,但最终失败了,都没有完成推翻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艰巨任务,真正达成民族的独立与人民的解放,实现政治危机的彻底解决。毛泽东在总结中国这段历史后指出,“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14}。究其失败的原因在于没有把人民作为革命发展的主导力量,没有指导发动广大人民革命积极性、彻底同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决裂的坚强领导集体,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革命政治纲领。
此时深陷于民族与社会危机的中国人民期待的再也不是少数人的统治,而是建立权力真正属于大多数人的统治,把命运真正掌握在中国人民自己手中,也只有这一革命目标才能充分调动和团结一切革命力量,建立最强大的革命联盟。毛泽东清楚地认识到中国革命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民族救亡图存的现实需求,实现民族的独立自由是此间中国最广泛的政治认同。民族独立解放的不仅仅是某个阶级或少部分人的觉醒与奋斗,必须将政治认同转化为最广泛地参与革命的现实行动纲领。革命为之奋斗的国家制度必须征得广大人民的认同。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旗帜鲜明地“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15}。在科学分析中国社会各阶级与革命形势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指向社会主义前途的崭新国家学说,阐明了旨在建立无产阶级政党领导革命联合专政,实现人民统治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革命纲领,使得中国革命走向“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6}。
其二,人民性是毛泽东国家学说发展所贯彻的坚定立场。国家学说从根本上讲是一个阶级为夺取、巩固与发展自身政权的理论。国家学说从来不是价值中立的理论图说,其在内容上必须首先回答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是指导无产阶级争得民主与实现民主的国家理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基本立场就是站在无产阶级立场,其以多数人获得政权为基本导向,致力于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理,通过对于中国革命发展阶段中主要矛盾的准确把握与阶级结构的具体分析,对于中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进行了不懈的探索,科学地构建了无产阶级“间接统治”的中国形态。众所周知,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学说根据革命阶段性需要所表现的策略动态性。但策略动态性没有淹没其实行无产阶级领导人民进行多数统治的原则规定性。具体来讲,1925年,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就是要“实现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左翼的联合统治,即革命民众的统治。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工农武装割据,在各革命根据地建立工农民主专政。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中国革命的阶段性主要矛盾。毛泽东根据阶级矛盾与政治形势的变化,科学地指出革命的联盟“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17},把专政的对象指向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倡导建立人民共和国代替工农民主共和国。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正式提出“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18}。至此,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建构模式正式形成。随着解放战争胜利形势逐步明朗,毛泽东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指出革命专政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明确提出建国主张,即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19}。总之,在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发展历程中,毛泽东始终坚持推动革命与国家建设的人民主体地位,把动员起来的人民作为主导政治力量,将策略的动态性与人民性有机统一于中国革命的具体发展道路,发展了以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为目标的国家学说体系。
2. 实践性是毛泽东国家学说科学性的重要特色和原则
毛泽东对于实践性的把握是提升其国家学说科学性的基本方法。毛泽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而且在国家理论问题上,始终贯彻实践性的要求,率先垂范了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怎样运用马克思主义,那就是“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20}。立足于中国实践,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毛泽东国家学说,其形成与发展的光辉历史也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化的道路。毛泽东的政治思想也正是“在理论与实践的辩证互动中得以发展”{21}。具体来讲,毛泽东国家学说对于实践性的贯彻体现在通过调查研究沟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还体现在其从中国实际经验探索出发,推动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创新发展。
其一,调查研究是毛泽东国家学说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毛泽东国家学说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简单照搬,而是基于中国具体国情调查的理论创新。毛泽东在创造发展自身国家理论的过程中,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理论与实际互动的关键中介,以及进一步实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衔接的必要环节。毛泽东针对国家问题进行了大量细致深入的社会调查,对中国的国情和革命的实际有了全面正确的认识,因而为科学国家学说的提出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毛泽东国家学说在中国革命理论指导地位的确立也经过一个过程。期间,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经历的两次挫折,关键在于没有基于中国实践的扎实调查研究,臆断了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错误地侧重于从本本出发,在革命领导权与具体道路上没有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指出,“一个不了解社会现状的人,更不会了解力求推翻这个社会的运动和这个革命运动在文献上的表现。”{22}社会现状的认知就是对于具体国情的准确把握。面对旧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的国家,其社会条件极其复杂与特殊,如何推动革命的发展并最终通向社会主义国家形态的问题,马克思列宁等并没有遇到,在本本中也不可能找到答案。因此,这一问题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解决,而认清中国这一特殊的国情,乃是认清中国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依据。毛泽东指出,“应当从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导向。为此目的,就要像马克思所说的详细占有材料,加以科学的分析和综合的研究”{23}。毛泽东指出调查研究的工作是中国革命道路具体规划的前提,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
毛泽东在革命与建设过程中对于实践性方法的贯彻,不断促使其在国家问题上推动策略政策与实践互动,促进毛泽东国家学说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纵观毛泽东探讨国家问题的重要文献,其每一次理论的调整与创新都离不开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国情认知。如毛泽东坚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通过大量调查研究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撰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等研究文献。这些研究从阶级分析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各阶级、阶层的经济地位及由此决定的革命态度,明晰了推动中国革命成功的力量来源,为后来逐渐确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学说提供了基本素材。在根据地革命时期,毛泽东从实际调查入手写出《中国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等著作,对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以及中国革命发展的特殊规律,做出了深入探讨,为后来中国革命具体道路的规划提供重要基础。
其二,实践探索是推动毛泽东国家学说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毛泽东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形式的探索无疑是实践探索的有力诠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结合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有益经验,探索并发展了具有契合人民民主专政并适合中国具体政治生态的国家形式。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探索与确立,其得益于对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正确、科学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实践经验的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中国实际,实行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政策。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立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积极团结紧邻陕北地区的蒙古族与回族。在对回族人民宣言中,毛泽东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1936年,中国共产党在豫海县建立了回民自治政府。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提出蒙、回、藏等各民族与汉族享有平等权利,在享有自我管理的权利基础上,同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中国。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中,毛泽东充分肯定了陕甘宁边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性。民族区域自治实践探索进一步扩大。1946年,在陕甘宁边区分别建立了回民自治乡和蒙民自治区。1947年,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省级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随着全国解放进程,民族区域自治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铺开。此时,探讨在广大国土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必须兼顾一个基本国情。即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同时历史上,由于反动统治阶级推行的民族压迫政策,造成了民族的隔阂与纠纷,甚至出现过暂时的割据。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民族组成和“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同时,各民族存在着传统、语言、文化与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巨大的不平衡性。即使革命取得胜利,无产阶级政权成功建立,民族压迫剥削制度得以废除,解决了政治上的不平等不团结的问题,但是民族差别还在,历史地域所造成的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所导致的具体民族问题将在相当时期内存在;旧民族观的影响与历史遗留的民族隔阂与不信任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国际国内阶级矛盾和斗争等诸多社会因素,也难免对于民族问题产生影响。在政治协商会议期间,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建国者,吸取了十多年民族区域自治实践的有益经验,把民族区域自治上升为国家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制度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体系。可以说,从理论指导到实践探索再到经验总结,也成为毛泽东国家学说以实践性推动科学性的重要路径。
3. 系统性是毛泽东国家学说走向完善的关键
毛泽东国家学说横跨新民主主义时期与社会主义时期,紧紧围绕着中国革命与建设两个主题。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基本原理,从中国革命的特殊实践,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创造性地解决了带领中国人民夺取政权争得民主的问题。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胜利废墟上如何建设国家的问题,必然成为毛泽东面临的现实问题。科学地回应这一问题是毛泽东的国家学说进一步发展并走向完善的关键。在此,毛泽东把国家建设与发展放置于社会整体发展的系统之中,以社会发展的系统性视角审视国家问题。其中,毛泽东从社会发展的系统格局中,界定了国家政治建设的制度保障作用;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系统性论述中,指明了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基本方向;从社会主义两类社会矛盾的区别中,阐明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目标。
首先,国家政治建设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理论中,初步阐述了国家政治建设之于社会整体发展的制度保障作用。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起点上,面临的既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落后资本主义的俄国,而是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能否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问题上,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原理出发,立足于中国的社会现状,创造性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以此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毛泽东从社会整体发展的大局出发,规划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即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体,以及与之契合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充分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充分发展新民主主义文化等等。毛泽东强调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与文化统一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其中,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与旧式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区别在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的国家制度。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制度保障下,才能不断发展和积累社会主义因素,最终促成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由此,毛泽东从社会系统性发展的视角,科学地界定了国家政治建设之于社会整体发展的关键角色,也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国家学说提供了考察框架。
其次,从社会整体发展的系统大局中指明了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基本方向。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初步确立,中国社会发生了最深刻的变革,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的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基本被消灭。在此深刻的社会变革背景下,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如何着眼,如何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问题,历史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面前。面对这一命题,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把国家政治建设问题置于社会主义社会整体发展的大局之中。毛泽东系统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与特点,第一次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社会面临的全面性问题提上社会主义建设重要议程。毛泽东坦诚地指出了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依然存在着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两对矛盾关系并不是平列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往往根源于或从属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他看来,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虽然已经确立,但还不完善。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仍然存在矛盾之处;具体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层面,上层建筑中依然存在封建残余尤其国家机构中的某种官僚主义作风,加之相对滞后的制度建设,不断引发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问题。他进一步指出,较之以往,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是“具有根本不同性质”的矛盾,其矛盾存在的基础与表现形式不同,因而解决方式也不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无法通过旧社会制度自身调整予以解决,必须通过社会制度的根本性变革。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24}。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而这一动力来源于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发展与完善。由此,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建设也可自然归结为促进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体系的完善。
再次,从系统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具体论述中,阐明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目标。毛泽东敏锐地意识到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矛盾的具体变化,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25},提出正确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正确阐释了两种矛盾的鲜明区别。敌我矛盾是根本利益上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是非对抗性的。在他看来,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它不仅广泛存在于人民民主专政阶级基础之间,也存在于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其突出表现为官僚主义作风。但这些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其建立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之上。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合乎社会发展的规律,其根源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毛泽东鲜明地提出应该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把民主的方法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治原则。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并不适用于强制压迫的专政方法,而应以批评、讨论、说服的民主方式予以解决,提倡“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并根据人民内部矛盾在经济关系、民族关系、政党关系、科学文化等方面的不同表现采用具体适宜的民主方法。同时,毛泽东指出人民对于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守,是对于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补充,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原则区别于对人民敌人实施的专政。由此,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国家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建设的基本目标,即“想造就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26}。从这一目标来看,毛泽东通过对社会矛盾的系统性论述,科学地将国家建设统筹于社会整体发展格局之中,由此也推动了自身国家学说体系从革命主题向建设主题的转变,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学说体系发展提供了理论先导。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发展史上,毛泽东的国家学说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结合起来,科学分析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具体国情,创造性解决了无产阶级政党如何在半殖民半封建的东方大国领导人民走向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问题,开拓了领导中国人民“争得民主”,“巩固民主”,“发展民主”的艰辛历程,开创了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此意义上,毛泽东国家学说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毛泽东国家学说在发展过程中最终实现了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向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质的飞跃和升华。以此,毛泽东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者的追求和品格,为其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方法与思想基础以及光辉典范。
注 释:
{1}高菊村等:《青年毛泽东》,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第169页。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页。
{3}{4}{5}{7}{24}{25}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5页,第205页,第219页,第207页,第231页,第204页。
{6}{8}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8页,第297页。
{9}{18}{19}{2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57页,第1056页,第1436页,第799页。
{10}{2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12页,第54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8页。
{12}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6页。
{13}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页。
{14}{1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1页,第1471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3页。
{17}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56页。
{2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34页。
{21}(美)布兰特利·沃马克:《毛泽东政治思想的基础(1917-1935)》,霍伟岸、刘晨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05页。
{26}毛泽东:《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