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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是民政工作的永恒主题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刘涛访谈录

2014-06-23纯光

中国民政 2014年5期
关键词:刘涛民政工作民政

本刊记者/纯光

“群众满意”是民政工作的永恒主题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刘涛访谈录

本刊记者/纯光

刘涛,男,汉族,重庆忠县人,农业经济管理学博士。1974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0月任重庆市扶贫办党组书记;2000年6月任重庆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2004年5月任重庆市委农工委书记、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重庆,是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负重前行、爬坡越坎、敢于担当、不负重托的“棒棒精神”,是重庆在西部开发开放、长江经济带建设、改革创新中先行先试的写照。重庆民政工作如何发扬“棒棒精神”,转职能、惠民生,既精确落实民政政策又使人民满意?本刊记者采访了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刘涛。

记者:刘局长,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中接受《中国民政》的专访。您过去一直在农业战线工作,2008年来到民政战线。我们很想知道,您是怎么筹划重庆民政工作总体布局的?未来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刘涛:重庆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的较新的直辖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处于欠发达阶段,市情较为特殊:一是历史欠帐多,无论基础设施、工作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还是民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与京津沪比、与广东沿海比,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总体上还有较大差距,压力很大;二是重庆设直辖市以后,对我们的要求更高了,我们必须不断适应,我到民政部门之后,与大家一起努力、一起奋斗,尽力把工作做得好一点;三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政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这一背景下,重庆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是:围绕一个主题、健全三大体系、强化两项服务、打造一个平台,我们简称为“1321”。具体而言,就是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为主题,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强化国防保障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平台,努力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做贡献,到2017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制度健全、设施完备、服务优质、城乡统筹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召开之后,为推进民政领域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结合重庆实际,我们提出“五个坚持”:坚持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为主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深化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要求和重庆市委“五个坚持”原则,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合理的民生需求;坚持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努力破解制约和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最大限度地提升民政服务效能;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方法,按照重庆五大功能区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统筹谋划、分类指导,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在城乡、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坚持全面加强民政能力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强化国防保障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切实履行好民政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提供社会服务的职能。

记者:重庆市人民政府把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作为全市民政工作应遵循的主题,请问提出的背景是什么?采取了哪些主要举措?取得了什么效果?

刘涛:通过这些年的工作,我觉得民政工作的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概括的很到位。做民政工作容易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把低保资金、救灾资金、优抚资金发下去了,政策就落实了,工作就做好了。其实这并不够,为什么?因为我们不仅要把资金发下去,关健还要让群众满意。群众满不满意,不是把钱发给群众就行了,还要考虑群众生活得怎么样?精神状态、心情好不好?对党的政策满不满意?近年来我们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为人民群众服务,就是一定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市委市政府对此也很重视,要求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民政事业的最高标准。为此,2012年9月,重庆市第三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之所以提出,也是因为重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有了更多的期盼。

我们做民政工作,长期与困难群众打交道,时间长了,会缺少激情,如果你不能与困难群众产生共鸣,就不会全身心地帮助他们。为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两项活动:一个是“做困难群众贴心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活动;另一个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用几年时间,把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作为整个民政工作的主题。

在开展“做困难群众贴心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活动中,我们通过建立困难群众联系制度、暗访督查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实施了“阳光救助、亲情服务”行动、“做老人床前好女儿”行动、“做孤残儿童好父母”行动等活动。例如,解决困境儿童生存的问题。因为困境儿童是有父母的,无法享受孤儿的救助政策,可是,他们的父母或残疾、或失踪,成为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重庆有1万多人处于这种困境状态。为此,我们把资金统筹起来使用,参照孤儿待遇,按照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从而较好地解决了1万多困境儿童的生存问题,意义很大。所以说,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实际用好用活政策。又如,福利院开展的做老人床前的好儿女主题活动,福利院员工要做老人床前的好儿女、要做孤儿的好父母,包括殡仪服务,殡仪馆要根据丧家的要求做好服务。有一年殡仪馆没有评上优秀单位,就是因为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不高。我们的目的是通过活动,增强民政干部和老百姓的感情,使民政干部真正成为困难群众的贴心人。我认为,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民政工作永恒的主题。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活动始终,基本实现了把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建设成为“八有”单位和局系统党员干部“四个明显提升”的目标。

此外,我们还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精心谋划工作思路,明确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二是加快推进政策创制,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本;三是大力加强项目建设,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四是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保障;五是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记者:2012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45号文件,重庆是如何打造阳光低保的?效果如何?

刘涛:重庆低保制度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健全,已经走过了17个年头。17年来,通过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1+10”低保制度体系——2008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统筹城乡低保工作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配套制定了收入核算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分类救助办法、审核审批规程、动态管理规范、标准调整机制、物价补贴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等10个制度,为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低保管理模式也从过去的“粗放型”管理逐步过渡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国务院45号文件出台后,重庆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并配套制定了申请审批规程、动态管理规范、责任追究办法、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等5个制度,形成了贯彻落实国发45号文件精神的“1+5”低保制度体系。一是低保对象确定更加合理,二是审核审批流程更加规范,三是保障标准调整更加科学,四是动态管理更加严格,五是基层能力建设更加夯实,六是责任追究更加严厉。

其实,除了这些政策制度建设外,我最大的感受是,低保工作不仅要把资金发下去,关键是要规范、要让群众满意。原来有个别县认为,征地拆迁、库区移民如有困难,就用低保去吸引,很不规范。这几年我们规范以后,桥归桥,路归路,符合相关帮扶政策的按相关政策办,符合低保标准的享用低保,我们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记者:在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能力和水平上,重庆近几年有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刘涛:在老人福利方面:我们主要围绕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来发展养老服务业。一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近年来,重庆相继出台了1件政府规章和2个规范性文件,最近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具体明确了优惠扶持政策,以促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二是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把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困人员纳入“双联动”机制调整范围,使特困人员的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三是大力推进机构养老建设。目前,重庆老龄化率达到19.38%,针对日益增长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重庆在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同时,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兴办养老机构,机构养老床位供给水平得到较快增长。四是大力加强养老服务规范管理。近年来,结合重庆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敬老院建设标准》《重庆市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重庆市敬老院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推进了敬老院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刘涛局长与五保老人亲切交谈

在儿童福利方面:我们一是率先确立了儿童养育保障制度。2011年,我市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补贴制度,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600元。二是建起了一流的孤儿集中供养设施,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已成为集养护、医疗、康复及特殊教育为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三是不断探索儿童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途径。我们从保护儿童权益出发,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儿童养育方式,如“爱心家庭”、“模拟家庭”等,让儿童融入社区,融入社会。

记者:在城乡社区建设中,重庆如何达到“既减负又增效”的社区建设目标?社区作为一个治理的基础平台,也是服务的基础平台,您是如何理解“治理”与“服务”的关系的?

刘涛:针对社区行政化严重的实际,我们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2013年,重庆制定出台了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强化村(社区)服务功能等政策性文件,积极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清理规范工作事项,二是全面规范考核评比、挂牌台帐和印章使用,三是建立公共服务事务准入制度,四是提高村(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关于“治理”与“服务”的关系,我认为,“治理”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但群众更需要的是“服务”。政府为群众“服务”了,实际上就是政府在履行“治理”的职能,就符合民心。通过“服务”体现党的凝聚力,让人民群众在服务过程中感受到政府是为他们着想的,这样也就达到“治理”的目的了,把“治理”和“服务”融为一体是最上策的。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已建立了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已经实现了城乡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中心面积一般在200-300平方米左右,用于综合办公和服务百姓。中心设有支部、办公场所、百姓办事场所,还延伸到农资、医疗等方面,也包括老年人的活动场所。

记者:在突出强调发展经济,特别是GDP至上的时候,民政工作处于从属地位,但现在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展空间比较大。刘局长,您认为现阶段民政工作如何把握机遇,快速发展?

刘涛:我认为,这实际上是一个发展观的问题,只有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民政才能得到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社会和谐发展、协调推进,既要考虑经济发展,又要考虑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一个社会如果只看到物看不到人,就没有前途。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例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特殊群体的救助是民生的短板,如果困难群众、老人、儿童、孤儿、残疾人的问题都解决不好,何谈民生?

要研究民政工作发展规律,把握民政发展方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民政究竟处在什么位置,怎么发展,民政要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许多问题其实我们是有能力解决的,就看重不重视,重视就解决得好。要有适度超前的意识,逐步实现。民政领域看起来很零碎,但实际上仍有规律可循。民政的弱项还是调查不够、研究不深,包括现在已经建立的救助体系、救助政策都值得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实行一段时间后怎么后评估,值得反馈。比如,我们的低保户、五保户标准提标问题,提多少?两个标准,低保是要最低标准,因为你不能养懒汉;但五保老人就应该享受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不能让他们生活得很差,否则怎么体现社会主义?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社会有责任去帮助关心他们,这也是我们扶贫济困的一个基本理念。

民政工作之所以崇高,就是因为民政部门承担了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这一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从历史上看,建立基本的社会救助秩序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民政工作的职能之一。在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过程中,不能只看精英,只看那些冲在前面的团队,还要看后面支撑的那些人。因某种原因落入困难无助的状态,对谁都很难预料,因此重视和帮助困难群体,也是关心自己,是关心人本身。有点责任感的富人为什么要捐款,做善事,责任使然。

记者:从农业部门到民政部门,您做民政工作最主要的感悟是什么?

刘涛:从事6年的民政工作,主要有三个体会。一是感觉做民政工作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在退休之前能为困难群众做点好事、善事,我感觉到很值,也很荣幸。虽然这些年我国的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很多人致富了,但还是有很多困难群众,我们确实不能忘记,民政工作真的很崇高,很有意义,我能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很幸运。这个工作没有尽头,需要很多人不懈的努力。二是我觉得做民政工作是对民政干部心灵的一种洗涤,是一种情操的陶冶,是一个自我的提升。工作中常常感觉到,不管你做多少工作,都与群众的要求有差距。在我这岗位上,真把工作做好,对得起党委政府的重托,对得起人民群众的期盼,是很不容易的。实际上很多事情我们都还没做好,常有一种愧疚的心情。三是民政工作确实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离不开社会各方的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委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政策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为老百姓办事的能力越来越强,我感觉到做民政工作很有希望,前景很光明。我们既有压力、但也有动力,当你看到困境儿童得救了、老年人得到很好的照顾了,医疗救助真正帮助困难群众重获新生时,我们都感到欣慰和满足。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我经常反思自己在这个岗位上称不称职?我做的事能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觉得民政干部要在这种深入思考中,不断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老老实实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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